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冉
(烟台雅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4000)
生态补偿是在自然生态补偿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与手段。为避免生态环境遭到污染与破坏,需完善生态保护法律,实现对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平衡。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是生态保护的最佳方式,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补偿机制引入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策略。
我国在提出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要求、基于生态补偿因素分析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的基础上还提出了优化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明确要求,需跨越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目前,我国缺乏有效规划与管理生态补偿机制的律法,这导致生态补偿机制难以有效推行,特别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因缺乏生态补偿机制实质性的律法及制度,导致生态补偿机制的权威性被削弱,难以科学确定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流程,无法明确具体的操作方式,导致生态补偿机制推广受阻。
生态补偿机制的推广需要大力度的宣传。当前,生态补偿机制的宣传深度和广度均不足,人们不了解生态补偿机制,未能深入把握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及价值。部分地区对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解存在偏差或较为片面,认为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不合理性收费的制度,因此对收支结构的调整出现了抵触情绪,不愿在生态补偿方面投入资金,在生态补偿金缴纳方面缺乏积极性与自主性,导致生态补偿金收取面临一定的阻碍。
定性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方式,由于定量评价内容不足,难以有效确定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定量标准。定量评价未能得到广泛应用,这限制了定量化技术应用水平的提升。在生态影响定量评价方面,相关技术还欠缺专业性与合理性,难以实现生态环境利益的有效分析,生态补偿数额的精准确定也存在难度。因此,定量标准成为了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补偿机制推行的限制因素。
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入,需要实现其与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有机融合,要确保融合后的机制与制度契合环保部门的管理及运行规律,才能实现生态补偿机制应用价值的最大化展现,才可提升生态补偿机制管理及操作的规范性,最大程度彰显环境影响评价的优势,展现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作用,通过二者的有机融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高效开展。但由于缺乏融合先例,难以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补偿机制的融入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及指导依据。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要以健全的律法、完善的制度为基础,要立足法律,进行生态补偿机制的确定,明确此机制的法律地位,为生态补偿机制的科学实施提供保障,消除生态补偿机制的推行阻碍。环境保护部门应基于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条例,科学编制技术通则,为环境保护评价中的生态补偿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依据。立法机关需在环保法中进行生态补偿机制内容的补充,将生态补偿机制纳入法律体系,使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效益得以进一步提升。
为扩大生态补偿机制宣传广度与深度,增强民众对生态补偿机制的了解,相关部门可借鉴与分析其他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入经验,构建良性循环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行环境。要结合新闻媒体、运用多元化方式进行生态补偿机制宣传,深化人们对此机制的认识与了解,增强民众参与、配合生态补偿机制的主动意识。应将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成果转化为可理解的文字材料,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相关知识的社会化与普及化发展。要通过舆论引导与传播途径的扩展,引导人们正确理解生态补偿机制价值及内涵,纠正偏差与错误思想,从而稳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基础。
在生态补偿机制宣传推广中,理论研究者发挥着重要作用,可将理论研究结果作为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技术支持,使机制的推行过程更具科学性。可通过理论完善为生态补偿机制律法制度健全与优化提供依据。理论研究者要加大量化技术的研究深度,培养专业化的量化技术人才,通过先进量化技术的引入与学习,不断优化技术人员的量化技术水平。量化技术研究过程中,要以生态破坏所产生的影响评价分析为基础,针对环境评价人员展开专业培训,使其环境评价能力得到提升,应用先进科学的量化技术,夯实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根基,通过量化技术支持,提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成效。
应加大生态补偿试点建设,制定可行的试点实施规划,对生态补偿的具体方式、实施要求进行分析与研究,梳理生态补偿的实施流程,对实施经验进行总结,对试点失败原因进行分析,出具详细、精准的生态补偿试点分析报告,为生态补偿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数据支持。环境保护机构应联合其他部门,加大生态补偿机制理论探讨,为生态补偿实践提供支持。要引导社会民众自主、积极参与生态补偿机制的推行与实施,政府部门可通过生态补偿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及时发布生态补偿相关信息,加强利益相关者对生态补偿机制及制度的了解,使之享有知情权,结合其诉求进行生态补偿机制的优化与调整。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是协调与平衡生态环境及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的重要途径,而环境影响评价则是项目开发建设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协调的有效方法。实现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机融合,可实现生态环境、经济利益、开发建设活动三方面的整合。为化解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补偿机制引入存在的问题,强化环境生态保护效果及推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从律法完善、机制宣传、技术研究、理论完善等方面入手,通过策略的有效实施,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补偿机制的合理引入与科学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