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璐 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在国家的大力倡议和支持下,国内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对于推动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合作交流,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但在企业实际“走出去”的过程中,由于东道国政治、经济环境,以及税务制度差异问题,使得企业对外投资发展需要面临各种税收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不确定性。因此,为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更好地响应国家倡议,加强对于“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的研究和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投资区位相对集中。当前,我国企业对外跨境投资的国家主要包括东盟、南亚、中亚以及中东欧等六个区域,根据统计公报公示的对外投资数据可知,我国对外投资最大的市场主要集中在东盟十国,其中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是我国投资的主要流向,在东盟十国投资额中占比高达36.88%和13.69%。
第二,投资总额稳定上涨。在我国“十三五”期间,对外投资总额较“十二五”期间上涨了46.2%。在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受到疫情影响,全世界FDI总量有所减少,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仍然处于增长态势,投资流量高达1537.1亿美元。
第三,投资结构持续优化。结合近年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分析,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多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电力生产以及租赁等行业当中,但在“十三五”期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结构持续优化,直接投资行业愈发广泛,除上述投资较为集中的行业之外,还涉及了农林渔业、矿业、天然气以及供水等多个行业,整体投资结构正处于持续优化的状态之下[1]。
政治风险是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主要税收风险之一,存在一定不可控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第一,政府干涉风险,东道国为自身利益,干预外部投资企业,如限制投资区域等;第二,政府更迭风险,由于跨境投资当中部分国家存在政局不稳定的情况,若政权变更,则会给我国投资企业带来较大风险;第三,战争内乱风险,东道国内部可能存在战争风险,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威胁企业盈利和成本回收。
经济风险主要指宏观经济、汇率、价格以及税收变化引起的税务风险问题。宏观经济风险主要由经济周期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汇率风险主要是由于汇率浮动引发的风险,直接影响外汇资产以及负债的多少,同时还可能会降低企业收益;税收风险主要指由于当地税收制度、税务监管措施变动等带来的税务风险问题,例如,在“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东道国出台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条款,税率提高,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而且还可能会扩大征税范围,使得企业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甚至还需要补缴罚金。
跨境投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情况不同,因此税制体系差异较大,这也会给对外投资企业带来一定税收风险。造成税制差异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缺乏对于东道国税制情况、体系以及相关制度的了解和分析,投资前期并未对东道国实际财税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研究,导致企业在实际投资的过程中,做出了错误的决策,而且各个国家的税率不同,相应税务问题申诉程序复杂、烦琐,处理难度较大,也增加了企业税收风险。以巴基斯坦为例,该国有一项特殊的税收制度,要求核定最低企业所得税,若“走出去”企业并未提前对此进行了解和研究,十分容易出现税款应缴未缴的情况,进而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为合理合法减少企业投资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走出去”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会展开税收筹划工作,以此帮助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但在实际进行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存在部分企业缺少相关经验和意识的情况,并未对投资国家的税收制度、优惠政策等进行全面了解和研究,使得其在制定投资计划时,无法充分利用东道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组织形式、控股架构缺乏合理性,导致其税收压力相对较大,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税收争议风险是企业跨境投资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在我国与东道国缔结税收协定的过程中,需要双方在协议当中明确协商程序,以此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税收争议问题提供可靠指导,保障问题处理的有序性和及时性。但在实际进行协商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很多问题,引发税收争议风险。例如,在我国与巴基斯坦签订税收协定的过程中,申请身份认定方面,若中国居民企业在该国进行间接投资时,一旦发生税务纠纷,那么该公司在当地设立的SPV(特殊目的实体)则不能够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因此无法申请启动协商程序,当事人上诉的时间也会相对过长。此外,还可能存在当地税务局滥用职权的情况,给企业造成税收风险,产生税收争议,影响企业自身利益。
引发重复征税的主要原因在于,各国税收管辖权重叠,如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等,当两国在判定企业收入来源地以及纳税人身份的过程中,出现冲突或者重叠情况,如公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重叠等,那么就会导致重复征税。再比如,企业盈利所得被两国国家同时判定来源地为本国,或者认为纳税人为本国居民,那么就会出现企业和纳税人需要进行重复缴税的情况,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税收压力,而且重复征税风险并不是短期风险问题,可能会给企业造成长期影响,威胁企业未来发展。
为遏制纳税人利用国家税务制度以及税法漏洞而进行跨境交易,以此达到避税目的的行为和情况,制定了国际反避税调查策略。在企业展开跨境活动的过程中,由于不同国家的市场经济情况不同,因此在企业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存在转让定价被调查等风险,影响相关国家税收权益,而且还可能会由于反避税调查,使得企业需要补交大量税务罚款,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由于“走出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面临较多的风险和压力,如投资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针对企业的相关政策等,其与国内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政策内容相差较大,从而使企业的发展较为困难。因此,国内政府部门应适当给予“走出去”企业一定的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加强引导管理,降低“走出去”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有效促进其发展,使企业快速成长,实现经济发展,进而提高税收总量,实现正向可持续发展。部分“走出去”企业在实际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缺乏对国外税收环境和政策的了解,在政策变化后无法第一时间察觉,造成部分投资容易受到风险影响,出现投资失败等不良情况。基于此,国内政府部门应积极构建相应的信息平台,收集国外经济形势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国家的投资税收相关政策,为国内企业提供全面且及时的信息,有效降低信息风险带来的影响,积极提升政府的指导作用,使我国“走出去”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使我国相关税收政策更加完善。
为使“走出去”企业的发展更加顺利,降低环境带来的风险影响,在最短时间内消除风险故障,税务机关应全面优化自身的管理水平,增加专门的涉外税务服务系统,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有效的帮助。在具体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多样化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效果。一方面,税务机关应灵活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税务内容变动以及风险影响因素的讲解和宣传。如构建专门的网络平台,设置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宣传账号等,设置相应的服务人员,解答用户关心的问题,提供相应的税务信息。在全面了解税务信息后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应积极提升工作人员的个人水平和素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定期为服务人员设置专业化培训,包括专业税收知识以及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和帮助。
“走出去”企业想要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关键是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和风险抵抗能力。在境外投资过程中,避免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税收风险等情况发生,使企业受到东道国税收政策的严重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内部风险的管理的重视程度。首先,企业应积极关注东道国税收变化情况,积极与当地税收部门进行交流,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并分析税收变化趋势和对企业投资的影响,发现风险后及时制定规避措施,避免企业经济效益受损。其次,培养专业的税收管理方面的人才,避免临时聘请税收管理人员,使风险增大。最后,在投资时应聘请当地的税收专业性人才,加强对当地税收变化的了解,提前制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在风险出现时对相应的应对措施加以完善,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障企业经济效益。
为更好地避开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影响,“走出去”企业应结合内部发展情况以及国内外税收情况制定完善的应对方案,加强税收筹划管理,提供税务风险应对能力,进一步保障企业的投资收益。在具体筹划过程中,企业一方面应了解国内外税收变化具体情况,在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处获取全面的税收信息,以信息为基础提高筹划的可行性。另一方面应聘请专业税收筹划机构,结合全面税收信息,构建合理的筹划方案,使“走出去”企业能够在投资过程中合理避税,降低税收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同时加强对税收风险的识别和预测,采取合理的措施应对税收风险,确保境外投资顺利发展。
签订税收协定是解决国际反复征税问题的主要措施,税收协定能够对各个国家的税收权力进行再次分配,具有协调作用,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充分了解。首先,理解税收协定中“利息”与“股息”相关内容,其能够消除境外投资中可能出现的重复征税问题。该规定能够约束两国居民的管辖权,重新分配股息以及利息,降低了资金在跨境流动中产生的征税风险。其次,了解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在进行沿线投资的过程中,需要先判断其是否签订了税收协定,如果具有多地投资的情况,则要分析税收协定之间是否存在差异,降低税收纠纷发生概率的同时,避免重复征税。最后,将税收优惠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灵活使用税收协定中的条款内容,加强对于税收协定的研究和了解,采取合法合理的举措进行抵免,国家不同其中的抵免政策不同,所以企业在“走出去”阶段,需要对各异的手段进行灵活使用,降低其中存在的风险。
熟悉东道主的税收制度,能够降低企业税收风险,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与中介机构进行合作,了解东道主的投资者环境,同时,与海外业务经验较为丰富的企业进行合作,了解当地的税收审计报告或者调查报告,完成海外投资工作。其次,与在当地的中资企业进行交流沟通,及时掌握税收环境的变化情况,确定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而做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如果发生税收风险,可与驻扎在当地的中国人员寻求帮助,把损失降到最低。最后,邀请专业的翻译人员,虽然相关网站会提供翻译,但是翻译不够准确。因此,为了保证最终投资质量,企业需要聘请专业性较高的翻译人员,对东道主法律法规进行翻译,帮助企业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东道主税收条例以及法律法规[2]。
要想充分落实反避税调查,则需要先对东道主的反避税条款进行充分了解,保证日常税收筹划工作在当地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之内,有效应对反避税调查行为。例如,在此过程中使用转让定价的方式实现反避税,提高对企业税收管理力度,在合理范围之内保障税收权力。同时,企业还要灵活调整自身的融资方式,对当地政府资金进行充分利用,或者鼓励东道主社会资本能够积极参与到其中,实现有效融资。在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保证资本投入的充足性,这种方式能够避免今后出现大量融资的情况,降低企业在“走出去”中产生的税收风险。
新时期背景下我国“走出去”企业投资区位相对集中、投资总额不断上涨,而且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与此同时,也面临着各种税收风险,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需针对不同税收风险,采取有效应对和预防措施,不仅要积极与东道国进行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政府指导作用,同时还应进一步优化税务机关涉外税收服务,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此外,“走出去”企业也应加强完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控制,并合理展开税收筹划,深入研究和了解双方税收协定、东道国的税收制度,避免重复征税、发挥税收优惠作用,同时还需要积极应对反避税调查,以此全面提升“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