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嫣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八医院)
自2019年起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预示着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征收工作步入了一个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新阶段。首先,新法规定个人所得税采用按月预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的混合征收制。意味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开始向企业所得税靠拢;其次,首次提出综合所得的概念。将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再次,采用了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拉大了头三个低级档次税率的间距,缩小了25%税率之后的高档次税率的间距,这一规定的实施减轻了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提高了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力度,从而在维持税收平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税收财政收入;最后,首次提出专项附加扣除的新概念。将赡养老人支出、教育子女支出、住房贷款支出、租房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这六项支出从居民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进一步降低了纳税人的税负。与此同时,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推动三级公立医院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促进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2020年7月又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调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的重要性。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下,公立医院作为社会的公益导向,其职工的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仅是非常重要的税种,而且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研究公立医院在新税法下如何管理,具备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大型公立医院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单位,组织构架复杂,人员基数较大。以河南省三甲医院为例:河南省RM医院全院有在职职工3000多人,50多个科室;郑州大学DY附属医院,全院有在职职工12,459人,100多个科室。大型公立医院按业务职能分,主要有医疗、护理、药剂、后勤保障、信息技术、人力资源、财务、行政管理等人员,多达几千甚至上万人,其中以进行医疗和护理的科室人员居多,每个科室的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量大任务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资料收集和审核工作更是有一定的难度。公立医院的职工,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大多数属于专业的高知人员。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下,公立医院的管理模式逐步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实现了“多劳多得”,医务人员的薪酬与绩效挂钩,所以医务人员的收入正逐步提升,收入水平普遍较高。有数据表明,其他行政后勤人员的收入在同类型岗位中,也属于中档水平。公立医院人员数量庞大,会加大个人所得税核算工作的压力。
由于公立医院的特殊性,医务人员的收入构成非常复杂。按主要内容分为固定部分和动态部分。一般情况下,固定部分包括:岗位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卫生补贴,特岗补贴等等,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按照工龄、职称评定等计算;动态部分也就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经济管理部按照当月医务人员的接诊数,手术量及难度等标准计算绩效工资。每个医院都有独立的一套考核方法,比如平衡计分卡(BSC)、目标管理法(MBO)、关键绩效指标(KPI)。另外,医务人员还会有一些院外工作,产生劳务报酬、稿酬等院外收入。收入组成的多样,会加大个人所得税核算的难度。
医务人员虽然属于高知阶层,但工作紧张,强度超常,压力非常大,同时还要经常轮岗值夜。兼顾论文发表,学术研究,授课教学等等工作。很多人对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关注度比较低,税务方面知识了解的不多,对医院后勤保障部门的税法宣传普及等活动无法及时参加,会造成医务人员个税政策的盲区。医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医院代扣代缴,一般情况下他们的薪酬由人力资源部、经济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管理。每个部门核算的内容不同,核算完成的时间也有差异。例如:固定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完成时间在每月十五号之前;绩效工资由经济管理部负责核算,因为核算过程复杂,完成时间在会在次月十号之前。这样就造成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时间差异。再加上医院职工对个税政策的了解不足,不知道具体核算规则,就更容易产生抵触心理。收入项目复杂多样而且涉及部门多,造成医院职工与行政后勤保障人员沟通不善的情况,也是造成他们税务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要合并到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医务人员的薪酬在进一步提高,工资薪酬的收入由公立医院负责计算发放,比较容易获得准确的金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但是由于医务人员职业的特殊性,经常会进行一些院外的工作,例如:对外的授课教学工作、参与课题研究、写论文著作、医疗科技研发,到其他地市坐诊等工作,所以获得医院以外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的情况比较频繁。这就需要他们自觉向财务部门申报所得,以便更加准确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但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由于纳税人税务知识的匮乏,纳税意识的淡薄,此类收入并不能完全统计,造成了收入统计的漏洞,也给医务人员造成了税务风险和信用风险。
公立医院在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时,一般会安排财务部门处理。财务部门人员虽然有专业的出纳、会计工作能力,但是税务和会计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专业范畴。会计业务能手未必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和处理流程。公立医院规模大人员多,平时会计出纳等业务繁多,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非常大,所以没有专门的时间学习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和政策,从而导致代扣代缴工作推进缓慢,不能按时计算税金和申报,导致逾期而产生滞纳金,造成财务损失。更有甚者将会计工作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相混淆,造成税务和财务风险。公立医院没有设立专门的人员和部门负责专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会引发代扣代缴工作的混乱,增加管理的难度。
新税法开始实施后,公立医院作为扣缴义务人,不单担负着多达几千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及申报工作,而且要熟悉新政策,为医院职工解惑答疑。这就需要当地税务机关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并对财务人员进行税法普及教育和政策宣讲;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流程进行指导;帮助公立医院建立顺畅的纳税通道。但是就现状而言,地方税务机关并没有统一性的管理政策出台,也没有针对性的指导。公立医院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也没有可以遵循的操作规范。从而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初期推行比较困难。而且,因为公立医院个税计算系统是从外部购买,与税务部门的系统在数据项目对接上出现失误,会造成时间和人力成本上不必要的浪费。
医务人员属于高收入群体,收入项目复杂,税负率高,但是税法知识匮乏,主动纳税意识不强,甚至有些人会有“能少交就少交”的错误想法。因此要加强税法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他们真实了解国家个税政策,例如综合所得都包含哪些,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目的和要点,如何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等等。这样才能消除医务人员的疑虑,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转变错误观点。让医务人员能够将自己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院外收入,主动上报财务部门,更好的接受和配合财务部门的代扣代缴工作。公立医院相关部门可以邀请税务部门的专管人员首先对各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税法政策及税务工作的宣传普及,让大家对税务机关的扣税流程,税务稽查的内容,差缴税款等等工作透明化,打破对税务机关的心里界限。这样也可以充分发挥领导的标杆作用,让其带动部门其他职工依法主动纳税。同时可以通过医院内网、公众号专栏,个税宣传答疑平台等先进的信息技术途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少量多次的持续性针对性宣传,将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宣传细化成点,再串联成线,最后完成面的覆盖。先进的信息技术带来高效快捷的普及效果,在潜移默化间达到宣传目的,让医院职工有处可询、有据可查。
公立医院就其行业的特殊性,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其运营受国家监管,因此更要加强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重视。深入研究医院自身的需求特点,组建适合医院的税收业务构架,优化代扣代缴工作的流程,建立一个现代化人性化的代扣代缴体系。体系的建立,离不开“人”,而医院的财务部作为医院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及代缴的主要部门,财务人员责任重大。不但需要负责职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的实时更新,每月收入数据的计算与核查,而且需要解答医院职工的各种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所以公立医院要从实际出发,重视培养相关人员,加强职业道德素养的建设,提升个税管理的专业能力。在提升综合业务水平的同时,增加税务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力度。公立医院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通过短期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学习。不断的提升财务人员的相关能力。可以与税务机关合作,将新政策新法规第一时间传达到位。同时可以订阅税法期刊,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等等方式,多角度的提升财务人员的相关能力。公立医院要建立科学的代扣代缴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个人所得税管理人员的日常业务,使个税征缴工作有据可依,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准确快速高效,减少因专业能力不足给医院带来的税务风险。
公立医院正在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公立医院的科室和医务人员数量在不断增多,医务人员的收入也在逐步的提升。加上收入构成复杂,形成了庞大的收入体系。在公立医院,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经济管理部同时负责职工工资薪金及绩效的计算,所以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沟通是重中之重。公立医院应该通过的管理层牵头组织协调,将相关部门的工作纳入其中。将医院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责任明确,细化每个部门的职责范围。通过开碰头会等方式增加日常的沟通,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减少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的浪费。将工资计算(绩效计算)——个税计算——个税数据回盘——工资发放;这一流程进行梳理,合理优化,设立一套确实可行的规范的工作章程。例如:按照现行工资发放的规则,在每月哪个时限内将工资和绩效数据交于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哪个时限内将个税数据反馈回去等等,明确职责分工。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公立医院职工基数大,收入数据庞杂,要想将公立医院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准确无误而又高质量的完成,必须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首先,结合医院自身的特点,开发一套独立的个税计算系统与税务部门系统进行对接。其次,设立职工基础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每月综合申报纳税及年度汇算清缴等模块;再次,针对工作实际,将模块功能设置细化人性化,其中的功能包括:①自动识别基础信息中错误项,加大重要内容的审查;删除不必要的内容填写;②针对当月每人的多项收入,自动计算合计金额;③具备数据统计分析和预警功能。可按部门、按期限、按收入类别等条件统计税额分析收入构成,收入的变化趋势等等,并采用列表,视图等方式展现;出现税额超常,申报超时等特殊情况有预警提示;④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济管理部同时拥有登录账户,分别设置不同权限,这样就能实现信息共享,减少时间成本和差错;最后,多与税务机关沟通,将个税计算系统与税务部门的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接错误摸排清楚,不断的更新完善。从工作实践中找出漏洞,边应用边改善边提升。
税收是我国财政的主要来源之一,国之重器。近年来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越来越重视,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特别是新税法的实施,无论是对纳税人税负率,纳税责任和合法性都做出了全新的要求。而依法纳税,是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应尽的义务。公立医院职工特别是医务工作者的收入在逐年提升,因为公立医院行业的特殊性,个人所得税属于其最重要的一个税种。公立医院作为其职工收入的核算者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更加应该重视。根据医院自身的特点,找出在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中的漏洞,改善工作流程,增强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改良个人所得税计算系统,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消除职工内心的抵触情绪,营造出好的税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