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备军
【关键词】铜钱 钞票 银两销熔 私铸
【中图分类号】F821.9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先秦时期的货币样式与材质极为丰富,其中又以青铜浇铸币为主,有刀形、铲形、桥梁形、鱼形、圜形、贝形、戈形等诸多形制。但如果要问什么最能代表中国货币,答案想必是方孔圆钱。“孔方兄”与先秦圜钱一脉相承,区别在于前者为方孔,后者为圆孔。目前已知最早的方孔圆钱出现在战国时期的燕、齐、秦等国。但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要数秦半两钱。秦半两钱一说是秦惠文王二年(前336年)始铸的,但史书并未明确记载,只提到了这一年“初行钱”。秦半两钱最初应为十足纪重,即实重十二铢。经过秦末农民战争,到汉初(前186年),半两钱已减到实重八铢,几年后又降至二铢四累(史称“五分钱”,重量为半两钱的五分之一)。到了汉文帝前元五年(前175年),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较为稳定,半两钱从二铢四累增重到四铢(史称“三分钱”),至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重量又降至三铢。几年后(前136年)又罢三铢钱,改行“半两钱”,史书在此并未明确“半两”的实际重量,疑为“三分钱”。以上种种证明了半两钱的重量并不是一以贯之的,而是随着市场需要不断调整的,并在大多数时期并不足值(目前存世的“半两钱”最重约13克,最轻的“榆荚半两”不足0.5克)。
汉武帝于元狩五年(前118年)罢“半两钱,行五铢钱”,在之后的121年铸造期内,铸造量堪称天文数字,经计算,这期间平均每年铸造量近2.3亿枚。直到唐武德四年(621年)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止,成为世界货币史上单一版式铸造期最久(长达739年)且铸造量最大的金属浇铸币。
经存世文物与史料结合可知,在东晋时期的四川成都地区出现了中国货币史上最早的年号钱,史称“汉兴钱”,由李寿在成都南郊称帝后所铸(338年)。中国年号钱自汉兴钱起算,至清宣统通宝(1912年)止,铸造期持续约1574年。纪重钱、年号钱与虚值钱的发展过程并非接序关系,而是根据货币发展需要,交替或同时出现。例如,清咸丰重宝有“计重五两大钱”等纪重版式,这一类型既是年号钱也是纪重钱。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中国货币的发展过程并非线性,而是根据现实需要随时调整。
理论上,金、银、铜、铁、锡等金属货币的市场流通价值应与其所含金属的商品价值相匹配,这也是纪重钱的基本原理。但在实际流通过程中,由于金属的商品价值受开采、贸易、运输、人为等各方面的影响不断波动,大多数时期的纪重钱实际上名不副实。例如,五铢钱虽然面值上纪重五铢,但存世实物与史料都表明,有大量五铢钱实重不足二铢,这种不足值的纪重钱史称“榆荚钱”。据《北史》记载,“薄甚榆荚,上贯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沈”。这种不足值的五铢钱居然可以漂浮在水面上,可见其轻薄!
“榆荚钱”的出现要归结于金属铸币的铸造成本问题。将金属原料加工为金属货币,除支付原料成本外,还需支付运费、人工、火耗等其他成本。十足纪重就意味着鼓铸必然“赔钱”。因此,历代官方在鼓铸时就需要使用比铜更廉价的金属,如铅、铁来代替铜的使用量,抑或是直接减重来解决“赔钱”问题。据《汉书》记载,“然铸钱之情,非淆杂为巧,则不可得赢”。意思是在鼓铸时,如果不掺入廉价金属就不能获利。但掺杂廉价金属会导致杂质较多或较为轻薄的货币充斥市场,而质量较高的货币被囤积居奇退出流通。所以官方一方面需要维持金属货币的质量来稳定原有的商品计价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在鼓铸时掺入适量杂质或减重来降低铸造成本。这也构成了金属货币发展的主要矛盾。
每当市场上出现“铜贵钱贱”现象,即铜钱所含金属价值高于铜钱流通价值。民间就会出现诸如铜钱剪边、融钱卖铜、铜钱输出等套利现象,由此产生所谓“鼓铸黑洞问题”,即官方一方面不断加铸铜钱,另一方面流通中的铜钱却持续性减少。原因在于民间不断销熔铜钱进行套利,而官方鼓铸出来的铜钱就像被“黑洞”吸走了一样。这时就需要官方进行调控,一方面推行铜禁政策,即《汉书》所载,“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这样一来,被销熔后的铜钱就失去了变现渠道,从而减少了熔钱套利的现象。另一方面,严格限制铜钱出境,如南宋《庆元条法事类》规定:“诸以铜钱出中国界者,徒三年。”除此之外,官方还可通过财政政策来提高税赋的铜钱搭收比例,继而调控市面上的铜钱保有量,使金属铜与铜钱始终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比价关系中。
反之,就会形成“铜贱钱贵”现象,即铜钱所含金属价值低于其流通价值,流通中铜钱就间接成为了虚值钱。此时,民间就会涌现出诸如买铜私铸、仿铸、海外铜钱流入等套利现象,这正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形成机理。这时就需官方对劣币进行收兑,否则劣币过度充斥市场将扰乱原有商品计价体系,造成商品流通的萧条。例如,唐显庆五年(661年),“以天下恶钱多,令官私以五恶钱酬一好钱赎取”;又如,清乾隆十七年(1752年)沿海地区大量出现日本“宽永钱”,官方随即进行了1:2的收兑,“收買每缴宽永钱二文到官者,给以大制钱一文”。中国历代官方对于劣币充斥市场的敏感性可见一斑。
白银在中国作为称量货币,一说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时期的楚国。目前已出土的楚国白银货币有铲、版、饼三种形制,使用时需称量计算价值。白银称量货币亦被称为银两,其市场流通价值主要基于其所含金属银的商品价值。本质上,银两是一种具有十足准备金的纪重钱。由于历代相同重量的银铜比价长期维持在1:100左右,导致银两更像是价值放大了一百倍的铜钱。例如,明洪武八年(1375年)规定“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改铸新制钱,规定“每千文作银一两”。
由于中国历史上并不是产银大国,所以白银的货币化需要有强有力的对外贸易顺差(白银流入)作为支撑。唐代的白银流通区亦是对外贸易较为兴盛的地区,尤其是唐中后期的岭南地区。《旧唐书》记载,王锷任岭南节度使时,曾“日发十余艇……周以岁时,循环不绝”,并且出现了“自岭已南,以金银为货币”,“五岭买卖一以银”,“岭南杂用金银”等记载。由此可见,唐代的广东地区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白银货币化已较为成熟。但是在对外贸易不算繁荣的地区,白银的货币应用范围仍相对较小。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源源不断的白银流入。至宋代,银两已广泛作为商品计价标准,《宋史》记载,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向拱“表献西京长夏门北园,诏以银五千两偿之”,南宋孟元老言:“促织(蟋蟀)……有一两银卖”,可见南宋的杭州地区,连民间买卖蟋蟀也开始用银两计价了。
随着地理大发现与对外贸易发展,明中后期的东南沿海流入了大量西属墨西哥银币(俗称“锄头银”,呈不规则块状,面值有5种);至清乾隆晚期,西属墨西哥银币(此时版式为“双柱银币”)已广泛流通,从时任闽浙总督李侍尧的奏折中可窥见一斑。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为应对台湾林爽文起义,福建省紧急调拨饷银运往台湾。但由于“台地风俗惯用外洋银钱”,所以餉银需要在福建市场上兑换成银币再运往台湾。李侍尧在短时间内分别从福州、泉州、漳州、厦门等地的市场上用银两兑换成银币,并请求广东省协助兑换,原因在于“粤省向亦惯用洋钱”。两广总督孙士毅随即拨出四十万两白银“按照市价陆续易换洋钱解闽以兹接济”。由此可见,清乾隆晚期的东南沿海各省份已有大量银币流通。
至清道光年间,林则徐在奏折上表明,“洋银行用情形,各省本不相同。其始只用于粤、闽、渐次乃及于江浙、江苏”。此后,银币流通区域不断扩张,到民国时期的法定货币“袁大头”达到历史顶峰。由于银币并非十足白银所铸,对中国的纹银(假想中的十足标准银)而言,这是一种银质虚值钱。在实际流通中,银币亦产生了较高的货币溢价,曾在清朝海关工作的美国人马士记载,“中国人……按照远超过它的实际的价格得到”。货币溢价为仿铸者提供了获利空间,导致银币的仿铸现象层出不穷。
钞票本质上是一种虚值钱,且在设计之初就考虑了防伪问题。例如,宋代“交子”为了防伪,采用多色套印图案,并加盖官府印章进行防伪。由于私刻官府印章在中国历代都是重罪,所以足以使仿造者望而生畏。反观金属铸币的仿制就比钞票容易许多,仿铸者只需将金属熔化倒进模具即可成型,且难以被市场察觉。中国历代钞票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由官方发行,称为“官票”或“宝钞”,主要通过加盖官府印章及多色套印图案进行防伪。另一类是由民间金融机构或商铺发行,称为“庄票”或“私票”,主要通过行业文字密码及商号骑缝印章进行防伪。
钞票的本意是一种具有抵押品的兑换券。抵押品可以是贵金属、外汇、铜钱、商品,也可以是国家、银行、公司的信用等。钞票一词相较于纸币更为广义,前者质地包括纸、布、塑料等材质,中国历史上统称为楮币(原指楮树皮纤维),而后者只是基于纸张。钞票作为非金属虚值钱的代表,很早便登上了中国货币舞台。中国制钞之始有多种说法,但无论何种观点,钞票在中国至少有千年历史,远早于其他国家。钞票因其方便携带且具有防伪功能,有效缓解了因“铜贱钱贵”所产生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是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但钞票的发行需有强大的信用作为支撑,否则就形同废纸,甚至比纸张的价格还要低廉,如民国时期的金圆券、银圆券。
钞票的发明不仅对中国货币发展影响深远,还引领了世界货币发展潮流。元代汪大渊在《岛夷志略》的罗斛(今泰国)条中记述,“法以汃子代钱,流通行使,每一万准中统钞二十四两,甚便民”。这意味着元代中统钞可在今泰国地区直接折算当地货币使用。除此之外,波斯史学家拉施特在其所著《史集》中记载,今伊朗地区于1294年在都城发行纸币,此法便是效仿元代中统钞,可见中国钞票影响之深远。明代钞票亦广泛出现在外交场合并作为赏赐使用。显然,中国钞票发展至元明时期,不仅在国内货币流通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且已经广泛输出海外。
纵观中国货币史,其发展路径并非线性,而是呈现出在市场波动条件下的被动发展规律。在以铜钱为主的金属货币发展过程中,销熔与私铸现象共同构成了中国货币发展的主要矛盾。银两和钞票的货币化发展,一方面是作为金属货币销熔与私铸现象的应对策略,另一方面亦是在顺应历史发展的滚滚洪流。
(作者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汉]班固撰,[清]王先谦补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整理:《汉书补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②[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③[北魏]崔鸿撰,[清]汤球辑补,聂溦萌等点校:《十六国春秋辑补(下)》,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
④[唐]李延寿撰:《北史》,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⑤杨一凡、田涛主编,戴建国点校:《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1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
⑥沈云龙主编,何良栋辑:《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
⑦[美]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