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婷婷 钱俊
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是实现高职教育“一技之长+综合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抓手。2020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2021年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指出,创业能力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注重“将劳动教育纳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系统开展劳动教育”。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肯定“自由创造性劳动”,认为人的劳动过程是人类创造性生命活动过程,是“创造人类的‘有意义’的‘生活世界’的活动”①。因此,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基地,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既是对国家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是对高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回应。
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在教育目标上具有相辅相成的特点。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坚韧乐观的精神,帮助其掌握更多的劳动技能,以及养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同时,劳动教育是体验式教育,学生在劳动实践中要懂得珍惜劳动成果,提升实操技能和培养价值观念,并在劳动中获得创造、创新的灵感。因此,高职院校以“好就业、就好业、就业好”为人才培养价值导向,将劳动教育嵌入人才培养过程,对提升学生技术创新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呼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在专业教育中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等素质,旨在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专创融合人才。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在教育目标上是相辅相成的,劳动教育是创业教育的基础,创业教育是劳动教育的深化,都是对学生劳动观、创新精神和劳动能力的培养。高等教育是大学生劳动价值观和创新思维养成的重要阶段,将来无论是选择就业,还是自主创业,都需要具备优秀的劳动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以及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健康的职业心态。因此,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可以有效指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与发展。
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方式具有同源性。高职院校劳动教育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是实践、实训、社会服务等。对于高职学生来说,只有依托所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企业实践活动,如社区公益服务、顶岗实习、跟岗实习等,才能不断提升和完善自身的劳动技能、职业技能、职业素质,树立更加理性的职业观、道德观等。同样,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也离不开创业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生只有在掌握一定创业技能的基础上,以丰富的创新思维激活创业实践,以持续的创业实践积累创业经验,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创业思想,在劳动中保持创新创业的热情,才能最终取得创业的成功。因此,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方式都源自实践,通过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学习与劳动实践探索的结合,进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互相融通。马克思曾在众多场合表明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生涯也坚持“教育教学同生产劳动相结合”。新时代,尊崇劳动和创新创造依然是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要求。随着科技发展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劳动的内涵和形式不断改变,除劳动实践以外,探索求证型、创新创造型劳动逐步走上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的舞台,并成为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创新创业是劳创融合的实践,是劳动模范成长为创新模范的必经之路。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劳动技能和劳动观念是基础,创新劳动和创造劳动则是关键。综上所述,两者的教育内容均以劳动实践为基础,以创造性劳动和挑战性劳动为关键。
从教育功能上讲,新时代高职院校的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存在很多的一致性,这为二者在教育实践中的融合奠定了重要基础。高职院校高度重视劳动教育,主要是看中其在改善学生劳动面貌和劳动技能提升上的功能,以及帮助学生树立尊重劳动、劳动光荣的价值观,铸就“大国工匠”的优秀品质,进而促进学生在专业品质、职业精神等方面的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功能体现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养成良好的创业心态,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与劳动实践密不可分,特别是学生的劳动技能、劳动精神等都会直接影响其创新创业能力的发展。所以,劳动实践与创新创业实践都是培养学生职业价值观的重要途径,能有效克服就业创业面临的障碍。
“劳动最光荣”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也在全社会兴起。但是具体到高等教育领域,受传统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对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认识不够充分,即使在更加强调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的高职院校,也存在意识理念淡化的窘况。一方面,高职院校对学生评价仍以学业成绩、技能证书评价为主,并作为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加之很多学生面临就业压力,形成了“学业成绩为王、技能证书为要”的理念,使得投入劳动实践的时间、精力和热情极其有限,也未能认识到创新创业素养对其未来发展的重要性。虽然高职院校都开展了实训课程、创新创业大赛等,但学习成绩的驱动作用仍然是“指挥棒”。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普遍重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并深谙二者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仍然存在把劳动教育简单等同于普通体力劳作的问题,劳动教育的创新性弱化,形式单一,着重体现其显性技能,与创新创业教育严重脱节,割裂了二者之间的紧密联系。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因素,很多学校还停留在融合的“初级阶段”,缺乏融合的基础条件,融合机制也显得僵化,面临很多难题。首先,未能建立教育资源融合的共建共享机制。部分高职院校在开展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时各自为政,同时与社会、家庭脱节,未能发挥三者协同育人的优势。如在开展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劳动实践时,未能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耦合。其次,复合型师资队伍缺乏。很多参与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都属于临时转岗,不仅缺乏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作为支撑,也缺乏融合性教育的主动意识和先进理念,严重影响了二者融合的成效。以创新创业教育为例,虽然高职院校会聘请校外创新创业导师开展教学,但缺乏创新创业经验的校内教师仍是授课的“主力”,导致指导性缺失。最后,考核评价机制不合理。教师参与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工作业绩,与个人的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脱钩,影响了二者融合的可持续性,也对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目前,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实施过程虚化,缺乏二者融合的平台。一方面,课程内容和融合方式固化。课程内容偏理论化,实践教学内容较少,很多教师的融合教育理念相对窄化,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并未内化于劳动创业实践。此外,在课程设置上,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途径固化,部分高职院校简单地以创新创业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沙龙讲座、创业大赛等形式强行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结合。另一方面,在整合政府、社会和企业资源搭建融合平台方面欠缺。在劳动教育实践、创新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等方面,未能合理利用政府和社会优势资源,未能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校企合作、校政合作的力度不够,融合平台受限;高职院校注重技能型人才培养,致使教师科研能力偏弱、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能力偏弱,其科研和社会服务不能及时反哺教学实践,影响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成效。
从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来看,很多高职院校的相关工作不够深入,也缺乏系统、科学的融合,这是因为大部分高职院校的融合教育环境还不够理想。一方面,由于学校的教育环境相对封闭,且缺乏免息贷款等切实政策的支持,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面临的很多经济障碍无法解决;同时,劳动教育也脱离社会实际,缺乏创业者情感体验,进而影响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导致创业成功率偏低等。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和社会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投入均相对不足,表现在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资源相对缺失或分散,对政府、社会、行业企业的资源缺乏必要的整合,未能形成政行企校协同融合发展的环境氛围。
高职院校要实现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必须秉持“融合同行”的育人理念,并有效贯穿于专业教育全过程,培养创新型、技能型、实践型人才。一方面,劳动教育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理论指导,提高劳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为各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注入原动力,树立融劳动教育、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于一体的教育观,以劳动精神引领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更好地激发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职业精神、职业技能和主观能动性,养成诚实守信、敬业团结等创业必备基本素质,让学生从内心认可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和意义。另一方面,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全新的教育模式和先进的教育理念,理应成为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检验载体,以便在融合性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更加坚定学生的创业热情、激发劳动创造力,提前养成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创新实干的精神,以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并使其在情感上认可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积极主动地参与融合性教育活动。
高职院校育人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不仅会直接关系到专业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开展,还会直接影响高职院校的育人成效。基于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困境,二者要想实现良好的融入性发展,就必须以建设“融合互促”的育人机制作为基石。首先,高职院校要建设融合性教育管理机制,既要做好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分工,又要建立起相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协作机制,同时注重融合政府、行业和企业资源,强化政行企校协同合作,共建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协同开发和建设融合性教育的课程、项目等。其次,高职院校要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机制,重点加强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机制的建设。例如,学校可以通过选派教师参加企业实践、企业挂职等,提升教师技术创新实践能力;此外,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聘请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创业典型等担任兼职辅导员,让学生从他们的案例中体悟劳动精神与创业实践的完美结合。最后,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要将教师企业锻炼、劳动与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和实践工作纳入薪酬激励、职称评审及业绩考核,激发教师参与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内生动力。二是要破除“唯分数”的顽疾,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将学生参与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项目的经历、成果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重点对二者“融合互促”过程进行考核评价,以实现育人机制的不断健全与完善。
为了实现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利用,科学拓展二者融合的空间,高职院校需要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和互联网技术优势等,搭建“融合共享”的育人平台。首先,积极搭建具有拓展性特征的融合课程体系。充分结合各个专业学科的特点,尊重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在课程建设上做到全覆盖、分层次,紧跟市场需求变化,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同时,要充分考虑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多结合社会热点来设计融合性教育内容,开发出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教学案例,使学生热爱劳动,并能识别创业风险等。其次,积极搭建融合教育的第二课堂实践平台。这是由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性特征所决定的。学校只有搭建更多的实践性教育载体,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创业精神、创新思维及劳动情感等。例如,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的人才培养特色,结合每个专业的特点,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劳动技能培训、暑期社会实践、社区公益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等活动,必要时可以邀请优秀的企业家、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参与其中,引领学生劳动素质与创新创业素质的良性发展;高职院校也可以加强与行业企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对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整合的力度。最后,积极搭建网络教育平台。即在“互联网+教育”思想的指导下,积极搭建“互网络+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网络教育平台,打破融合性教育的时空限制,尤其是随着大数据技术、5G、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融合共享”的育人平台的搭建有了更加先进的技术支撑,可利用慕课、云课堂、微课堂等方式打造网络精品课程,有效对接学生职业素质多元化发展的需要。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需要汇聚多方资源,创设多方协同的“融合双赢”的育人环境,进而为学生劳动素养和创新创业素质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首先,地方政府部门需要制定一系列激励政策和扶持政策,把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作为地方产业人才培养的关键工作来抓,引导多方主体共建实践基地,形成多方联动机制,进而最大限度地促进各类资源的融通和共建。例如,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税费减免政策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或者投入专门资金用于支持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其次,各高职院校必须承担起“融合双赢”育人环境创设的主体责任,通过勤工助学、专业实践、实习实训、竞技比赛、顶岗实习、跟岗实习等形式,对学生的劳动技能、劳动精神、创业素质、创新能力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同时要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打造智慧教育环境,促进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的资源融合与利益共享。最后,高职院校要积极与社会企业共建社会实践基地,坚持能力本位的人才培养思想,把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创新能力、创业素养等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让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及时回归社会、回归实践,在实践中实现专业技能素质、劳动精神以及创业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孙正聿.哲学通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