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编办
福建省委编办大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将信访作为党管机构编制的重要抓手、机构编制部门的主体责任和服务惠及民生的实际举措,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着力化解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福建省委编办认真贯彻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遵照《信访工作条例》,在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上下功夫,努力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化解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切实将信访作为党管机构编制的重要抓手。把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保证机构编制信访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落实信访举报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制度;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举报事项,坚持上室务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办理措施,按照归口管理等规定,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受理办理事项按规定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委报告。
(二)切实将信访作为机构编制部门的主体责任。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将信访作为机构编制部门的主体责任抓好抓实。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办主要领导对办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办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明确各处(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访工作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具体承办涉及本岗位业务的信访事项。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评体系,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表彰。
(三)切实将信访作为服务惠及民生的实际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将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聚拢机构编制事业发展合力和保持机构编制部门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维护党管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的重要途径。坚持做好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通过做好民生和民心工程机构编制保障等,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事情。
(一)健全完善“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机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省委编办室务会议第一时间组织深入学习新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条例》《规则》)、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等,并对全省学习贯彻《条例》《规则》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坚持把机构编制纪律宣传贯穿工作始终,积极推动将《条例》《规则》及其配套制度纳入各地各部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安排,省委编办主要领导多次赴省委党校和基层开展专题宣讲,高起点、全方位强化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二)健全完善“分层管理,即时报告”机制。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各级党委编办接到“条条干预”等信访举报,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党委编办;省委编办业务处室受理信访举报,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特别重要、紧急的,由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编委领导报告。
(三)健全完善“限时受理,分工协作”机制。结合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制定《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基本流程》,梳理明确从“接收举报”到“卷宗归档”十二个受理办理流程及相应时限,明晰牵头处室、承办处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室务会议等的具体职责,既各自分工,又团结协作,凝聚受理办理信访举报工作的合力。
(一)闻访而动,迅即反应。各处(局、中心)接到来自不同反映渠道的信访举报后,24小时内将信访举报信息汇集到综合处登记。综合处将汇集的信访举报信息按职责分工运转至相应处室办理。承办处室经线索收集和初步研判后,提出受理、转送、不予受理的初步建议,按程序请示报批,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信访举报,按照办领导批示,承办处室成立2人以上的调查组,拟定核查方案,开展调查核实、确认核查结果。
(二)对症下药,精准施治。调查组采取集体座谈、个别谈话、调阅材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认定是否属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是否适用处理措施和问责、移送处理,报办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批准。需要问责的,经报办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组成调查组,启动问责调查;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联合开展问责调查;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的,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需要移送其他机关查处和纠正的及时移送。
(三)跟踪回访,一抓到底。对给予责令限期纠正处理的,及时进行跟踪提醒,对拒不落实责令限期纠正要求的违规单位,直接予以纠正;给予责令说明情况处理的,跟踪督促有关责任人按时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对约谈或者责令说明情况后再次发生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向其责任人下达告诫书;按规定受理处理信访人或者举报人复查、复核的申请,以及问责对象的申诉,并及时进行反馈;加强对转送下级党委编办的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情况的跟踪了解、跟踪督办,要求适时反馈,并通过回访举报人或抽查核实等方式,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以回应诉求为首要开展工作。坚持人民至上,构建电话举报、传真举报、信件举报、网络举报、接访举报“五位一体”的社会监督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中来。将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在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的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热情、耐心的态度,高效、务实的作风,赢得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以化解矛盾为中心开展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开展信访工作时,将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始端、化解在萌芽状态。专门下发通知,理清各单位人事处与业务处室的关系,明确各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统一归到人事处一个出口,防止发生“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建规违纪违法行为。在信访举报办理过程中,紧紧围绕化解矛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2022年上半年,对2013年遗留的省移民工程学校编制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38 名教师职工入编手续,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
(三)以消除影响为目的开展工作。信访举报办理,重在积极整改、消除影响,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近年来办理的“条条干预”信访件中,以回收错文、印发纠正文件、党组(委)中心组组织学习机构编制相关法规纪律等处理方式,较好地消除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