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霭鞠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青岛 266100)
实现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不仅要提高海洋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贡献率,而且要增强海洋开发和保护能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已跨入以高新技术引领的新时代,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海洋产业的重要分支已成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柱。但对于海洋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来说,其可获得的资金往往无法满足发展需求,因此解决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资金问题就成为推动海洋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近年来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给金融业带来深刻的变化。数字金融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于金融业,开辟新时代金融发展的新局面,也衍生出一系列可以方便支付、投资和借贷的新兴金融服务模式和工具,使更多的用户享受金融服务,极大地扭转传统金融服务部门供给不足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数字金融发展对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对于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和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以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发展背景下相关企业融资环境的变化情况,可能的贡献包括2个方面。①着重分析数字金融发展对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的影响,创新性地从相关企业发展的视角引入,将研究范围集中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拓展海洋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②揭示数字金融发展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影响的地区异质性以及二者之间的传导路径,为政府制定政策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我国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韦有周等[1]认为传统金融机构是为海洋新兴产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国外比较成熟的经验是利用海洋合作开发银行和海洋基金等机构提供专业和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以满足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我国针对海洋新兴产业的专门金融服务机构较少,贺武等[2]认为我国传统的金融支持体系已无法满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要想推动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必须创新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拓展相关企业的资金来源。数字金融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为填补海洋新兴产业的资金缺口提供更多可能,单纯[3]认为互联网金融将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相结合,具有很强的数据收集和挖掘能力,可提高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能力,是解决海洋企业融资困境的可行办法。此外,刘芸等[4]论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能够促进产业升级,其开放和共享的服务模式能够帮助涉海企业拓展新的运作模式,推动海洋产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是制约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企业融资的来源主要是银行和商业信贷,而在传统金融服务体系下,很多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无法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阻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数字金融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传统金融服务供应不足的局面,对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融资环境和创新增长等方面都产生一定的影响。郭峰等[5]指出在互联网与数字金融的推动下,金融服务突破时空的界限,金融体系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得以缓解,金融服务的触及范围和深度也不断扩大。Mishkin等[6]认为互联网金融能够借助数字技术缓解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提高金融交易中的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信息不对称的缓解以及交易成本的降低使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融资效率得以提高。Temelkov等[7]认为数字金融作为替代性融资方式,能够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外部资金的可获得性。Lu[8]和杨东[9]指出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数字金融提高金融机构的业务效率和信息透明度,解决普通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黄锐等[10]论证数字金融能够优化市场融资结构和提高市场化水平。王娟等[11]提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缓解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企业非效率投资等委托代理问题。从互联网金融与企业的创新发展来看,有学者[12-13]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扩散效应明显,会带动传统金融机构的发展,让金融资源实现成本和效益的双重提高,充分发挥其包容性,实现金融业态的重塑,且数字金融具有企业价值提升作用,能够长期持续推动企业价值提升。数字金融对企业价值的提升不仅体现在企业的经营绩效上,还体现在企业创新发展上,何凌云等[14]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能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最终促进企业研发创新。
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可以看出,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发展和快速成长阶段,十分需要充足的资金来支持企业的发展。但囿于规模和行业限制,很多新兴企业尚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信贷支持,资金上尚有比较大的缺口。近年来,我国的数字金融发展迅速,其具有服务门槛低和服务多样化的优点,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提供更丰富的途径,极大地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同时,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极大地缓解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和交易成本,从而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充足的资金。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1,即数字金融的发展缓解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约束,降低相关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优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环境。
数字金融的发展带来优化的金融服务和多样的金融产品,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加速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进度。一般来说,市场化水平越高,资金供应市场的竞争越激烈,金融市场的交易越趋于公平。在市场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不会因为规模和行业类型受限而无法从金融市场中获得资金支持。同时,市场化水平越高,信息在市场中的传递效率越高,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越低。基于此,本研究针对数字金融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融资之间的传导路径提出假设2,即数字金融可以通过提高金融市场的市场化水平来降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达到优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的效果。
参照已有研究[1],综合《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以及国泰安(CSMAR)的上市公司数据,本研究筛选2011—2020年符合海洋新兴产业标准的上市公司共35家,相关财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和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网站。
对样本数据进行筛选:①剔除所有ST、*ST和PT类上市公司;②剔除数据有缺失的上市公司数据。最终得到293个非平衡面板样本观测值,并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标准的Winsorize处理。
2.2.1 被解释变量
将融资环境作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以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约束(FC)和债务融资成本(Cost)作为融资环境的代理变量。其中,融资约束采用KZ指数衡量[15],债务融资成本采用企业利息支出占当年长短期负债平均值的比重衡量[16]。
2.2.2 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为数字金融发展(DIF),采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测算的“数字金融普惠指数(第三期,2011—2020)”衡量[17],该数据指标不仅测算各地区的数字金融总指数,还测算覆盖广度(Coverage)、使用深度(Usage)和数字化程度(Digitization)3个不同维度的发展指数。本研究同时采用地级市层面的数字金融普惠总指数以及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3个分指数,研究数字金融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的影响。为平衡指标之间的数量级差异,对各种指数进行归一化处理。
2.2.3 中介变量
为检验数字金融与企业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之间的传导机制,选取市场化水平(Market)作为中介变量,以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地区总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衡量[18]。
2.2.4 控制变量
考虑到影响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的因素有很多,本研究在实证模型中加入控制变量(Controls),包括公司规模(Size)、杠杆率(Lev)、总资产收益率(ROA)、现金流比例(Cashflow)、托宾Q值(TobinQ)和管理层持股比例(Mshare)。其中。公司规模以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衡量,杠杆率以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例衡量,总资产收益率以净利润与总资产的比例衡量,现金流比例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总资产的比例衡量,托宾Q值的计算方法为(流通股市值+非流通股股份数×每股净资产+负债账面值)/总资产,管理层持股比例以管理层持股数据与总股本的比例衡量。
为验证数字金融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的影响,本研究控制个体和时间双重固定效应,构建基准回归模型:
式中:i和t分别表示企业和年份;α0表示常数项;α1表示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δ表示公司固定效应;θ表示年度固定效应;ε表示随机误差项。
在实证分析之前,对293个样本的所有核心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以看出,融资约束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4.161和3.584,债务融资成本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和0.387,2个变量的内部差异较大,表明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数字金融发展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064和0.956,表明我国数字金融发展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采用Pearson相关性检验法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多重共线性,相关系数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的相关系数
由表2可以看出,数字金融发展与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之间均存在负相关关系,这将在后文中进一步验证。此外,所有变量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700,且绝大部分变量的相关系数小于0.300,表明核心变量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
3.3.1 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环境的影响
根据式(1)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的影响
由表3可以看出,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的回归系数为-0.549,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金融发展显著降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融资约束。从数字金融发展分指数来看,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对融资约束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630、-0.537和-0.813,且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三者分别均能够缓解融资约束。通过系数比较可以看出,数字化程度对融资约束的影响作用最大,可能的原因是数字化程度更多地代表技术的广泛应用,而技术水平越发达,信息越透明,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企业可以准确找到融资对象进行资金融通。
根据式(2)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数字金融发展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
由表4可以看出,数字金融发展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为-0.010,且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金融发展显著降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从数字金融发展分指数来看,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12、-0.009和-0.016,且均在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三者分别均能够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其中数字化程度的影响作用最大且最显著,这与融资约束的回归结果类似。
综上所述,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显著缓解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以及降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为企业提供充足资金,有利于推动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
3.3.2 地区异质性
为检验数字金融发展对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融资环境影响的地区异质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标准将全部样本分为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2组,分组检验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环境的影响(表5)。
表5 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环境影响的地区异质性
由表5可以看出,南方地区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的回归系数为-0.409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为-0.007但并不显著,表明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显著降低我国南方地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融资约束,但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不明显;北方地区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650和-0.024,且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显著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融资约束和降低债务融资成本。经比较可以看出,数字金融发展对于我国北方地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环境优化作用比南方地区更加明显。
经过回归分析已证实数字金融发展能够缓解融资约束和降低债务融资成本,但未进一步检验二者之间的作用机制。因此,本研究从宏观视角切入,检验市场化水平在数字金融发展与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之间是否存在中介传导作用。在基准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叠加2个递归方程,构建中介效应检验模型:
式中:β0和γ0均表示常数项;β1、γ1和γ2分别表示相关变量的回归系数。
将市场化水平作为中介变量代入中介效应检验模型,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市场化水平的中介效应
由表6可以看出,数字金融发展对市场化水平的回归系数为0.087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金融发展显著提高金融市场的市场化水平;市场化水平对融资约束的回归系数为-1.259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β1与γ1的乘积和γ2同号,β1*γ1/α1=19.9%;市场化水平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为-0.069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β1与γ1的乘积和γ2同号,β1*γ1/α1=6.0%。通过上述中介效应分析,市场化水平在数字金融发展与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的作用关系中确实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即数字金融发展能够通过提高金融市场化水平来优化企业的融资环境。
3.5.1 城市和时间层面聚类调整
考虑到可能存在异方差和序列自相关等问题,在稳健性检验中进一步对城市和时间层面进行聚类调整,重新回归的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城市和时间层面聚类调整
由表7可以看出,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依旧显著为负,表明在对城市和时间进行聚类调整后,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环境依旧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上述主要研究结论稳健可靠。
3.5.2 解释变量滞后一期
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环境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性,同时与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即由于某个地区整体金融发展水平较高且融资环境较优,该地区的数字金融发展水平也较高。基于上述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研究采用解释变量滞后处理的方法,将基准回归模型中的解释变量即数字金融发展以及所有控制变量均进行滞后一期处理,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由于将解释变量滞后一期,即用前一年的解释变量对后一年的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数据回归期数会减少一期,故样本量减少为256个)。
表8 解释变量滞后一期
由表8可以看出,滞后一期的数字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和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表明上述研究结论稳健可靠,即数字金融发展能够优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融资环境。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海洋产业中最具潜力的主体,但由于资金的匮乏和传统金融体系的缺陷,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潜能无法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发展改变这一局面,为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新机遇。
本研究基于2011—2020年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35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运用多元回归的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等方法,检验数字金融发展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的影响,主要得到3个结论。①通过缓解融资约束和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数字金融发展能够优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环境,且数字化程度对融资环境的优化作用最强;②数字金融发展对我国北方地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的优化作用强于南方地区;③市场化水平是数字金融发展与融资环境之间的传导中介,即数字金融发展通过提高金融市场化水平优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环境。
基于研究结论,针对我国数字金融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出3项政策建议。①数字金融发展对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环境的优化作用明显,应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技术普及,尤其关注南方地区数字金融的推广和实施力度,助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而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②政府应格外关注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缺口,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信贷服务和支付结算方式等,尽可能地满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③鼓励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利用可获得的资金,重视海洋领域的核心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充分利用海洋资源,推动我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