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春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全国代表大会是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为未来中国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方向与路径。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法治建设单列为一个重要部分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表明了法治建设在新时代国家建设与民族复兴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新时代的十年,是中国经济社会飞跃发展的十年,也是中国法治建设步伐坚实、硕果累累的十年,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建设的论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久久为功,国家发展行稳致远。
民航业作为国民经济诸多产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反映了整个经济发展的状况;民航的法治政府建设,也是国家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航业具有高度法治化和国际化特点,依法治理是其鲜明特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立法方面,形成了1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106部部门规章、2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组成的较为完备的民航法律规范体系;在执法方面,基本的执法制度已经体系化,执法队伍建设日益规范,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理念与时俱进;在执法监督方面,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断自我完善,自我纠错。
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该公约于2010年由国际航空保安公约外交大会在北京制定,是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民航公约。该公约的制定与批准,是中国民航参与国际民航事务,是中国参与国际法治治理的成功案例。是实现民航强国重要特征之一“具有制定国际民航标准规则的主导权和话语权”的生动实践。
当前,我们正处于从单一的航空运输强国向多领域的民航强国跨越的关键阶段。如何在后疫情时代,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抢抓机遇,破解发展难题,顺利在本世纪中叶实现向全方位民航强国的跨越,是所有民航人必须回答的问题。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法治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行业发展和治理过程中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将为我们民航强国建设提供最为稳固的支撑与坚强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