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俏 王雪
(辽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1]。从目标任务来看,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是一脉相承、层层递进的关系。实现全面小康是共同富裕的基石,共同富裕是全面小康进一步的发展和丰富。实现全民富裕既是一个长远目标,也是一项艰巨的现实任务,尤其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共同富裕是评价其成功与否的重要方式和目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们的目标伟大而艰巨。尽管脱贫攻坚战国家带领人民取得了全面胜利,但也要深刻认识到,从全面脱贫到共同富裕,依旧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时代课题。
2021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一项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一伟大成就标志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更鲜明的底色和更为自信的底气。为了巩固现有成果,更加彰显社会主义的突出优势,实现最终的目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因此,站在新征程、新起点上,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和时代意蕴,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共同富裕是自古以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理想追求。从“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到“不患寡而患不均”,“大同”和“小康”均代表了人们纯粹的向往和追求,是一种质朴的精神上的共同富裕。由于受到生产力的限制和阶级矛盾的制约,没有实现这种理想的经济基础。在中国共产党持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富裕的内涵和意义随着新的历史条件的变化有了更为深刻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越的奋斗,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经济上实现了壮观增长,使共同富裕在理论和实践上又有了新的重大突破。新时代背景下,要实现的共同富裕不同于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时的“等贵贱,均贫富”和“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亦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吃大锅饭”对社会财富的平均占有。过分强调分配,而忽略发展的需要和质量是不适应当下发展实际的。因此,立足新的发展阶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将社会财富的“蛋糕”做大,在此基础上将做大的“蛋糕”分好。新时代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渐进富裕和共建共享富裕的有机统一体。
就主体和覆盖面而言,共同富裕在新时代更强调主体是全体而不是部分,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要求所决定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党的根本原则和立场,也是新时代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共同富裕的“共同”在数量上是代表广大人民,在目标上要满足最大公约数的诉求,归根结底是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将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全体人民,以此促进社会发展更加趋于公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当前对于拥有14亿人口这个庞大人口数量的国家,最基本的国情就是让所有地区、所有人同时、同步富裕,这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新时代,我们依旧立足现实,在发展中扎实推动循序渐进迈向共同富裕,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超越现实。
就实现内容而言,新时代共同富裕不单单是一个经济概念,同时强调兼顾精神生活,追求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种全面富裕。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富裕,而是在收入、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方面取得“看得见”“用得着”的整体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多方面内容的有机整体,全面小康是“五位一体”的小康。新时代共同富裕是“五位一体”的共同富裕,不仅仅是指人们在物质生活水平上的富裕,而且体现在人民拥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权利、丰富多彩的文艺生活、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等方面。
就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而言,新时代共同富裕具有渐进性、阶段性的特征。高水平、理想的共同富裕需要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思想道德水平极大提高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而这绝不是轻轻松松、现阶段就能实现的。纷繁复杂的情况决定了实现共同富裕必然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实现过程中必然体现出非均衡性的特点和渐进性的性质。
首先,社会发展的程度决定了“富裕”要分阶段。“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2]。人们的需要早已不是满足于生存需要,其生活和享受需要的满足是一个需要长时间努力、分阶段实现的过程。现代化进程的阶段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分阶段。
其次,公平与效率的耦合度决定了“共同”要分阶段。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是在高质量发展、全社会普遍公平公正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调整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过程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逐步展开,具有阶段性。“富裕”体现效率问题,“共同”体现公平问题,二者要做到“笙磬同音”,而不可“厚此薄彼”。
最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实现共同富裕同样具有阶段性特征。共产主义两个阶段与实现共同富裕有着紧密的关联。从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从“按劳分配”发展到“按需分配”,从“存在个人收入差距”到“真正共同富裕”,这将是一个无比漫长的过程。社会主义的发展也呈现出阶段性,从新时期到新阶段再到当前的新时代,并且依旧稳步向前发展,这些都已经经过一段时间,并且未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就实现途径来说,新时代共同富裕实现的途径需要14亿中国人民共同携手、接续奋斗。共同富裕在理论上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最终需要通过实践来体现,实践的过程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共建共享本身是一个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14亿中国人民需要拥有破釜沉舟的信心和决心,以及赓续奋斗的耐心与恒心。共同富裕是通过共建共享达到共富的过程,不允许任何人“躺平”和“搭便车”。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母版”“新版”。改革开放从共同富裕出发,是党带领人民奋斗的起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底色。新时代共同富裕从理论到实践,再发展到更高阶段,目标也更加坚定而明确,对于中国式现代化而言亦是“新版”。我们所追求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不同于西方的“福利过度社会”。过度的福利只会使得社会面临巨大的福利支出负担,从而逐渐使社会丧失创造力和新鲜活力。因此,推动中国共同富裕必须积极鼓励而不是抑制生产积极性和创新创业热情,不能默许“躺平”、纵容“佛系”。“在新时代依然需要把握好“先富和共富”这对矛盾统一体,要认识到先富是共富的低级阶段,共富是先富始终致力于的最终目标。致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一切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的物质充足不是走社会主义道路所谓的先富,反而是导致两极分化的风险因子,是阻碍共富的绊脚石。在一定意义上,先富应当是发挥积极示范效应,成为共富路上的“垫脚石”,带动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人人努力、人人创造取得的成果必然是人人享有的。因此,进入新时代,只要中国14亿人民锚定宏伟目标共同奋斗,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就可以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3]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作出的庄严宣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现在,我们党迎来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这是历史使命,也是必然要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成就所奠定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在逐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依旧面临着很多挑战与问题。放眼全球,贫富分化、财富鸿沟、中产阶层塌陷等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日益突出。立足中国,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依旧是阻碍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主要因素。矛盾未解,风险尤在,在新时代的发展中,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崭新道路。
新时代,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中国人民普遍关心的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到党的执政之基的“重大政治问题”。[4]“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5]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得以长期巩固的根本因素。中国共产党“从来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6]。在一定程度上,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得一切的探索和努力都深刻诠释了党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结合。自党成立之初,就旗帜鲜明地制定了分阶段实现共产主义的政治目标,宣誓了带领人民实现国家独立、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在改革开放中,我们党从实际出发,大力解放发展生产力,通过鼓励先富带动后富,激发全社会各方面的活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征程中坚守和践行宗旨使命,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得出的必然结论,又是中国共产党基于中国14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出的必然选择。我国要实现共同富裕,只有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激发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踏入新时代,推动共同富裕迎来新的发展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在理论上对共同富裕作出了新的阐释,在实践上对共同富裕做出了新的探索,更加强调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新使命,更明确地勾画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上的重要战略目标和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可以更好地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问题,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一步步奠定了物质层面现代化的基础。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面临着未完成的工业化发展任务和产业升级如何突破的艰巨挑战,9亿多人民尚未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建设橄榄型的社会结构任重道远,仍然需要持续发展,把“蛋糕”不断做大。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要求当前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生活的品质,实现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任何困难和任何力量无法阻挡的。
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这条主线贯穿于中国历代领导集体的治国理政实践中,闪烁着中国特色治国理政的智慧光芒。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进行深刻总结,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实在在造福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和人民幸福是我们党的价值旨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落脚点。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进人民的获得感,这种获得感就是检验人民的现实获得和对美好生活期盼契合与否的标准。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是让“全民共富”,因而,“让人民有获得感”是奔向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最佳路径。
新时代共同富裕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不仅将共同富裕视作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重要目标与特征,还将“中国梦”与“世界梦”有机结合起来,在为本国人民谋幸福、民族谋复兴的同时,为世界谋方案,为人类发展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推进全人类共同富裕、探索文明新形态贡献了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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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辽师大”,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辽宁省“双一流”国内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实施学校、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已发展成一所以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始建于1951年9月,初建时为旅大师范专科学校;1953年4月更名为大连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7月,大连师范专科学校和大连外国语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大连师范学院。1960年7月,学校更名为辽宁师范学院;1983年12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大学;1981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