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巧梅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畜牧兽医局内官营畜牧兽医站 743011)
口蹄疫(FMD)又俗称“口疮”、“鹅口疮”、“蹄癀”、“脱蹄症”,是一种发病率高、传播速度快的急性、高度接触性人畜共患传染病,诱发该病的病原为口蹄疫病毒(FMDV),该病毒可以感染100多种动物,其中猪、牛、羊等偶蹄目动物比较敏感。病毒的传播途径多,很容易引起大面积的暴发流行,对养殖业的危害极大。口蹄疫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动物传染病的首位,在我国也被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到目前为止,口蹄疫已经有五六百年的历史,而且仍然在世界上广泛流行,平均近十年就会有一次大流行。口蹄疫的发病率、死亡率都非常高,而且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畜种、不同的年龄以及流行毒株的不同,发病的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异。在新发病地区,牛的发病率可以高达90%~100%,但多为良性经过,成年牛的死亡率较低,为3%~5%,犊牛的死亡率相对较高,高达50%~70%。对于猪而言,规模化饲养的发病率要远远高于分散饲养的,规模化饲养的猪场发病率可高达100%,哺乳仔猪的死亡率高达80%~100%,成年猪的死亡率相对较低,一般为5%~10%。感染口蹄疫后除了引起动物死亡,还会影响其生产性能,动物的生长速度变得缓慢,泌乳量降低,甚至失去利用价值。口蹄疫还是一种严重的人畜共患病,每次动物暴发流行口蹄疫,总会引起人感染发病,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口蹄疫病毒变异性很强,而且宿主也会发生变化,口蹄疫历来以牛感染率最高,但是在20世纪20年代,欧洲发生了猪口蹄疫的暴发流行,40年代发生了羊口蹄疫的流行。口蹄疫的暴发流行不仅造成畜牧业的经济损失,还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干扰,引起国际贸易摩擦或政治危机。
口蹄疫病毒(FMDV)是微核糖核酸病毒科、口蹄疫病毒属的一种病毒。该病毒具有易变性、多型性的特点,目前已经发现的血清型有7个,分别为A、C、O、SAT1(南非1型)、SAT2(南非2型)、SAT3(南非3型)以及Asia1(亚洲1型)[1]。同类型不同亚型之间的交叉免疫变化很大,亚型内不同毒株之间的抗原差异也非常明显,这给口蹄疫的检疫防疫带来了很大的难度。FMDV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强,耐干燥,但不耐酸碱,因此很多的消毒药可将其杀死。肉品中的病毒经过24~48h,由于乳酸的生成,可以将病毒杀死。酸奶中的病毒也会迅速死亡。
对于口蹄疫易感的动物种类比较多,其中偶蹄动物最易感,奶牛、黄牛、水牛、牦牛、绵羊、山羊、猪、骆驼等偶蹄目动物都可以自然感染,长颈鹿、野牦牛、黄羊、驼羊、大象、野灰兔等野生动物也可以自然感染。口蹄疫的传染性很强,很少的病毒粒子就能使动物感染发病,口蹄疫的发病症状和毒株、宿主以及环境等因素都有关系。发病动物和带毒动物都是该病的传染源,其体内各组织、器官、分泌物、排泄物等中都含有口蹄疫病毒,病毒会随着尿液、乳汁、粪便等排出体外,污染养殖场环境。不同的感染动物排毒持续时间也不同,羊感染后排毒时间一般为7d,猪为4~5d。羊的排毒高峰期为症状出现的前1~2d,猪、牛在水泡刚出现的急性发病期为排毒高峰。
口蹄疫的传播主要为接触和空气传播。接触主要有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两种,易感动物和发病或者带毒动物直接接触就会引起感染发病。还可以通过带毒的媒介物引起间接传播,媒介物可以是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也可以是没有生命的圈舍、水源、饲料、器具、粪便、饲养员的衣物、车辆以及肉、骨、乳制品、皮、血液等畜产品。口蹄疫的暴发流行,有的是通过流通的带毒猪引起的;有的是冻肉中的病毒引发的;有的是通过人传播,养殖场的饲养员、配种员以及技术工作人员和发病动物接触后,病毒就会随着人被带到其他地方;鸟类、猫、狗、啮齿类、昆虫等也可以携带病毒,成为重要的传播媒介。
空气传播也是口蹄疫的主要传播形式,尤其是空气传播可以造成远距离传播。发病牛呼出的口蹄疫病毒可以和唾液或者空气中的水汽形成很小的离子,随着风进行传播。1967年~1968年英国口蹄疫的流行蔓延主要就是通过空气进行了远距离的传播。空气中的病毒主要来源于发病牛呼出的气体、排出的粪尿以及含毒的污染物,这些病毒都可以形成毒气溶胶,随着风向进行传播。
不同种类的动物对口蹄疫的易感性不同,即使同一种类但不同品种的动物也会存在差异。不同的口蹄疫毒株对动物的致病力也不相同,有的毒株对牛的致病力强但对猪比较弱,相反有的对猪致病力强但对牛比较弱。没有口蹄疫感染史,不接种口蹄疫疫苗的国家或者地区一旦口蹄疫传入,就会引起高发病率和致死率,造成严重的危害。接种过疫苗的动物受到强毒株的侵袭时,也会引起感染。易感动物主要通过吸入、外伤、人工授精等途径感染、其中通过病毒形成的气溶胶吸入或者摄入的方式最为普遍。病毒还可以通过破损的皮肤或者结膜引起感染,病毒可以在创伤面形成水泡,还可以进入血液输送到全身各处,造成全身其他部位出现病变。公牛精液中存在病毒,也可以通过配种的方式感染母牛。病毒还可以通过胚胎移植造成感染。
动物感染口蹄疫后,典型的症状就是唇部、舌面、齿龈、鼻镜、蹄叉、乳房等部位出现水泡,随着病情的发展,水泡破溃,结痂,病情严重的,蹄壳会脱落。消化道黏膜也会出现水泡、溃疡,幼畜的心肌、骨骼肌出现典型的灰白色条纹,切面好像虎斑。口蹄疫发病率高,传播速度快,幼年动物死亡率高。
口蹄疫病毒的毒株类型多、容易发生变异,防控比较困难。养殖场要根据口蹄疫的发病特点制定“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做好口蹄疫的防控工作。
预防、控制口蹄疫安全有效的手段就是做好口蹄疫的疫苗接种工作。目前,常用的口蹄疫常规疫苗有弱毒疫苗和灭活疫苗,这两种疫苗的免疫性好,在防控口蹄疫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接种弱毒疫苗后病毒毒力返强、灭活苗灭活不彻底等因素还有可能引起口蹄疫的暴发,还需要研究更安全、更有效的疫苗,亚单位疫苗、基因缺失疫苗、核酸疫苗、蛋白质载体疫苗等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不断涌现。
养殖场要根据口蹄疫的流行特点以及养殖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同时养殖场还要做好免疫抗体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微调。一般情况下,规模化养殖场的种公畜每3个月免疫一次;种母畜在产前30d或断奶后各免疫注射一次,妊娠母畜一般不进行免疫接种,如果必须免疫,可以采用疫苗多点免疫以减缓免疫产生的副反应;羔羊、仔猪初次免疫一般在28~35日龄,犊牛初次免疫一般在90日龄,免疫剂量分别为其成年动物的一半。然后间隔 1个月后再强化免疫一次,以后每隔3~5个月免疫一次;对于散养的家畜,每年的春、秋两季进行集中免疫,并对新补栏的家畜进行补免;对于调出的非屠宰或者用作种用的家畜,在调运前2周要强化免疫一次。疫情暴发时,对于受威胁区、疫区的全部易感动物都要进行强化免疫。
利用口蹄疫疫苗进行免疫接种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4.1.1 对于妊娠母猪利用口蹄疫灭活苗免疫时,容易发生流产,在疫苗免疫的前3d,每吨饲料中均匀拌入50%的维生素E粉500g,可以降低流产率,并能促进生成抗体[2]。
4.1.2 对于仔猪进行免疫时,容易受到母源抗体的干扰,免疫效果不理想,因此,仔猪在30d龄以内不主张进行免疫。
4.1.3 弱猪、僵猪、病猪的免疫应答差,而且接种后容易出现继发感染或者引起不良反应,也不适宜进行疫苗接种。
4.1.4 发生疫情后,如果要进行紧急接种,必须要核实动物的免疫期,如果在免疫的有效期内,最好不要进行紧急接种,否则不仅不会提高免疫力,反而会降低免疫力,甚至引起感染发病。超过了免疫保护期,要及时进行紧急接种,做好隔离、消毒。
养殖场要加强生物安全措施,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控制口蹄疫的发生[3]。养殖场内要禁止饲养其他不同的动物,如狗、猫等;要做好灭鼠措施,老鼠不仅采食饲料,还到处乱窜,传播病原;生产区内严禁带入染病的畜产品,并且进入生产区的物品要经过严格的消毒;养殖场的员工要严格遵守防疫制度,进入生产区要更换工作服、工作鞋,个人的用品、衣物要放置在生产区外,而且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平时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运输饲料、动物以及其他物品的车辆要固定专车,而且要停放在生产区外,每次运输前后都要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以免带入病原。
从外地引种时,引种的动物必须有特定病原检测合格证,引种后要隔离饲养14d,确认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进入生产区进行饲养。饲养的动物出栏销售时,要进行严格的产地检疫,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出场。出售的动物,如果因为质量不合格退回后,不得进入生产区,要进行淘汰处理。
养殖场要进行严格消毒,常用的消毒液有2%~4%烧碱液、3%~4%甲醛液,0.3%~0.5%过氧乙酸等,养殖舍内进行消毒,可以选用百菌消、强力消毒灵等对动物刺激性小的消毒液。杀灭口蹄疫病毒,不能用来苏水、新洁尔灭、百毒杀等消毒液,这些对口蹄疫病毒没有作用[4]。没有疫情期间,养殖场一般每周进行两次消毒,出现疫情后,要每天消毒一次。利用消毒液消毒要配制合适的浓度、采用适合的方法,以免影响消毒效果。
养殖场内病死的动物严禁在生产区内解剖,要用专车运送到隔离舍或诊断室进行解剖诊断。病死或淘汰动物的尸体要严格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如果养殖场出现了疑似口蹄疫的病例,就要立刻逐级进行上报,然后由上级单位派专家到场采集病料进行实验室诊断,确诊后就要采取封锁、隔离、扑杀、消毒等措施防控疫情,并及时向外公布疫情动态。要根据病畜所在地划分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疫点为病畜所在的养殖场、自然村、运输的车辆、屠宰场等地,疫区为以疫点为圆心,向边缘延伸3km内的区域。疫情发生所在地要实施封锁政策,严禁疫区内的家畜、畜产品以及被污染的物品进行移动,并对疫点的内外环境进行彻底严格的消毒。疫点内的病畜以及同群的易感动物要全部扑杀,被扑杀的动物以及产品、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饮水等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畜舍、车辆、食槽、水槽等也要进行彻底的消毒,将病原杀死。疫情发生前14d内已经售出的家畜和畜产品要全部追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疫区的周围要设置警示标志,在疫区的出入口要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进出的车辆和畜产品进行消毒,严禁活畜、畜产品运出疫区。
从疫区的边缘向外延伸10km内的区域为受威胁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要进行紧急接种,并对疫情实时监测,关注疫情动态,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疫区、受威胁区符合解除封锁条件,疫区内的最后一例病例死亡或扑杀后,连续14d内没有出现新病例;疫区和受威胁区全部完成易感动物的紧急接种;疫点已经完成彻底消毒,并且疫点内动物抗体检测为阴性。然后经过上级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可以解除封锁。
口蹄疫是养殖生产中的比较严重的疫病,对养殖业威胁较大,因此平时要做好疫情监测工作,疫情监测常用的方法就是平时做好临床观察,发现异常后及时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做好本地区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平时监测的对象主要有牛、羊、猪,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都为重点监测范围,尤其要重点监测种畜场、隔离场、近期出现疫情的高风险地区。对于解除封锁后的疫区、受威胁区要持续监测1年,在监测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病毒的变异情况,并将发展动态及时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5]。各级动物防疫部门要根据监测结果做好风险分析,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及早做好防范措施。
产地检疫对于防控疫病的流行蔓延非常重要,养殖场/户对于即将离开饲养场地的猪、牛、羊等偶蹄动物,要及时向当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报检,监督机构要及时入场、入户进行检疫,对于检疫合格的动物,要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对于不合格的养殖场,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调运动物[6]。调运过程中,要对运载的工具进行彻底的消毒,以防感染疫病。
猪、牛、羊等动物在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前要进行检查,检疫人员要进行查验检疫合格证明,证物一致才可以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过程中要进行屠宰检疫,对肌肉、内脏等部位进行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于不合格的屠宰产品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禁进入市场销售。
对于种畜、乳用畜、非屠宰畜进行跨省、跨地区调运的时候,要按照规定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首先,要到调入地的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对需要调运的动物进行检疫,合格以后才可以调运.其次,在调运前14d时间,要强化免疫口蹄疫,达到目的地以后,还需要隔离饲养至少14d,并有当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检疫检验合格以后才可以进行饲养场进行并群饲养[7]。
口蹄疫是一类动物疫病,而且是人畜共患传染病,不仅对养殖业的危害极大,而且威胁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因此,各级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制定高致病性口蹄疫的应急预案应对随时出现的突发状况。养殖场还要提高对口蹄疫的监测能力和对疫病的快速诊断技术水平,及时了解当地养殖场的免疫水平和变化规律,强化生物安全措施,提高对口蹄疫的预报预警能力,防止口蹄疫的发生和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