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杰
“一带一路”倡议的终极目标是打造一个多边贸易合作体系,该体系能够成为世界上最长,涉及国家最多,且最具贸易发展潜力的经济走廊。近年来,伴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已经有60 多个沿线国家和地区与我国达成合作共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总人口合计超过了44 亿,占据全球人口总数的63%。截至到2022 年5 月,中国已经与150 个国家、32 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 多份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一带一路”经济圈逐渐成为我国发展国际贸易的重要着力点。一直以来,中国都是世界上重要的粮食生产大国,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随着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我国农业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实现逐年提升,农产品也得到了世界认可。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产品在实现出口扩大的同时,也存在贸易逆差较重、出口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正好为我国农产品出口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当前,受世界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影响,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利益不断设置贸易壁垒,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庆幸的是,“一带一路”的持续推进正好解决了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空间不足的问题,为我国寻找农产品出口市场和出口贸易伙伴指明了方向。因此,我国应该抓住“一带一路”这一新的发展机遇,突破农产品出口贸易瓶颈,为中国经济攀升和出口贸易发展注入更多新鲜的活力。
近年来,受到国际经济形势不稳定的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阻碍,但总体发展良好。2021 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3041.7 亿美元,较2020 年增加了573.4 亿美元,同比增长23.23%。其中,出口总额达到了843.5 亿美元,同比增长10.9%,进口总额达到了2198.2 亿美元,同比增长28.6%,总体来说,我国农产品贸易处于逆差状态,逆差总额达到1354.7 亿美元,同比增长42.9%。伴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愈加紧密,农产品贸易成为双边经济交往的重要基础。2020 年,我国向“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出口农产品总量达到1334.01 亿元,近十年来增长了93.34%。2021 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接近300 亿美元,这将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贸易合作伙伴的经济发展。
东盟是“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的主要区域,同时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根据中国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海关总署显示,东盟国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份额中占比最大,中国应该持续加强和东盟国家的经济贸易联系。与此同时,中国应该注重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交流与贸易发展,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而推动地区经济的总体发展。近年来,蔬菜、水产品、水果和畜产品逐渐成为我国主要的贸易农产品,这些产品的出口总额占到了我国对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0%以上,为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为此应该继续发挥主要农产品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拉动作用,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建立国际品牌,实现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
近年来,随着经济总量和产业规模的迅猛发展,产能过剩问题逐渐成为我国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作为立国之本的农业,产能过剩问题十分严重。农业之所以会出现产能过剩问题,一方面是生产过多,另一方面则是需求过少。我国虽然是一个人口大国,但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完全超出了我国的内需规模。供给大于需求,农产品出现滞销,进而直接影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良好的解决了我国农产品产能过剩问题。目前,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国家对我国农产品采取贸易管制,而“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不仅能够消除部分国家间的贸易壁垒,还能为我国农产品出口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市场规模,带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是农业发展水平依然领先于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产品贸易市场上,我国农产品具备比较优势,农产品依然是我国重要的出口产品之一。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我国可以将部分农业产业转移到欠发达国家,这样一来,不仅能够优化中国的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升级,还能够提升进口国家的技术水平,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往来,实现彼此经济的“双赢增长”。近年来,中国不仅加强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还加强了人才、知识、技术创新交流,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科技水平的发展,为我国农业产业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签订了很多国际贸易合作协议,其中对农产品贸易做出了明确的发展规划。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比,中国农产品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农产品表现出强烈的需求。在此之前,中国农产品出口国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朝鲜和部分欧洲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打破了中国原有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格局,实现了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增加了中国选择农产品出口市场的权利。
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严重失衡,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的农产品种类集中,多为初级加工品,产品的附加值较低,而产品的附加值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产品的质量与利润。这样一来,就会形成农产品出口总量巨大而所得利润较小的现象,长此以往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从本质上讲,受地理因素和要素禀赋的影响,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种类存在显著差异性,但是从出口情况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并未突出种类优势,反而在某种程度上与部分国家的农产品出口形成竞争关系。“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加强了我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交流,近年来,我国与土耳其、以色列、埃及等国家的贸易总额迅猛增长,然而,农产品出口市场的多样化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出口贸易结构,优化农产品出口贸易结构,提高农产品出口附加值依旧是中国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增长迅猛,进出口总额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农产品进口总额显著大于农产品出口总额,我国农产品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的进口增长率显著高于出口增长率,这将进一步加剧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本文认为,我国农产品贸易之所以会出现逆差现象,是因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缺乏活力。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但并没有完全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与美国等其他农产品出口大国相比,我国农产品附加值较低,技术含量不足,在国际市场上缺乏出口竞争力,进而导致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规模和总体价值较低。“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加强了与亚洲国家的贸易往来,同时将大量农产品出口到“一带一路”国家。然而,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规模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但总体上与“一带一路”国家保持着逆差关系,我国农产品总体的逆差情况并未得到有效扭转。
作为全球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中国为解决全球粮食安全问题做出了杰出贡献。但是,中国在农产品出口过程中经常会受到其他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当前,我国受到技术发展水平较低和监管力度不足的限制,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对农产品农药残留、有害物质等管控不严。然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相当重视,农产品检测、检疫等指标严苛,随着各国贸易保护的加剧,新的农产品贸易壁垒不断出现,国外市场准入门槛越来越高,我国农产品出口形势越来越严峻。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虽然与部分沿线国家签署了贸易往来协议,但“一带一路”涉及的相关国家数量众多,对农产品的贸易标准也多种多样,使得我国面临的贸易环境异常复杂,为制定农产品准入标准制造了更多的难题。
稳定的贸易政策是国与国之间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基础,但各国往往忽视了全球整体贸易政策的发展。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部分国家通过调整本国的贸易政策来保护本国的贸易利益,这种行为短期内有利,但却增加了全球贸易发展的不安全性,从而不利于世界经济的长期增长。“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了农产品贸易协议,但是彼此尚未形成完整的贸易体系,相关国家贸易政策的波动,一定会制约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为此,我国还应该加强与“一带一路”及其他相关国家的政策交流,争取实现政策的公开透明。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传统意义上的农产品贸易交流模式已经走向淘汰的边缘。为此应加快农产品产业的换代与升级,不断优化农产品贸易产业结构,逐步提升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品类单一,贸易流向市场区域差异性显著,只有根据市场需求来调整国内农产品生产规模及种类,创造出更多的附加值,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强化自身品牌建设,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才能冲破国际市场上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设立的绿色贸易壁垒和技术贸易壁垒,创造出更多的出口机会。为此,我国应该加强农产品产业建设,不断引入创新型发展人才,通过包装、加工等手段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不断进行技术手段改进,实现农产品产业价值链攀升。与此同时,中国应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技术合作和产业交流,不断引入新的发展理念,实现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整体升级。
我国农产品出口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不具备出口比较优势。与其他农产品出口国相比,我国农业产业技术较落后,产品出口种类相似,国际竞争力不强。为此,我国应该适时调整农产品出口的种类及规模,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出口路线。首先,我国应调整农业生产、检疫检测、加工、运输等体系的建设,用更高的标准对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管控,促进农业贸易体系的转型升级,做好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的准备。其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便捷物流体系,同时将农产品出口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实现出口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增强农产品出口便捷化程度,提升出口效率。再者,应该因地制宜,根据国家间的农产品生产差异,选择合适的农产品出口对象。最后,加强与“一带一路”等具有农产品进口潜力的国家合作,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贸易市场。
我国农产品虽然在世界舞台上占据了一席之地,但时常因为检疫检测质量不符合国际贸易标准而难以打开国际市场。为有效破除出口贸易壁垒,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我国需要遵循农业国际化发展大潮,生产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为此,我国要加快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进程,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首先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标准化意识,普及标准化知识,把农产品标准问题变成农民的自觉行为。我国应该强化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通过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进出口条例、国际贸易知识等专业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其次各级政府应该以坚定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为宗旨,以健全检验技术手段、提升检测水平为重点,切实完善农业监管体系建设。同时,在农产品加工、存储运输等流程中实施一系列食品安全制度和措施,不断扩大农产品监管的覆盖面。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要加强与出口目的国的交流,收集相关检验技术标准信息,从而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为了保证农产品出口贸易走上可持续健康的发展道路,我国应该主动出击,调整当前农产品出口贸易策略,建立健全相应的贸易制度,深化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之间的贸易交流。首先,加强我国与伙伴国之间的安全合作,切实保证农产品贸易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当期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到了农产品生产种植的安全性,我国应该与相关国家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共同保证农产品的安全性。其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农产品贸易战略,对目标国市场采取因“国”制宜的区别对待。东盟以外出口流向较弱的地区,是最具出口潜力的市场,对此应采取多元化的贸易战略,调整农产品出口贸易结构,强化贸易政策的有效性,以保证市场潜力挖掘的最大化。最后,应加强与合作国之间的交流,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的贸易磋商、规划、政策的协调与国际合作进程。大力宣扬“一带一路”倡议,强调合作共赢的初衷,促进我国与有关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尽量降低甚至消除农产品贸易面临的各种贸易壁垒,从而强化我国的农产品出口的广度与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