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杰
(淮阴工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逐步走向了开放、 互联、 共建发展的新阶段,全社会形成了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热潮。 协同育人作为当前高校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方式,对于创新创业教育同样具有引导、 支持作用[1]。 高校依托协同育人框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有利于各方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而且有力促进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与完善。 因此,以协同育人理念为指导,研究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合作主体、 形成路径以及保障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与实践意义。
创新创业教育依托协同育人合作框架,高校可以进一步优化组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2]:通过邀请企业工作人员、 社会成功人士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育,可以拓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 通过协同众创空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实践载体; 联合社会组织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效激发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 通过引入天使投资、 政府创新创业财政补贴,可以为成熟的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启动资金。 由此可见,高校协同各方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可以有效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并实现创新创造教育资源的协同增值。
政府、 企业、 投资机构等通过与高校协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可以立足于自身利益需求,实现合作共赢。 对于政府而言,通过政策、 财政资金等渠道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可以拓展大学生就业空间,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持续稳固发展提供动力和人才支持; 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不仅可以筛选、 储备适应于企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降低人力资源投入成本,而且通过转移转化优秀科研成果,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与经营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化发展; 对于投资机构而言,通过投资前景广阔、 运行机制成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可以拓展自身的盈利途径,提升资金运用的效率。
高校协同各类社会主体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其本质目的在于全方位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养,引导他们有序融入社会生产活动当中。 一方面,大学生接受协同育人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也是他们近距离接触社会的过程,通过与各类主体的互动交流,可以接触到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大量真实信息,这是以往高校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所不能给予的,有助于完善职业发展观[3]; 另一方面,基于协同育人的创新创业教育通常以项目的方式开展,这些项目既可以是模拟性锻炼项目,也可以是真实运行的项目。 以项目为载体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使学生更真实地感受到创新创业活动的全过程,为他们未来事业的发展积累宝贵的经验。
政府在协同育人创新创业教育中扮演着引导者的角色,同时还担负着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政府作用的发挥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其他主体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方式、 途径与深度[4]。 首先,政府通过制定创新创业相关政策,不仅为高校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指明了方向,而且规范了社会各方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方式; 其次,政府支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必然会提供必要的政策资源支持,如财政资金补贴、 税收减免、 场地低成本供给以及贷款担保等。 这些资源对于持续推动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十分重要; 再次,政府的各类行政部门各司其职,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必然会与这些部门产生联系,如市场监督、 财政资金补贴、 税收减免等,这就意味着政府可以发挥协同管理效应,将各部门服务职能形成合力,为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开辟“绿色通道”。
高校作为协同育人下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实施者,其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开展系统性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是一项长期性、 系统性工程,只有在大学生协同育人培养框架下,构建起科学合理、 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优化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内容,实现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的有效融合,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循序渐进的提升; 第二,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载体。 不同于其他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创新创业教育更加侧重于从实践的角度推动和形成教学成果。 因此,高校主要依托大学科技园、 众创空间、 孵化器等载体,以项目的形式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为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 设施设备以及信息、法律、 财务管理等服务支持。 第三,为大学生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不仅可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同时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持续开展的重要保障因素。 从组织形式来看,创新创业大讲堂、 各类竞赛活动、 媒体宣传报道等,都是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有效途径。
企业与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必然有其获取利益的动机目的,这也是他们持续参与协同育人下创新创业教育的前提与基础[5]。 因此,企业与其他社会组织在协同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主要扮演着共建者的角色。 企业协同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方式主要是与高校共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 配合高校开展部分课程教学、转移转化科研成果; 金融投资机构主要是通过为成熟的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启动资金、 提供贷款或担保等,来促使项目转入商业化运营; 学术团体、 行业协会主要是通过举办论坛、 文化沙龙、创新创业大赛的方式来活跃高校创新创业氛围,引导行业与大学生创业者进行对接。
协同育人下的创新创业教育本身就具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属性。 因此,高校要以地方特色主导产业为导向,结合企业以及市场需求,构建新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努力实现课程体系的 “本土化”。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主要包括创新创业通识教育、 特色化专业教育、 创新实践与演练、 创业项目选择与培育等。 课程内容设计方面,需要有效把握创新创业教育内容与专业课程内容的结合点,通过融入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 区域特色创新创业案例等,实现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启示与引导[6]。 课程实施方面,可以引入项目驱动、 翻转课堂、 情景教学等先进教学方式,营造互动性强、 实践体验感丰富的课堂教学氛围。
为突出协同育人导向,高校在优化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还要优化整合校内外资源,探索设立综合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平台的主要功能在于向学生提供系统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项目; 对接政府与社会机构开展政策性补贴申请、投融资对接、 运营咨询等配套性服务; 对接企业实现成熟项目或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等[7]。 同时,平台还应当实现与高校学生管理体系的有效衔接,探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与学分互换激励机制,设立创新成果奖学金、 创业启动资金等,全面激发在校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质量开展,离不开优秀师资力量的引导与支持。 高校需要结合协同育人加强创新创业师资力量建设:首先,要加强校内创新创业教师团队的组建,通过选拔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创新创业专任教师,来提高创新创业教学水平; 其次,要考虑建立企业、 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创新创业师资 “旋转门” 机制,聘请一批知名企业家、 成功创业校友、 创新创业专家学者来参与课程教学或创新创业实践指导; 再次,要持续提升教师整体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支持教师 “走出去”,前往企业或社会机构进行挂职锻炼、 积累经验。 支持教师带领学生组建团队开展创办企业、 科研攻关、 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在校内树立创新创业标杆与典范。
青年学生之所以能够成为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原因就在于青年学生富有朝气、 充满激情与活力。 因此,通过组织形式多样、 符合大学生精神追求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不仅有助于促进创新创业文化与协同育人目标有效融合,而且有助于展现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 能力与才干。 首先,高校可以通过协同学术团体、 行业协会,采用开设创新创业大讲堂、 举办创新创业沙龙等方式,来提升大学生对于创新创业活动的兴趣与认知程度,促进创新创业交流; 其次,高校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大赛的方式,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提高他们的创新创业能力与素养; 再次,高校可以采用联合社会媒体、 开设自媒体渠道、 建立新媒体平台的方式,构建立体化校园创新创业宣传体系,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的舆论氛围。
协同共建机制是协同育人理念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运行起到引领指导作用。 协同共建机制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需要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各主体共同签订具有法律约束作用的规范性合作协议。 协议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并具体提出各方主体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目标、 工作方式以及工作路径,目的在于形成权利与义务对等、 利益均衡合理分配的协作发展共同体; 另一方面,要建立由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组织管理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进行创新创业教育顶层设计与规划,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定期开展工作协商、 监督与评价工作。
整合各方主体资源,是持续稳定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的重要支撑。 资源整合机制的形成,应当坚持需求驱动导向,按照市场运行的准则,最大程度地汇集各方主体的创新创业资源,有序融入课程体系、 师资团队、 孵化载体、 实践活动的建设与运行当中,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与高效运用。 通过资源组合而形成的各类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如创新创业投资基金、 商业运行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应当按照 “多方共管、 高校主导、 市场化运营” 的基本思路,强化资源的有机融合,突出实践育人、 协同育人导向,实现对创新创业人才的专项培育,科学合理地分配相关利益。
建立健全考评评价机制是确保协同育人下创新创业教育能够高质量、 有序运行的重要手段[8]。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注意解决以下问题:第一,明确评价对象。 基于协同育人的创新创业教育是由多方共同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评价的对象应当囊括所有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以保障各个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都能够有效监管。 第二,明确评价内容。 由于不同主体所承担的创新创业教育责任不同,因此可以考虑采用模块考评的方式,对不同的主体设置不同的考评模块,每个模块由若干指标构成,要尽可能地使用客观性的量化指标,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三,明确考评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形成之后,组织由各主体共同构成的管理机构及时研究总结评价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主体方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追踪监督,确保评价结果运行取得实效。
基于协同育人的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优化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大势所趋,同时也是实现创新创业人才高质量培育的必由之路。 高校应当秉持“协同发展,共建共赢” 的基本原则,深度开展与创新创业教育相关主体的合作,共同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新业态、 新型式与新路径,努力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培育出更多、 更优质的创新创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