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仕明,章运超,柴朝晖,金中武,渠 庚
(1.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武汉 430010;2.水利部长江中下游河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武汉 430010)
长江下游流经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省(市),沿江两岸城镇密集、工农业发达,集“黄金海岸”和“黄金水道”的区位优势于一体,拥有长江三角洲、皖江经济带等重要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区域。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下游河湖经过70余年的治理保护,取得了巨大成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在自然条件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双重影响下,长江下游河湖保护与修复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长江上游梯级水库群建设运行后,长江下游来沙量锐减,下游河道会面临长时间、大幅度冲刷局面,将带来河道崩岸、局部河势调整、江湖关系变化等诸多影响。长江下游湖泊数量和面积萎缩,江湖连通性被阻隔。河流水质明显改善,但湖泊水质恢复缓慢,营养水平呈现上升趋势,河湖水质面临风险。河湖水生生境萎缩,生物多样性和资源量显著降低,亟需科学保护与修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长江流域保护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大保护的总体要求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格局对长江下游河湖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文在梳理总结长江下游河湖治理保护成效的基础上,分析河湖保护、治理与修复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若干对策建议,以期为长江下游地区河湖保护与治理提供参考。
长江下游河道上起鄱阳湖口,下至长江河口原50号灯标,全长约938 km,流域面积12万km2(见图1)。长江下游干流主要为宽窄相间、江心洲发育、汊道众多的藕节状分汊型河道,河势条件复杂多变、滩槽格局调整频繁。长江下游入汇水系主要有左岸的华阳河、皖河、巢湖水系、滁河等,右岸的鄱阳湖水系、青戈江、水阳江、太湖水系、黄浦江等。长江下游冲积平原是我国淡水湖泊分布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根据地理位置,可分为安徽沿江湖群、苏皖湖群和太湖湖群,其中安徽沿江湖群主要包括龙感湖、大官湖、泊湖、黄湖、菜子湖、白荡湖等,苏皖湖群主要有巢湖、南漪湖、石臼湖、固城湖等,太湖湖群主要有阳澄湖、昆承湖、金鸡湖、淀山湖等。根据长江下游各省湖泊统计数据,其常年水面面积1 km2以上的湖泊177个(含太湖流域),总面积约5 773 km2;1~10 km2的湖泊142个,总面积约455 km2;10~100 km2的湖泊25个,总面积约916 km2;100~1 000 km2的湖泊9个,总面积约2 061 km2;1 000 km2以上的湖泊仅太湖,面积约2 341 km2。
图1 长江下游河道形势
防洪历来是长江治理的重点任务,经过多年建设,长江流域已基本建成了以堤防为基础,三峡工程为骨干,其他干支流水库、蓄滞洪区、河道整治等工程措施与防洪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洪体系。对长江下游而言,干支流堤防建设是防洪工程的核心,经过长期建设,长江下游干流已按规划标准建成堤防长度约1 800 km,其中江西省境内122.89 km,为右岸九江长江干堤,包括1级堤防20.28 km,2级堤防32.65 km,其余为3—4级堤防;安徽省境内738 km,包括左岸干堤长479 km,右岸干堤长度259 km,堤防级别为1—3级;江苏省境内长度952.23 km,堤防级别为1—2级。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满足防洪、航运、岸线利用等方面的需要,对长江下游河道采取了护岸、堵汊、疏挖、岸线调整等综合治理措施。其中,20世纪50—60年代主要对重点堤防和重要城市江段的岸坡实施了防护;60—70年代主要对部分趋于萎缩的支汊如安庆官洲西江,铜陵太阳洲、太白洲水域,南京兴隆洲左汊进行了封堵;80—90年代中期开展了马鞍山、南京、镇扬等河段的系统治理;1998年大洪水后对长江下游的同马大堤、广济圩江堤、枞阳江堤、铜陵江堤、无为大堤、和县江堤、马鞍山江堤等重要堤防以及安庆、铜陵、芜裕、马鞍山等河势变化剧烈的河段实施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2003年三峡工程蓄水运用后,对芜湖、马鞍山、南京、镇扬、扬中、澄通等重点河段开展了综合整治。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有效稳定与控制了河势,抑制了河道的大幅度摆动,提升了沿江防洪能力,为重要基础设施、港口码头、洲滩保护利用、航道等级提升等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维护了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沿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支撑。
水利部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沿江9省市开展了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2月,涉嫌违法违规的2 441个项目已完成清理整治2 430个,共腾退长江岸线158 km[1]。“十三五”期间,长江安徽段实施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专项整治非法采砂,拆除非法码头234座,全部复绿或恢复自然岸坡,释放岸线45 km;对275个涉嫌违法违规项目分类施策整改,释放岸线26.7 km。长江江苏段清理整治596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和117个非法码头,腾退岸线60.3 km,岸线利用强度下降至37.9%,生态型岸线占比上升至62.1%,依法关闭低端落后化工生产企业4 600多家,沿江化工园区由37个压减至19个。2020年长江自然岸线保有率为65.5%,较2016年提高了0.37%,长江岸线利用与保护的平衡发生重要转折,由大开发转向了大保护[2]。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下游地区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通过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水面保洁和绿色养殖等措施,有效改善了水环境质量。近10年来,安徽省境内长江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比从2012年的85.7%上升至2021年的92.7%;监测的入江支流中,Ⅰ-Ⅲ类比例从2012年的75%上升至2021年的92.6%(见图2)[3-4]。近10年来,江苏省监测的入江支流中,Ⅰ-Ⅲ类比例从2012年的62.2%上升至2021年的98.3%(见图3)[5-6]。
图2 近10年长江安徽段主要入江支流水质变化
图3 近10年长江江苏段主要入江支流水质变化
太湖流域自2007年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以来,累计关闭化工企业5 000多家,在流域GDP增长225%、人口增加近2 000万的背景下,太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连续14年实现“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太湖水体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的治理目标,做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改善双赢。2021年太湖水质总体为Ⅳ类,22条主要入太湖河道中有17条达到或优于Ⅲ类,较2007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6]。巢湖沿岸已建成2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575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累计治理入湖河道及支流52条,长度820 km,环巢湖十大生态湿地屏障全面建成。经过10年努力,蓝藻水华初步得到遏制,生物多样性逐渐恢复,巢湖治理取得阶段成效,2021年巢湖水质创1979年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国控断面达标比例由2012年的27.3%提高到2021年的100%[4]。
过去10年,交通部门先后实施了20余项航道建设工程,包括长江口南槽一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武汉至安庆段6 m水深航道。主要碍航水道得到治理,枯水期安庆—芜湖段航道维护尺度为6.0 m,芜湖—南京段9.0 m,12.5 m深水航道已上延至南京,南京以下通航5万t级海轮,武汉以下可通航5 000 t级船舶。长江航道标准的提升、航运条件的改善促进了船舶大型化发展,2021年长江干线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 960 t,比2015年提高42%;江海直达、江海联运快速发展,2020年长江干线货物通过量达到36亿t,较2015年增长了65%。
长江下游河道需承泄上中游干支流及下游支流的巨大洪水来量,虽然河道宣泄洪水的能力比较大,但安全泄洪能力仍不能满足巨大洪水来量。上游控制性水库群建成后,流域防洪能力显著提高,但长江下游洪水峰高量大与河道泄流能力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如遇1954年型洪水,考虑已建成的控制性水库群联合调度,在充分发挥河道泄洪能力作用后,目前长江干流湖口附近区超额洪量仍有约39亿m3。基于长江中下游河道冲淤及其蓄泄能力变化的预测分析表明,在2032年遇1954年洪水时,湖口附近区超额洪量还将增加1.0亿m3[7]。同时,受水沙变化影响,下游局部河段的河势不断调整,堤岸崩坍、主流摆动、支汊发展、切滩撇弯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防洪安全与河势稳定。2013—2018年间,安徽、江苏两省崩岸总长98.103 km,占岸线总长的4.3%,崩岸主要发生在安徽省马垱河段江调圩,安庆河段广成圩和跃进圩,马鞍山河段新河口、金河口和大荣圩,江苏省扬中河段指南村等位置。目前,长江中下游河湖行洪区范围内仍有洲滩民垸406个,洲上人口约130万人,总面积约2 500 km2。由于缺乏系统治理,洲滩民垸防洪能力薄弱,安全设施缺乏,遇大洪水时蓄洪运用困难,无法及时足量行蓄洪水[8]。此外,长江下游部分区域连江支堤、湖区圩堤防防洪能力偏低,达标建设缓慢,沿江局部区域仍未形成堤防闭环。这些都成为长江下游防洪的短板。
三峡水库及长江上游水库群的建成运用,显著改变了长江下游的水沙过程。三峡工程运用以来,2003—2020年间大通站年均径流量由9 051亿m3/s减小至8 782亿m3/s,减少2.97%;年输沙量由4.27亿t减少至1.34亿t,减少68.62%。大通站5—10月径流量占年径流总量的比例由蓄水前71.06%变化为67.70%(见图4),输沙量占比由87.41%变化为78.54%(见图5)。三峡工程运用以来,2002—2020年间,下游河道累计冲刷22.50亿m3,其中湖口至大通4.81亿m3、大通至江阴11.42亿m3、江阴至河口6.27亿m3,长江下游河道冲淤由总体基本平衡转为总体冲刷。根据数学模型计算和实体模型试验成果,水库联合运用后长江下游仍将发生长时期长距离的冲刷,长江下游的分汊型河段受上游河势及来水来沙变化影响,将继续呈主流易于摆动、滩槽移动频繁、主支汊周期性易位等演变特点。下游河道面临的大幅度冲刷局面,可能会导致崩岸增加,局部河势调整加剧,江湖关系持续改变,对下游防洪、河势、航运、涉水工程运行、岸线利用与保护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图4 三峡工程蓄水前后大通站月均输沙量变化过程
图5 三峡工程蓄水前后大通站月均径流量变化过程
长江下游拥有通江达海的交通区位优势和发达的腹地经济支撑,其岸线开发利用程度远远高于中上游地区。随着“清四乱”等工作的不断深入,下游岸线无序利用、占而不用等问题得以有效缓解,但在岸线整改后的利用与监管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①下游发达地区和部分城市江段岸线开发利用程度已接近饱和,特别是江阴、张家港、常熟等城市,岸线资源紧缺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②部分项目立足于局部利益,常以单一功能进行岸线开发利用,缺乏与经济发展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未充分发挥岸线资源的整体效能。③部分地方在岸线修复方式上采取铺草、植树等单一的绿化手段,未能从河湖岸线社会与自然属性定位出发,制定合理的修复目标。④目前河湖岸线监测以地貌和水质静态监测为主,一般为单一数据源,以“河湖长”巡查为主的监管模式难以满足当前河湖岸线监管的需要。
(1)湖泊营养水平呈现上升趋势。近30年来,除了水库和个别草型湖泊外,长江下游大部分湖泊逐步演化成中营养或中富营养状态,太湖和巢湖达到中度甚至重度富营养水平[9]。2016—2017年对江淮地区70个湖泊的水质调查结果显示,93%的湖泊处于富营养状态;对比2003—2004年和2016—2017年两个时期江淮地区33个典型湖泊的调查结果,28个湖泊富营养化进一步加剧[10]。湖泊富营养化程度提高,导致湖泊蓝藻水华灾害发生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范围扩大。遥感影像解析显示,2003—2020年太湖和巢湖年均蓝藻水华面积呈波动上升趋势,2020年夏秋季太湖和巢湖蓝藻水华最大面积分别达到1 100 km2和362 km2,均超过湖泊水域面积的一半[11]。
(2)污染排放总量大。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激增,长江下游污水处理排放总量仍居高位,2020年江苏、安徽、上海等省(市)共处理污水123亿t,占长江经济带11省(市)污水处理总量的36%,占全国污水处理总量的15%[12]。随着长江下游污染河流治理水平的提升,点源污染问题已得到较有效控制,但面源污染问题逐渐凸显,汛期暴雨径流导致的面源污染已经成为长江水质季节性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受磷肥施用过量、城镇污水收集率不高等因素影响,长江下游湖泊总磷浓度处于较高水平。而且,由于颗粒态有机磷在浅水湖泊中易沉降,致使湖泊沉积物成为磷的蓄存库[13]。
(3)水环境风险隐患依然严重。长江下游及其主要支流和重点湖泊沿岸的石化、化工、医药等高风险企业众多,以石化为例,长江及其主要干支流、重点湖泊沿岸10 km范围内化工企业数量共1.33万家,其中下游的江苏分布3 227家(占比24%)、安徽846家(占比6%)[14]。由于长江下游人口密度大,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密布,突发性环境风险问题突出,2006—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累计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3 583起,主要发生在上海、浙江和江苏等省(市)[15]。
(4)新型污染物不容忽视。近年来长江干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被广泛检出,下游湖泊水体6大类30种抗生素污染普遍[16]。湖泊中沉积的重金属[17]、微塑料[18]等污染物也正成为新的环境风险。此外,化工业生产排放的多环芳烃还会通过大气沉降、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水体,也会对下游地区生态环境产生影响[19]。
20世纪50—70年代,受人多地少和粮食安全影响,长江下游地区掀起了围湖造田的高潮,湖泊面积和数量急剧减小。20世纪80年代中期,围网养鱼活动兴起,构筑的堤坝隔断了江湖之间的水力联系,破坏了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加上局部气候变化、泥沙淤积、水文调控等因素及填湖造房等违法活动的共同作用,长江下游湖泊的面积和数量不断萎缩。根据遥感数据分析,1975—2015年的40年间,皖中平原的湖泊数量从56个减少至49个,面积从2 907.5 km2减少至2 487.2 km2;长江三角洲平原的湖泊数量从82个减少至77个,面积从3 439.3 km2减少至3 285.6 km2[20]。以安徽省沿江典型湖泊为例,利用遥感影像,提取历史年份(1995年)和现状年份(2020年)在同一水位时的水域归一化水体指数(NDWI),采用决策树法进行二分类后,得到水体面积,计算湖泊面积萎缩比例,结果见图6,可见湖泊面积萎缩较严重,萎缩比例在0.53%~10.16%之间[21-22]。
图6 安徽省典型沿江湖泊面积萎缩变化
长江下游是“四大家鱼”、鳊、鳜等重要经济鱼类的产地,也是长江江豚、扬子鳄等珍稀动物和刀鲚、鲥鱼和河鲀等濒危保护鱼类的栖息地。近年来,受工程建设、水质污染、过度捕捞、生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珍稀动物和濒危保护鱼类的生物多样性和资源量显著降低。20世纪50—60年代安徽南部还广泛分布着扬子鳄,20世纪90年代末的扬子鳄野生数量已不足150条。1973年长江刀鲚的捕捞产量高达3 700 t,至2003年已不足50 t,已形不成渔汛。1970年以前长江下游鲥鱼常年产量约500 t,1974年高达1 500 t,后由于过度捕捞,兴建工程,阻断了产卵洄游路线,鲥鱼资源几近枯竭,1988年被列为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20世纪50—60年代长江江苏段的河鲀总产量约为1 500~3 000 t,1973年捕捞产量仅约50 t,80年代以后已难形成渔汛。长江口中华绒螯蟹天然蟹苗历史最高年产量达20.05 t,2003年仅为15 kg[23]。长江下游安庆、铜陵、南京、镇江等地设有江豚自然保护区,近年来下游河道河漫滩面积萎缩、质量下降现象十分显著,栖息地质量衰退与破碎化成为其生存的重要威胁[24-25]。
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江下游两岸绝大多数湖泊为通江湖泊。20世纪50年代后,出于防洪筑堤、建闸养殖、农业种植等目的,长江下游多数通江湖泊建成节制闸或堤防,造成江湖连通性受阻,湖泊破碎化,目前仅鄱阳湖和石臼湖仍与长江自然连通,表1所列为安徽省主要湖泊通江涵闸建设情况。在江湖复合生态系统中,长江干支流为流水环境繁殖的鱼类提供了繁殖场所和水文条件,但河道饵料有限,难以维持较大生物量的鱼类种群,鱼苗需进入通江湖泊肥育[26]。江湖阻隔之后,“四大家鱼”等江湖洄游型鱼类的洄游通道受控,栖息地、产卵场、索饵场大幅压缩,造成鱼类多样性与资源量锐减、洄游性鱼类比例下降、鱼类小型化趋势明显[27]。江湖连通性受阻还会增加湖泊的水力停留时间,降低污染物稀释降解能力,引起水质恶化[28],也使得湖泊调蓄洪水的能力下降,防洪排涝压力增加。
表1 安徽省沿江湖泊通江闸建设情况
在长江大保护总体要求下,开展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的优化研究。根据长江中下游防洪形势变化情况、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现有河道条件和水工程联合调度方案为基础,开展长江中下游防洪形势及方案研究。研究内容包括:江湖关系、江湖蓄泄能力变化、荆江或城陵矶补偿调度方式下中下游超额洪量分配、中下游蓄滞洪区布局优化、洲滩民垸利用保护等关键科技问题。
依托现有的水文、泥沙、水质、渔业资源监测系统,补充重要栖息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河湖水域空间监测、江河湖库冲淤监测、河势及崩岸监测,建立流域河湖保护核心要素监测网络。在沿江各省现有河湖健康评价基础上,完善流域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河湖健康评价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流域重要河湖、湿地健康调查和评估,客观评价长江流域河湖健康状况。加快智慧河湖建设,建立河湖水域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实时掌握河湖状况,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在河道的平面形态上,基于长江下游干支流的河型、河床形态、流态等特征,重构堤线走向,恢复河道主流、支流、河湾、心滩、跌水、深潭等丰富多样的生境;在沿河两岸土地利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鼓励“还地于河”,恢复河流平面形态的蜿蜒性、多样性以及河道与河漫滩的之间的连通性,并重点保护江心洲、冲积扇、阶地等自然状态下的河流地貌。在河道横断面上,在保障防洪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隔绝水陆自然交互的人工护坡护岸措施,构建多样性的非几何对称的复式断面;通过构建鱼巢、卵砾石群、树墩构筑物等,形成多样性的微地貌和水流条件,为水生动物创造避难所、遮蔽物、通道等物理条件,增强水生物的栖息地功能,促使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提高。
加强建设江湖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河流与湖泊湿地连通、河流与河漫滩连通、河流与河流连通,提高水资源统筹和调配能力、恢复水生物通道、发挥湖泊的洪水调蓄作用、改善河湖生态健康状况。可采取先试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选择长江下游生态本底条件好、工程量小的原自然通江湖泊为试点,以恢复关键水生物的洄游、繁衍、索饵通道为目标,开展江湖水系恢复连通研究与实践。同时,也可通过改变以往闸控通江河湖目标单一的调度机制,开展防洪、排涝、取水、血防、水生态环境等多目标融合下的优化调度方案研究,实现人工调控作用下的江湖水系连通。
制定岸线分类与动态监管技术标准,从地质、地貌、水文、侵蚀冲刷程度、生态和社会功能等角度对岸线属性进行分类,从监测方法、监管技术、动态监管方案等方面提出河湖库岸线动态监管方法,科学指导河湖岸线的分区分类以及岸线的立体动态监管工作,为岸线的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空间格局优化、精准监管、综合修复等方面提供科学支撑,助力破解河湖沿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
按照《长江保护法》要求,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实现河(湖)长制下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管护。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流量、生物多样性保护、水产养殖、防灾减灾等标准体系。全面开展长江保护法配套制度研究,重点做好水利规划、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配套制度研究。
长江下游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区域,政治经济地位突出。新中国成立以来,防洪减灾体系不断完善,下游河道治理与岸线清理整改成效显著,干支流水质提升明显,巢湖、太湖等重点湖泊得到有效整治,深水航道通江达海。然而,下游河湖保护仍然面临突出问题:下游洪水峰高量大,在充分考虑水库群联合调度的情况下仍存在超额洪量,洲滩民垸、部分连江支堤、湖区圩堤防洪等级仍然偏低;水沙变化引起河道大幅冲刷,引起崩岸增加、局部河势调整加剧、江湖关系改变等;岸线利用、监管缺乏统一技术指导,修复手段单一化;湖泊营养水平呈上升趋势,沿江污水处理排放总量仍居高位,高风险企业带来水环境风险隐患,新型污染物也不容忽视;湖泊数量和面积已经锐减,江湖连通性受阻,湖泊生态空间被挤压;水生物多样性和资源量下降。基于现状和问题分析,提出了下游河湖保护治理若干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开展防洪体系优化研究、加强河湖系统监测与健康评价、深化多样化生态河道治理、实施江湖水系连通、制定岸线分类与动态监管技术标准、创新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等。长江河湖保护与治理问题涉及面广,既有科学技术问题,又有经济社会问题,情况极为复杂,本文仅从宏观上对长江下游河湖保护与修复进行了探讨,仍存在考虑不够全面、认识不够深入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