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珂
2021 年8 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概念,并论述道:“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稳定之时提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论断,这一意味深长的转向为解决未来的精神文明建设问题、高质量发展问题、城乡协同发展问题等提供了新的思考空间。立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潮流中,我们将历经各种挑战,在实现共同富裕之路上,做好“三农”工作仍是党和国家最艰巨繁重的任务。乡村要振兴、农业农村要现代化,不仅是物质生产力的解放、经济指数的增长,更重要的是乡村高质量的发展建设、城乡差异化的协同发展、农民主体能动意识的增强、乡村文化的繁荣、乡村生活的美好安乐等。面对这些复杂抽象的诉求,我们亦需要新的标尺去丈量化解。故此,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行多维度的审视,或许能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开别样格局。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推动了经济高速增长,维护了社会繁荣稳定,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我们能够感知到当下的成就来之不易,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未来的目标任重道远。在乡村振兴视域下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面临各种挑战,诸如实现新农人的身份转换、完成乡村文化的时代塑造、明确乡村发展的未来定位、保障乡村生活的高质量发展等。
脱贫攻坚战胜利之后,中共中央在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了“五年过渡期”的政策安排,意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留足够的时间、空间和余地。时隔一年,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摆脱贫困与实现振兴之间有着天然的关联,当乡村走向富裕,落后的“穷根”才无处可依。对于返贫的忧虑并非新发展阶段的新话题,其早在扶贫时期便初见端倪,然则落后与贫困的生成有着复杂的原因,“要转变脱贫后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重新养成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生活习惯与交往理念等,是一个比物质脱贫更加困难的问题”[2](130)。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展开了他对于传统小农局限性的论证,他认为耕种方式的局限性不仅限制了小农的生存空间、社会关系范畴、政治地位,也限制了小农的眼光视野。马克思直接批判了这些归属于波拿巴王朝的小农在意识上的封建、愚蠢和狭隘,他指出:“波拿巴王朝所代表的不是农民的开化,而是农民的迷信;不是农民的理智,而是农民的偏见;不是农民的未来,而是农民的过去。”[3](763-764)这些来自旧世界的小农对旧的生产方式有着强烈的依赖,缺少明确的主体性认知并难以自我代表,同时对传统的乃至滞后的理念有着近乎顽固的执着。马克思对于传统小农局限性的思考按照“生产方式——生产关系——道德意识”[4](95)的理论逻辑展开,这一理论公式也可以成为我们认知新发展阶段新农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理性工具。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发展程度越是落后的地区,乡民的意识越是狭隘保守;为什么经济状况越不好的农户,越容易滋生“以贫为荣”的贫困意识。摆脱贫困固然是一项艰难的工程,但更艰难的是让那些挣扎于贫困线边缘的低收入群体具有能动力、生命力和创造力。
在《乡土中国》的开篇,费孝通开宗明义地谈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传统村落秉持“生于斯、长于斯”的特质,形成自给自足又相对稳定的伦理生态圈,村民以家族、宗族等血缘、亲缘为纽带凝聚成紧密的伦理共同体,由此又衍生出乡村的礼法、风俗与文化。当乡土中国经过现代化的洗礼,新乡土中国的嬗变则呼之欲出。马克斯·韦伯将现代化的过程比喻为“是除魔化的过程,也是理性化的过程”[5](5)。在这场巨大的变革中,曾经滋养农耕文明乃至中华文明的乡村文化则沦为最大的“猎巫”对象。打开搜索引擎,我们便能够在时下的热词中勾勒出今日乡村的画像:土味文化、小镇青年、寒门贵子……这些在亚文化中寻找生存空间的群体隐喻了乡村文化的模棱两可。
对于保守的乡土文化而言,乡村所面临的开放性的现代化冲击似乎不可避免。在伦理维度上,乡村伦理共同体式微使得乡村文化出现断裂。当市场经济意识从城市流向乡村,传统的“家长式”治理、村规民约、家风家法也随之失去了效力,传统礼治的解体、人伦道德的崩坏、质朴乡风的消失、风俗文化的断裂使得今日的乡村与田园诗般的理想生活渐行渐远。在实践维度上,乡村劳动力流失使得乡村集体记忆出现缺失。庙会、祭祀活动、节庆民俗等公共性文化活动“是一个村落集体记忆的具象载体,它勾连着历史回忆与旧时的道德记忆,能够唤起村民对于村落的归属感与认同感”[6](39)。回归现实,“空心化”与“老龄化”的村落人丁凋敝,与此同时,泛娱乐化的网络意识同步影响并扭曲着城市与小镇青年认识世界的方式,他们对传统的文化活动并没有太多的热情,这就导致传统的仪式庆典既无人继承也无人关心。在发展维度上,乡村发展的趋同性使得乡村文化丧失光彩。工业化的浪潮颠倒了传统城乡的定位,“城市进步、乡村落后”的价值认同仍然是多数人解读城乡关系的视角。我们很容易就能从物质文化层面发现乡村对城市不遗余力的追赶,部分乡村在对城市的追逐和模仿中丧失了本色,乡村文化也逐渐消解在消费主义的浪潮中。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乡村文化的振兴、新乡土文化的重构不可能是对传统乡土文化的单向复归,我们既要传承传统乡土文化中的积极因子,又要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多样化的诉求下将开放、公正、创新、求同存异等现代价值元素注入其中。
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了这样一种声音,即将农村青年定义为徘徊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双重边缘人”。在现代化高速运转的齿轮下,这些夹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边缘人”对他们的故土仍怀有浓重的乡愁,那就是“对传统生活模式的依恋和对当下城市生活失重感相互交织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困顿体验”[7](96)。这种游离的尴尬感引出了对乡村角色的思考:在城乡关系中,乡村在未来到底该如何被定位?今日的中国早已不是那个只能以农为本且被束缚于土地的国家,随着现代化的推进,乡村承载了2 亿多农户渴望稳定生活的平实梦想。
学者贺雪峰将未来的城乡关系描述为“保护型城乡关系”,在2035 年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前,这种关系将是乡村振兴初级阶段城乡定位的主要模式。没有人可以阻挡农民对融入城市的向往,但是大部分农民家庭并不具有在城市安居乐业的能力。目前我国仍有将近8 亿人口拥有农村户籍,“在有如此巨大人口要依托农村作为退路和保障的情况下……应当更加关注社会与公平”[8](137)。故此,在乡村振兴的初级阶段,并非要把农村建设成为可以比肩城市的超级村落,而是让其可以成为提供退路与保障的宜居之所。时至今日,乡村仍然承载都市人和乡民对于世外桃源的向往,乡村文明不应被视作滞后于城市文明的时代糟粕,而是融合了现代化节奏的、具有创造性的农耕文明的体现。
历史总是伴随着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脚步向前发展的。乡民对乡村美好生活往往有着最质朴的理解,他们渴望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未来的乡村不再是城市发展的“附庸”,也不该是盲目催熟的试验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与美好生活融洽接轨,乡村振兴亦需要与高质量发展合理对接。故而,构筑乡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离不开对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探索。所谓高质量发展,“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不仅要解决效率问题,也要解决公平问题,还要解决持续发展的问题”[9](59)。
以美好生活的标准看,当下的乡村生活仍有诸多困顿。在生活环境方面,乡村生活缺少“好的条件”。美国社会哲学家芒福德曾这样批判资本逻辑下城市化的肆意发展,他认为:“资本主义承认的只有贪得无厌、傲慢以及对金钱权力的迷恋……资本主义准备破坏最完善的社会平衡……摧毁一切阻碍城市发展的旧建筑物、拆除游戏场地、菜园、果园和村庄,无论这些地方是多么有用,对城市自身的生存是多么有益。”[10](25)时下,资本逻辑的残余仍影响着城乡的协同发展,使得金山银山的绿色梦想始终与现实存在差距。当前,乡村的绿化覆盖率仅为14.71%,污水处理率为18.21%,燃气普及率为26.81%。高质量发展以包括经济发展、环境发展等物质基础为前提,乡民生活健康稳定、乡村环境绿色宜居,乡村精神文明共建才有所依凭。在生活设施方面,乡村生活缺少“好的质感”。不可否认,乡村文化生活相较于往昔有着明显提升,但乡村文化公共服务仍存在较大优化空间,如在为乡民提供更加高质量、可持续的文化服务,完善县、乡、村新居民区及新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县域内公共文化资源整合,提升基层特别是乡村地区的公共文化参与率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在科技生活方面,乡村缺少“好的活力”。运用现代科技赋能乡村文化建设,实现数字乡村的构想,实现乡村与城市共享科技成果等,是农业农村农民走向美好生活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乡村振兴视域下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中的伦理内涵,既包含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同乡村振兴所要实现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密切相关,本质上是一个既已经开始生成又不断拓展丰富的伦理价值系统。
乡村振兴战略是需要把己富、他富、村富、乡富有机地统一起来的共同富裕价值理念,这种价值理念要成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价值追求和价值导向,以此凝聚人心,形成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群体合力和价值共识。这种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有助于破除农民对他人富裕的“红眼病”和对自己富裕的“焦心病”,也有助于在具体实践中切实解决“先富帮后富”和“促进共富”的难题。村乡两级集体,应当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时代选题举旗定向,以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破除富裕问题上的“丛林法则”,开辟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农民共富的新天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命题之所以成立,就在于跨越不同时空与历史的交互,人类自身始终充溢着精神生活的价值追求,即“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回归现实生活,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当作自己的初心使命。在新的发展阶段的恢宏图景中,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被赋予了独特的意义:不仅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困同样不是社会主义。重拾对人类主体的伦理观照,方能实现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同频共振。
置于乡村振兴的语境中,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有了更为明确的所指。其一,在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民是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主体。农民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主体,农业农村需要走向现代化,农民主体亦需要完成现代化的蜕变。只有当农民自身具有能动力、可行力和创造力,返贫的现象才可能消失。其二,在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民多样化的精神诉求是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要素。相较于摆脱贫困,实现乡村振兴有着更为复合的宏大要求。面对城乡发展的巨大差异,现代农民在教育、文化、政治、生态和个人发展等方面会有更多的顾虑和考量。唯有化解这些差异性的顾虑,才能完成从贫穷到富有的华丽转身。其三,在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民的长远发展是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11]这一指示既揭示了乡村振兴复合性的内涵,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方面、全方位的振兴,也指明了现代农民的特质,即新时代的农民需要在经济、文化、政治、生存环境等方面获得多元化的“外部赋权”,在心理、文化、精神、教育、技术、科技等方面获得多维度的发展能力提升。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是共同富裕思想的特殊表达。然则,不论是在精神文化领域,抑或在其他领域,上升于制度之维,二者皆有着相通的要求。回归中华文化的根源,便能发现共同富裕思想的端倪,早在春秋时期,古老的哲学便提出了大同社会的预想。儒家主张:“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礼记·礼运》)传统大同社会的预想为大众描绘了一个太平安乐、天下无贼的“理想国”,但是囿于社会生产力不足、物质财富有限的现实状况,“大同”也只能沦为形而上的乌托邦。大同社会由此成为中华民族对于美好生活的完美构想。而后,孔子基于社会治理提出了更为切实的理念,即“民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时至西汉,由于先秦重农抑商的制度和变法改革,一度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的两极分化现象,为了缩小贫富落差,董仲舒提出了“调均贫富”的主张,劝谏汉武帝“限民名田、薄赋敛、轻徭役、宽民力、盐铁皆归于民、禁止官宦与民争利”[9](4),从而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春秋繁露》)。“调均贫富”的主张在北魏时期落地为均田令的政策,后经北齐、隋、唐继承与完善为均田制与常平仓等制度,唐后期均田制瓦解,但平仓制度得以延续和发展。这一系列政策对平抑粮价、赈灾救荒、缩小贫富落差以及维持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古老的“大同”预想揭示了传统社会中普通个体对于公平、正义、富裕、和谐、美好的质朴向往,奈何阶级社会的壁垒使得“天下为公”只能止步于圣人先贤的鸿志。当时空转回现代,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奋斗,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批判性地继承了传统的“大同”思想,使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9](23)的现代“大同”逐步成为现实。
置于乡村振兴的语境中,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至少包含三个层次。其一,实现农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随着脱贫攻坚战的胜利,绝对贫困的危机虽然解除,但乡村低收入群体基数仍然庞大。这部分群体不仅渴望活得滋润、自由,更加渴望活得体面、有尊严,同乡村中先富起来的开拓者一样,他们对教育、文化和美好生活有着强烈的憧憬。其二,实现不同地区农村之间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同地区农村之间在收入水平、收入结构、消费水平、基础设施、人均居住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呈现出巨大落差,其根源在于不同地区农村在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开发成本等方面差异巨大,若想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双富裕”,显然需要因地制宜地给予欠发达地区农村相应的帮扶。其三,实现城乡之间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新发展阶段,城市与乡村皆需要经历现代化的洗礼,城乡协同发展并不意味着城市与乡村合二为一,它们仍将具有差异化的特质。乡村作为现代化转型下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唯有振兴乡村文化、涤荡文明乡风、丰富乡村生活,才能充分发挥它的功能。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2](70)立于“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中国共产党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中国梦的实现嫁接融合,形成独特的中国式美好生活观。对于美好生活追问,是一件漫长而艰辛的浩瀚工程。何为美好生活的真谛?早在青年时期,马克思就发出了对于传统美好生活的拷问。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马克思指出:“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会彼此敌对、互相冲突,一种利益必定消灭另一种利益。”[13](459)借此观点,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式的快乐主义哲学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美好生活并非局限于个体灵魂的安宁,也不单单是世俗意义的功成名就,而是增进千百万人的福祉。何为美好生活的困局?马克思用虚假意识的理念回应了他的担忧,他认为:“迄今为止人们总是为自己造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成为何物的种种虚假观念。”[14](509)“他们在幻象、观念、教条和臆想的存在物的枷锁下日渐委靡消沉,我们要把他们从中解放出来。我们要起来反抗这种思想的统治。”[14](509)回归于个体,每个人能否具备准确的自我认知,就成了构建美好生活的关键。在马克思看来,个体与社会、民族、国家等共同体融合发展,才是美好生活的真实体现;如果个体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曲解了生活的本意,沉溺于拜金主义、消费主义、虚无主义等错误的意识形态,真正的美好便会荡然无存。何为美好生活的构成?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充分探讨了生活的本质,认为美好生活有着多元、丰富的构成,它是包括了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家庭生活、政治生活、生态生活、道德生活的有机整体。马克思对美好生活的架构,成就了当下中国式“五位一体”美好生活的新格局。美好生活是高品质、高质量的生活,是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得到满足的生活,是物质、精神都富裕的生活。
置于乡村振兴的语境中,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具备三个特质。其一,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乡民共建美好生活现实。延承马克思主义美好生活观的内涵,美好生活不是个体的享乐,而是整个共同体的幸福。故而,实现乡村振兴、建设文明乡村不仅仅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群体的责任,而是需要不同的群体依据自身的能力、特长、职业等付出差异化的努力。其二,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乡民共有美好生活理念。共有不仅是对物质维度所有权的探讨,也延伸到对精神维度深层次的思考。发展伦理学家德尼·古莱将美好生活归纳为对三种价值观的追求,即“最大限度地生存、尊重与自由”[15](49)。这一看似简约的概念包含了对社会与人类多元化的诉求,诸如制度的关怀、人际关系的和谐、自然与文化环境的美好、人的权利保障等等,这亦是乡村美好生活的图景。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只有真正认识了美好生活,才能过上美好生活,错误的虚假意志和虚假观念反而会瓦解美好生活。用多样化的方式使乡民明确认知、提升思想、开阔眼界,既是通往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路径,也是嫁接美好生活的桥梁。其三,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乡民共享美好生活成果。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既意味着共同建设、共同奋斗,也意味着人人参与、人人享有。当乡民们能平等地共享教育、文化、公共服务等资源之时,乡村美好生活才值得向往。
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任务,亦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时代使命,更是整个共同体的道德责任。在乡村振兴视域下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可以从教育、文化、科技、建设、生态、治理等方面多管齐下,协同发力。
近年来,学术界开始通过文化资本的视角来思考寒门如何出“贵子”的命题,大部分学者能够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即“家庭文化资本的再生作用与社会流动作用同时存在……文化资本对寒门学子的教育获得具有重要作用”[16](10)。这就引出了一个客观现实,文化资本能够影响并实现寒门学子完成阶层流动。对于寒门而言,若想突破文化资本先天不足的桎梏,重视教育则是最关键的制胜法宝。人都有生存、劳动、生活、发展和娱乐的需要,满足人的多元需要是最基本的道义诉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与社会成员的精神需求密不可分,更与每个个体的受教育程度息息相关。
在乡村振兴的视域下,补齐教育短板、推进教育公平,才能激发每个新农人的主观能动性。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并且在发展程度较高的乡村同步普及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其次,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对从事农业和非农业就业的新农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培训,探索多元化的办学模式和培养方式,加快构建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最后,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农村同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重视农村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使青年一代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合理运用乡村道德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新乡贤的道德引领示范作用。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新农人的现代化培养。所谓新农人,既可以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也可以是职业农民,还可以是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新生代农民工。阿玛蒂亚·森曾以个人发展为视角提出了“可行能力”的概念,简而言之,“可行能力”就等同于个体的“发展能力”。故而阿玛蒂亚·森坚持认为,贫困的人之所以贫困,不仅仅是经济福利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可行能力的不足,这种匮乏是贫困者知识、见识和技能等方面不足的直接后果。要提升个体的发展能力,主观的努力固然重要,外部社会机制的支持、培育与道德关怀亦不可或缺。回归现实,要坚持在过渡期内以更负道义感、更具针对性、更加高质量的方式赋能乡村新农人的培养,诸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育人布局,引入数字化教学弥补乡村在师资、硬件等方面的短板,搭建城乡优质教育共建共享平台,优化创新性、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等。
同步推进城乡之间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用高质量的精神食粮满足乡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乡村不是文明的洼地,乡村文化亦不是过时的残余,我们要用科学、辩证的眼光来审视乡村文化的现实价值。
发掘传统乡村文化,首先需要重新审视乡村文化的价值功能,提升乡民的伦理精神自信和文化自信。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蕴藏着中华民族古老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为优秀传统乡村文化拂去时代的尘埃,才能够化解乡民内心的价值虚无,进而凝聚民心、教化乡里、淳化乡风。其次,需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地位,引导乡村文化向上向好向善发展,使其持续葆有优质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最后,需要推动优秀传统乡村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复杂多样的乡村文化资源进行合理的传承保护、开发利用,使乡村文化焕发新的生命力。
值得关注的是,应当充分利用科学技术赋能乡村文化的振兴。城乡之间文化消费的落差、数字文化的缺位既导致了全体社会成员文化享有上的不平等,亦造成了乡村文化空间没落。文化空间的概念延伸自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念,指的是“一个可以集中举行流行以及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17](41)。乡村文化空间是乡村的文化场所,是村民组织参与文化活动的所在地。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昔日乡村文化空间沉默的僵局,拉平了城乡的数字沟壑,其在数字领域重新赋予了村民发声权利,打破了地域空间的局限,开辟了乡村文化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振兴乡村文化、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应该创造性地探索数字技术与乡村文化相融合的方式,创新乡村文化内容与乡村文化传播模式,在打造数字乡村的同时满足村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渴望。
“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18](19)乡村振兴的目的什么?应该是让每个村民都能够过上理想中的幸福生活。这种高质量生活的实现,既需要宜人的外部环境来滋养人文厚度,亦需要合理的内部治理来优化人居空间。
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绿色发展来培育乡民的性情品位。自然并非个体之外的“他者”,人对待自然的生态德性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个体追求幸福生活的内在张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19](4)绿色发展首先要满足乡民基础的绿色诉求,为乡村打造绿色的居住环境,提高乡村居住与生活品质等。其次,要引导乡民贯彻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与生活理念,帮助乡民形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和谐共生的生活方式。最后,要因地制宜地利用乡村文化、生态资源制定合理的绿色发展规划,坚决抵制以破坏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为代价的过度开发。
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提升乡村善治能力来回应乡民的高质量诉求。优化乡村善治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程,其为村落中公共秩序的运行提供了稳定公正的环境,亦观照了乡民对于乡村美好生活的期待。一方面,优化乡村善治需要强化基层文化服务意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使基层组织的道德责任落实落细。另一方面,优化乡村善治需要加强乡村文化治理能力。“乡村文化治理是治理概念在乡村地区的延伸,也是治理理论在乡村现实场域中的深刻实践,是治理目标与治理过程的统一”[20](110),它既包括为乡村文化管理、乡村文化改革、乡村文化政策制定等提供内容维度的支持,也包括为乡村治理中具体问题的解决提供方法维度的策略。因为每个村落的禀赋条件、发展道路、现实境况不同,乡村文化治理要秉持变革性的创新精神,探索本土化的发展道路,并且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政府、农民和社会组织的协调性和能动性,完善多元共治协调机制。
在谈及群众活动时马克思曾表达:“‘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4](286)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既需要酌情衡量现实,亦需要拉起兜底防线。
坚守兜底、帮扶困弱是最基本的伦理坚守,故而构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的帮扶。乡民在村落能有可持续的个人发展,乡村在未来才能有可期待的增长变化,农村才是农民能够安居乐业的归宿。具体来说,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进行动态监测,关注低收入群体的经济现状和精神现状,定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关怀;加快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在文化、教育、社保、医疗等领域为其提供托底保障和相应服务;提供特惠性救助政策,针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诸如鳏寡孤独群体、残疾人群体等,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标准和帮扶策略;加大文化保障力度,提供特殊文化服务,提升道德文化引导力。
针对欠发达乡村地区的帮扶,要开展乡村建设活动,着力改善村落的人居环境、经济环境、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当以文明、文化为标尺俯瞰认知世界之时,便出现了东方世界与西方世界的分野,从阿诺德·汤因比到萨缪尔·亨廷顿,几乎都认可东方世界内部有着更多的同质性和关联性。不妨这样认为,当我们想在世界范围内为我国的乡村发展选取一个参照性坐标时,东亚模式不失为一个恰当的选择。在东亚模式中,日本的“造村运动”和韩国的“新村运动”皆为该国乡村现代化的拐点,意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外,日本的“一村一品”政策和农协体制也创新了小农现代化转型的模板。由此可见,当社会财富出现失衡,政府能否遵循正义伦理原则对社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进行合理化的再分配、再建设,就成了化解问题的关键。结合以上经验,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持续开展欠发达地区乡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弥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快速推进县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创新培育乡村人文环境,实现乡村文化与乡村建设相结合;开拓乡村公共文化流动式、“嵌入式”服务,将文化活动融入村民生活,送到村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