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韵 西安外事学院
近年来,我国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尤其是消费主义盛行的社会背景下,各热门网络文学IP改编而成的影视剧逐渐增多,如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FRESH果果的《花千骨》以及流潋紫的《甄嬛传》等。自播出起,这些影视剧就备受粉丝关注和追捧,并逐渐拓展到综艺节目、手游以及音乐等诸多领域。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热潮是互联网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一定艺术价值与文化内涵。作为新兴影视艺术形态之一,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推动着我国影视剧的发展。虽然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业绩突出,然而在发展期间也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为此,本文通过剖析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现状,指出当前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发展对策,以期能够实现网络文学与影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最大的区别就是展示平台不同,传统文学主要通过纸质媒体传播,如书籍、报纸以及杂志等,网络文学则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相比传统文学,网络文学具有更突出的延展性,且通过互联网媒介形成全新文学载体。因特网对于文学所产生的革命性意义主要在于,包容性极强的网络空间与文学自由本性相契合,互联网为文学开辟了自由空间,该自由性同时表现为网络文学创作者和读者都可自由接触文学内容[1]。传统文学具有更高文学层次,文学思维演进,对创作者文学素养要求也比较高,所以传统文学产生过程较为缓慢,必须在反复校对、修订之后形成读物。不同于传统文学,网络文学受传统形式束缚较少,而且网络文学创作者在思想层面不会受到历史责任感、文学审美以及艺术形态等职业约束,这些“网络写手”张扬个性,真情流露,仅仅表达个人价值观,所以并非所有网络文学都具有思想导向。此外,网络文学的读者有更自由的阅读方式和更多的选择空间。
现阶段,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在国内影视行业中已成常态,自中国首部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第一次亲密接触》上映后,经过十几年发展历程,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影视行业诸多作品良莠不齐,也是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需要关注的问题。
由于消费主义文化的催生,使得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逐渐成为影视行业发展主流,所改编的影视剧质量和数量均实现了质的飞跃。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收视率最高的10部电视剧,其中7部由网络文学作品改编。由此可见,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很有市场。而且在诸多网剧中,有很多品质较高的经典之作,如《花千骨》《盗墓笔记》《赘婿》以及《庆余年》等。但在诸多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中也有很多次品,这些作品极易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所以,影视剧制作者会谨慎改编网络文学作品,并注重打磨内容质量。
之所以网络文学备受资本青睐,主要在于其高性价比,也就是说,人们可通过较低成本获取高质量小说版权。口碑好的影视作品只有回报和投资成正比,才能形成良性循环。首先,投资购买网络文学作品,相当于将该作品的读者发展为所改编影视剧的粉丝,由此就为影片市场提供了观众保障[2];其次,网络文学门槛较低,越来越多的业余人士投入小说创作,且有更多获得投资者购买版权的机会,该高收益、低门槛的网络文学创作现象,刺激更多人改编网络畅销小说。影视剧投资者和网络文学作者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结合网络病毒式传播特征,使影视行业改编网络小说的现象越来越常见。网络文学作者若想获得影视剧改编所带来的附加值收入,首先需要创作者迎合读者需求的优秀作品,观众喜爱度是影视行业是否注重该网络小说的衡量标准之一。网络文学IP改良影视剧,不仅有助于提升小说创作者知名度,而且能激励作者创作出更多与市场需求相契合的好作品。而优秀文学作品也有助于投资回报的增加,如《甄嬛传》《宫锁心玉》等影视作品所获市场收益非常高。
从某种程度来说,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使文学和现代科技碰撞出了其它的火花,但该新兴产物是否能实现稳步发展,还是个未知数。网络文学在改编热潮中是否能有效融入影视艺术中,形成最新审美形态?如何看待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所出现的同质化现象?这些都是文学界所关注的问题。影视艺术领域中,虽然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成果凸显,然而也存在很多需要被正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所谓文学独立性,就是文学艺术不同于其他艺术所表现的特点,文学影响力更为独特。由于平台比较特殊,造就了网络文的特异性,但随着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热度的不断提升,该特异性逐渐被消解。最初网络文学是创作者利用业余时间表达自我,并在网络平台中发挥其创作天赋与文学潜能,具有娱乐消遣的功能。而近年来,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市场逐渐成熟,文学产业链运作也逐渐模板化,由此就在网络文学中形成一种所谓的成功模式,即:借鉴热门网络写手创作文学,盲目跟风,收获大批读者粉丝。而影视公司在收购版权后,也会基于市场需求,将作品改编成迎合受众审美的影视剧,这无疑就形成了一条康庄大道,使很多文学素养与创作天赋不足的写手,所炮制出的作品依旧被观众追捧,该现状极易使网络文学畸形发展,且有悖于网络文学创作初衷[3]。一些网络文学作品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影视剧影响,在创作过程中会有意偏向能够形成画面的文字描述,由此就极易使网络文学作品走向单一化与模式化。
美国著名导演史蒂文·西格尔指出,改编是影视业的命根子。也就是说,改编质量对影视作品命运具有决定性影响。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的现阶段,文学和商业联姻已形成“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新局面,尤其是利益为先的影视行业中,很难保障网络文学改编质量。简易摄影器材广泛普及的现如今,投入拍摄影视作品的非专业人士逐渐增多,且开始进行网络小说改编,由此就造成编剧这一职位的泛化,加之非专业人士技术、能力以及资金等条件限制,所拍摄影视作品不合格。而网络文学作品质量改编能否吸引受众,关键要看影视编剧的能力。就技术层面分析,业余摄影所存在的问题有后期声画制作粗糙、镜头语言单调以及编辑节奏混乱等。改编是从抽象文字转化为直观画面的综合过程,网络文学作品只需要想象建构,而影视作品则必须由具体场景与人物表演呈现。但由于改编者经验缺乏,所以在文字转化为镜头语言时很难达到理想效果,改编质量差,由此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所改编影视作品的可观赏性。
近几年国内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表现为线性增长发展态势,但这并非文化的百花齐放,而是改编剧同质化现象泛滥的直观反映。从题材与类型看,近年来的网络文学IP改编剧比较单一,其类型大致只有两类,即:仙侠穿越类和都市情感类,最具代表性的有《花千骨》《蜀山战纪》《甄嬛传》《同桌的你》等。而现代家庭伦理剧、民国剧以及谍战剧等影视作品却比较少,而且由于改编剧的盛行,逐渐产生一些火爆的影视剧类型,而类型化是商业和文学接轨的主要表现,类型化则必然会导致同质化问题的产生。题材同质化现象会对受众自主选择造成限制,同一题材的不同文学作品很可能会出现风格雷同或者彼此抄袭等情况。
消费和文化类似,在社会生活中无孔不入,其中文化就属于一种商品消费形式。消费主义在我国网络文学中的影响不容忽视。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是在消费主义刺激下产生的,后现代消费中,大众的需求逐渐向精神层面转化,基于此,网络文学因其自由、诙谐以及风趣的形象产生,网络文学打破了传统教化色彩,成为快节奏生活中愉悦人心的调剂品。与品味高雅、哲理生涩的传统文学不同,网络文学大多描绘恩怨情仇与家长里短,通过朴素、真实的情感吸引读者,而且网络文学想象空间较大,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与玄幻的内容很容易让读者产生快感,大众在阅读中不需要思考和理解,由此就会导致文学审美要求的下降。现代消费文化的刺激下,很多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引导观众以通俗简易取代文学思想境界,该现象对网络文学发展极为不利。改编后所打造的影视剧,是将网络文学直接转化为消费形体,由此文学就会成为精神消费产品。基于该利益驱使的社会形态,网络文学很难将其创造性优势发挥出来,甚至还会陷入消费主义的深渊。
所有新兴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会遭受各种瓶颈,但是若该事物突破瓶颈期,就能有辉煌前景。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也是如此,要想延长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产业生命力,就必须探索出更多发展策略。
首先,应积极探寻影视艺术与网络文学内在发展之路。网络文学生命力旺盛,且承担着文学使命,所以影视艺术应不断发掘人文内涵,以优化其发展之路。影视艺术与网络文学应达到技术和审美的统一,确保网络文学能够在审美价值与文学底蕴中获得文化沉淀。其次,构建影视剧和网络文学交互式发展模式。导演、作家以及编剧等核心创作主体除外,读者也可参与或者影响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的创作。在改编网络文学过程中,编剧可在网络平台中收集广大网友的意见,使网络文学受众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交互式网络文本属于双向系统,可实现受众、作家以及作品的交互对话,而且受众在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中不仅是参与者,也是传播者,更是消费者,该交互式发展模式不仅能够实现改编影视剧可持续发展,而且也有助于保留网络文学初衷,使网络文学不断散发活力。
现如今荧屏中的网文改编剧大多以“言情”为主题,不管是都市、校园,还是宫廷或穿越,都渲染有言情成分,以故事主人公情感纠葛吸引受众。虽然这类作品最初比较成功,但久而久之就会在观众心中产生既定情节,使得影视剧毫无悬念。所以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中,应有效转换影视剧叙事语言,此为改编的重中之重,其原因是,影视剧叙事语言是向读者传达信仰、知识情感以及价值的特有工具。网络文学作品叙事语言较为随意,情节散漫,该文学风格极易使读者在阅读中产生畅快感,但将其改编为影视剧,会有一些文字描写无法通过视听元素实现,由此就需要寄寓情感与价值观。提高网络文学改编水平,不仅要基于受众需求合理选择网络作品,而且还要提升改编技巧,将受众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实现影视剧的优化和创新。前面已经提到,很多非专业人士改编网络文学导致改编剧质量的下降,该现象存在的根源在于很多网文创作者随意售卖版权。所以,应不断完善关于网文改编的法律法规,实现版权问题的规范化,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既需要创作者、导演以及编剧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公民的支持与维护。
首先,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应不断优化编创团队。网络文学作品改编应聘请专业编剧,转化小说文体为专业剧本,以便于改编后影视剧的拍摄。但对网络文学来说,最了解作品的莫过于创作者,所以不管是改编还是还原原著,最佳的方案是原著作者与专业编剧共同改编,从而确保影视剧质量。其次,不断创新网络文学改编艺术。从根本上说,改编剧同质化既表现为形式雷同,也指文学题材雷同。比方说,《云中歌》与《花千骨》两部网文剧,基调均为粉红色,且人物背景、服装选色等均较为雷同,由此就很容易让观众产生审美疲劳。基于此,应在改编时尽可能防止主题重复,对网文类目谨慎选择,避免盲目跟风,一方面要注重受众视觉喜好,及时创新改编风格,另一方面也要在影视剧艺术呈现上另辟蹊径,使受众在观看时耳目一新。
影视编剧应以积极心态和发展目光应对社会发展给影视剧和文学带来的冲击,改编影视剧与市场发展趋势相顺应,时代发展与市场引导需求为导向,但应注意消费的“度”。只有在和谐环境下,高质量影视剧才能增强其传播力度,延长其生命周期。所以,应创建和谐、健康的消费语境,从而为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提供健康的市场环境。从根本上说,和谐消费语境包括投资商与网文作者,对于网文作者来说,创作是取其精华付诸实践的综合过程,也就是说,通过历史文化积淀与审美,将所提取的精神文明特征纳入作品中,只有不断汲取文化营养,并与实际生活相结合,才可创作出优秀文学作品,而只有不断突破和创新,方可在消费文化语境中创作出更多既符合观众审美需求又具有文学素养的网络文学作品。
总而言之,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的创作模式既实现了原著知名度的提升,而且在多媒体协同合作中,使受众消费需求得到满足。网络文学和影视剧均为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有待发掘的空间还有很多,而未来如何产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