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奕
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因此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应当认识到知识水平、思维认知和价值观念之间的区别,理解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的特殊性,通过融入生活化教学内容,强化学生从自身价值观角度出发,形成对于学科知识的判断,从而发挥道德与法治在全面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目前在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并没有摆脱传统的应试教育的认知思维,更多地强调学生的应试成绩,强调学生对教材中的相关概念的记忆,忽视了道德与法治和学生的学习、生活、行为塑造之间存在的关联,未能将学生的心智成熟、道德品质提升作为教学目标。在以往的教学观察中不难发现,有一些道德与法治学习情况较好、考试成绩较为理想的学生,在生活当中却存在不遵守公德、欺凌同学、没有礼貌等问题,知与行之间无法做到统一,这正是应试教育观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1]教师将教学重点、培养目标错误定位,导致学生更愿意追求理想的考试成绩,而不注重对自身品行的约束和管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价值自然难以彰显。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目的,就是希望借助有效的教育手段,塑造学生的道德品质、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帮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因此,教师需要革新自身的教学观念,重新认识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目标。
道德与法治并不是理论的空中楼阁,中小学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与学生的日常生活之间紧密相关,教材当中的道德与法治展现了大量的生活案例,通过生活中常见的事件、事例来教育学生。因此在开展课堂教学时,教师应当不断融入生活化的内容、素材,增强学生对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正确价值观的真实体验,最终促进学生树立独立、健全、高尚的人格。例如,在“友谊的天空”单元教学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演讲的方式,介绍自己生活当中曾经经历过的令自己感动的朋友间的友谊,同时尝试引导学生就自己的理解,对友谊是什么、友谊有怎样的作用进行表述。[2]同时,教师可以通过播放社会新闻等视频课件,展示错误的友情观念,利用互动提问的方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友情认知,强化他们对于友谊的正确理解,避免走向弯路。
对于部分初中学生来说,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内容与自身的生活存在一定距离,学生常常抱有“事不关己”的心态,认为道德与法治的学习并不能对自己的生活起到帮助。以往的教学中,教师照本宣科,没有从学生实际生活出发,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生活意义进行表现,因此学生很难以课程中的道德素养作为标杆,进行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为了提高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人格塑造作用,教师可以营造更为逼真的生活情境,引导学生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代入到情境中,结合自身的习惯或者学习的知识,对如何做出选择进行判断。在较为复杂的情境中,学生会因为不同价值观的交锋而产生疑惑,但随着对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的逐渐深入,学生能够逐渐厘清对价值观的错误认知,体验到正确价值观对于自己内心、未来发展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从而建立起对正确价值观、自我约束、自主管理等优秀道德品质的信心。例如在“权利与义务”的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模拟法庭的情境,组织学生通过扮演法官的方式,来对生活当中的放弃义务、乱用权力等行为进行“法庭审判”。学生在学习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后,便会以正确的视角对问题进行分析,最终形成维护权力、保护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观念。
初中阶段的学生已经逐渐形成了富有个性的观念和意识,产生了自己对于事物的独立判断。教师在开展道德与法治教育时,应当通过融入生活当中的经验,来帮助学生判断、分析自己的理解与认知,纠正错误的观念,形成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初中学生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产生诸如消费主义、享乐主义、攀比等错误的价值观念,教师应当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生活经验和人生教训,帮助学生理解科学的精神、养成健康的生活态度。例如,教师在进行“在集体中成长”单元教学时,可以从生活中较为常见的集体生活出发,结合集体生活的一般经验,帮助学生理解个体在集体当中应当做到彼此尊重、相互理解,认识到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3]唯有如此,学生才能更好地认识到集体分工和集体荣誉,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同时,教师还应当以家庭、学校为主要场景和案例,进行案例对比教学,帮助学生理解学校中的集体生活与家庭生活的区别,塑造学生班级集体意识。
生活化道德与法治教学,离不开生活案例。一些教师缺少对于案例选择的思考,导致案例内容与学生真实生活体验相距较远,无法发挥生活化教学的优势。在生活案例的选择中,教师应当树立学生主体意识,通过深入学生生活,与学生进行积极主动的交流,来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找寻到学生拥有的生活热情,使生活案例更能吸引学生的探究兴趣,更好地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一方面,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中应与时俱进地更新理念,认识到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行”比“知”更重要,理解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创新生活化教学的意义所在。另一方面,教师还要能够充分认识到学生学习成长过程所展现出的阶段性,以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成长变化特征为出发点,减少教学中说教内容,能够站在学生角度,以学生更能接受的平等沟通来开展教学,避免学生产生叛逆情绪。[4]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应该进行方式与方法创新。初中学生内心敏感、心理发育不成熟、希望得到认同。在评价方面,教师应当积极兼顾形成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尽可能地发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表现出的诸多闪光点。通过发展性评价,使学生感受到教师、同伴的认可和关注,更加积极主动、快乐地投入到学习生活当中。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应当帮助学生明确道德品质塑造的主要目标、途径,通过教学实践,学生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更要将价值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师要结合初中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特点,引入生活化教学手段,将真实的生活情境引入课堂,提高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育人实效性,帮助学生成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