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专家简介:范玉刚,男,1969年生,山东临邑人,文学博士,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特聘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山东大学)基地主任,原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部教授、博导,中央党校创新工程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兼任多种学术职务和社会兼职,主要有全国马列文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艺术产业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等,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结项鉴定专家,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新闻出版总署审读专家,文化和旅游部“十三五”“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社会兼职。出版著作11部,在《哲学研究》《文学评论》《文艺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发表学术论文和评论文章500多篇,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在内的省部级以上课题十多项。
本刊编辑部(以下简称“本刊”):尊敬的范玉刚教授您好!很高兴您接受敝刊的访谈。从2002年到2022年,从十六大到二十大,中国文化产业合理化发展与研究的二十年正是中国共产党肯定并领导文化产业建设的二十年。您曾多次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主讲文化产业相关讲座与课程,您如何看待并理解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文化产业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
范玉刚(以下简称“范”):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新中国的执政党,而且是一个长期执政的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优势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2000年“文化产业”进入党的最高文件,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二分,从思想理论和制度创新上为开启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政治保障,随即在2003年经由试点继而全面开展全方位各领域的文化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领导力量,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以及对世界发展大势的准确把握。
21世纪是以文化为开端的时代,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在全球凸显,文化从幕后走到了历史的前台,文化政策进入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地位,文化发展受到国家政要的高度重视,文化被视为引导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灯塔。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特别是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市场有竞争力的主体、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为推动中国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幼稚产业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发挥了难以尽述的作用。多年来,我在中央党校开设过多门相关文化产业课程、讲座,深刻感受到我们党和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深化对文化和文化产业的认知,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把握越来越得心应手,对文化产业的本质特征认识得越来越深刻,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意见越来越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普惠性,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和切合时代特点的业态创新,使文化产业发展日益从思想宣传领域的“小圈子”融入了国民经济建设的大循环,并在开创以国内经济大循环为主导、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担当重要使命。可以说,正是中国共产党的高瞻远瞩和对历史大势的深刻洞察把握了时代,抓住了中国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使中国文化特别是文化产业大踏步地赶上了时代,在不断健全文化产业体系中极大地传播了中国声音,有效提升了中华文化在全球化舞台上的位态,为讲好中国故事、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提供了有效载体和路径,为在世界舞台上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提供了重要支撑力量。
本刊:这二十年亦是您投身中国文化产业理论建设的重要与主要时期,在大众文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立国、文化强国、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等文化与产业、产业与事业、文化与战略的话题中不断拓展文化产业理论边界,并贯穿一种鲜明的时代性——呼应时局、关注前沿。如果说您在文化产业著作中所展现出的时代性更多是二十年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与理论拓展的“变”,那么您认为其中相对稳定的“不变”是什么,是否是您长期深耕的马克思主义文论视角?
范:二十年来,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是在筚路蓝缕和意气风发中经由实践探索、理论和政策制度创新而艰难走来的。文化产业是一个实践性极强、领域边界不断拓展、业态与商业模式变动不居,又亟需理论研究指导、政策文件不断规范纠偏、审美理念不断规制的杂糅性存在,正如有学者概括的“文化产业在实践上是产业群的概念,在学术研究上是学科群的概念”。作为一个在21世纪的中国广受关注的新生事物、产业概念和学术现象与现代学科概念,其鲜明特点之一就是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探索,这一点往往为诸多学者所诟病。我从事文化产业研究20多年,是伴随对文化产业及其特性认知的深化推动学术研究的。正如您的提问所显示的:我在相关文化产业研究著作中所展现出的时代性更多是二十年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与理论拓展的“变”,其实在各种变动不居甚至剧烈变动中隐伏着某种相对稳定的“不变”。事实上,正是全社会的合力与学者的努力,在变与不变的关系把握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新时代不仅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战略新兴产业,还是巩固和完善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基础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国家文化实力的重要依托力量。
如果说“变”是沿着一种时间维度而展开,是对何谓“当代性”的一种彰显,旨在与时代同频共振中更好地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脉搏;那么,其中的“不变”不仅有着长期深耕的马克思主义文论视角,以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生产的论述为理论分析框架,更有着对文化产业发展要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的执著信念与高扬文化的人民性的情怀,这正是我浸淫其中多年、乐此不疲而心怀忧虑与欢欣鼓舞之所在。反观自己二十余年的文化产业研究历程,在诸多著述中始终交织着“变”与“不变”的奏鸣曲,始终服务于国家需求和产业发展实践以及学科建设;同时,作为一种学术或者理论研究的镜像,文化产业发展实践自身的多维探索、理念创新、创意突围、场景塑造、路径选择,特别是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过程中,始终被这种外在的“变”与“不变”牵动着神经,形构了一幅有着时代迹象的文化产业发展演进地形图。一定意义上,“变”与“不变”的协奏显现为人们对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认知及其对文化规律的遵循,以及对文化产业发展如何妥善处理市场导向与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之间的关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有效统一的关系的深刻理解,更是对文化产业学科话语体系、学术体系的一种深刻把握,是对文化产业研究如何形成“中国学派”的有效促进。
本刊:谈及前沿,近年中国文化产业学术研究两大前沿话题当属数字文化产业与文旅融合,二者以文化与技术、文化与旅游的基础关系为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漫无边际”的视野与空间。技术美学恰是您早年关注并延续至今的一条学术脉络,您亦曾就新时代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问题与未来瞩望进行论述,您认为数字文化产业研究的重点与难点是什么?
范:文化产业研究在中国走过了一条不寻常之路,既有着外部力量的驱动和政策促进的国家需求引导,也有着学科自身内生力量的生长与学术逻辑演进之效。文化产业固然是一种新兴产业,但在多年发展中也要契合时代之变面临转型升级,数字文化产业和文旅深度融合是两条值得高度关注和探讨的有效路径,这使得数字文化产业与文旅如何深度融合成为研究的前沿话题。文化产业的实践品格决定了必须关注产业发展实际及其面临的现实需求,文化与科技的融合特别是数字化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不仅生成了诸多文化新业态和产业新形态,还是引导文化产业升级的有效方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文化产业发展肌理。从学理上讲,文艺、文化的根脉中一直有着技术的内核,是古希腊“技艺合一”的始源性的“知”的一种合乎机缘的出场方式,技术是观察文艺发展、文化变迁的有效视角。我在硕士阶段对技术美学有所关注,并在此方向选择了硕士论文题目,可以说技术之思始终是我的一个学术兴趣点。技术美学的原初视野提供了有效洞察数字文化产业的研究视角,这也是我得以从学术逻辑和理论高度探讨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的优势所在。在我看来,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将之放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框架和视野中来理解和定位,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对文化现代化的肌理重构,并将生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逻辑架构,如何深刻理解这一定位并在多维度与多方面关系的处理中嵌入其中,尤其是与诸多要素的整合、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文化与资本的有效对接中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将是决定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高度和现代化程度的关键所在,也是研究的重点所在。至于说其中的难点,依然是以什么样的理念为指导,即价值观念的创新是一个难点,所谓创新不仅是技术创新、政策与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更是指文化价值创新即形成一种创新的价值导向,这是需要在学理上充分阐释的难点问题。
本刊:如前所言,在您文化产业著作中所展现出的鲜明时代性基本都又巧妙被纳入文艺学视野中,您多次在论著中提到“文艺学范式”的重构或转换问题,文化产业研究虽有文化工业理论传统,但近年来随着更多学科视角的介入,其中文艺学的“味道”仿佛淡了许多,您如何看待文艺学与文化产业学的关系?
范:文化产业是一个学科群的概念,是一个多学科跨学科的概念与研究范式,有着多维进入的研究路径和视角,也是任何单一学科所难以完全把握的,因着20世纪90年代中国大陆文化研究热、大众文化研究的繁荣,促使传统的文艺学研究不断越界与扩容,这一学术逻辑使许多从事文艺学美学研究的学者转向文化产业研究。可以说,文艺学与文化产业有着割不断的不解之缘,文艺学为文化产业学科何以可能提供了理论资源与价值滋养,更是以其理念的人文关怀时时纠偏着“如脱缰野马”的文化产业,使其不能在市场价值的单行道上狂奔,不能忘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担当。
随着文化产业学科属性的凸显和逻辑自恰性的增强,文化产业自身的理论建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多学科跨学科的交叉融合中也日益生成了自身的阐释范式与研究模式,对其他学科的理论“征用”也不那么迫切和随意了,这使得看起来文化产业研究中文艺学的影响越来越模糊、文艺学的味道越来越淡了。其实,任何一个学科的合法性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其研究对象的明确性与界域的有效性,无限的跨界意味着学科必然遭遇合法性危机。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自足性和自为性,表征着其学科的逐渐成熟,正在开始自身的话语体系建构,日益形成自身的逻辑自恰性。尽管如此,文艺学仍然与文化产业研究有着某种亲缘性,甚至有着家族相似性的价值旨归。从文艺学学科看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市场灵验机制和技术属性使其容易迷失于功利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幻象,忽视甚至遮蔽其本有的人文情怀和服务于人的本性,遗忘文化产业发展不以经济效益为至高诉求目标,而是为着人的精神心理的满足,这使其必然关乎引领社会风尚、为社会培根铸魂以及在满足大众多样化文化需求中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这使其发展重心落在文化价值的增长而不是经济利益的追逐上。从文化产业学科看文艺学发展,其无限的活力不仅契合了当下审美泛化、艺术大众化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现实,重新链接了文艺学研究与现实生活的关联;还从外部促进了文艺学范式的转换,促使文艺学、美学能够有效解读当下的文化实践和大众的审美经验,为建构新时代文艺学、美学话语体系提供路径启示与视野更新。
本刊:如果从“史论评”角度来看文化产业学,其“评”部有相当一部分与文艺评论交叉,后者正是您所专长,如您近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与新时代中国文艺理论学术体系建构研究”、担任主任并申报成功的“中国文艺评论(山东大学)基地”等重要成果均为体现。您认为文化产品评价和文化产业评价有何异同?
范:从学科角度来看,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史论评”的学术分工领域。我的学术训练和研究兴趣始于文艺学、美学,文艺批评论工作既是专业所为也是兴趣所在。做文艺评论其实就是与人对话,进行思想观念和价值的交流互动,是一种在公共空间的思想敞开。文艺评论尤其是和一些有趣的灵魂打交道,更是令人心驰神往,有茅塞顿开的豁然开朗之感,可以充分领会王国维的“境界”说,在话语的纵横驰骋中成人成己。究其意味,一篇好的文艺评论文章通常不会停留于印象式点评上,即使是古代的诗文评,也有着理论的形而上意味和逻辑的自洽性,这是价值判断持论公允的保障。现代文艺评论更是离不开逻辑的支撑和文艺理论的指引,既有对文艺史的洞悉和经典作品的滋润,又有对当下文艺创作的犀利洞察,才能为文艺评论迎来荣光和尊严。在我看来,文艺批评的高贵性在于“批评精神”。也就是说,文艺批评要的是批评,“批评精神”是文艺评论的灵魂和文艺评论工作者追求的人格修为。所谓“批评精神”就是要敢于直面当代文艺创作并做出价值判断,这是对一个评论家人格修养以及是否有担当精神的检验。我以为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对文化产品的评论,因着文学艺术是文化的核心与基础性构成,甚至是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荄与命脉,并因其市场灵验机制的发挥得以更好地弘扬文艺的人文情怀。就此而言,文化产品的最大效用和存在的根本理由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心理需求、服务于人对精神自由的追求和对创造创新冲动的渴望,能够让人体验到一种美的享受和对真与善的价值的守护。
如何评判一部作品(产品)是好的作品?在德国哲学家康德看来,好的作品是美的艺术,美的艺术不等于快适的艺术和机械的艺术。艺术固然是人的自由创造的产物,但它却不应“露出一点人工的痕迹来”。“美的艺术是一种意境”,意境在作品中的涵润是极其自然的,或者说,自然而然的风致本身即是美的艺术意境的应有之义。像艺术的自然才是美的自然,同样,像自然的艺术才是美的艺术。美的艺术的“自然”气质在于艺术作品中的“意图”隐而不露,其形式的合目的性要求它不落于任何人为造作。康德认为艺术创作当然不是全然无意,但如果意图是与感官快乐相偕则只能是“快适的艺术”,其目的是与被视为单纯感觉的表象相伴的愉快——享乐的艺术,取悦感官的“快适的艺术”除开供人们一时的欢娱和消遣外别无深趣。如果意图“在于产生出某一确定的客体(概念)”,那这“只能通过概念来令人愉快满意”的“客体”只能把人引向某种认识或说教的目的,于是便有了那种不是艺术的艺术即“机械的艺术”。美的艺术作品里的合目的性,尽管它也是有意图的,却须像是无意图的,这就是说,美的艺术须被看作是自然,尽管人们知道它是艺术。关键在于审美判断的那种“合目的性”,以反省的判断力而非以官能感觉为准则的艺术促进着心灵诸力的陶冶,以达到社会性的传达作用。也就是说,美的艺术是一种表现方式,这种表现方式以自身为目的,虽然没有目的,却仍然为了社会交际而促进心灵能力的陶冶。可见,一种愉快的普遍可传达性在其自身的概念中包含这样的意味:这种愉快不是来源于单纯感性的一种快乐,而必须是一种反思。因此,审美的艺术,作为美的艺术,是以反思判断力而不是以官能感觉为准则。美的艺术品作为天才作品除了合于鉴赏的尺度外,最重要的还在于它须有“精神”或“灵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化产品可以在润物细无声中以文化人、以美育人,发挥文德教化的社会功用,是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最好方式。
实践表明,文化产业是生产、传播和消费文化产品的最佳配置与运作方式,可以充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此而言,不同于对文化产品好坏的价值评判,文化产业评论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评论者的思想高度、眼光和学术视野,更要受制于专业化(特别是文化产业的细分领域)能力,要对产业本身及其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大格局有充分的洞察与领悟,以及对国家政策的充分了解与把握。有别于对文化产品社会性(社会功能)与公共性的阐发为评论重心,文化产业评论的范围要更广、批评模式更加多样化,其重心多落在产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的探讨上,同样是为产业发展鼓与呼。
本刊:在您的文化产业论述中多有着较强的规划与引导意味,您曾提出过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理念”,这也与国内文化产业研究整体特征相符。中国文化产业“合法身份”的取得便是凭借“规划”性质的十六大报告及其之前的“十五”计划建议,当强调可规划性时更多视其为产业,但其文化属性亦时如艾略特所言“文化不是一架机器,而是一棵树,因此不能设计制造”,您如何看待“文化之不可规划性”与“产业之可规划性”这对矛盾在文化产业规划中的冲突与调和?
范:文化产业在中国是一个新兴事物,是特定历史语境下思想解放观念与制度创新的产物,其出场伊始有着极强的人为性,其中政策驱动和规划引导发挥了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得益于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规划推动,这也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中国特色的一个维度。
文化产业具有双重属性,是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文化属性与经济属性的有机统一,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在它配置的资源的特殊——文化资源,而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文化艺术的核心是对精神自由的追求和人生境界的价值祈向,这使得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尊重文化规律;同时,文化产业是一个立足市场灵验机制的新兴产业门类,必须重视投入与产出比、生产效率和资本、技术的融入,其发展壮大必须遵循产业发展的经济规律。因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个命题,不仅是一个经济学命题,更是一个关乎主流价值观建构与传播的文化学命题。从文化发展规律来讲,文化有其内在的生成性特点,自由是其辉煌灿烂的本性和决定性因素,这是任何规划和人为设计所不能强制的,它需要的是向善的种子和适宜的土壤,才会生长出文明的大树,这或许就是艾略特所谓的“文化之不可规划性”;同时,文化产业既是作为产业,就必须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就此而言又有其可规划引导和政策促进的一面,此之“产业之可规划性”之谓也。在我看来,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与经济的交融或者杂糅,似乎处于“文化之不可规划性”与“产业之可规划性”的二律背反状态,似乎是一对无解的矛盾,其实不然,二者更有其内在的可统一性和可调节性。二者之统一乃源自文化产业的内核乃是一种艺术生产,它原本就是“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有机统一,艺术生产的二重性是二者有机统一的现实基础。同时,二者之间的可调节性与可通约性乃是源自文化价值本有的向善的价值追求,文化产业呵护的文化价值的根荄需要外在力量的引导和强化,需要审美理念的规制和文明力量的规范,这与文化多样化表现形态及其价值追求有着一致性。
本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您曾系统性论述过“‘文化强国’战略视野中的文化产业发展”问题,其中重要组成与表现便是从“本体论和形而上的目的层面来理解文化”,这与您坚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本位主张一脉相承。文化强国的基础是文化自信,但当下青少年网络社区中不乏“文化膨胀”所展现出的文化自负与凡外来文化均为“文化入侵”的一味拒绝,文化自信在个人层面应如何把握避免“文化自负”与“文化自卑”的度的问题?
范:任何文化的生成都有其地方性和民族性,这或许可理解为文化的本土性存在;同时,任何一种文化的存在,无论其有着怎样的多样性和差异化表现形态,都有其普遍性的文明价值指向,从而使其溢出文化本有的地方性和民族性。文化既是人创造的,人又是为文化所不断规范和塑造,是文化教化的产物。文化的表现形态是多样化和差异化的,无所谓文化的高低;但文化中所蕴含的文明价值是可以比较的,由此引导文化不断演化变迁和跃升,甚至出现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生活在某一地域文化中的人,本能地有着对自身文化的亲缘性和自豪感,甚至会生出某种文化自负,这是坚定文化自信的基础;同时也有着对文明高地的文化形态的向往和尊崇而带来某种文化自卑。
固然,文化自信首先是就一个民族的整体而言的,是对自身的主导文化形态的价值认同和自豪,是从内心自然生发出的一种价值遵循和身份认同;但是,文化自信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而必然落在现实中每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和日常生活的践履中,左右着人的是非价值判断。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状态,不仅在整体上而且在个体上都愈加坚定了文化自信,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还进一步强调了要从文化自信迈向文化自强,不断创造文化新辉煌。洞悉总体上的文化自信氛围,还是可以洞察到网络社区存在某些青少年的文化自负和文化自卑现象,在日益开放的时代语境和泥沙俱下的社会秩序变化下,任何一种文化态度的出现都不必太过诧异,文化原本就是个人的多样化的存在,但它警示或者启示我们要通过普遍性的教育或者主流文化价值观的传播,培育一种正确的文化观和民族观,既不要做井底之蛙的文化部落主义者,也不要做咄咄逼人的膨胀的文化帝国主义者,而是反躬自省回到文化的本性和中华文化与人为善、谦恭的本位上。
本刊:您二十年间论述文化产业时亦常从文化创意视角切入,这一视角亦是您所在的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的重要学术特色。西方文化产业学界不少文献认为以创意产业话语替换文化产业存有弱化文化批判的可能,您如何评价创意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
范:究其根本,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意的高低和创意人才的集聚,文化产业是创意、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创意为王是其有别于其他产业的特性。在此意义上,文化产业又被称为创意产业、创意经济或者文化创意产业。从学理上讲,文化产业肇端于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批判,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流派,法兰克福学派把生产大众文化的文化工业视为麻痹人民大众的“社会水泥”,有着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维度和使命感,这一批判基因一直隐伏在文艺学美学研究中。随着时代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形态的高端化,特别是经济文化化与文化经济化的世界发展趋势的明朗化,以及文化在21世纪地位和作用的全球凸显,人们对待文化和文化产业的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经由伯明翰学派、北美费斯克等人“两种经济”理论的不断纠偏,文化产业由原初被批判的角色逐渐转化为被肯定和认可乃至出台政策鼓励的重要产业门类和经济形态。这是一个复杂而有趣的话题,在此也只能简而言之。
在我看来,中国作为文化资源大国和实现弯道超车的技术创新大国以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现实国情,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发达国家的领跑型产业形态最大的差距就在于我们的创意能力不足、创造性思维不强、创新力不够。因此,无论从国家竞争还是城市竞争来看,都需要大力培育创新创意人才,要把创意视为重要资源,甚至视为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就此而言,如何重视和发掘与培育创意人才都不为过!
本刊:非常感谢您精彩的论述,最后一个问题是,文化产业的文化政策传统使其在文化全球化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具有文化战略意义,您更是以文化战略研究著称,亦是文化和旅游部“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内相关研究基本为宏观论述,这实际上给想从事文化研究的青年人带来相当难度,想请教您在将文化产业纳入文化战略研究时该如何避免陷入言之无物、空喊口号的误区?
范:文化产业的生成伊始就有着全球化的基因,这一特性要求我们研究文化产业一定要有全球化视野和世界眼光,更要有战略思维和政治站位意识。但在具体研究中,契合国家需求的宏观论述不能高蹈于不及物的政策抽象与泛泛而论,要结合具体的产业细分领域甚至某一业态的发展态势,不能使自己的论述漂浮在半空中,而是在具体的产业业态与趋势分析和文化体验感的分享中使思想见识落地生根。也就是说,做文化产业研究不能闭门造车,不能是书斋里的学问,而要经常实地调研和与业界沟通交流,发现真问题、研究真问题,其问题意识不是来自于理论假定,问题导向源自真实的产业发展实践,是产业实践给研究出题。这样的研究才不会空疏和大而无当,即政策应用研究要有效管用,体现经验和价值的一般性;理论研究的学理性阐发要有真见识和思想的敏锐性与哲思的高度。
以上回答既是一种自勉,也是与青年朋友分享一点治学的心得。谢谢编辑部提出这么多高质量、有创意和策划能力的问题,挂一漏万还请见谅!在此祝愿刊物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