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英挺
“用传奇法以志怪”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聊斋志异》的评价。这样的评价不仅概括了《聊斋志异》这部作品的创作特色是用传奇手法写了志怪小说,而且也揭示了《聊斋志异》的创作方法——继承了六朝式志怪的浪漫主义传统,加入了唐朝传奇的现实主义手法,实现了现实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也正是由于《聊斋志异》采用了这种取“各朝精华”的创作方式,让它不但保持了作为志怪小说的荒诞,同时又在荒诞中显示了平常和真实——诞而合情。《聊斋志异》还非常注重“平常感”。其中所塑造出来的各种妖精鬼魅,都具有人的情感,甚至让人在与之相处的过程中,忘却了它们是异类。只有在它们偶尔显露出的一些模糊、混沌的行为中,才会惊觉——它们不是人类!同时,《聊斋志异》在思想上也具有独特性。拿《聊斋志异》和六朝志怪小说相比,后者虽然在鞭挞统治阶级的凶残、反映劳动人民的愿望和疾苦以及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等方面都有所涉及,但《聊斋志异》触及这方面内容的作品数量更多,内容更集中,揭露程度更深刻。它虽然是一部志怪小说,但对于百姓生活现状和整体社会现实的揭露,甚至比志人小说作品来得更深刻。郭沫若对《聊斋志异》的评价是:“写鬼写妖技高一筹,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在我国古典小说中,《聊斋志异》这部既反映现实又充满幻想、既十分真实又极其荒诞的作品,可以说是首屈一指。正是由于《聊斋志异》在志怪小说中的“巅峰”地位以及志怪小说在中国古典小说中的“独树一帜”性,在开展《狼》的文本教学之前,要让学生了解何为“志怪”。
“志怪”一词最早出现在庄子的《逍遥游》中:“齐谐者,志怪者也。”“齐谐”,有人说是人名,也有人说是书名。“志怪”,就是记异——记录奇异奇妙的事。其实,记载奇异奇妙之事的书籍最初并不是被称为“志怪”。“志怪”的命名,最早是从东晋祖台之的“志怪”和孔约的“志怪”开始的。而志怪小说这个说法,源自于段成式。他的《酉阳杂俎自序》中说到:“固役而不耻者,抑志怪小说之书也。”还有明朝的胡应麟,他在作品《少室山房笔丛》中将小说分为六类,第一个便是“志怪”。他说:“古今志怪小说,率以祖《夷坚》《齐谐》。”再后来,志怪小说就逐渐成了记录神鬼怪异的小说的统称了。
那么古人为何要“志怪”呢?
一是因为受限于认知水平,人们多将无法言明之事归结为神鬼怪异。二是在秦汉时期,神仙之说大为流传。燕、齐两国的方士创造出海有仙山、山住神仙的舆论,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再加上少数民族的奇特风俗和特殊物产,激活了人们对绝境之地的奇想,鼓舞了神妙事件的大量发生。三是在东汉末年谶纬学盛行,社会蔓延“巫之风”。与此同时,佛教传入中土后逐渐于民间流传开来,使得人们对幽明两界的认识更加模糊,认为人、鬼神、仙人都是真实存在的,虔诚地记录了那些神鬼怪异。四是源于魏晋南北朝的混乱。当时战争频发、社会动荡,百姓的生活陷落于極端困苦之中,统治者内部也争权夺利,人人自危,宗教迷信思想在动乱的社会中“蓬勃”发展。魏晋南北朝成为孕育鬼神思想的最佳土壤,志怪小说的发展得以“蒸蒸日上”。自此之后,志怪小说除了记录异域山川、奇人异俗的地理博物类,多采用历史传记手法的杂史杂传类,还发展出了寄予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对社会黑暗抨击的神道幽冥类。而《聊斋志异》正是其中的佼佼者。《聊斋志异》虽为志怪传奇体小说,却在真实反映现实生活、在鞭挞统治阶级的凶残、反映劳动人民的愿望和疾苦、揭露封建科举制度的弊端、表现青年男女对于爱情的执着追求等方面皆入木三分。
有了这些背景知识的铺垫,再让学生去读《狼》这篇文章,学生眼中看到的,就不会是一个单纯地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了。但仅仅这样,还是不够的。
对于文言文的教学,教师通常采取的方法是翻译及归纳总结的模式,往往将教学重点落在文言文知识的积累之上,而削弱了文章的情趣以及“为时而著”的时代意义。那么,如何在达到文言文教学知识目标的基础上,让学生感受到《狼》这篇志怪文言小说的情趣和时代意义呢?对于志怪小说和《聊斋志异》的知识拓展,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学生在了解了志怪小说对于社会问题的揭露作用后,再去看文章,可能会有以下几点思考:1.如果遇到狼的不是屠夫,而是普通百姓,社会动荡下,生活极端痛苦的普通百姓会有抗争之心吗?2.如果文章结尾,屠夫没能发现狼的企图,被狼杀死,那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呢?是否会出现屠夫死后游地府、找阎罗的志怪情节呢?3.教材对于文中屠夫行为的解读,往往是屠夫“敢于、善于”斗争,这两点又从何体现呢?人与狼的斗争又和志怪有什么关联呢?
这些问题都与解读《狼》这篇志怪文言小说有关。要让学生能深入理解这些内容,我们不仅需要铺垫关于志怪小说发展起源的背景知识,更有必要将课文中的《狼》放在《聊斋志异》及《狼系列》的整体中进行解读,尝试走近蒲松龄笔下“狼之存在”的这一社会现实。
(一)“狼系列”之《梦狼》
《梦狼》这个故事讲的是白老汉想念在外地当官的儿子,却意外梦见儿子堂上堂下坐、卧者,都是狼。环顾四周,只见堂前高台之上,白骨堆积如山。白老汉忍下恐惧走进堂去,这时,他的儿子白甲正好从堂内走出来。白甲见父亲到来,很是高兴,急忙把父亲请到屋里招待。正当白甲让侍从准备饭菜时,忽然,一只巨狼叼着一个死人跑进屋来。白老汉见此情形,吓得浑身哆嗦,问儿子:“这是干什么?”没想到,儿子白甲竟然说:“暂且充当庖厨做几个菜。”白老汉大为惊惧,儿子不但唤来了口衔人尸的巨狼,而且打算用尸体招待自己。见此情景,白老汉内心惶恐不安,想告辞回去,却又被一群巨狼挡住了去路。在这种极端诡异、恐怖的环境之下,白老汉猛然惊醒,才知道这是做了一个梦。不过,白老汉没想到的是,这个梦最后成真了。自己的儿子因为官不仁,确已与“恶狼”为伍,并化身“凶虎”,鱼肉百姓。蒲松龄在《梦狼》中描述的“群狼在道”这一可怕场景,可以说是讽刺了当时贪官污吏像恶狼一样恐怖的社会现实。“梦中之狼”尚如此令人恐惧,“现实之狼”又如何呢?
(二)“狼系列”之《狼三则》
《狼三则》由三个故事组成,在故事结束时,蒲松龄用一句话结尾:“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三个屠夫在不同的情况下遇到狼,并最终杀死狼,这三个故事都有其深刻的意义。
第一则故事中,狼“瞰担上肉,似甚垂涎”“尾行数里”,而屠夫也没有想与狼正面起冲突,“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选择了“避战”的方式,规避狼可能给人带来的伤害。没想到,狼因为贪婪,妄食“悬树之肉”,结果“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悬死于树。这次屠夫的杀狼,可以说是一场意外,是一个巧合。因为他并没有主动杀狼之心。这则故事中,人与狼没有起正面冲突。
在第二则故事中,我们根据情节便可知,屠夫的杀狼行为并不是他的第一选择,如果他能像第一则中的屠夫那样,去用更安全稳妥的方式规避狼,想必也不会有后面屠夫暴起杀狼的行为出现。但同样是贪婪的狼,第二则故事中的狼要比第一则中的狡诈、阴险得多。两只狼互相配合、互相掩护。其中一只“犬坐于前”“目似瞑,意暇甚”,打算用这种方式来牵制和迷惑屠夫,而与此同时,另一只狼则在准备“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并且,这只挖洞的狼,已经挖洞钻入半个身子了。好在屠夫对于狼的反常行为起了警觉,抓住机会,趁狼假寐,“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并在将要离开时,碰巧发现了在稻草堆中打洞的另一狼。在这样的情况下,屠夫“进化”了,他不再是一开始想通过“投以骨”的方式,息事宁“狼”来摆脱险境的那个“幼稚”屠夫了。经此一役,他“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他对狼的奸诈有了深刻的认识,所以,他也没有放过那只“身已半入,止露尻尾”的狼,“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与其说是屠夫“敢于善于斗争”,不如说是绝境让他认清了狼之险恶、贪婪、狡诈,讓他认清了自己当初行为的幼稚可笑,让他明白了从今往后该怎样去对待狼。
第三则故事中,屠夫既没有选择灵活规避,也没有经历规避失败后的触底反弹,而是在故事开头“为狼所逼”,不得不主动还击——“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最终将狼杀死。
(三)“魔幻”与“现实”之狼的思考
正常教学情况下,在与学生交流课文《狼》的情节内容后,针对文中情节,老师往往会引导学生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不要对狼抱有幻想,不要胆怯,要敢于斗争;2.对于狼这样的坏人,要善于看穿他们的虚像;3.对于如狼一般的恶势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是获胜的根本;4.对待恶势力,要做到除恶务尽,以免留下后患。
这样的主题概括方式,虽然直白,但显得有些“简单粗暴”,实际询问下来,学生对于这些结论,是抱有疑问的——屠夫的破釜沉舟就是敢于善于斗争吗?而疑问的由来,涉及《狼》这篇文章中所反映的时代背景的复杂性以及作者人生坎坷经历所导致的创作意图的发散性。
蒲松龄所处的时期充满了动荡与变化。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清军入关前后的掠夺及镇压、清朝初期民族和农民的抗争,他,是经历者。封建官僚阶级剥削贫苦百姓、富强豪绅欺压下面的平民、官场的黑暗昏庸、无能贪婪的官员鱼肉百姓,他,亦是经历者。所以,在他的笔下,贪官污吏们宛如恶狼,吞噬着弱者的生命。蒲松龄说“花面逢迎,世人如鬼”“官虎而吏狼者,比比皆也”。”他深知自己处在一个如何混乱的时期。
到后来,在社会相对稳定后,他渴望通过科举制度而出人头地,但才能显现后,接踵而来的却是屡屡受挫,最后只是得到一个“岁贡”的虚名。他除了当过一阵子幕僚外,后来便都在农村生活。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放弃出仕的梦想。然而,随着接二连三的现实打击,他的梦想逐渐破灭。不过,也正是有了这样的经历,他得以直接观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为他的创作积累了素材与灵感。他渴望公平与抗争,既然现实中无法实现,便将诉求行于笔下。
故,在此种背景下,我们不能也不该将“狼”从作品中独立出来。我们需要将“狼系列”联系在一起看。
结合“狼三则”,我们会发现,就连生猛的屠夫,在面对狼时,往往都不会选择主动出击,而是在“退无可退”的情况下选择与狼斗争。屠夫虽胜,但在这过程中,我们也见证了屠夫初遇狼时的懦弱和胆怯。那若是手无寸铁的、无缚鸡之力的、饱受战乱之苦的普通百姓呢?答案就在《梦狼》中:狼胜了人“又视墀中,白骨如山”。寻常百姓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面对狼可以说时毫无胜算可言的!与狼搏斗,迎接他们的只能是苦难的结局!这,是当时现实的写照!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或许是对屠夫的赞扬,但或许,也饱含着对当时社会环境下无出其右的哀叹!可这样的结局和社会环境,显然不是作者想要的。故《梦狼》中,金甲勇士,震狼杀虎。故《狼三则》中,屠夫暴起,最终杀狼。这,是理想的抒发!
为狼逼斗,可谓“敢于”;方法多样,可谓“善于”。
所以,以《狼系列》开展整体阅读,可以发现解读《狼》主题的多篇文章中“敢于且善于斗争”的理由,都是从《聊斋志异》的《狼系列》层面提炼出来的主题。蒲松龄希望读者能意识到,只有敢于、善于斗争,人才能胜狼。而屠夫们从“逃避”走向“斗争”的过程,正是为读者阐释了这一点。
联系在此情形下得出的“人胜狼”的结果,我们再看“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仅仅是对禽兽行为的嘲笑吗?还是也包含着对当下环境“禽兽之变诈”频出的讽刺呢?
最后再联系《狼》作为志怪小说,为什么“人胜狼”的行为是“志怪”——记录怪异之事,而非写实呢?也正说明了,在当时社会,敢像《狼三则》中屠夫这样“敢于善于斗争”之人寥寥无几啊!而这,也是蒲松龄想通过志怪小说的方式,对现实做出的批判!因为只有“敢于善于斗争”,才能破除社会“巨狼当道”的桎梏,才能真正使得“禽兽之变诈”“止增笑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