郑思远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 200124)
为推进实现双碳目标,各行业积极开展碳减排相关工作。污水处理行业的碳排放量约占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在环保产业中占比最大[1],引导污水处理厂进行“低碳化”改造具有较大的碳减排效益。开展污水厂碳排放量核算是碳减排的基础,而目前污水处理厂碳排放核算研究大多采用排放因子法,参考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指南提供的参数因子[2,3]。但该方法相关计算参数取值大多是国外的推荐值,在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碳排放方面的适用性有待商榷[4]。在IPCC核算方法框架的基础上,我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了我国污水处理领域首个低碳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低碳运行评价技术规范》(CAEPI 49—2022)[5],规范了污水处理厂碳排放核算、低碳运行评价等内容,用以指导我国污水处理厂开展碳排放核算,并从碳减排角度开展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本研究以该规范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为基础,以苏州市某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例,开展2020—2021年碳排放核算研究,并提出污水厂低碳化改造建议。
污水厂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段、生物处理段(厌氧、缺氧、好氧)和深度处理段等。由于生物降解排放的CO2,其碳元素源于空气中的CO2,对空气碳平衡影响有限,未纳入碳排放总量的核算范围[6],因此污水处理碳排放主要考虑污水处理过程中直接排放的CH4、N2O以及能耗、物耗间接排放的CO2[7]。
1.1.1 N2O直接排放量
污水处理过程中,N2O直接排放主要产生在污水生物处理段中,主要与污水处理量和TN去除情况有关,根据以下公式计算,以CO2当量表示。
EN2O=mN2O×fN2O
式中,mN2O为N2O直接碳排放量,kgN2O;EN2O为N2O直接碳排放量,kgCO2;Q1为污水生物处理单元进水水量,m3;TN进为污水生物处理单元平均进水TN浓度,mg·L-1;TN出为污水生物处理单元平均出水TN浓度,mg·L-1;EFN2O为N2O排放因子,取值为0.016 kgN2O·kg-1TN[7];CN2O/N2为N2O/N2分子量之比,取值为44/28;fN2O为N2O温室效应指数,取值为265kgCO2·kg-1N2O。
1.1.2 CH4直接排放量
污水处理过程中,CH4直接排放主要发生在初沉池以及生物处理段存在的厌氧过程中,主要与污水处理量、COD去除情况、污泥产生情况以及甲烷回收情况有关,根据以下公式计算,以CO2当量表示。
B0×MCF-RCH4×0.717
ECH4=mCH4×fCH4
式中,mCH4为CH4直接排放量,kgCH4;ECH4为CH4直接碳排放量,kgCO2;Q2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m3;COD进为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CODCr浓度,mg·L-1;COD出为污水处理厂平均出水CODCr浓度,mg·L-1;SG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干污泥量,kg;Pv为污水处理厂干污泥的有机分,%;ρS为污泥中的有机物与CODCr的转化系数,取值为1.42kgCODCr·kg-1DS[7];B0为CH4的产率系数,取值为0.25kgCH4·kg-1CODCr[7];MCF为污水处理过程CH4修正因子,取值0.003[7];RCH4为CH4回收体积,m3;fCH4为CH4温室效应指数,取值为28kgCO2·kg-1CH4。
1.2.1 电耗碳排放量
在污水处理的各环节均产生电耗碳排放,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E电耗=fe×W
式中,E电耗为电耗碳排放,kgCO2;fe为电耗碳排放因子,kgCO2·kWh-1,取值0.7921[8];W为用于生产运行的外购电量,kWh。
1.2.2 物耗碳排放量
物耗为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过程中消耗的混凝剂、絮凝剂、碳源、消毒剂以及清洗剂等化学药剂,化学药剂使用间接产生碳排放。该污水厂污水处理过程中,物耗主要为絮凝剂PAM、混凝剂PAC、消毒剂次氯酸钠和碳源甲醇,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E物耗为物耗CO2排放当量,kgCO2;fi为第i种化学药剂的CO2排放因子,kgCO2· kg-1,絮凝剂PAM排放因子1.50kgCO2· kg-1,混凝剂PAC排放因子1.62kgCO2· kg-1,外加碳源甲醇排放因子1.54kgCO2· kg-1[9],消毒剂次氯酸钠排放因子0.92kgCO2· kg-1;Mi为使用第i种化学药剂的质量,kg;i为化学药剂种类代号;m为化学药剂种类数量。
污水厂污水处理量、COD和TN去除情况、污泥产生情况、药剂使用情况以及电能使用情况等运行数据均来源于污水厂2020—2021年运行月报;核算采用的相关排放因子参考《污水处理厂低碳运行评价技术规范》(CAEPI 49-2022)、IPCC清单及相关文献。
污水厂总碳排放量(以CO2当量表示)2020—2021年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月均碳排放量656.27t,其中直接碳排放量71.55t,间接碳排放量584.72t,2021年上半年月均碳排放量1210.93t,其中直接碳排放量120.72t,间接碳排放量1090.21t,总碳排放量上升85%,直接排放量上升69%,间接排放量上升89%。
从N2O、CH4和CO2排放量(以CO2当量表示)变化来看,N2O排放量2020年月均69.66t,2021年上半年月均115.81t,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这与废水处理量增加和TN去除率提升存在较大关系;CH4排放量2020年月均1.89t,2021年上半年月均4.92t,也呈现上升趋势,废水处理量增加和产泥率变化引起了CH4排放量上升;CO2排放量来源于电耗和物耗,2020年月均584.72t,2021年上半年月均1090.21t,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废水处理量增加,使用的物耗药耗增加,导致了CO2排放量上升。
从各类碳排放占比来看,电耗和物耗产生的间接碳排放是主要碳排放来源,平均占比89.5%,尤其是物耗碳排放量,占58.7%,电耗次之,占30.8%;直接碳排放量平均占比10.5%,其中N2O占10.1%,CH4占比最少,仅为0.4%。由此可以看到,物耗和电耗产生的间接碳排放是污水厂减排的重要控制环节。
从污水厂碳排放强度(单位体积污水的CO2排放当量)来看,2020年月均碳排放强度0.9428kg·m-3,2021年上半年月均碳排放强度1.5651kg·m-3,碳排放强度呈现上升趋势,有必要开展污水厂节能减排工作以降低碳减排。直接碳排放强度2020年月均0.1032kg·m-3,2021年上半年月均0.1383kg·m-3,增长34%;间接碳排放强度2020年月均0.8396kg·m-3,2021年上半年月均1.4268kg·m-3,增长70%,物耗和电耗间接碳排放强度增长幅度较大,是后续节能减排的重点环节。且从碳排放强度占比来看,间接碳排放强度占比90%,其中物耗占60%,电耗占30%,直接碳排放强度占比10%,间接碳排放强度占绝大比重,间接碳排放强度,尤其是物耗的碳减排可挖掘潜力较大,因此,后续污水厂低碳化改造需重点关注物耗电耗的碳减排工作。
图1 2020—2021年污水厂碳排放强度
城镇化发展带来污水处理量增加,由此产生的碳排放量也会增加,而碳排放强度可通过优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以实现污水厂碳减排。物耗电耗是主要的碳排放来源,是重点碳减排环节,可以通过优化原料投入环节,减少药剂投加以减少碳排放,如对加药系统进行配置升级,实现加药系统精细化控制,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和调控方式,实施全过程控制,智能化降低电耗,以此减少碳排放[10]。也可以结合污水厂水量和水质情况,并综合考虑经济性、高效性、低碳性等因素,优化现有的污水处理技术[11],适当引入短程硝化反硝化、厌氧氨氧化和反硝化除磷技术等节碳新工艺[12],以减少能源和药剂消耗,从而减少碳排放。
表1 2020—2021年污水厂碳排放
污水厂2020—2021年碳排放特征分析结果表明,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均呈现上升趋势,物耗和电耗的间接碳排放是主要的碳排放来源,具有较大的碳减排潜力,是碳减排重点环节。随着城镇发展和人口增加,污水处理量增加会带来碳排放量增加,污水厂可通过精细化管理和调控,实现精细化智能化降低物耗和电耗,以此降低碳排放强度,减少碳排放,同时污水厂也可多因素综合考虑优化污水处理技术,进一步推动污水厂低碳化改造,减污降碳协同,助力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