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钟坚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应该由党中央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需要进行科学配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机构编制部门要在管住机构编制资源上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把住关口、严控总量,把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这些重要论述,为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强化刚性约束提供了重要遵循。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必须加强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牢固树立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意识,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责,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工作程序,将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报告重要事项,严禁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编制,维护党中央权威。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主干的法规制度,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是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落实《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管理规定,严禁越权审批,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能、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加强机构编制核查,跟踪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推进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共享、综合约束,切实维护“三定”规定权威。
纪纲不彰,何事不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必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机构编制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加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让纪律和规矩“长牙齿”,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以实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为契机,综合运用约谈告诫、问题纠正、通报诫勉等手段,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违规单位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处理、问责、通报力度,做到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开展机构编制纪律宣传和预防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要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