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良才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对社区治理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政部门承担着社区治理的重要职责,立足职能优势,探索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实践路径,对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意义重大。
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社区治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民政部门找准定位、顺势而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不断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取得新成效。
社区生活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截至2021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由党的十八大前的49.7%提高到 64.7%,城市常住人口已达到9.14亿人,社区居委会数量由9.11万个增加至11.7万个。社区成为居民生活的主要场所,随着人口流动,新市民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就能逐渐融入城市生活。社区成为提供居民公共服务的“主要平台”和“重要载体”,承载着让居民生活更加方便快捷、更加丰富多彩的光荣使命。
社区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社区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需要我们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顺应群众期盼,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提高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达到多元善治、文明法治的基层治理效果。
社区工作成为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社区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需要及时感知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盼”,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接着一件办,让社区成为居民的温暖贴心家园。民政部门作为社区治理中统筹各方的重要力量,承担着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织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保障好困难群众的重要职责;肩负着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重要任务;需要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大局,运用“政府+市场”手段,撬动多方资源下沉到社区,优化社区服务功能。落实这些繁重职责任务,需要民政部门推动构建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期待。
社区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位置,必须把党的领导、人民至上、与时俱进贯穿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的优势,是民政部门完善社区治理的根本保证。党中央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细化实化了民政部门在社区治理中履行牵头指导、协调服务、推进落实等职责的具体路径。民政部门需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社区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坚持以党建带社建,通过构建阵地联建、活动联创、信息联通的工作格局,确保社区治理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前进。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开展“联心公益节”义诊活动。
坚持人民至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群众需求是民政部门加强社区治理的最大牵引。民政部门需要立足工作职责,顺应群众期待,推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负责的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始终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治理成效更好惠及社区群众,把社区治理效能转化为社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发挥好社区的为民、便民、安民功能。
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与时俱进是民政部门完善社区治理的鲜明特色。需要持续深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的重要指示论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社区治理实践。不断适应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社区治理的思维和方式方法,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调动多方参与、扩大社区服务供给,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胸怀天下、开阔视野,合理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博采众长、兼收并蓄,不断提高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这为新时代民政部门创新社区治理、提升治理效能指明了方向。提升社区治理效能,需要在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服务阵地、运行机制、制度完善等方面系统谋划、科学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不断增强社区治理效能,提升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社区治理。真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是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我们必须时刻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从内心深处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只有注重方式方法,适应新时代发展特点,更多采取民主协商的办法,让社区里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才能使社区治理效能更加符合群众期盼。特别是要通过以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成立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为成员的党组织,注重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意识,实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效果。
二是主动顺应社区治理的发展趋势。新时代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方向日益凸显,民政部门需要发挥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作用,凝聚多元共治合力,适应社会化需求。始终把法治思维贯穿社区治理全过程,增强社区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提升社区服务便捷度。有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养老、医疗、托育、精神慰藉等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增强社区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能力。
三是以社工站为切入点强化社区服务阵地建设。社工站作为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创新平台,是民政工作在社区巷尾的“大喇叭”“放大镜”和“小暖炉”,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逐渐显现。要在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利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社工站在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关系调适、增能赋权、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市场化手段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重点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基本覆盖,切实解决民政部门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
四是提升城乡社区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关键,当前,提升其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是当务之急,可采取多种措施协同推进。加快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健全选任聘用、日常管理、奖惩激励工作机制,形成社区工作者“进出有通道、履职有考评、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的发展态势。坚持项目化推进,规范化运作,发挥社工人员的专业能力,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就业创业。探索建立社区干部分级培训制度,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社区延伸。
五是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有利于推动社区治理从粗放到精细转变。实践证明,将网格化管理服务纳入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各项民政服务依托信息化手段下沉基层,搭建集便民服务、电子政务、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增强社区便民、综治服务、志愿服务、文体娱乐、卫生健康、老年人日间照料等社区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是让居民群众享受更加美好的品质生活的成功经验。以焦作市解放区为例,该区按照人口规模适度和服务管理便捷的原则,将全区网格合理调整成442个全科网格单元,实现多网融合、一网兜底,将驻区单位、商圈市场等单位作为专属网格,围绕群众需求开展助老设施免费安装、免费法律咨询等项目280余个,不断推进组织资源与经济资源、社会资源融合互动,形成了条块结合、共建共享、惠民利民的网格区域化格局。
六是优化创新社区治理方式。信息化建设是推进社区治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日益普及的云平台、大数据、智能化等新技术,为加快创建更多智慧社区提供了有力支撑,其应用领域日益突显。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将其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发展战略,启动和推广移动掌上政府服务,实现网上预约服务和政策查询功能。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开发社区APP,开通社区微博、微信、QQ群、社区网站等新型社区协商议事平台,构建社区治理网络参与新载体。通过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需求供给有效对接的“智能服务”。建立社区微信群,通过线上线下的协商议事,强化居民之间的联系,改善社区生态、重建社会关系,使社区成为有温情、有温度的情感空间与善治空间。
七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社区治理保障机制。加强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整合人员力量、资金投入、服务内容,使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应有的综合效益。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推动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出台社区服务相关标准,保障社区服务用地用房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统筹和部门协作,加大对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研究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着力解决基层治理堵点难点问题。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筹资机制,推动各级设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城乡社区创新实践、规范化社区创建、优质社区服务项目示范、智慧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治理专题宣传以及课题研究等,推动将各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让基层工作者安心干事,让居民群众享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