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帅军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之所以能够成为唯物史观最主要的一项革新内容,就在于它主张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非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首次合作完成的《神圣家族》中通过批判思辨唯心主义,首次系统地阐发了群众史观的基本内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再次强调了党的群众史观:“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1]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群众的重要论述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原创性贡献,成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强大思想武器,需要我们系统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
马克思曾说:“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2](P203)习近平是从人民群众中走出来的国家领导人,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他身上闪现的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是对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高度呈现。他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3](P213),明确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基础之上,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习近平通过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主体、历史主体、社会主体,明确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中人民的主体性。第一,习近平通过回答“依靠谁来建设”的问题,捍卫了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既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体力量,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参与者和见证者。只有依靠人民群众,伟大事业才能经受住历史考验。第二,习近平通过回答“为谁建设”的问题,捍卫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从事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人。“以人民为中心”要以实现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为中心,在现实生活中尊重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能接受起教育、看得起病、住得起房、生活有保障。第三,习近平通过回答“建设成果由谁共享”的问题,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共享建设成果,是捍卫人民群众社会主体地位的体现。这就要求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使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成果。
习近平通过明确人民群众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生力军,指出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评价标准。有两个判断标准与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联系在一起,一是人民群众对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评价问题,二是人民群众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如何发展的问题。若不能回答好这两个问题,在这个大变局中就只能认为人民群众没有成为应对大变局的主体,就体现不出主体力量得到了实现,从而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就第一个问题来说,发挥人民群众的评价标准,就要依靠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对人民群众负责,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就第二个问题而言,人民群众的发展不仅仅指某一方面得到了发展,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全方位实现了发展;不是少数人的发展,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发展;也不是整齐划一、平均主义式的发展,而是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只有实现这两个方面才能说明人民群众是在大变局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和评判者。
习近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阐释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思想的创新性发展。毛泽东把群众史观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相结合,提出依靠人民群众是开展党政工作的原则。他指出,“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4](P208),明确了人民群众是评价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真正主体。邓小平尤其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开展群众路线,他认为“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5](P368)。江泽民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了开展工作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观点。他说,“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6](P160),不仅发展了党的群众理论,还再次诠释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出了全党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胡锦涛把党的工作与以人为本相联系,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7](P166-167)。是否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以人民为中心,是检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此,习近平提出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8](P530)的初心使命论断,展现出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为人民谋幸福既是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又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力量源泉。让人民生活幸福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日常生活中真实可感的事实。日子过得是否幸福,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关注度最高的社会问题出发,一个一个都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才更可持续、更有保障。人民群众始终听党话、跟党走、拥护党,就是因为共产党人用行动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而对党的性质进行了生动诠释。只有对人民群众怀着深厚的情感,才能在工作岗位上把强烈的责任心转化为真心实意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动力。可见,人民群众主人翁身份也体现在社会的前进是以实现人民群众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上。因此,依靠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利用发展成果不断造福人民群众,是尊重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所以,习近平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8](P16)。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全新的理论高度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提出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他们在批判唯心史观否定人民群众社会历史作用时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9](P287)。而以布鲁诺·鲍威尔为首的青年黑格尔派却在宣扬精神创造历史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历史所以存在,是为了使真理达到自我意识”[9](P284)。马克思恩格斯驳斥这种唯心史观不关心在物质生产中创造历史的群众,而仅仅在观念中编造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对群众的社会历史作用进行科学阐释之后,指出不进行阶级斗争就无法实现自身解放,不消灭绝对贫困的生活条件就无法获得“属于人的东西的外观”[9](P262)。在身处社会底层的无产阶级身上,“集中表现了现代社会的一切生活条件所达到的非人性的顶点”[9](P262)。这种描述也体现在旧中国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身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群众通过推翻“三座大山”,取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新时期通过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习近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创立者,“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1],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所指出的人民立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8](P136)。同时必须看到,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和对人民立场的坚守,仍然需要通过健全的制度给予保障。
《决议》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1]习近平多次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0](P275),从制度体系建设上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进行了创新性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反映在权力设置和运行机制上,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意志、权利和利益能通过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得到更好体现。习近平在多个重要场合通过不同表述对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于人民群众进行了专门阐发。
习近平提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11](P11)的治国理政论述,成为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判断标准。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根基和血脉是人民群众,它与资产阶级政党最大的区别在于,能够摆脱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性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执政兴国既是在打江山的基础上守江山的过程,江山就是人民,人民是打江山的英雄,英雄的人民创造了英雄的历史;也是发展江山的过程,人民就是江山,江山事业的发展依靠人民、归功于人民,人民正是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人民群众既是党在百年奋斗中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又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源泉和力量。这些治国理政思想为新时代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划出了重点、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在制度层面需要通过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进行落实。
在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运行层面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通过制度安排将民主化的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环节彻底打通,全方位、立体式、广覆盖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全过程民主要求通过民主化的环节来实现民主的所有要素。只有通过这种全链条运作的民主程序,才能在全社会凝聚最大的政治共识,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提供制度保证。这就要求在制度运行层面,国家大政方针的实现要在社会层面经过民意征集,在政治协商上要经过民主酝酿,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将各方面意见尤其是基层声音通过咨询、问政、调研、座谈等民主方式纳入到治国理政当中。通过实践环节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制定政策、形成制度、上升为法律要从人民群众出发,通过实现人民民主,真正做到对人民群众负责。这是新时代用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导人民当家作主实践的重要体现,是丰富和拓展社会主义全新民主样态的重要举措。
对此,毛泽东曾指出,“要在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12](P401)。邓小平从规范权力行使角度强调了法制对保障人民民主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在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时,要做到有法有据,使大政方针服从法律,“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5](P146)。江泽民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要“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13](P29)。这就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胡锦涛进一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14](P288)。这就为从制度层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突破口。习近平还指出要通过依法治国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实现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新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抓手。据有关部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有187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110万人余次提出约300多万条建议意见[15],很多重要意见得到采纳。这就最真实、最广泛、最持久地反映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实践,为保障人民群众在现实生活中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参与途径。
人民群众是全社会创造活力、发展动力的直接来源,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强大力量。健全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不断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征。西方有些国家的民主政治号称是真正的民主,可老百姓只有在特定时间具有投票权,投票后就进入休眠状态,这样的民主缺乏全过程的参与和表达,只是形式上的民主。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因为他们持有否定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唯心史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它一直是靠批判地贬低、否定和改变一定的群众性的对象和人物来取得自己的相对荣誉。现在它却靠批判地贬低、否定和改变普遍的群众来取得自己的绝对荣誉。”[9](P282)这种历史观认为人民群众在历史中可有可无,英雄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它看不到英雄也是群众实践活动的产物,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会受制于种种历史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制约,看不到这一点就找不到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同时需看到,群众史观也正视英雄对历史的重要作用,但认为英雄作为重要历史人物,在历史发展的某些特定阶段才发挥着特殊作用。尤其是一些杰出历史人物之所以能把握历史发展大势,是因为充分运用了群众智慧,才能领导群众为实现特定历史任务而奋斗,从而对历史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所以,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才是国家的主人。只有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各项权益,才能激发全社会的聪明才智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只有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才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继承和发展,才能把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推进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8](P9)基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判断,习近平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奋斗目标,以及达成这一目标的新道路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而开辟出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新路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实现中国道路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新时代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奋斗目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通过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旨在使“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转化为“全面发展”,使人在社会转型中摆脱片面的物质需要而向包括精神需要在内的全面需要转变,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习近平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3](P83)这是因为,消除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前提。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步骤。小康社会既通过经济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生活富裕,又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起来,彻底解决全面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各环节、各阶段的均衡发展。
通过坚定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发展道路来夯实这个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新路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以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的时代要求。只有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才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切实维护,这也是社会主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因素有很多,社会治安、社会保障、住房、就业、医疗、养老、教育、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社会问题都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只有重视社会问题的经济解决,把“蛋糕”做好做强做大,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解决社会问题,才能富有成效地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既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现实性课题,更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引领社会进步的历史性选择。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治国理政实践效果的重大政治问题。毛泽东曾提出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16](P1094-1095),他实际上指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出发点。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7](P1991),将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结合,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判断标准。江泽民提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拓展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群众基础。胡锦涛进一步提出“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7](P624)。习近平再一次明确坚定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民富国强之路,成为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必然选择。
实现民富国强是走中国道路的最大底气,是中国共产党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必然结果。中国道路的第一个底气是民富,就是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的整体收入水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能否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执政党是否执政为民的试金石。只有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才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和落实。中国道路的第二个底气是国强,是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把我国建设成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国家之所以能够强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不断前进,正是因为依靠了人民,有了人民的支持。国强与民富不能直接划等号,民富是基础,国强是保障,二者共同构成中国道路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者共同实现时仍需将民富视为重中之重的任务。
习近平通过明确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和实现路径,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群众物质利益的实现问题。他们在批判唯心史观时指出历史活动是实现群众利益的活动,而“批判的历史认为,在历史活动中重要的不是行动着的群众,不是经验的活动,也不是这一活动的经验的利益,相反,‘在这些活动中’,‘重要的’仅仅是‘一种思想’。”[9](P287)他们通过批判这种用“精神”取代“群众”的做法,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9](P286)。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对两种群众观进行了批判,既对否定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唯心史观进行了哲学批判,又对无视群众贫困生活的国民经济学家们进行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前一种哲学“不去接触住在英国地下室深层或法国高高的屋顶阁楼里的人的粗糙的躯体,而是‘完完全全’在人的唯心主义的肠道中‘蠕动’”[9](P285-286),后一种经济学仅限于“指责私有财产的某种个别形式”[9](P257)而看不到它作为总体对人性的扭曲。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中指出历史活动是实现群众利益的活动,实际上是指出了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不仅立足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考察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还从整体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揭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自觉意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解放自己要经历革命意识的觉醒过程。这种觉醒就是认识到私有财产对人的异化并自觉进行反抗。“无产阶级作为无产阶级,不得不消灭自身,因而也不得不消灭制约着它而使它成为无产阶级的那个对立面——私有财产”[9](P260)。这就指出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而且指出了无产阶级创造历史的自觉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历史的最大优势是人民不仅具有当家作主的意识,而且通过坚定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尤其是在新时代,习近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立场、原理、观点、方法,通过消灭贫困、打赢脱贫攻坚战,再到实现共同富裕、让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生活,使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道上绽放光芒。
《决议》指出:“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1]人类文明新形态把以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作为重要指导思想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发展相联系,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制度、道路、文化发展中形成的,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领域全方位建设中实现的,为全世界做出了中国贡献。
坚持人民至上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基本价值立场,提升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全新的精神境界。首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核心要义。只有每一个作为个体的普通人都最大限度地激发出创新活力,作为有机组成的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历史的创造者。其次,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现实要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各地时有反复,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18](P2),体现出总书记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和人民至上的崇高价值追求。最后,党能够带领人民群众成功开辟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习近平强调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主张中华文明在与其他文明的交流借鉴中相互促进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4](P612)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的定位。邓小平也认为中国需要认真借鉴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我们不仅因为今天科学技术落后,需要努力向外国学习,即使我们的科学技术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也还要学习人家的长处。”[5](P91)正是在与全世界文明的交流中,江泽民明确提出,只有“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19](P559),才能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胡锦涛更是明确强调“积极维护世界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对话和交融”[7](P441),通过对文明多样性的尊重,使世界更加和谐。习近平在此基础上提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诠释了中国对文明多样性的一种贡献,为全人类的共同进步提供了一种全新选择。
习近平强调人类文明新形态要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为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创新和发展注入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重视发掘本土资源是形成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生长点。文明发展与民族文化联系在一起,也与时代精神密不可分。人类文明新形态是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以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方式提出来的。这就意味着,实现人类文明新形态主要是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在不断发展自身的同时推进全人类朝着和平与发展的方向前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以人为本、协和万邦、求同存异的价值追求,不仅关心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主张与其他文明积极交流对话,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构建中,为全人类的共同进步提供了一种全新选择。
通过关照人类的前途命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出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全新文明形态,使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新的现代化文明发展道路上得到了升华。近代西方的资本主义文明是依靠霸权政治和殖民统治发展起来的,不仅肆意用武力推销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而且造成被干预国家的长期动荡,使这些国家民不聊生。可见,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绝不代表人类文明的未来发展趋势,这种文明不仅带来文明之间的冲突,而且对其他国家和民族选择走自己的发展道路抱有极大的不宽容性。与这种明显具有排他性的文明类型相比,人类文明新形态在尊重文明独特性和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沟通上具有更大的优越性,更能代表世界文明发展的方向,也更能体现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从而站在了实现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共同利益的立场上。这正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对当今世界形势进行分析后得出的全新结论。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20](P169)人类文明新形态正是立足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把握住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从而使自身与世界历史的发展方向相一致。因此,在文化层面,人类文明新形态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很好地回应了世界历史发展趋势,科学回答了人类文明在历史转向世界历史的过程中何去何从的问题。
综上所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群众的重要论述,深化了对人民群众社会历史地位、作用的认识,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群众观基础,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重要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