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敏 山西博物院
古代建筑的年代判定,既要依据文献、志书、碑刻乃至古老传说,又要从文物建筑本身的空间尺度、分体特征、细部手法以及装修技艺着手,加以对比与类推,以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现总结归纳前人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介绍几种简单的判定古建筑年代的方法,以供参考。
建筑承载着历史,从不同时期的建筑中可以看出各个历史发展时期的经济、社会、思想状况,这也为我们了解民族文化发展和演变提供了重要的实物参考。
中国古代建筑从原始社会萌芽,到汉代基本成熟,唐宋发展到极盛,明清在细部装修上不断丰富,形成了与西方建筑截然不同的风格。怎样来判定古代建筑的年代呢?历代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以梁思成先生为代表的建筑学先驱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学术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代表性的研究主要有祁英涛先生于1965年在《文物》上发表的《中国古代建筑年代的鉴定》,其将文物建筑的年代鉴定方法归纳为“两查两比”,后又于1981年出版了《怎样鉴定古建筑》;冯继仁先生在《文物》1995年第10期发表的《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考古学断代》一文,运用考古学的方法,将有关的木构建筑考古资料纳入各时代建筑发展体系中重作衡量,主要针对作为考古学断代两大依据的斗拱和梁架进行特征总结,提出了运用考古学方法对古代木构建筑断代的方法;徐怡涛先生在《中国建筑史论汇刊·第贰辑》上发表的文章《文物建筑形制年代学研究原理与单体建筑断代方法》中提出并论述了适合中国文物建筑遗存条件的形制年代学研究原理和单体建筑断代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文物建筑保护提出了部分建议。笔者总结归纳前人的成果,浅谈几种简单的判定古建筑年代的方法以供参考。
古时候,一般稍具规模的古建筑,地方志上都有记载,有的古建筑还留有碑文,叙述建造缘由、建造经过、建筑规模等内容,碑文下都有纪年,这是判断该建筑年代的确切依据。有些建筑的大梁底面写有房屋建造年代和主持建造人的姓氏,这也是我们判别修建年代的依据。但有一点需要注意,中国传统建筑以木构为主,木材抗风雨剥蚀的能力较弱,且易受火焚,故少不了经常性的维修甚至重建。如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基本完好,后世只是维修,应以原建年代为准,如山西五台山南禅寺大殿就是这种情况。若建筑已大部毁坏,无法修复,全部推倒重来时使用新材料重建。即使按原样重建,也应以重建年代为准,而不能再用原建年代。
台基是整座建筑物的基础部分,一般是四周用砖或石筑墙,里面填土筑平,表面平铺砖石而成台子。在土层以上露明部分称台明,以下部分称埋深。可分为不同的等级,从普通台基到较高级台基,再到更高级台基、最高级台基,建筑等级也不断提升。台基在建筑中主要起承托建筑物的作用,还可以防潮防腐,使中国古代单体建筑显得更加高大雄伟。
汉代及以前,我国盛行高台建筑,宫殿、祭祀用建筑和衙署等,多建在较高的土台之上,史称高台建筑。随着岁月的流逝,古时留下的土台除让人凭吊怀古外,地面建筑已无实物可考。汉代以后,由于木构技术不断提高,不借助土台也能体现建筑的威严、庄重,故高台逐渐被低平的砖台阶所取代。迄今仍保存完好的建于唐大中十一年(857)的山西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和同时期建造的日本奈良唐招提寺,是最好的例证。从宋代开始,建筑装饰之风盛行,低矮朴实的砖台阶又被雕刻丰富的须弥座所代替。经明清两代加工提高,须弥座变成中国古建筑的高级台阶。北京故宫中的宫殿大都建在汉白玉的须弥座上。
柱子是构成木构架建筑最主要的构件之一,直接起支撑梁架的作用。
据查,我国尚未发现唐朝以前的木构建筑实物。从唐至清,柱子的形状发生了这样的变化:唐代柱子粗壮,柱身无收分(上下等粗),仅柱顶与梁枋接头处有卷杀;从宋代开始,柱子开始变细,重点建筑有龙缠柱(如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另外,柱子直径与柱高的比例逐朝在变,变化情况如下:唐代和辽代,其柱断面与高度的比(简称细长比)为1∶8和1∶9;宋金时期外柱与唐、辽同,内柱细长比加大,为1∶11至1∶14;元明以后多为1∶9至1∶11;清代则规定为1∶10。一般而言,遵循这个变化规律去考查柱子的细长比,即可推断出该建筑的大致年代。我国古建筑中的柱子,在元代以前的明显向平面中心微斜。《营造法式》称之为“柱侧脚”,并明文规定正面斜度为1/100,侧面斜度为8/1000,角柱则朝平面内交角45°方向倾斜,用以调整视角差,并使房屋更为稳定。明代以后,此种做法渐渐消失,清代后期则很少采用侧脚的做法。唐朝至元,柱子高度是变化的,从中间开始向两侧逐渐升高。明间平柱最低,角柱最高,使屋檐形成上飞的曲线,这种做法叫“柱生起”。宋代《营造法式》中规定的尺度是:“若十三间殿堂,则角柱比平柱生高一尺二寸;十一间生高一尺;九间生高八寸;七间生高六寸;五间生高四寸;三间生高二寸。”到了明朝以后,“生起”的做法已不多见,由此可见,有明显“生起”的古建筑应是明代前期或更早的古建筑。
斗拱是中国古典建筑的特有构件。斗,即方形木块,具有上下承替连接作用。拱,即长条形木块,具有伸展和向外挑出的作用。斗拱的位置在屋檐下方,斗拱一层一层向外挑出,可以使屋檐向外伸展得更加深远,起到保护屋檐下遮挡部分的墙身、柱础等构建的重要作用。斗拱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一定程度的形制上的变化,从它的变化中也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木构架建筑形制的演变过程。因此,斗拱的演变也可作为判断中国古代木结构建筑年代的重要依据。
斗拱的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西周时期至南北朝,在我国,唐代以前的木结构建筑实例已荡然无存,我们可以根据其他辅助资料来了解早期建筑及其构建形制。如西周时期的青铜器拱令簋上就铸有建筑样式,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建筑上已有早期斗的形象出现;在中山国墓出土的铜方案上也可以看到斗和45°斜置拱的形象。汉代是我国古建筑发展的高峰时期,目前可见的汉代石阙、陪葬的明器、画像石、画像砖上的图案中也有大量斗拱的形象。汉代墓葬中有大量随葬明器——陶楼,可以将其看作小型的建筑模型。从陶楼上可以看出,柱顶有斗拱,可以起到承托檩、梁或楼层地面枋的作用,挑梁外端的斗拱承托檐檩,而且每个斗拱都是独立的,互不相连。汉代以后,出现了柱间斗拱,最初的柱间斗拱被称为“人字拱”,即在最上方置一斗,其下立一个叉手,组合起来像一个“人”字的形状,可以起到承托檐檩的作用。初唐时期,人字形柱间斗拱仍在使用。第二阶段从唐朝一直延续至元朝。这一时期斗拱一般和梁架拉结在一起,柱头斗拱所承托的梁大多会插入斗拱中,成为各交叉处的重要节点。这一时期的斗拱已成为水平框架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这种水平框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铺作层”,其能起到保持木构架整体性的关键作用。在现存山西省五台山佛光寺东大殿的斗拱中可以看出这种结构。到了宋代,“铺作层”的结构已不像唐代时期那般紧密,但仍与之类似。第三阶段主要是明清时期,从明代开始,斗拱的尺寸不断缩小,间距加密。清代建筑的梁不再像宋代建筑那样穿插于斗拱之中,而是压在斗拱最上一跳之上,直接承挑檐桁。可见,斗拱发展到明清时期已不再起重要的承托以及支撑屋檐出挑的作用,而是有了更加浓郁的装饰意味。
据统计,从唐代至明清,斗拱高度与柱子高度的比例演变约有以下规律:唐朝及辽代初期,斗拱高约为柱子高度的40%到50%;辽后期及宋金时期,约为30%;元朝降为25%;明朝变为20%;清代斗拱变成了装饰构件,较大的斗拱也只占柱高的12%。还有一些“如意斗拱”更为纤巧,与柱子高度相比,一般都只占10%左右,演变成了装饰性的配件。
另外,从斗拱的布局来看,唐代屋檐内外斗拱的受力作用都很明显。唐代以后,内檐斗拱逐渐减少,明代后期,内檐斗拱已少见。清代时,除重要宫殿、寺院外,一般建筑的内檐已不再使用斗拱。另外,唐宋时斗拱上的昂多为真昂,元以后开始出现假昂,尺寸也愈来愈小。到清代时,绝大部分昂都变成了装饰性配件,不再具有挑梁的作用。综上几点,从斗拱的大小、昂的真假变化等可判断建筑的大致年代。
根据近年的考古发现,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但是,在夏商时期的宫殿基址中很少发现瓦片,当时覆盖屋顶的主要还是茅草和泥块。到了西周时期,重要的宫殿基址中均大量发现瓦片,筒瓦、板瓦和瓦当等瓦的基本种类已经齐备。瓦的出现改变了中国建筑的形态。从考古发现可知,当时瓦的尺寸较大,据分析其主要是用于宫殿;同时也有少量小瓦出土,学者们认为,民居和次要建筑可能已开始盖瓦屋顶。汉代瓦屋顶已基本定型,不管是宫殿还是民居,大都采用瓦屋顶,当时出土的明器、画像砖等可以作证。南北朝以前,瓦的颜色偏灰。北魏时开始有了琉璃构件,且顶上的瓦当、勾头、滴水等已有用琉璃制作的实例。唐代以小青瓦顶为主,但出土的唐代遗址中虽然小青瓦居多,但也发现了琉璃瓦。史家分析,可能是在局部用了琉璃瓦以增强防水功能,后世称此种做法为“剪边”。宋代琉璃构件增多,主要宫殿和较隆重的祭祀建筑较多采用琉璃瓦顶。金代宫殿建筑中多喜绿色琉璃。明朝中期,我国琉璃制作技术水平达到顶峰,质量提高,构件精巧,色泽富丽。定都北京后,宫殿建筑全部使用琉璃瓦顶。
关于屋顶的坡度,历朝都有变化。唐代时坡度平缓,出檐深远,屋顶坡度仅为跨度的1/5左右。从宋代开始,屋顶坡度逐渐增大,宋、辽、金、元时期多为1∶4至1∶3。清代明确规定屋顶起坡为1∶3。清代重修的山东曲阜孔庙大成殿,屋顶坡度达到了1∶2.5。从资料可知,愈是后期的建筑,屋顶坡度愈陡。
1960年,在湖北省沙市郊区发现了一件筒瓦脊兽,其内壁刻有“元光元年”(前134)字样,该物距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这是目前我国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一件有纪年的脊兽。由此可见,中国建筑最晚在西汉时期就已出现吻兽。汉及汉以前的脊饰多在正中加飞禽装饰或象征太阳的口形图案;后世放兽吻的位置,仅有微微的起翘,而无明显的装饰物。大约从南北朝开始,兽吻处开始出现鸱尾,但仍保留正中的飞禽装饰。隋唐时,鸱尾定型,屋脊正中的装饰则比较少见。到了唐代中期或晚期,建筑屋檐两端开始出现张口吞脊的鸱吻形象。宋代以后,吻兽的形象更偏向于龙形,清代这种龙形吻兽则更加多见。明清时吻兽线条较简练,龙头的须发演变为几何图形,一般形象为张口吞住正脊,怒目圆睁,四爪腾空,脊上插着一柄宝剑,被称为“正吻”“大吻”或“龙吻”。正脊以外的垂脊、戗脊上则常用兽头,这些兽头的方向一般都是顺着脊面,称为“望兽”。
油漆是保护木构件的重要措施。将保护功能与装饰相结合,是中国古建筑的特色之一。同时,色彩也是等级的标志之一。隋唐时,宫殿建筑布局庄重,规模宏大,但不追求色彩的艳丽。后世总结唐代建筑的特点是规模宏大,规划严整,色彩简洁明快,屋顶舒展平缓,门窗朴实无华,给人以简洁明快、朴实大方之感。唐代无彩画,梁枋加彩画是从宋代开始,金代发展,至清代定型的。元、明二代的彩画尚不统一,清代才正式将彩画归纳为三种:以龙凤为主体图案的“和玺彩画”、以卷草花纹为主的“旋子彩画”和以风景人物为主的“苏式彩画”。前两者主要用于宫殿,后面一种主要用于园林建筑。
关于门窗的式样和室内装修,唐代比较朴实,每个构件都有结构功能,没有为装饰而附加的工艺品。门窗上的格子也十分简单,基本上是直条。从宋代开始,门窗的风格逐渐变得复杂。金代统治者对奢侈之风的追求更盛,故装饰性配件愈来愈多地出现在建筑物上。元代因忙于征战,建筑大都较为简陋。从明代中叶起,由于文人学士参与了建筑和园林的设计与建造工作,室内装修反映出典雅的气质;且文人画家对室内空间进行了统一布置,使得明式家具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清代继承明代的传统,在装修方面更加追求工艺精湛,色彩鲜明。但因过分讲究,反而给人以繁杂之感。
笔者将对古代木构建筑年代判定的一些启示和思考总结如下。第一,多时代遗迹共存是中国现存文物建筑的重要遗存特点,文字资料所记载的建造事件与现存建筑不对应。第二,单体木构形制年代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应该重点列举并比较具有时代敏感性的构件形制,前提是研究那些具有时代敏感性的构件形制的渊源流变。第三,排除后代干扰,确定原构件:①时代悬殊明显的干扰构件,可利用建筑史常识进行区分;②选择一批建造史料充分的建筑,在一定地域内排序;③建构逻辑和变种痕迹判断干扰构件,甚至碳十四;④综合文字史料和古代修缮建筑的普遍规律。第四,根据本地区形制标尺、演变谱系,系统地逐一研究构件或构件组合的形制变化。第五,近年来,有观点认为我国文物建筑的年代学问题已获解决,但实际上,建筑年代学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