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融资模式在交通建设中的应用分析

2023-01-08 18:21薛立建
交通世界 2022年21期
关键词:政府部门融资单位

薛立建

(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 邢台 054001)

0 引言

由于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报低,导致项目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加剧。针对此类情况,在轨道交通项目中,采用PPP 融资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融资,既可以解决项目融资问题,也可以提高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效率,因此,在轨道交通项目中应用PPP融资模式对项目的建设意义重大。

1 工程概况

某城市内要投资建设地铁项目,其总长度为78.3km,设定有15 个地铁站,项目总投资约为120 亿元,该项目的融资方式采取PPP模式,由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其投资比例为3∶7,项目完工后政府部门分期回购项目股权,其间以土地权作为担保条件,以保证投资方的利益,为确保PPP模式的顺利应用,本文基于此对PPP 项目融资模式的流程、优点、缺点及发展策略展开分析。

2 PPP融资模式的应用分析

2.1 PPP运作模式选择

2.1.1 模式分类

(1)PPP 融资项目的运作并没有固定的应用模式,需要结合项目所在地、投资条件、项目特点、参与方情况来综合确定。根据我国轨道交通行业PPP模式的应用情况,以及项目运作方式,采取特许经营权方式运作的轨道交通项目,其PPP融资模式大体分为两种,分别为建设期补偿的前补偿模式,以及运营期补偿的后补偿模式。

(2)前补偿模式又称之为SB-O-T 模式,其主要补偿期位于项目建设阶段。采取前补偿模式建设项目时,可将完整的地铁项目划分为公益性与盈利性两部分,公益性部分包含车站、轨道、涵洞等主体结构的建设,盈利性部分包括车辆、信号、站内设施等具有营利性质的建设。公益性的建设由政府部门主导完成,盈利性的建设则由社会单位出资完成,项目建设中政府部门与社会单位签订合同,约定项目完工后产生的收益由社会单位收取,满足企业的既定利益后政府部门按比例收取项目的部分收益,待项目的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转交由政府部门负责,或继续签订运营合同[1]。

(3)后补偿模式又称之为B-SO-T 模式,其主要盈利期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确定后由政府部门与社会单位按比例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前政府部门通过预测客流量与票价的方式初步估算项目运营阶段的收益,针对项目的运营收益情况,政府部门可适当给予补贴,如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后,政府部门根据运营期间客流量的增长率a%,对项目的收益进行计算,若实际客流量增长率不小于a%,则收益部分由社会单位享有,若客流量增长率不小于1+a%,则超出部分由政府部门与社会单位按比例享有,若客流量增长率小于a%,则政府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对社会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客流量的增长率可根据运营周期进行调整,待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转交由政府部门负责。

2.1.2 模式比较

(1)前补偿模式的应用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但项目建设期产生的风险对社会单位的影响较大,如项目建设出现问题,则会直接影响社会单位的既定利益,而且社会单位投资额较大,为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项目的特许经营期较长。因此,采取前补偿模式比较难以预测项目未来所面临的风险,谈判难度较大。

(2)后补偿模式的应用可以有效地提升社会单位的建设积极性,只有项目质量及进度有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才能得以保证。但对政府部门而言,采取后补偿模式承担的风险会更大,包括建设期的风险,以及运营期的风险,建设中项目出现问题,无法实现盈利,则所有的损失由政府部门承担,运营期如客流量未能达到既定的目标,政府部门需要补贴社会单位的利益,因此,该模式也存在明显的弊端。

(3)无论PPP融资项目采取哪一种补偿模式,均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收益,但为保证PPP融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项目双方对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合理分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通过沟通、协调、计划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等指标,项目运营过程中做好项目的服务工作,保证乘车人的体验,从而进一步增加客流量,实现项目的收益,针对本次地铁项目的施工而言,为保证工程的进度及质量,采取后补偿法PPP融资模式[2]。

2.2 PPP模式的应用流程

(1)本次地铁项目的建设采用PPP 融资模式。PPP模式应用的第一步要先选取合作对象,项目成立初期,政府部门要对项目周围的情况及特点进行勘察、规划,初步确定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然后结合项目需要的条件选择合作对象,本工程项目总投资120亿元,投资额巨大,选取的合作对象要具备相应的资本能力且具有发展潜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合作对象确定后,政府部门应确保合作对象特定的许可权益。

(2)合作对象确定后开始PPP融资项目的第二步工作,即全方位分析项目,项目分析阶段政府部门要与选取的合作对象签订公平、公正的合同,保证双方的权益,然后对项目的细节展开详细的讨论研究,包括项目的施工细节、质量要求、进度计划等,项目前期的基本要求确定完毕,且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开始选择施工方[3]。

(3)施工方的选择为项目进行的第三步,本工程项目由政府部门主导,且施工金额巨大,项目施工技术也并未作出明确的限定,因此,施工方的选择方式为公开招标,通过招标评比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然后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施工作业,

(4)施工方确定后开始第四步,即项目施工,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落实,项目的设计选取设计单位进行,同时安排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全权监督,项目的建设质量由参与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负责,各参与方与政府部门签订有施工合同,可保证各方的权益,必要时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5)项目施工完成后进入PPP模式的最后一步,即项目转移。项目建设完成且检测施工质量合格后,施工单位要将已完工的项目移交至特定的许可权益人(政府部门或合作单位),权益人接收到完工的项目后,方可投入运营,实现收益,所获得的收益由政府部门与合作单位按约定分配,待合作单位实现预期利润后,将政府部门给予的权益全部归还与政府,PPP 融资项目终止[4]。

2.3 PPP模式的应用优势

(1)采取PPP 融资模式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对政府部门具有很大的优势,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数量越来越多且建设质量越来越高,政府部门承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PPP 融资模式的应用,可以有效地吸引社会上的资金,帮助政府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同时引进社会资本的参与,还可以使政府由建设方的身份转化为监督方,更加有益于保证建设质量。

(2)对参与PPP融资模式的社会企业而言,项目的主体由政府部门负责,因此,政府方面会针对项目本身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土地开发权、贷款担保、税收等,这可以使项目的开展更加顺利,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就可以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避免资金流动性过剩的问题[5]。

(3)采取PPP融资模式项目的建设,存在政府部门和社会企业多方参与,各方之间会形成相互制约监督的关系,这可以有效地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同时由于社会单位主要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单位会对项目的服务水平要求更加严格,可以有效提升项目的服务水平,因此,无论是对社会公众,还是对项目本身而言,都具有巨大的优势。

2.4 PPP模式的不足之处

2.4.1 周期长

采取PPP融资模式开展项目的建设,其最重要的环节是项目的融资,项目的融资金额直接决定项目的建设基础。在PPP模式中,参与融资的社会单位,大多以银行贷款的形式进行,银行的利息会伴随时间增加而变大,而地铁项目的建设周期普遍较长,虽然项目完工后,票价收益稳定,可为社会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但资产的折旧费及银行的利息已经占据大部分收入,这导致项目的经济性较弱,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讲项目周期长会对项目的开展造成直接影响[6]。

2.4.2 政府沟通复杂

采取PPP融资模式的项目主要包含政府部门与社会单位两部分,轨道交通作为大型城市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导单位必定是政府,而对交通项目而言,政府的出发点更倾向于服务社会大众,但社会单位的出发点更倾向于实现资本盈利,双方的出发点不同,沟通中必定会存在各种困难。因此,容易导致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出现问题,社会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大打折扣,从而影响PPP融资模式的顺利开展。

2.4.3 贷款融资难

PPP 融资模式中参与的社会单位普遍采用贷款的模式,主要是因为采用贷款方式属于借贷行为,从银行借贷的资本投入项目的建设中,在项目产生收益后再将借贷资本返还从而实现盈利,社会单位只需承担有限的风险即可。但是在本次地铁项目的投资建设中,投资金额可达120亿元,社会单位贷款的风险较大,同时采取PPP模式融资的基建项目,无需政府部门参与担保,缺乏了政府部门的担保,银行与社会单位承担的风险均会进一步增加,因此,采取PPP融资模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其贷款融资难度大[7]。

2.5 PPP模式的发展策略

2.5.1 建立风险分担系统

城市轨道建设中应用PPP融资模式,对项目参与各方而言均存在巨大的风险。因此,为保证各方的利益,需要在PPP融资模式应用中成立动态风险分担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的主要作用就是实现风险的合理分配,避免某一方承担的风险过大,从而保证各方的相对公平,风险分担机制的成立要结合各方实际风险承担的能力综合确定,如各参与方的风险态度、风险兴趣、投资回报率、管理能力等,分担机制确定后,要定期对参与方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实现分担机制的动态管理,以减少PPP融资模式中风险的产生。

2.5.2 转变政府角色

采取PPP融资模式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学会适当转变自身角色,分清与市场的关系,项目的融资交由各社会单位完成,政府减少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干预,把政府部门的任务重点转移至项目的监督管理中来,并做好项目的服务即可,从而保证社会单位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到位,更进一步发挥PPP融资模式的优势。

2.5.3 建立监管机制

对PPP 融资项目而言,无论是项目的前期融资过程,还是项目的建设使用阶段,每个阶段的工作都十分复杂且繁琐。为避免PPP 融资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发生,政府部门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合理建立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PPP 融资氛围,通过监管机制的设立,将PPP 融资工作中的监管职责划分至各个部门。各部门间根据相应的职责实现更好监管,同时针对项目的建设过程,可全部转交至第三方单位负责监管,减少政府部门与社会单位的参与,从而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和谐氛围[8]。

2.5.4 培养专业人才

PPP 融资模式在我国的应用属于起步阶段,真正了解、熟练掌握PPP 融资理念的人较少。因此,为保证PPP 融资模式的成功,项目双方应加强对PPP 融资模式的研究,充分吸收国际PPP模式的成功之处,并结合国内项目特点,发展具有国内特色的PPP融资模式,从而更好地保证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

3 结语

采用PPP融资模式,完成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融资建设,既可以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又能提高项目投资方的经济利益,同时还可以更好地保证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质量,但为保证PPP融资模式的顺利进行,相关单位仍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加大政府扶持政策,进而保障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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