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耀炜
(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东茂名 525000)
海洋资源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不仅影响生态环境,且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几年国家高度重视向海发展,向海而兴,加大治理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也在逐步改善,力求以海洋强国建设确保沿海地区生态安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河口、海湾是主要的近岸海域,因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城市排污量的加大,导致这些区域污染加剧。2021 年对我国20 条主要河流排海进行化学物质、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检测,发现达标率仅为55%[1],这也说明河口、海湾环境质量有待改善,城市入海排污把控需提上议程,加快部署。
近几年近岸海域污染也表现为水体的富营养化,含氮、磷的废水(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引发水土富营养化,污染近岸海域,后产生一系列的生态问题,如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的发生,灾害危害大,治理难度大。例如青岛2008 年浒苔引起的大规模绿潮灾害。水体富营养化进一步影响到渔业、旅游业、休闲娱乐产业的发展,灾难一环扣一环。
石油溢油、化学品泄漏和泄露等被认为是海洋环境常见巨灾。随着沿海地区发展速度加快,石化产业密集,港口运输繁忙,加上核电工业沿海岸线分布,导致其海洋环境巨灾风险明显加大,且风险源相对集中。大连新港716 储油罐爆炸导致的原油泄漏引发的生态危机,以及天津新港危险品爆炸引发的环境灾害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
(1)创新管理方法
鉴于我国近岸海域区域较大的实际,海岸线片长且有一定曲度,且海岸线沿线港口数量较多,污染防治主体较多,且不同区域海水污染程度有差异,污染源头的把控也应有所区分,采取“一刀切”的治理模式往往导致治理效果不明显。
因此,应当摒弃建设统一的污染治理工程的治理模式,尝试分区管理,以提升管控针对性、实效性,明确责任主体,说明负责区域,并采取举措积极治理,以分区治理、通力合作的模式,提升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效果。考虑到不同区域污染源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海域污染防控计划[4],确保污染防治举措的落地,增强其贯彻执行力,带来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对症下药”。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也应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根据海域污染防治要求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如发展特色的污染行业,控制重工业发展规模、速度等,以带来海域环境的保护,也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为例,推行分区整治模式,珠江口、深圳湾、大亚湾、北部湾、水东湾有不同的责任主体,在明确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年度防治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由各地区进行海域环境综合整治,以改善水质为目的,以环境容量为基础,切实做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的科学控制。通过分区治理,责任主体明确,海洋环境保护、水务部门共同协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2)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
要想确保海洋资源利用的合理化,确保资源利用、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应严控污染物排放。严控排放并不是完全限制其排放,而是设定合理的限牌举措。要求污染排放主体根据标准进行排放。为确保污染物限牌政策落地,可与功能分区管制模式相结合,综合考虑近岸海域周边居民生活诉求,进行污染情况的分析,在统筹管控的基础上以功能分区的方法实现区域间经济的独立发展和有效关联,带动污染物的科学排放。
基于实践发现,陆源污染物是目前海洋污染的主要污染来源[5],因此陆源污染防控力度必须加大,让污染物处于海洋自我调控体系中。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应对中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理设置入海排污口,避开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滨海类湿地公园、风景旅游区、海水浴场、渔业水域,对于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充分利用海水自净能力,明确排污口最佳位置,以暗沟或管道等方式进行排放,出水口位置始终处于低潮线以下。
基于海洋功能区划调整,海水动力条件变化进行排污口的灵活调整。各地区相继根据区域供海洋功能划分、海水动力条件,启动入海排污口规范质检和管理工作,加大对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查力度,形成排污口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1)继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以法律法规的健全加强法律约束[3]。目前近岸海域污染严重的成因之一在于不合理的人类活动,而之所以产生大量的人类不合理活动在于存在法律法规的空白或漏洞,主要是部分人投机取巧盲目开发海洋资源,污染近岸海域水体。我国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及行为约束中多靠道德约束,还需要借助法律的利刃,加强管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当务之急,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根据近岸海域海洋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加强科学规划,以在执行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法律建设及执行落地。在法律法规建立与健全中提升法规体系的完善性、综合性,针对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做重点说明,进行重点约束管制,特别是基于法律武器做好对企业个体行为的引导,加强行为束缚,从源头层面做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仍处于激化状态。两者利益的协调应从寻求可持续发展之路入手,制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对经济发展进行全过程严格管控,才能实现对海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广东近岸海域污染防控中基于质量导向,保护优先,陆海统筹、区域联动,河海兼顾,部门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并基于国家海域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出具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坚持“海陆一盘棋”,实现陆域与海域污染的同步、污染防治的同步推进,按照“职能互补、资源整合、数据共享、效能提升”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针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难点、重点进行精准施测,对症下药,管控并举,实现生态系统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的融合,真正提升近岸海域污染防控水平,使水质管理精细化作业落到实处。
基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基于地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际,广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也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力求到2025 年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海域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与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部分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公众亲海临海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得到完善。
(2)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预警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重在预防,而预警系统发挥积极的预防作用,避免生态环境污染加剧,灾害大肆发展,造成严重后果。海洋监测与预警将重点放在石油泄漏问题上,以技术为支持,对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运转情况进行24 小时动态化监控[6],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事故人员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优化处理,尽可能将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污染危害降到最低。通过海洋监测与预警也能提升监测人员职业素质,其通过监测系统所反映的海洋生态信息进行风险等级的评估,且高新技术支持污染源的有效识别,可精准判断污染源所处方位,并指导开展污染防控工作。
通过海洋监管与预警也能及时发现近岸海域周边存在的违法行为,如垃圾随意排放、污水任意排放,以无死角的监管提升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能力,以强有力的监管让破坏、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遁形。
海洋生态环境污染主要是海上溢油污染、海水养殖污染,其中海上溢油污染又常常是传播溢油或油气田溢油引发。海水养殖污染主要是大规模高密度海水养殖造成排泄物加大,打破原有海洋水体化学平衡或海水养殖破坏原始海洋生态系统,破坏生物多样性。因此,必须建立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
广东省在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预警方面多措并举。明确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重点区域,根据海域具体情况和污染等级有侧重地监测。明确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指标,研究国内外预警评判理论成果,并根据海域实际情况找到适合广东地区的生态预警指标参数。以数据技术建构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数据库,通过海域实地调查,明确海域生态环境现状,了解其水温、气候特征,做好历史数据整合分析,真正发挥数据价值。借助技术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模型,以科学的评判方法于模型中进行数据模拟、实例论证,以对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做合理预测。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也需要做好生态屏障的修复建设,而主推生态系统补偿机制,以有效补偿调动起社会各主体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积极性[7],全面提升近岸海域各主体污染防控意识,让保护环境、加强海域污染防治的理念深入人心。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环保宣传,配合开展公益活动[8],组织志愿者进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践,鼓励民众举报废水、污水肆意排放的单位,以主体能动性的发挥落实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
考虑到部分近岸海域污染问题突出而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现实诉求,应做好生态修复工作部署,积极构建生态系统补偿机制[9],例如当出现海域石油污染时,发挥生态环境自然修复功能,让细菌与微生物进行石油降解处理,减少石油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在出现近岸海域污染危机后,启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经济补偿与生态补偿等多种手段,凝聚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量,让污染防治尽快落地。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中,协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以建构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在具体的产业转型引导中,坚持科技引领,实现沿海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绿色转型发展。
针对广东地区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等高耗水行业,将其作为重点改造对象,以绿色化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消除污染源头,扫清绿色生态屏障建构的障碍,同时以现代农业作为替代产业,推动当地循环经济发展,以产业清洁生产特征实现海资源的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为更好地落实生态保护理念,秉承“两高一资严控”的思路,及时淘汰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行业,从产业结构布局、区域环境承载力等等方面进行监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以侧结构性改革的初见成效带来近岸海域污染问题的有效应对。同时,针对存在的河口滩涂过度围垦、圈围等问题,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畴,真正做到坚守生态保护红线。
首先应当对沿海地区的产业机构进行优化调整,促进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尤其是要注重对钢铁、造纸、纺织印染、皮革、化工等耗水量大的行业进行绿色升级改造,同时对生产加工产生的废水进行深度处理以及回收利用。积极拓展新兴产业,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以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源,实现污染有效控制。
其次,针对沿海地区要结合海水养殖建立空间布局,并且构建完善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实现产业优化发展。加强近岸海域工业企业的园区建设,实现清洁生产,并且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积极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对资源进行优化利用,并且尽量实现循环发展,同时针对工业园区中产生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以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最后,要充分结合一带一路政策,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对粤东西北地区进行振兴发展,促进沿海形成良心的经济发展带。同时,通过科技引领产业发展,促进沿海地区的创新发展,实现绿色转型,从而在促进沿海地区产业兴旺发展的同时促进粤西沿海地区的创新发展转型。对于排放污染物不合格的企业产业应当进行淘汰处理,对“两高一资”产业的沿海布局要严格控制,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清洁生产要求,以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好协调,以最大程度地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顺利开展,为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海洋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基于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沿海地区海岸近岸海域开发力度加大,资源大肆开采,也引发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较大矛盾。以海岸带、河口、海湾为代表的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应重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基于生态保护的统筹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提高我国海洋生态承载能力,以多种修复技术的灵活运用让海域污染防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也以法律法规的健全、责任机制的明确、补偿机制的推行,让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当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相融合,获得理想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回报。而基于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有效举措,也将作为其他地区的有效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