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与培育路径

2023-01-18 03:29
科技创业月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盐城市科技型入库

王 宏

(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江苏 盐城 224002)

0 引言

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是衡量一个地区创新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把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摆到创新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

1 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盐城市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科技创新的头等大事来抓,在政策、资金、环境、要素等多方面下足功夫,着力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全市高企总数从2016年532家增加到2020年1511家,高企培育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作出了重大贡献[1]。

1.1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围绕科技型企业成长需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2019年盐城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全市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意见》,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对标建设孵化器,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2020年盐城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了《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2021年盐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重点聚焦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实施“五大行动”,推进高企数量快速增长。

1.2 扎实做好高企培育和申报工作

科技、税务、财政部门全面统筹协调全市高企认定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年初即做好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问题,督促政策落实[2]。构建培育体系,742家企业纳入市高企培育库,683家企业获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加快培育进程,市、县联动全面摸排拟申报企业,做好对标补差工作。分层分级开展多次培训,加大材料审核力度,组建高企材料审核工作小组,逐家进行过堂,一对一指导修改提升。2020年共组织1078家企业申报高企,获批536家,高企总数达1511家,占苏北5市高企总数的40%,净增高企334家,新增数、总数均列全省第7位,为苏北地区唯一一个高企总数破千家的设区市。2021年组织1339家企业申报高企,同比增长24%。

1.3 启动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

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入库标准及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评估标准,106家企业进入市级“瞪羚”企业培育库,9家企业进入市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库。2020年12家企业通过市瞪羚企业评估,3家企业通过潜在独角兽企业评估。2021年24家企业通过市瞪羚企业评估,2家企业通过潜在独角兽企业评估。

1.4 着力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

做大做强科技信贷,着力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做优“苏科贷”业务,进一步优化流程,着力扩充合作银行数量和备选企业数量,为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基准利率贷款。2020年向251家企业发放“苏科贷”7.48亿元,累计发放71.27亿元,全省第2。联合中国银行在亭湖区、东台市举办“中银高企贷”产品金融服务直通车活动,共为44家高企授信2.35亿元。

1.5 积极培育科技企业上市

6家企业获批纳入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加快高企上市进程,建湖县剑牌农化、射阳县海普润科技、阜宁县中成紧固3家高企正在主板排队待审,大丰区理研科技、盐都区中恒宠物用品、盐城经开区润阳光伏3家高企进入上市辅导期。全市29家新三板上市企业中,高企21家,占比达75%。

2 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高企数量仍然不多

盐城市高企数量虽然增长较快,但在全省占比偏低,2020年初全省有效高企数为24111家,盐城市占全省4.88%,在全省占比较上年度4.94%有所下降,说明其他地市高企培育力度更大、增长数量更多。高企行业领域不平衡较大,高技术服务、航天航空等领域企业太少。

2.2 发展不平衡

县域培育高企不平衡性明显。东台、盐都等地区发展迅猛,响水、滨海等地存在负增长可能。国家级开发区新增高企数量不多,部分省级开发区新增高企数不如市级工业园区。2020年14家省级开发区新增高企低于10家的有5家,12家市级工业园区新增高企低于5家的有4家。

2.3 高企持续增长后劲不足

“青黄不接”问题突出,三年来每年新获批高企400家左右,新招引项目中科技型企业少,绝大部分仍为“大车间”,研发环节不在盐城。14家省级以上开发区还未在整体招引高企上破局。

2.4 政策兑现不到位、不及时

部分县(市、区)另设门槛(凡受过环保、安检、质监、税务等部门处罚的,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某种程度上影响高企申报积极性,也对盐城市营商环境造成了影响。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市直部门协同有待提升,横向配合不到位,仅向科技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工作效率不高,未能形成合力。

2.5 化工高企流失严重

现有化工高企71家,部分面临关停摘牌,流失的化工高企要通过培育增量来填补缺口。由于响水化工园区关停、阜宁高新区取消化工定位,这两个园区25家高企面临着全部取消的风险。滨海县化工高企最多,有44家,全部处于停产整改中。

2.6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

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当中所需要的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工艺装备的研究开发和配套能力较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的、高附加值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相对较少,高新技术企业中零部件生产和原材料加工等企业居多,其中也有不少以高新技术冠名的企业,主要是靠购买先进设备来生产国内市场的空白产品,其自身并没掌握关键产品或设备的制造技术。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过多依赖于技术引进,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不够,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较弱,创新能力和技术集约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3 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路径

3.1 建立培育梯队,推进高企培育“小升高”

不断扩充高企培育库。以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招引科技型企业、承担过各类政府财政资金项目的企业、拥有发明专利申请和软件著作权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挖掘优质科技企业资源,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支持本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聚焦全市高新区、经开区新建和改扩建孵化器入驻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落地落户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帮助设计成长路线图,全程指导、精准服务。鼓励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转化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尽快成长为高企。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招引力度。着力招引具有一定研发能力和创新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盐城市高企后备力量。积极招引市外高企,对整体迁入盐城市,且在高企有效期内的,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审核认定的,享受相关奖励政策支持。

3.2 强化培育措施,推动企业达标申报

加大知识产权补短板力度。设立市本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点面向高企和入库培育企业,争取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高企、入库培育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知识产权的同时,积极引进与主产品核心技术紧密相关的优秀发明专利成果,增加企业知识产权积累。

鼓励企业研发高新技术产品。引导高企、入库培育企业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依靠工艺优化、标准升级、技术集成推动技术升级,推出一批高新技术产品。针对产品的品质和功能开展技术创新,进行新技术方案设计;针对产品的形状和图案进行外观设计创新[3]。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市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

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高企、入库培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坚持常态对接与集中对接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组织大规模产学研活动与企业“小分队”对接洽谈相结合。推动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连通上海,利用上海专家库、成果库、人才库,帮助高企、入库培育企业对接优质创新资源,提升高端创新成果集聚、技术供求双方对接服务能力,提供线上技术产权交易、大数据分析等专业化服务。通过产学研合作,充分整合各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有效缩短产品研发周期,不断提升企业研发工作的实施效率,进一步推进技术和产品研发环节的有效开展[4]。

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引导高企、入库培育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长远发展需要,高水平建设研发机构,健全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保持较高的科技创新水平。优先在高企和入库培育企业中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壮大高企人才队伍。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人才需求,将“黄海明珠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倾斜。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优化企业科技人才结构。鼓励园区、企业到科创资源富集的城市招引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离岸研发”基地。

3.3 建设培育基地,促进高企集群发展

努力打造高新区高企集群。加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建设力度,更好地服务高新区内高企、入库培育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提升高企培育激励政策,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吸引市外高企、行业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入驻高新区。加大高新区内高企数占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以高企集聚发展推进园区转型升级。

着力加强经开区高企主阵地建设。园区在注重招引重特大项目的同时,切实加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招引力度,并纳入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园区高企培育库,一企一策帮助入库企业对照高企标准,进行精准补差。强化园区高企考核,实行高企从孵育、培育到认定的全程考核,在市级工业园区认定和考核中,将高企培育作为重要指标。

全力推动孵化器建设提质增效。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的孵化器,通过招引专业运营团队,强化孵化功能,全面提升园区孵化器建设质量。开展孵化器运营绩效评价,将高企培育作为孵化器运营绩效的重要考核指标。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提升孵化器物理空间,招引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初创项目,对接创新和投融资资源,为高企培育输送有成长潜力的初创科技企业。

3.4 优化培育服务,提升高企培育精准度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作,提高高企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效率,加强服务指导。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坚持依法行政,协助科技部门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判定,营造宽松申报环境。

提升申报服务水平。优化申报流程,为高企申报开展精准服务。建立高企服务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沟通渠道,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答复,及时解决。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到高企培训常态化、系列化和便利化。

提升高企培育人员知识水平。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业务培训。针对高企工作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邀请专家授课,走出去向先进地区学习,总结高企申报中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增强指导高企申报的针对性,提升服务水平。

4 结语

大力培育高企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区域创新指标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产业强市的必然要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取决于拓宽科技型企业“源头”,新申报企业多做“加法”,重新认定的高企少做“减法”,坚持三个方面同向发力,推动高企培育步入一个压茬推进、滚动发展、平稳增长的良性轨道。推动高企持续增长,需要从法律层面、政策层面和资金层面进行支持,根据高科技发展的实际进行制度创新,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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