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评估组到广西督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23-01-07 20:06
广西城镇建设 2022年8期
关键词:自建房整治住房

7月31日至8月2日,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为组长的国家督导评估组到广西,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并召开广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导评估汇报会。自治区副主席许显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掌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参加汇报会并陪同实地督导。

张小宏对广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给予肯定,并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希望广西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落实到位;加大排查力度,推动排查重心下移,做到排查范围内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齐抓共管,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和全流程的监管,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许显辉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广西将以本次督导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的任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黄诗谊 刘文华)

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百日行动”督导评估反馈整改工作会议

8月8日,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导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导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调度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汪夏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摸底和信息录入,对即时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了管控措施,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和初步判定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要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对区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全面完成“百日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黄金玉 韦 威)

唐标文到桂林市、防城港市调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率队到桂林市、防城港市,就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特色小镇建设和装配式农房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力保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平稳健康运行,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打赢打好保安全、保稳定、保民生硬仗,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唐标文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国家督导评估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攻坚六大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重点类型经营性自建房,如期高质量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目标任务。(黄诗谊 刘文华)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8月26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维稳工作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贯彻会,对2022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化解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云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信访局接访处副处长黄小果宣讲了《信访工作条例》。

叶云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部署,坚持稳字当头,强化大局意识,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抓实抓细抓具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敏锐的政治嗅觉,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叶云要求,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矛盾风险易发多发的严峻态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措施落实,积极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以重点领域信访工作为重点,妥善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坚决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维稳攻坚战;要强化保障,通过健全信访问题会商机制、信访案件办理机制等举措,全力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城乡环境。

(姚琳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会议

8月8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调度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决策部署,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杨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时间,加快推进。要建立完善隐患台账,严格实行销号闭环管理。要坚决落实立查立改、快查快改的要求,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消除一处隐患。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已经收缴的报废、过期钢瓶进行集中破坏性处理。同时压紧压实燃气充装企业主体责任,对辖区内钢瓶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钢瓶底数,严厉打击充装和使用报废、过期或翻新钢瓶行为,强力整顿钢瓶流通环节。

会议强调,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层层压实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责任,在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以及打击“黑气”行动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借助“百日行动”的强大攻势,在源头解决“黑气”问题上狠下功夫,力争从本质上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水平。(黄诗谊)

2022年全区力争实现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量达90.5%

近日,2022年全区墙材革新工作视频会议明确,将以满足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为出发点,推进传统墙材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年底实现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量达90.5%,农村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超32%,高品质新型墙材供给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锚定”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两个目标。引导企业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淘汰能耗高、环保不达标、生产工艺落后的技术和设备,建设绿色低碳墙材生产线。加大清水墙砖的开发生产,提升行业工艺技术水平,解决清水砖价格偏高、品种单一、砖体重大,以及农村建房推广应用难等问题,让农民真正想使用、用得起清水墙砖;开展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工业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力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20%以上。

“狠抓”墙材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墙体材料改革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产能。对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墙材产品质量抽查工作,实施墙材产品溯源化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源头保障,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黄金玉)

广西出台实施意见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近日,广西出台《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具有壮乡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统完整的广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打造一批凸显桂风壮韵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实施意见》强调,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城乡建设中全面保护好广西古代、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重要建设成果,积极构建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老字号等为主要保护对象,彰显广西特色的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充分将挖掘凝练的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域特色元素融入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雕塑设计、文创设计等工作中,加强城市整体空间和重点地段建设管控,保护传承好传统文化基因,彰显八桂城市风貌特色,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王凌云)

广西城管执法系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近日,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带队在项目工地为农民工开展“反诈小课堂”普法活动,给人民群众“养老钱”装上“安全锁”。

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广西各地市城管执法系统迅速行动,出实招、下重拳,坚决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各地坚持党建引领,筑牢防“诈”堡垒墙,充分激活“党建+网格”的引擎作用,以“双报到、双服务”为抓手,深入社区、广场、公园、建筑工地等,以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排查摆摊设点和占道促销、入户面对面宣传、开展有奖知识问答以及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广西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劝导、整治违章散发路面宣传广告行为约4千余人次,没收违规散发的宣传广告约3.1万份,清理违规张贴小广告约1.37万处,对发现的疑似养老诈骗广告一查到底,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形成高压态势。

下一步,广西城管执法系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竭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王凌云 陈智伟)

山西:力争三年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日前,山西省针对城乡自建房安全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专项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地要对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在城市,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在农村,重点排查乡镇政府驻地村、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大型厂矿企业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

在此基础上,山西省还将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6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住宅改门店、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

山西省明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自建房,采取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治;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来源:《中国建设报》)

海南:拟支持闲置存量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日,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闲置存量房屋改造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对改造和改建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准入条件等进行了规范。

根据《通知》,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品住宅,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租房、直管公房、周转房、职工宿舍和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住房,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纳入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满足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建。闲置存量房屋改造或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权属清晰合法、实施主体明确、项目规模合理。

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调整规划用途,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不补缴土地价款。闲置存量房屋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规划原则、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重点在产业功能区、商业商务聚集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就业岗位集中、人口聚集、交通便捷的区域开展和实施,缓解供需匹配问题,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发展。(来源:人民网)

河北:印发指导图册助力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日前,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编制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图册》(以下简称《指导图册》)。

《指导图册》遵循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以施工扬尘达标排放为目标,从基本规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现场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5方面出发,将“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使用。同时,考虑到工程项目类别、建设地点、技术特点以及施工环境等差异因素,《指导图册》还针对部分内容提供了多种方案供相关单位选择实施。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指导图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防尘、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鼓励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具体情况对《指导图册》做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不断提升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来源:人民网)

辽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日前,辽宁省启动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河道沟渠、村庄内部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户厕整改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由“清脏”向“治乱”拓展,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开展村庄内部及周边生活垃圾治理是百日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辽宁省要求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村庄常态化保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护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向自然村延伸,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

同时,辽宁省将开展农村公路路域周边环境治理,以农村公路为重点,针对全省各级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柴草、车辆遗撒物以及种植农作物、占用桥下空间等影响环境美观和公路畅通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在河湖垃圾治理方面,辽宁省将组织人员对农村河湖内的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台账。同时,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明确9月底前完成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首轮集中排查整治,推进改善农村水环境。此外,辽宁省将持续开展村容村貌整治,集中开展柴草堆、石头堆、粪污堆“三堆”清理整治。(来源:《辽宁日报》)

河南:实施预售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近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意见》提出,河南省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按照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3个阶段实施,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

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推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开户业务联动办理。

建立服务项目清单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交房即交证”服务项目清单,并依据清单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有关的审批、证照等手续。此外,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领域信用记录,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合同义务履行等情况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范围,统一记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不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限制清单,加强信用惩戒约束力度。(来源:新华网)

石家庄:市区将开展今年首次保障房互换工作

为优化保障房资源配置,满足部分已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因工作单位变动、子女就学等原因,要求换房的迫切需求,石家庄市区将开展2022年第一次保障房互换工作。申请换房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此次换房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按照规定,换房家庭应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办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续并实际入住,已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缴纳正常,没有欠费情况。同一家庭类型之间可以互换,不同家庭类型居住住房均为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的,也可以互换。具有换房意愿的保障家庭的目标房源月市场租金,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申请家庭人口数和目标保障房面积要相匹配。

换房期间家庭状况不允许发生变动,如发现变动取消本次换房,换房结束后方可进行变更。家庭状态正在变更,没有办理完毕的,不得参与保障房互换。换房不到一年的不得申请互换,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允许换房一次,且必须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换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须同时调换。(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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