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荣 项城市财政局
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变迁是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曾经,我国财政税收制度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导致经济发展缓慢甚至是停滞不前,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急需变革。财政税收制度的变革影响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才是适合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确定为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两种税为征收主体的双主体税制模式,极大地发挥了这两种税的优势。在当时的形势下,为了保证财政收入,财政税收增长,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1994年财政税收制度改革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改革企业所得税,统一企业所得税制。复杂多样的企业所得税合并转化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了征收税款的难度,提高了征税效率。第二,改革个人所得税,简化合并个人所得税,初步建立起内外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为了有效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规定调整个人税征税范围。第三,改革调整其他财政税收制度。扩大了资源税征收范围,开征了土地增值税。
1995年至2013年继续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逐步推进了农村税费改革。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变革还在路上,仍然需要继续进行变革,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会更加完善,更加有利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更加促进人民生活幸福。1994年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对于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完善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综合性的解决了当时存在的尚未处理的一些问题,并为后续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变革奠定了有利的基础。这次财政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让我国的经济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同时也对部分税种的征收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此后,借鉴1994年税制改革的经验,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对出现问题的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整改、废除以及重新规定,对还没有发现问题的制度进行加强监督,巩固现有的财政税收制度,以免造成危害经济发展、人民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等不良后果。优化完善我国目前的财政税收制度,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在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研究探索、坚守法律底线,那么财政税收收入分配公平、贫富差距缩小、人民生活幸福,就在前方不远处。
1.纳税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纳税便利化体现在纳税人的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上,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的减少依靠的是不断精简的办税资料、线上办税系统功能的不断优化以及高效的线下办税窗口。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的减少,也就促进了纳税便利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根据规定减少办税资料,削减不必要的资料,保留重要材料,要求做到精简。线上办税系统功能不断优化,线下办税效率提高,线上结合线下,机器辅助人工,纳税人办理业务更加方便、更省时间。
2.财政税收营商环境逐步改善
我国财政税收营商环境正在逐步改善。参考指标数据是一方面,实际办理业务情况也是一方面。纳税人办理业务出现的问题变少,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税务部门办理业务的效率提升,不断优化财政税收服务。减税降费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落实,推进政策法规有力的执行。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提供的服务满意,税务人员对办理业务的纳税人负责,彼此理解尊重,形成良性循环,有利无弊。
3.落实财政税收法定原则
财政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来推动,国家依照法律征收税款,纳税人根据法律缴纳税款,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财政税收立法已经完成,立法机关指定的法律能得到有效落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税款,国家经济发展得到了有力保证。根据法律规定缴纳税款,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进而享受相应权力。可见,财政税收法定原则已经渗入了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落实财政税收法定原则,不仅优化完善了我国财政税收制度,还使我国经济发展可预测,有效地保障了我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
1.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现状
“十三五”时期,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本文第一部分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变革中取得的成效可知,目前我国纳税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财政税收营商环境逐步改善以及落实了财政税收法定原则。虽然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显著,但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并未停下前进的脚步。优化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财政税收收入增长,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增强了财政税收自动稳定器的职能作用。
2.税制结构失衡
我国税制结构失衡造成了贫富差距扩大的局面,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税制结构失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流转税与所得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所占比重差别较大。其中,所得税与流转税相比来说占比少,于是无法将财政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作用极大地发挥出来,导致经济发展出现问题,扩大了贫富差距。第二,个人所得税占所得税比例与企业所得税所占比例相比较少。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也受到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积极性不高。
3.财产税缺位,对消费产生负面影响
财产税是一种为了弥补流转税与所得税缺口的辅助性税种,财产税现行的征收范围较窄,且存在缺位的现象,一些应该开征的财产税税种至今尚未开征。因此,现行财产税的缺位无疑是一个定时炸弹,一旦缺口漏洞被撕开扩大,造成的后果将会是无法挽留的。财产税与房产税的关系复杂,并不是说房价上涨财政税收收入就也随之上涨。房价高涨、消费者负担过重、过高的房贷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消费,严重削弱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消费者在高涨的房价面前,只能选择减少其他消费,于是对消费产生了负面影响。
1.财政税收征管立法存在缺陷
财政税收征管立法缺少统一的财政税收基本法约束,现有的财政税收征管立法依据不够充足,一些条款无法落实,法律规定的权力无法维护,义务无法履行。作为财政税收征管的主要法律依据《征管法》,未能与当前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协调,容易造成实践的混乱。财政税收征管立法不够具体,按照法律规定,细化财政税收立法,具体操作结合实际进行分析。模糊不清、无法落实的条款要加以修改使其具体可行。财政税收征管立法方面存在的技术缺陷如法律内容不够完整规范、法律条款缺少法律责任规定等问题还有待改进。
2.财政税收征管监督管理不到位
财政税收征管监督管理不到位主要是因为征管软件本身存在问题和税务人员工作态度存在问题。税务人员不认真对待工作,财政税收征管软件就无法起到作用,监督管理就不到位;税务人员工作兢兢业业,征管软件本身存在缺陷,监督管理也就不到位。实际上,征管软件由于更新换代的原因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问题,一旦税务人员工作疏忽,财政税收征管监督管理就如同破了一个小孔的木桶又被扎了一个大窟窿一般,无法装满一桶水,而财政税收征管监督管理则会更加腐败、更加堕落、更加不到位。
3.财政税收征管职责划分不清
税务机构中税务人员存在推卸责任、逃避责任的问题,财政税收征管职责没有划分清楚。没有将职责对应具体化,而是指给了某个结构或某个层级,造成了上级指派下级、下级请示上级的无限恶性循环。其中不乏有些税务人员不愿承担责任,面对难题逃避的不良行为,这是财政税收征管职责划分不清的一大原因。
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保证财政税收立法的公开透明,提供专门的渠道方便大众监督,建立专业的投诉机制,凡是财政税收立法都要公开,要提前公示,接受大众监督,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整理群众意见,让人民群众真实地参与到财政税收立法的过程中。在相关法律中明文规定人民群众参与财政税收立法,公平公开公正,奖惩分明,对财政税收立法作出突出贡献的奖励,不尊重法律违反宪法的严惩。公开透明并不意味着随意无约束,要让法律始终站在人民尊重的地位,让依法治税,依法纳税的观念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
完善我国财政税收法律制度,在严格财政税收立法之后需要做到的就是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并不是说随意依照法律规定治理财政税收,相关法律规定的颁布执行都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对于立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多次提议修改后出台的法律,要怀着敬畏之心,始终依照法律事实治理财政税收。法律上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绝对不允许去做,绝不触碰法律的底线,法律规定可以做的行为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分析,依法治税不只要照搬法条、法律事实,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此外,还要重视群众参与度,依法治税也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起政策执行的反馈机制。近年来,我国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营改增”等一系列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通过进一步鼓励企业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来减免相关财政税收,通过持续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为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出力作贡献。为了更加有效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证纳税人充分了解到减税降费政策,要加大宣传,在相关期刊上多次印发减税降费政策相关稿件,利用新兴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为持续优化落实政策,要建立起政策执行的反馈机制,收集案例掌握第一手资料,开展集中调研,了解纳税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意见,不断优化政策落实的措施。
1.完善财政税收征管体系
完善财政税收征管体系以财政税收立法和财政税收征管两方面入手。制定法律法规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确保财政税收立法符合我国国情,因此,财政税收立法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接受人民监督。严格立法后执法也要规范,财政税收征管要依据法律规范征收管理,优化财政税收服务,其中税务人员与税务系统的配合至关重要,注意培养税务人员良好的素质,监督管理要到位,明确财政税收征管职责,具体到个人。完善的财政税收征管体系对于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两者来说都是有利无弊的,纳税人办理财政税收业务更加方便快捷,税务部门工作难度也随之降低。
2.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税务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定期学习思想文化知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与纳税人相处的过程中,要始终尊重纳税人,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位纳税人,维护纳税人权力。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督促税务人员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学习专业知识,将日常工作办理财政税收业务时遇到的问题集中汇总定期商量讨论解决方案,并将方案运用到实际办理财政税收业务中去。税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有利于完善我国目前的财政税收征管体系,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3.人民群众参与监督
人民群众是办理财政税收业务的主体,财政税收服务好不好,人民群众切身体会,所以要想优化财政税收服务,人民群众的监督必不可少。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向专门的机构提出问题,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查实情况属实,立即解决问题。这样高效有序的监督体制,有利于优化完善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这种监督不仅可以督促税务部门积极主动地开展优化财政税收服务工作,也可以让税务部门了解社会各界的反馈,根据反馈及时改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的必然要求。在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过程中,经济快速增长与财政税收增长的关系密不可分,因此优化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方案对加快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变革取得的成效显著,但财政税收制度中的问题也愈发变得明显,本文分析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现存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包括税制结构、财政税收法律制度及财政税收征管体制,以严格规定财政税收立法、优化税制结构和深化财政税收征管改革三个部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对于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