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颖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不断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教育行业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业教育逐渐被国家和人们所重视。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发布了各种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文件,尤其是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理念、新要求的提出,提出了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和完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通过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大力推动了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发展。
运行机制主要是指在一定的运动规律中,通过结构、功能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影响这种运动规律和功能的发挥的作用过程、原理及运动方式,对人力、物力、财力相关的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和约束性,是确定行为的内在因素、外在因素以及相互关系的总称。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要保证各项目标和任务真正实现,必须建立一套协调、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如市场运行机制、竞争运行机制、企业运行机制。
产教融合从字面意思上来看,“产”指的是产业,也就是我国的各个行业,“教”指的是教育,这两者实际上是不同的领域,其各自的本质、需要履行的社会职责、运行模式以及评价机制等都有不同的地方,产教融合就是要将各方面连接起来,形成供与需的相对关系。产教融合的作用在于调整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各种影响因素,从而使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有效地促使高职院校与企业实现从专业课程内容到企业发展的对接[1]。
合理有效的政治举措对构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运行机制具有重要作用,虽然我国政府针对产教融合提出了诸多政策,但是从实施上来说,当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政策仍然缺乏针对性。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国家政策比较偏重于宏观层面,法律效力不够,缺乏对具体实践的推进,再加上提供的资金对于双向流动的具体政策不足,都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有效运行产生阻碍度[2]。
用人企业是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有效运行的重要部分,如果用人企业对产教融合缺乏高度参与,那么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就不能很好地开展,从而达不到理想的成效。现如今,用人单位对于产教融合并不看重,大多数企业不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甚至对于高职院校的对接极其冷漠,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对接表示出不愿意合作的态度,或者是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这就造成了高职院校与企业对接缺乏动力,其根本的原因就是对初入社会懵懂无知的学生培养比较缓慢,中小型企业在发展阶段需要的是优秀人才,对培养人才暂时没有充分的准备,达不到短期创造利益的价值,而且学生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心智,对未来的发展可能还不确定,在长期培养后学生可能转换行业,企业投入没办法得到保障,对中小型企业来说具有较大的风险,而且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多倾向于院校而不是企业方面,对企业缺乏相应的补偿政策[3]。
高职院校作为产教融合的重要参与者,在高职教育产教融合中具有重要地位,虽然企业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没有积极地参与性,但是高职院校对推进产教融合的准备也不够充分。许多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研究人员或者校内任教的专业教师都表示,在推进产教融合方面,高职院校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高职院校的科技研发没有充足的供给、企业不愿意与学校合作、学生在毕业后不愿意进入中小型企业工作、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与高职院校的培养存在较大的差别、高职院校的准备不够充分等方面,这都表明了高职院校在科研能力、学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学院的专业设置、办学理念等方面准备得不够充分,没有办法与企业进行有效的对接,不利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推进[4]。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探索还不完全,现行的制度体系与产教融合的发展目标存在偏差,这种情况的出现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造成了一定的障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分布的领域比较广泛,不仅包括院校和企业两方面,还涉及到政府和其他领域,产教融合需要多方面的参与,这也就造成了一定的复杂性,为了能够更好地推进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保障其有效运行。但如今相关制度并不完善,缺乏专业人员进行整合和协调,产教融合的管理成效比较低。虽然国家针对产教融合作出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对政府、企业、院校和相关行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保障措施,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缺乏协调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导致产教融合的推进过程比较缓慢。比如,在产教融合的过程中,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需要政府层面或者专门的部门的管理,依靠院校与企业自发对接完成度不高,也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和评估[5]。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要根据其发展目标进行全方位的探讨分析,而不是只通过简单的院校实验和企业实习等合作就可以完成,这对产教融合来说深度不够,还需要加强产教深度融合。部分高职院校的院长、教师、产教融合的研究负责人员都表示“产教融合仍然停留在简单的合作上,深度不够”,“校企之间的合作不能长久有效地实现合作共赢”。深度不够造成了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重重障碍,其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协同管理,高职院校与企业缺乏共同的发展目标,高职院校相对于企业,热情比较高,能够主动寻求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但企业可能因为缺乏实际的利益,对产教融合没有足够的热情,难以激发企业的积极意愿,再加上企业生产与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有所差别,与企业之间的交集也比较少,最终导致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缺乏深度进而浮于表面。
政府的引导与政策的实施时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外部保障因素,政府在制定相应的政策体系时,要有针对性地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和后续对政策的细化实施,并对参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相关企业、院校和其他行业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从高职院校来说,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提高科技创新的能力以及管理服务水平是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发展目标。构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有效运行机制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产教融合是教育的创新,增加了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联系,并不断地探索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在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过程中,政府给予资金支持,高职院校参与企业的发展,企业也会参与学校培养计划,双方的合作所涉及到的资源和资金需要在允许的范围内,不能做出违反国家政策的举措,以保障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有效运行机制的构建[6]。
首先,政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者,在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过程中,政府要与学校开展相应的合作,贯彻落实相应的政治举措,针对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建好用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升行业举办和指导职业教育的能力。促进产教融合,政府方面要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工作表现出积极支持的态度,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积极建立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双方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和技术的研发。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要有明确的负责人,确保产教融合工作的有效落实,定时开展组织会议,共同商讨和制定工作方案,对产教融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及时解决,确保产教融合工作顺利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要努力实现与企业的合作,了解企业的文化,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课程学习的内容要与相应的职业产生联系,教学过程尽量与企业生产过程有效对接[7]。高职院校与企业要加强沟通,比如,双方可以派出各自的代表人员共同制定培养方案以及开发新的专业课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当然,产教融合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师资队伍的力量,师资队伍是产教融合的关键,推动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高职院校要加强师资力量和师资队伍的建设。比如说,高职院校可以选择任课教师进入企业学习锻炼,了解企业文化和工作重点,鼓励教师参与企业产品和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企业也可以选择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进入高职院校任教,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讲给学生,有目标地对学生进行培养,进一步增加了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而且高职院校与企业可以利用双方的不同优势,建立校内外实训基地,高职院校可以在校内建立相应的实训基地,将学生和企业的员工组织起来参加实训,企业也可以成立新部门,让校内学生尽早熟悉企业文化和工作内容,促进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双向发展。
高职院校在对校内学生进行培养时,需要适时转变思想观念,学校不仅需要教导学生专业知识,也要关注学生未来的成长和发展,结合产教融合的相关概念,可以在学校增加一些商业知识,尽可能尝试一些其他手段。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对产教融合工作的重视,要求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强技术技能累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8]。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过程中,要以企业需要的优秀人才和技术培养作为重点,建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内部管理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高职院校要根据政府相关政策、企业的内部文化、校内的师资力量等形成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工作有推动作用的特色办学模式。
为了保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政府,高职院校、企业和其他相关行业共同协商制定一套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有效的产教融合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可以对产教融合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各方促进产教融合工作的积极性,这也是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如今产教融合工作中存在的障碍很大一部分在于企业是否能够积极参与,而建立产教融合工作激励制度就是最大化激发企业兴趣的措施,使企业能够因为利益积极参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职院校对优秀人才的培养。激励制度的建立能够激发企业的积极性,促使企业深度与院校合作,培养优秀人才,获得高职院校内的优质资源,实现了企业自身的发展。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评价机制要涉及高职院校外部以及内部,对于高职院校外部的评价考核,要将重点放进校企合作上,比如,校企合作的协议、合作项目、合作周期等方面要有针对性的评估。对于高职院校内部的评价考核要以经济指标量化作为主要内容,将高职院校各专业的优秀名额进行合理分配,与奖金发放的标准等方面产生连接。
总而言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有效运行机制的构建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面临不同的挑战,尤其是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接触,能够提高企业关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兴趣,大力推进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进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方面要有实际的措施,成立相应的专项管理部门,专门针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工作面临的困难制定解决方法,高职院校要积极配合政府以及企业,与多方协商开设有关企业发展的专业课程,为学生和企业的发展制定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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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简称“柳州城职院”,是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职业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建设单位。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于2006年2月设立,前身为柳州师范学校(创办于1940年)。2007年5月,柳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79年2月)、柳州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2年)和柳州市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3年)整体并入学院。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03亩,总建筑面积230023平方米,固资总值约1.8亿元;设有教学院系(部)10个,开办高职招生专业38个;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5296人,教职工652人,专任教师3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