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孙桂英,张丽
早在1986年版《土地管理法》中指出“国家支持与鼓励土地进行整治”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迅速推动了我国土地整治的进程,加快了我国土地整治的步伐,其发展历程主要包含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具有较为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阶段,土地整治重点关注耕地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土地整治重点关注基本农田的建设与保护,耕地的数量与耕地的质量要并排前进;第三阶段,开始关注土地整治的类型,并融入了生态发展理念,对于生态建设有所关注;第四阶段,土地整治开始提倡要对农村的人文进行保护,保护乡愁,从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打造“山、水、林”等生命共同体,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019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践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生态空间布局不够合理、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逐渐成为项目探讨的重点,也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作为土地利用优化调整的平台,以往的土地整治往往更加重视对于耕地数量与污染源的整治,而对于生态建设的规划与生态功能的提升方面缺少重视。因此,在后续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探讨与分析,进而提升整治的成效。
在早期,我国就提出了关于开展“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并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美丽乡村的创建。生态发展理念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相结合,进一步丰富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在之后的时间里,又相继发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其中重点提出了要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重大行动,从而为土地整治增加了新的要求与新的使命。同时国家机构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进,土地整治逐渐成了其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对于土地整治这一策略来说,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其发展的必然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对于土地整治工作的新要求。从另一方面来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坚持科学、可行的治理方式,坚持正确的生态治理理念,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位,从而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等进行全面的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的有效性,而对于一些闲置用地、生态退化等地区的土地进行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离不开对土地进行空间布局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这两方面的措施。因此,我们要加强对这两方面内容的重视,做好系统性的生态建设和规划,进而促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效,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进一步推动生态建设,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对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不只是简简单单的对生态环境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进行治理与解决,而是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创建一个稳定且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全面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水平,进而保障土地可以得到充分且合理的使用,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对土地进行综合整治时,我们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将环境污染整治、生态系统的修复与产业发展生态化这三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对其进行重点探讨,进而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成效。其中对于环境污染整治来说,是保障生态系统良好运行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前提条件与基本要求。而生态系统的修复,则是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关键目标,对土地利用生态化是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最终要求,做好这三方面的工作,对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目前来看,造成环境污染的成因有很多,比如,在生产中所产生的一些工业废水、在日常的生活中所产生的汽车废气等现象,都是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再比如,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都会对土地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对我们的生态建设带来负面影响,进一步还会导致我们的生活发生变化,无法保障我们的生存环境,给我们带来威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从土地合理使用的角度来看,在土地生态化建设的过程中,对其造成重要污染的两大因素就是土壤与水环境的持续污染,进一步阻碍了土地生态化建设的步伐。
如何进一步解决土壤环境污染与水污染,从而推进土地生态化建设的步伐?我们可以从其修复的技术入手,通过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生物修复等技术措施,进一步推进土壤环境污染与水污染的修复工作。物理修复技术主要指的是通过污染物与环境之间的种种不同的物理特征,将污染物与环境相分离,进而达到修复的效果。化学修复技术主要指的是通过对于不同化学试剂的使用,从而改变污染物的特性,使污染物中的毒性消失或者达到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标准,进而达到修复的效果。生物修复技术主要指的是通过微生物或者植物的生命代谢,降解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而减少污染危害,达到修复的效果。
生态系统的修复主要是对一些地区的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或者生态较为脆弱的问题进行系统性的修复,从而使其恢复以往的良好状态以及生态服务功能,推动该地区生态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修复,可以分为林业、水域、农业等生态系统的建设。
1.林业生态系统的建设
对于林业生态系统的建设来说,不仅仅是简单地增加森林的覆盖率,更重要的是保持林地生态系统的水土、动物保育等方面的内容,避免出现单一龄期和种植种类的单一性,更多的应该进行多样性的生态混交林,从而推动林业生态系统的建设。
2.水域生态系统的建设
对于水域生态系统的建设来说,不但要考虑到防汛与防洪等基础建设,同时还要考虑到水域发挥着重要的环境净化功能与生物保育功能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要防止水系岸线出现僵直化的现象。所以我们水域生态系统的在建设过程中要设置一些近岸湿地浅滩,为生物提供一定的物质交换场所,进而保障水域生态系统的建设。
3.农业生态系统的建设
对于农业生态系统建设来说,受到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是人为的干扰。从现阶段来看,在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背景下,农业机械化的推进,极大地破坏了动物的生存空间,从而导致传统的农田生态系统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因此,在农业生态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改变以往的耕作方式,采用更加生态的技术来构建农田生态系统。比如,可以通过对沟渠进行重新设计,将其融入生态化的建设理念,将沟渠内部与农田的物质进行交换,并在沟渠内部设计出一个“生物避难场所”,进而保障生物的多样性,推动生态系统的创建。
1.生态农业
在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下,对于一些化学肥料与农药的使用越来越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的产量,但同时也给农业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环境污染,破坏了生物的多样性,导致生态系统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农业生态化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态系统的压力,遵循了土地利用生态化的要求,必将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新形式。生态农业主要指的是根据某一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规划,因地制宜的应用生物共生等现代科学技术,进而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循环农业
循环农业是生态农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通过生态系统的循环原理,对农业资源进行循环利用,进而调整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结构与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物质的循环利用。对于一些有害物质与污染物进行严格的控制与把握,从而最大程度上减少环境的污染。
(2)复合农业
复合农业主要是利用生物共生原理,通过物种优化组合配置,实现生产与生态双赢。如水稻与豆科植物的轮间套种、林草间作、农林复合、“稻鱼共生”种养结合等模式,不仅能够提高农田经济产出,还可以增强农田生态系统固碳释氧、病虫害防治等生态功能。
(3)精准农业
精准农业主要是通过现代一些先进的技术方式,实现农业生产集约化与环保化。通过精准农业的推进与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化肥的使用,有效地减轻农业系统的压力,进而减少污染的问题,推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2.环保建筑
从过去传统的建筑方式来看,我国大量的兴建大规模的建筑物,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从而使得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的污染问题。近些年来,“绿色建筑”与“低碳建筑”概念的提出,受到了我国相关人员的广泛研究与探讨。这种建筑主要是通过环保理念的引导与环保材料的使用实现能源的优化配置,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的碳排放。通过低碳建筑的兴建,不但可以节约施工所需的大量资源,还可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大大改变了当前建筑行业的生产方式,进一步推动了生态建设,符合生态发展的要求。
对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行生态规划,其实就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空间的合理利用、绿色生产的生态化。在生态资源方面,传统的土地整治对于林地、水域数量控制指标等方面较为重视,比如森林的覆盖率等。而对于生态布局的规划是否合理与生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较为忽视。其实,林地景观连接土地管理、水系沟通性等指标,对生态资源优化更具有指导意义,生物多样性、水质、碳排放吸收量等指标,则能反映生态资源的质量。在生活空间方面,除了一些基本的指标之外,还应该增加环保建筑质量指标。在农业生产空间方面,虽然有常规的数量结构指标,但是对于农田生产方式与生态系统的管控方面没有标准的指标,所以我们应该增加一些更能够反映农业生产生态化的指标,比如,农田区域生态多样化指标等。
1.生态服务区
该区域主要是通过提供生态系统服务区,为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区域空间。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林地、草地等。对于生态服务区来说,重点应该放在对现有生态基底上进行修复,并对区域空间进行合理的规划,从而推动区域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2.生态居住区
该区域主要是通过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生产的区域。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居民点与一些公共生活空间等。生态居住区要始终坚持绿色环保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等。
3.生态农业区
该区域主要是通过提供农业产品,为生态、经济的发展提供所需的原料的区域。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耕地与园林等用地。生态农业区的建设,要始终坚持有机化与循环利用等原则,重视对农业污染的管控,进而推动有机农业的生产与经营。
从土地利用的类型方面来看,生态用地主要包括了一些具有生态效益的耕地、林地等类型。在传统的规划方式中,这些类型的用地分别归属于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而这些部门之间往往都有其各自的实施标准与管理体系,往往会导致在管理的过程中出现重复计算或者冲突现象的产生。在当前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规划落实的有效措施。因此,我们在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时必须权衡各类生态用地发展要求和矛盾。通过规划指标分解法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法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生态用地数量结构,从而提高土地整治的有效性。
生态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是指对耕地、林地、草地和湿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
1.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法
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是从生态保护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度进行定量分析。目前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已经广泛应用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大多采用反规划理论和最小累积阻力模型进行研究。
2.景观格局优化法
景观格局是指大小、形状、属性不一的景观空间单元(斑块)在空间上的分布与组合规律。景观格局优化法是指在研究景观结构组成特征和空间配置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基质、斑块和廊道景观结构与布局,以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进一步促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成效,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将生态建设理念融入进来,可以最大程度推进土地城市的有效性,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改善环境污染的现状,从而实现土地利用生态化,进一步推动经济绿色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