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比较重视教师的“示范”作用,这是好事。因为老师的“示范”,既是教学凭借,也是教学资源,“示范”得当,可以达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课堂效果。但我也发现,很多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的“示范”做得并不科学,也不甚合理,我们可能需要向体育老师学学怎么“示范”更好。
譬如教学“三步上篮”,体育老师明明知道自己的动作比学生标准,明明知道自己的投篮比学生到位,但是,他们才不会把体育课当作自己展示体育素养的舞台,更不会放台音响在旁边,配乐、示范投篮、热烈鼓掌……他们知道,体育老师投篮命中率高,是本分。老师的本事,拿出来炫,也没什么用。体育老师要做的,是教会学生“三步上篮”,是教会学生打篮球。
反观我们有些语文老师,朗诵水平高的,一定要安排一个“配乐朗诵”,惊艳一下课堂,赢得学生的掌声;写作水平高的,非要自己写上一段,动情朗读,把学生的写作比下去才作罢;口才好的,往往跟学生抢风头说话,不把学生说的话美化到“诗意”“文采”的高度绝不罢休……以上種种,用我的一点“阴暗心理”来揣测,就是老师在“炫技”。
上课刚开始,学生文章没学习,课文未理解,我们有些语文老师就假装“民主”,询问学生“要不要听老师把课文读一遍”。学生当然懂得“配合”,齐声高呼“要”。于是老师开始配乐朗读,老师读完,学生掌声响起……冷静下来想,这样的“示范”,并没有参与到学生的学习过程,只是一种先入为主的音韵印象的灌输,只是一种朗读技巧的机械模仿。
体育老师的做法要聪明得多,比如教立定跳远,他们一般不会在刚上课就先示范跳,然后让学生模仿,或者让学生分析老师为什么跳得远……他们一般会先讲解立定跳远的动作要领,然后喊几个学生出来,让他们尝试着跳,其他学生评价,评价的学生再来跳,如果还是不行,老师会果断“出手”,亲自“示范”……
这里,体育老师不是把“示范”前置于学生的学习活动,作为“机械模仿”的对象,而是放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位特级教师上作文课,对学生进行细节描写训练。学生甲乙丙丁分别展示自己的写作片段,老师进行评点,指出问题。我以为接下来应该是学生二次修改优化自己的作文,却未承想,这位特级教师选择展示自己的作文片段,然后又颇有几分自得地开始朗读自己的作品。
在评课环节,我对此提出了自己的一点意见。这位老师不同意我的观点,说:“我这是在给学生做示范。”我当时也没有客气,说:“您有见过体育老师教跳远,在学生参与跳远训练活动、发现问题之后,老师不让学生再次练习、内化,而是赤膊上阵‘示范吗?”我当时想表达的意思就是:“示范”,最好出现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而不是在学习过程的“尾巴”上。
滞后的“示范”,对改进学生的学习帮助不大,反而会削减学生的自信。
当然,我也见过一个语文老师在诗歌欣赏课上喊一个学生朗读。这个学生读得非常好,意外的是,这个老师非要自己再“示范”一下,结果还不如学生读得好。
所以,“示范”有风险,用之需谨慎。
我们有些语文老师,在“示范”之后,在收获掌声之后,在收获学生仰慕的目光之后,相关的学习活动就宣告结束,然后开启下一个阶段的学习活动。
这样当然也可以,不过,我以为具有“生长性”特征的课堂,“示范”应该是一个生长点,在此基础上顺势“长”出新的学习资源。
体育老师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他们但凡有“示范”,必然有“跟进式”的训练,甚至在跟进训练过程中,会根据需要反复插入“示范”和“讲解”。我从没见过哪个体育老师,在体育课下课前三分钟跟学生说:老师来示范一下这个动作……
我们的语文老师能不能在“示范”之后,也“跟进”一下呢?
所谓“示范”,顾名思义,就是“做给你看”。然而,仅仅是“做给你看”是不够的,还要在“做给你看”之后,安排“你也做做看”,安排“你想办法做得更好”,或者“做好这个”之后,能不能举一反三呢?
在调侃“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不是也可以去看看人家体育老师上课呢?要不哪天“你的语文老师不是体育老师教的”这句话不再像是玩笑,而是变得一针见血了,多尴尬啊!
别人的语文老师
徐杰,江苏省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初中语文教研员,“精致语文”首倡者,著名名著阅读推广人,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中语“优秀教师”。参加全国课堂教学大赛,获得11次特等奖、一等奖。著有《精致语文:听徐杰老师评课》《名师课堂教学细节设计艺术》《跟着徐杰老师来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