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玲
(中南大学)
新的历史时期,我国重要战略布局为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抓重点,补短板,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在对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和推进的过程中,不单单要提升广大农民群体的经济收入,同时还要对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给以最大化的满足,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为塑造农民精神面貌的重要手段,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凝聚了农民的思想,其成效如何,对乡村文化振兴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随着进一步加大的城乡差距,也加速了乡村人口的流失,频频发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问题,由此对于完善和发展乡村基层文化带来了阻碍。所以,基于城乡融合视域,对当前乡村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促进乡村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水准的全面提升。
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广大农民对于乡村基层生活是否热爱和认同,对乡村基层建设的热情和投入程度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随着日益提高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也不断提高了广大农民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所以,建设完善的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其质量并丰富其内容,能对广大农民群体的文化需求给予最大化的满足,使农民能高度认同乡村问题,由此提高其幸福感和获得感。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公共性”的特点,由此决定了其提供的是一种“共享性”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这种共享在广大城乡之间覆盖。而加大乡村基层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在农业生产中引入先进的农业发展思想和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农民收入。同时,还能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阻碍乡村基层发展的思想藩篱,实现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交流互鉴,打造良好的乡村基层地区精神文明风貌。
在城乡融合视域下,在乡村基层地区逐步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凸显了一些固有的问题: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突出业绩,快速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往往在经济建设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却很少把文化建设提上日程。农村公共文化因为见效慢,具有较长的服务周期,因此出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或者对于文化服务工作置之不理。在这种错误政绩观的影响下,出现了淡化、漠视甚至是搁置文化工作的现象。既缺少相关搭配的配套措施,也没有将文化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因此日益虚化了公共文化的服务职能,使之成为面子工程。相关文化部门对群众的满意度不关心,对文化中存在的根本问题也没有想方设法地切实解决。另外,因为在思想观念上没有高度重视乡村文化建设,因此资金投入较小,文化宣传相对滞后,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制约。
随着广泛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在一些乡村基层地区开始逐步搭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却呈现出一种“相对失衡”的状态。究其原因,是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把握农民的主体需求。很多文化活动脱离了乡村基层生产实际和群众生活,更多是流于形式,文化服务成了走过场,成了花架子,未取得真正的效果。在举办一些大型文化活动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配套设施和服务,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特别是在西部山区,具有相对落后的经济条件,政府文化下乡活动具有较差的可操作性和计划性。一些文化下乡活动尽管作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遭遇各种阻碍。虽然在这些文化活动中有很多优秀的作品,但却不能真正激发起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还无法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导致乡村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对失衡。
为了支撑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运转,需要构建优良的运行维护机制。而目前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仍缺乏健全的运行维护机制,缺乏充足的维护资金。首先,因为我国乡村基层文化建设具有较多的历史欠账,在文化体系建设中,被用去了大多数资金,由此减少了运行维护部分的资金,使运行维护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其次,尽管我国逐年增加了对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但依然具有较少的投资总量。发展乡村的经济依然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方向,所以由于缺失资金,对于健全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维护机制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监管机制,作为重要的条件,能保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客观、公正性。在公共文化服务中,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主要承担经营、维护等工作。而目前,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管机制往往流于形式。因为监管机制匮乏,没有明确各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数量和标准,随意使用资金,具有较低的透明度,因此浪费了大量的资金,甚至出现了挪用公款的现象。而浪费公共资金,又会不断攀升公共文化服务价格,农民往往享受高昂的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本,对于有效开展和实施文化活动带来阻碍。文化服务有着冗杂的结构,缺乏明确的分工,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由此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保障农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基础,就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人才力量。文化活动需要文化人才的组织和管理,人才的有效引导,是提高文化活动参与率的关键,只有真正发挥人才的作用,才能使农村文化建设彰显成效。但是,因为目前在我国乡村基层地区具有相对落后的基础设施,同时有着较低的收入水平,导致农村大批的青壮年选择进城务工,并因此流失了大量农村人才。同时,因为从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较低,并且职业晋升空间相对有限,而逐步流失了原有的工作人员和创作人员,导致现阶段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普遍存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缺乏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民族文化传承人;二是因为具有相对滞后的人才管理模式,而使人才不具备畅通的上升渠道;三是对于文化人才经费投入不足,人才培养、引进、发展机制不健全。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不单单能对农民文化生活需求给予最大化的满足,同时还能为实现小康社会助力。改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在战略层面上制定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
首先,坚持经济、文化统筹发展的理念。在促进农村发展的过程中,经济与文化建设二者相辅相成而又互相补充。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繁荣的共同协调推进农村建设工作。而在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并重的理念引领下,实现了农村文化软实力的不断提高。为此,广大农村基层应加大财政投入,维持和巩固乡村文化的更好开展。文化事业的繁荣昌盛又能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发挥有效的带动作用。
为此,要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其次,建立供给理念,充分满足农民需求。广大乡村基层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效运用,提高农民政治理念教育和需求表达。鼓励全社会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工作高度关注,引导对农民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有正确的认知。根据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公共文化产品的种类、数量合理安排,并有效落实完善的供给体系。在服务策略上,要将村民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出来,尊重村民自主选择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使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形式更加丰富。
首先,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进行“输血”,在保障尽量均等的基础上,将财政收入的覆盖面积、比例和投入力度加大。具体采取以下措施:设立农村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在转移支付方面向县、乡、村三级进行倾斜。要加大基层文化服务的投入的落实工作,为正常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保障。
其次,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造血”能力,政府的直接扶持和财政补贴不能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全部,政府还要出台相关的鼓励性质的文化政策,对农村文化事业给予扶持和引导。要有更加多元化的、广泛的资金来源,减少对于财政资金的依赖性,使政府的财政负担进一步减少,开展更加长期和有效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首先,要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构建良好的文化格局,实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政府应对自身的责任意识进行强化,从宏观上进行调控,提升自身公共文化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并真正落实到位。政府要坚决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在乡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上,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要对自身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真正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服务。
其次,培育和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供给。对于市场而言,非政府组织具有公益性的特点,不以营利为目的。和政府相比较,会更加灵活。非政府组织在决策上有着开阔的思维,能极大地完善和补充政府工作中不完善的地方,可有效避免和减少“政府失灵”的危害。但是在引入非政府组织时,应将各种授权和监督问题解决好,以更好地融合发展各种资源。
在城乡融合视域下,广大农民相对于第三方组织和政府而言,往往更深入和透彻地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为此,需要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更好地传递和创作文化,实现高效率的供给,避免浪费更多的人、财、物。农民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能使农民生活更加丰富,同时还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了补充,使广大农民能够对自身的主人翁地位正确认知,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由“自上而下”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模式,更好地实现长远发展。要根据农民的兴趣进行引导,对他们自主学习精神进行培育,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供给内生机制。例如,培训广大农民养殖和农业种植等技能,帮助农民发家致富。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文艺演出、技能大赛、文化知识熏陶讲座,构建良好的学习风气,使农民真正“爱学、好学、勤学”,真正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通过减税、免税等税收政策,对农民自己创办的活动给予大力扶持。同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官办的补充形式,对于供给形式大力拓展。为了能在广大农村根植文化基因,前提是送文化下乡,育好文化苗。农民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利,办好自己的活动,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具稳定性和长期性。例如,以家庭和村屯为单位,在农闲时间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将广大农民的内在潜力充分激发出来。
开展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关键,是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建设,使之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深入群众、扎根基层的意识,增强人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积极性。
首先,政府要制定优惠的人才政策,增加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的编制,大力吸引优秀青年,为他们提供广阔的舞台,能满腔热情地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中。在服务农村的同时,促进自我人生价值的实现,为农村文化事业输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如政府“三支一扶”政策,制定了完善的奖励和奖惩制度,强化考核管理,激励人才更好地服务于乡村基层公共文化事业。其次,乡镇政府应当深入基层,对那些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进行观察、培养和挖掘。通过区域优势特色的充分利用,对文化品牌着力打造,形成地方文化特色。
最后,严格准入制度,对人才质量进行多渠道和多方式考察。既要重视硬件条件,如教育背景等,还要注重其与农民打交道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能否满腔热情地投入到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中。另外,为了留住人才,吸引人才,还要将各个方面的福利和待遇提高,通过根植文化土壤,厚植待遇,将职业上升渠道畅通,以真正提高基层的吸引力,避免优秀人才的流失。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广大农村也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城乡融合视域下,农民在享受丰富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也更加追求高质量的精神生活。而文化是一个社会的灵魂和精神信仰,为了真正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需要乡村文化的兴盛和繁荣发展。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就是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变化。为此,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树立公共文化服务的理念,加强人才培养的同时,完善供给机制。通过引入多元监督主体,构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