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编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以地质系统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对地勘单位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建立完善了适应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了地勘单位新格局。
近年来,宁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地质系统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先行先试、久久为功,先后3次对地勘单位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建立完善了适应宁夏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聚焦优化布局结构,推进功能重塑再造。宁夏地质机构历经多次体制调整,与新时代地质事业发展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布局结构不合理,分工过细、职责交叉,力量分散、效率不高,影响了地勘单位职能效益发挥。改革中,根据布局结构、公益属性、职责任务、业务发展等情况,采取撤销整合机构,优化调整职能,理顺职责关系等措施,对全区地勘单位进行整体重塑。2015年,撤销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3个正处级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地勘事业单位;2018年,将煤炭地质局由国资委管理调整由地质局管理,推进“两局”逐步融合,撤并3个正处级事业单位;2021年,按照煤炭资源、非煤矿产资源、水资源调查三大业务板块,对地质系统事业单位进行系统优化、功能再造,将4个煤炭地质事业单位及相关单位承担的煤炭调查职责整合组建自治区煤炭地质局,以适应宁夏作为煤炭大省对煤炭资源勘查技术支撑需要。将承担非煤矿产资源勘查的3个正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将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2个正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通过三轮改革,将21个地勘单位整合为11个事业单位,精简48%,优化了布局结构,重构了地勘技术服务体系,使资源配置更优化、权责关系更协同、保障服务更高效。
(二)聚焦编制集约增效,大幅精简压缩规模。宁夏地域面积较小,经过多年艰苦工作,全区大规模的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基本完成,地勘任务大幅下降,项目经费逐年核减,地勘队伍人员臃肿,“无钱干事”“人员闲置”的问题日益突出。人员结构不够合理,存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比过大,技术人才新老转换、余缺并存的结构性矛盾。着眼“瘦身强体”,深入研究论证,逐个确定保留和新组建单位的编制规模,并明确编制精简的比例。通过2015年、2018年、2021年的三次调整,编制规模从2015年的2886名减少至2021年的870名,精简70%,对超出核定规模事业编制,除每年预留10%的空编用于补充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空编逐步核减收回。改革后,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70%,队伍结构实现由“人力聚集”向“人才聚集”的重大转变,地质科研水平显著增强,2021年落实科研53项、经费1300余万元,同比分别增长96%、125%,系统共发表SCI论文6篇、出版专著12部,实现了以减编增效驱动地勘单位创新发展的目的。
(三)聚焦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服务保障效能。一是同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与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设置或调整涉改单位党组织。对地勘单位实行党政“一肩挑”,为局属单位设置专职副书记,在制定地勘单位“三定”规定时,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加以明确,保证党的领导制度安排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实际效果到位。二是完善归口管理体制。明确地质局作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归口自然资源厅管理,并制定自然资源厅归口管理地质局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理顺政事管办关系,保障规范高效运行。三是理顺内部运行机制。重新制定印发自治区地质局、煤炭地质局“三定”规定,地质局业务处室按地质规划、地质调查、地质技术、地质信息等工作流程及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建立完善了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四是推进事企分开。理清事业单位和市场的关系,积极做好资质、资产清理工作,将地质系统举办的11家企业全部与事业单位脱钩,其中7家移交自治区国资委管理,分类处置完成“僵尸企业”4家,彻底实现事企分开,使事业单位轻装上阵,更好履行公益职能。
(四)聚焦完善保障政策,确保改革稳妥推进。人员安置方面,对超配处级领导干部采取“加长板凳”的方法妥善安置,设置5年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多出少进等方式逐步消化解决。同时,组建自治区地质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将退居“二线”的26名处级干部转入咨询委员会,发挥参谋智囊作用,也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腾”出空间。人事政策方面,根据编制数逐年压缩的实际,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在职人员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不受影响。同时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处级领导干部提前退休或离岗创业。财政保障方面,对不同类型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后,财政经费按新的公益类型相应保障;对大幅压缩编制规模的事业单位,先以实有人员核拨经费,根据人员编制减少情况,逐年调整财政保障,确保干部职工待遇不降低。
经过三轮改革,地质系统建立了一支规模适当、布局合理、专业科学的公益地质队伍,实现了机构优化、职能高效,专业协同、队伍精干的预期目标,地质工作的专业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融入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新格局的影响力持续提升,改革的“溢出效应”日益显现,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一)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共识是推进改革的根本保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基本原则。在推进改革中,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在推进改革中,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编委会研究部署,把方向定政策促改革。自治区党委编办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调研论证,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宣讲有关政策,回应干部职工诉求,消除了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先改先吃亏”的顾虑,凝聚了改革共识。地质局党委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入改革的热情,切实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全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二)坚持稳中求进、逐步深化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原则。地勘单位改革情况复杂,涉及方方面面,事关近1万名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利益,必须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从2015年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整合优化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到2018年推动地质局、煤炭地质局“两局融合”,再到2021年整体性系统性推进地勘单位改革,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循序渐进、逐步深化。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力度和可承受度,改革部署系统有序,组织推动环环相扣,确保新老机构平稳过渡,人员有序转隶,工作无缝衔接。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是推进改革的基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宁夏地勘单位覆盖地质、煤炭、有色、核工业、遥感、测绘等各个领域,既有事业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有个性问题。在改革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把解决问题作为改革的基本要求。针对公益一类地勘单位功能定位不清、职责交叉,布局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将职能相近的地勘单位分门别类进行撤并整合,优化了布局结构,理顺了职责关系,提高了服务保障效能。针对公益二类地勘单位人员队伍偏大、事企不分,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加大整合重组力度,大幅压缩编制规模,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所属企业全部脱钩划转,实现事企分开,强化公益属性,完成地质勘查公益服务“一体化”转型。
(四)坚持系统观念、协同联动是推进改革的有力保障。地勘单位改革政策性强,涉及组织、人事、财政、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需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加强政策衔接,形成改革合力。在推进改革中,自治区党委编办主动协调服务,各相关部门积极担当作为,立足搞活用人机制、实行有效激励、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等方面,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安排、人员安置、经费保障、社会保险等具体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协同联动、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构建了行业管理明晰、财政保障到位、人才技术支撑、公益属性凸显的地勘单位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