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二十大报告都明确提出“绿色转型、污染防治、碳达峰、稳就业”等要求,在新发展阶段下如何协调环保和就业已成为各界的关注重点。“双重红利假说”认为政府采取适当环境规制能改善地区环境,对地区就业没有负面影响,反而促进就业,实现双重红利。因此,权衡环保与就业,评估环境规制措施,厘清不同属性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是重要的。
西方学者最先提出环境规制并最早关注其对就业的影响。我国学者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共识,现有观点主要包括:
①环境规制政策实施后,企业须达到政府规定的排污标准,否则面临相应惩罚。企业加大治污投入,提高生产成本,导致利润缩减,竞争力下降,被迫降低生产规模,削减就业[1~3]。
②环境规制导致企业关停、整改、转型同时带来新就业机会[4~6],环境规制强度上升导致环保产业兴起,创造就业机会。此基础上,“双重红利假说”成立。
③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并非线性,对就业总体影响取决于两者作用大小,随环境规制强度而变化,呈现为非线性,即环境规制与就业呈现U型曲线关系,先抑制后促进[7~11]。
环境规制不仅直接影响劳动力需求,亦通过影响企业创新间接影响就业。目前关于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与就业间如何发挥作用的研究较少。本文认为技术创新起中介作用。在以往研究基础上,将环境规制分为命令控制型与市场激励型,考察它们对就业的影响。此外,企业会选择消极还是积极的技术创新来应对规制,也影响劳动力需求。故本文将技术创新作为中介变量,考察异质性环境规制如何影响技术创新进而对就业产生影响。
我国环境规制主要针对污染型工业企业,工业企业为地区提供大量就业,故将其作为研究对象。文章集中探讨以下:当前中国环境规制的同时能否促进就业,“双重红利”在中国能否实现?不同环境规制对就业影响是怎样的?企业技术创新是否具有中介作用?
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是政府对企业设立排污标准,政府的排污标准不严格时,企业治污投入低,治污技术弱,企业并不注重环保、排污较多;控制增强,企业治污成本扩大,高昂的治理成本带来较大冲击。凭低成本优势存活于市场的企业,部分选择缩减生产规模以减少排污,部分面临“限期治理、停业整顿”,缩减就业。命令控制型的增强表明政府设立更严格的排污标准,有利于环境改善、引入投资、环保产业发展,进而促进就业。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说一、二:
假说一: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就业呈正U型曲线关系,先抑制后促进就业。
假说二: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就业呈正U型曲线关系,先抑制后促进就业。
企业未达到命令控制型规制的排污标准会受到政府惩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转变原有粗放生产为绿色生产更明智。完善的政策为企业技术创新指明方向,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降低信息不对称。技术创新使企业有机会占据先动优势,提升生产效率、进行绿色生产的同时能收取专利费用、设置壁垒。
不同于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并未严格规定标准,而是给企业自主权,结合市场机制对企业进行管理,企业根据实情进行决策。治污技术水平低、资金不足的企业经济利润降低,挤占技术创新投入。排污较多的企业缴纳更多费用大幅增加生产成本以维系正常经营。面对市场激励型规制,企业有更多选择权,大部分并不具备技术创新能力和充裕资金的中小企业更倾向于缴纳排污费进行排污或者直接引进技术而非创新。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说三、四:
假说三: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增强,有利于技术创新进而促进就业。
假说四: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增强,不利于技术创新进而抑制就业。
选用2007年至2017年国内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面板数据,鉴于数据可得性,剔除西藏、港、澳、台。工业就业人数、固定资产净值、企业数量、主营业务成本来源于《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和各省市统计年鉴,污染治理投资、排污费来源于《中国环境年鉴》,城镇单位工业平均工资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工业增加值、GDP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技术创新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数据采用消费者价格指数进行平减,缺失值用插值法、移动平均法进行补齐。
环境规制不仅直接影响就业,还通过影响技术创新间接影响就业。借鉴已有研究[12~14],选取变量,建立模型:
变量定义具体如表1。
表1 变量选取及定义
控制个体与时间效应进行回归得到表2。命令控制型对应表2第1列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一次项系数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环境规制较小时抑制就业,越过拐点促进就业,呈U型关系,证实假说一。计算得拐点值为3.15,小于3.15时抑制就业,反之促进,实现“双重红利”。2017年我国命令控制型规制均值约为2.06,处于左侧抑制就业阶段。市场激励型对应第3列。一次项系数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也呈现U型关系,证实假说二。计算得U型曲线拐点值1.58。2017年我国市场激励型规制均值约为1.02,说明对就业以抑制为主。
表2 基础回归结果
为验证结论的稳健性,参考已有研究[15]用地区环保系统人员数作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替代,回归结果如第2列所示;用“执行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额”作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替代[16],结果如第4列所示。2、4列表明两类环境规制与就业呈现U型曲线,结果稳健。此外,控制变量中工业工资系数显著为负;资本深化水平、工业规模、企业数、工业集聚系数显著为正。
控制个体与时间效应,对模型(2)(3)进行回归得中介效应结果如表3。第1列命令控制型规制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命令控制型规制增强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第2列,技术创新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技术创新能促进就业,证实假说三。第3列市场激励型规制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增强不利于技术创新。第4列技术创新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技术创新能促进就业,验证假说四。
表3 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
利用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pat)替代技术创新(RD)后得表4,结论仍显著成立。
表4 技术创新中介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命令控制型与市场激励型规制皆与工业就业呈U型关系,两类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据其强度不同产生不同效应。当前我国命令控制型与市场激励型规制平均水平均处于拐点左侧,仍有部分省份环境规制强度大于拐点值,故“双重红利假说”可以在我国部分省份实现。命令控制型规制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进而促进就业,市场激励型规制不利于技术创新进而抑制就业。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①加强环境规制,合理应对负面影响。我国大多省份环境规制强度仍低于拐点值,继续加强环境规制水平有利于度过经济发展的“阵痛”,实现生态、经济与民生更协调发展。②政府提供企业技术创新补贴与税收优惠。在环境规制约束下积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企业技术创新的收益,提高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③对传统工业进行绿色转型。当前我国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已不适用现实需要。地方政府应积极推动工业产业结构升级,积极促进新兴产业、绿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