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是中国特色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农民合作社也正处在从数量高速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截至2021 年4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5.9 万家。2021 年4 月18 日召开的全国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暨家庭农场座谈会,站在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起点上,从政策指导、技术服务、金融支持等方面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农民合作社衔接着小农户与大市场,激活了乡村资源要素,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的农民合作社数量持续增长,业务领域也从最初的种养业拓展到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休闲旅游等多个领域,既是稳定粮食生产的主力军,也是菜篮子保供的主力军。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的重大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均明确了要实现农民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在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农民合作社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面对当前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农民合作社也需要在制度、业务模式等多方面开拓创新,以有效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首先,开展专项清理,形成农民合作社优胜劣汰竞争格局。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的配套制度,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地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进一步净化农民合作社队伍,做好全面摸底排查工作,精准甄别、分类处置,准确掌握经营异常的农民合作社的相关情况,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让建设不规范、无实质经营活动及经营困难的合作社及时退出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激发合作社发展的内生活力。以江西省吉安县敖城镇为例,敖城镇针对农民合作社开展全面摸底,共清理整顿了11家“空壳社”,同时新增了10 家具备“造血”能力的合作社,增加集体收入近280万元,通过清理、更新等过筛方式开创了农民合作社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其次,破解难题,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扶持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但当前各地针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体系均不完善。解决农民合作社存在的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再上新台阶,呼唤加大财政项目扶持、加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探索联合与合作方式、创新金融服务、强化基础设施等强有力的举措。2020 年中央财政拨付的农业生产发展基金先后在广西、重庆等16 个省(市、自治区)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今年已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各地也纷纷深化社企对接,与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为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提供现代农业服务,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以陕西省为例,一直以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及相关部分致力于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从多个维度对农民合作社提出改进举措和政策支持。2020年陕西省共有5家林业合作社入选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再次,提升经营能力,促进农民合作社形成规模效应。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足够的耐心和信息,还需要提高因地制宜的经济发展能力,需要在聚焦壮大发展单体合作社的同时实现合作社从“单打独斗”向“抱团取暖”转变,从而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应开展业务模式创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应延伸产业链开展多要素合作,开拓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业务,让广袤农村大有可为。以四川简阳市为例,简阳市始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狠抓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1 614 家,2021 年全面产值突破6亿元,足见集体经济抱团取暖的力量。
综上,农民合作社要生根发芽、茁壮成长需要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需要完善的扶持政策,也需要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找到适宜的领域。循着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探索农民合作社发展方式的转变,必将搅动乡村振兴“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