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字旁在历代碑帖中用繁体,行书中为了结字的需要,吸收草书常用的减省笔画的方法,将二短横连写或写成一竖,口部以一挑代之。首点与横之间可断可连,位置偏右,与下“口”对正,三横参差变化。
上点取侧势,收笔出锋向左下,第一横承上笔意,可用带钩横,形态稍长,收笔处与点右对齐;第二横最短,类似横点,可向上或向下成斜势,收笔常出锋与第三横起笔相呼应;第三横比之稍长,收笔向左下,顺势写口部的竖;横折挑一笔写成,重心与上点对齐。
有时言字旁下部分的二横和口部用点挑来代替,从整体上看,好像在三点水的第一点与第二点间加了一横。上点或侧或卧,横画粗短,收笔向左下,顺势写点,或连或断,末挑向右上出锋较长。
首点切入笔,收笔向左下出锋,横画承上笔意,顿笔后向右上斜行笔,收笔向右下重顿后写竖挑。点的位置偏右,与横画离得较开。
日字旁作为左偏旁时,应处理成长形,在字中的位置宜偏上。左竖略短,收笔向右下顿笔后向上提起收笔,横的起笔承上笔意,向右上斜行笔,轻顿后写竖,右竖比左竖长。两横可处理成一点一挑,或分开写或连写。
目字旁比日字旁多了一横,写法类同。在本帖中,目字旁的三横借作草书笔法,写成相连的点、挑。位置靠上,形态较小,取收势。
白字旁在左时,呈长形,竖长横短。首撇短小,势不宜太斜,左竖落笔轻顿,行笔稍快,收笔向右上提,横的起笔比竖略低,斜势右行,重顿后写右竖,内短横可化为点,收笔出锋带下,末横写成平挑。
月字旁在左边时,形态略长,在右边时要稍大,均呈狭长形。纵向的两个线条(撇和竖钩)应一长一短;在左时,撇放竖钩收,在右时撇收竖钩放。内二横的处理也不同,在左边时,用点、挑,收笔向右上;在右边时,处理成两连点或一点一横,势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