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坤 郑亚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围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探索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标准化约束、智慧监管等手段,推动建立涵盖养老服务质量、安全、设施等领域的全方位监管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有效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
创新工作机制,夯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基础。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21年,省级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15个部门参加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加强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提供坚实组织保障。二是完善政策体系。2020年,颁布实施《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将监督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为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提供有力法治支撑。2021年,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积极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的登记备案监管工作,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得好”。三是建立综合监管格局。坚持政府主导,养老服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清单式监管,逐一明确监管事项、监管措施、监管依据、监管流程。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依法登记、备案承诺等制度。引导社会监督,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受理养老服务方面投诉。
实施全链条监管,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省级养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包括多个功能模块,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有效破解养老服务监管难问题。二是建立联合检查机制。省级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有关信息平台。三是建立监管线索移交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跨部门职责的问题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抄告有关部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四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归集失信记录、被执行记录等信息,对有关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强化全过程协同,守牢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底线。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聚焦服务专业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十三五”以来,累计培养培训养老领域服务与管理人才23万人次。聚焦服务标准化,“十三五”以来,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编制省级地方标准33项,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编制企业标准1000余项。聚焦服务规范化,地方金融监管、民政、公安部门联合加强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重点打击养老服务机构以“大额预付费”“会员卡”等名义向老年人吸纳资金和返利行为。二是加强养老服务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对因前置手续不全未能取得消防审验手续的养老机构,由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委托第三方评估。2021年,共推动795家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推行“物联网+监管”,搭建养老机构安全监控网络,配置养老机构智慧综合监管设备。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三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监管。开展养老设施信息化监管工作试点,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监管处罚措施。2021年,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由不足60%提高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