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编办
2019年以来,四川省立足省情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省乡镇从4610个减到3101个,减少1509个,减幅32.7%,形成中心镇540个、重点镇609个、特色镇711个。四川省委编办主动适应区划调整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统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机构编制的精准匹配推动基层现代化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
针对区划调整后乡镇版图发生变化急需重塑组织架构的实际,着力优化乡镇机构设置,推动行政区划调整从空间重构向治理变革跃升。一是明确必设机构。突出基层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在乡镇统一设置党建工作、综合行政执法、社会事务、便民服务4个机构,外出务工人员5000人以上的乡镇统一设置农民工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农民工有关工作。二是设置特色机构。结合区划调整后乡镇类型、面积、人口等不同情况,分类制定机构限额和领导职数标准,实行梯次动态管理。鲜明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定位,鼓励乡镇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乡村振兴、营商环境、产业经济等机构,以特色机构促进特色发展。三是规范派驻机构。采取县乡双重管理、全部交由乡镇属地管理、纳入乡镇统筹指挥协调、规范派驻人员管理考核任命、建立健全指挥协调工作机制等方式,把派驻机构及人员管好用好。
针对区划调整后乡镇事权关系不顺、权责不匹配、职责边界不清急需理顺的实际,全覆盖制定乡镇“三定”规定,以职能配置推动乡镇功能整体优化。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区划调整后基层治理的政治保证,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对基层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并强化了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对乡村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二是确权明责赋能。四川省统一印发《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三张清单,明确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19项,乡镇属地责任事项109项,承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55项,有效理顺了县级部门“条”和乡镇“块”的权责关系。三是强化涉农职能。立足区划调整后乡村振兴工作需要,专门制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乡镇抓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耕地保护、乡村规划等职责,同时明确了县级有关涉农部门之间、县级有关涉农部门与乡镇之间在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等10余个方面的牵头和配合责任。
针对区划调整后乡镇编制不平衡、专业人才缺乏急需充实优化的实际,统筹调剂编制资源,加强基层治理力量。一是统筹编制。在不精简乡镇总编制基础上,实行从上往下跨层级或县域内跨乡镇调编。成都、泸州、绵阳、内江、宜宾等市(州)均下沉乡镇编制1000名以上。改革后,全省乡镇平均行政编制32.8名、事业编制27.1名,分别比改革前增加10名和12.3名。二是统筹管理。鼓励市县在不打破行政和事业编制类别前提下,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统筹使用行政和事业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三是统筹人才。实施“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在卫生、教育等与群众密切的领域,探索“县招乡用、县管校用”,目前全省已累计下派事业干部和人才20多万人次到乡镇一线。
针对区划调整后乡镇服务半径更广、群众期盼更高急需优化服务的实际,大力推进便民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建立便民平台。乡镇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撤并乡镇便民服务机构改为新设乡镇分支机构,确保区划调整后服务平台不减少、服务能力不削弱。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向村延伸,统一设置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二是集中便民事项。制定受理、代办事项指导目录,将民政、住建等21类20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范围,实现集约审批、集成服务。三是提升便民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省上线“天府通办”App,推动20个部门64个专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对接融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针对区划调整后乡镇管理面积增加、人口增多、任务增重急需提升治理能力的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智慧治理。一是推行“一个平台管指挥”。整合乡镇党建、综治、社治、数字城管等系统资源,积极推动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实现统一指挥、分级响应、联动处置。二是推行“一张网络管治理”。将上级部门在乡镇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统筹网格内党建、社保、综治、应急、社会救助等工作,构建了“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治理格局。三是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在乡镇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立健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革后,乡镇平均执法人数增至3.7名,近1000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