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鹏(中国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 100028)
国际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都会有属地化份额的规定,要求当地企业承担一定份额的工程量,雇佣当地劳工参与项目的实施,以此创造和增加就业。总承包商通过合法的分包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属地分包商,提高资源利用率,发挥属地分包商的优势,扬长避短,实现合作共赢,既能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助于项目顺利实施,又能提升企业的国际化竞争水平。然而,属地分包商在很多方面存在不足,诸如:工作效率低、进度无保障、履约能力差等,对总承包商的分包管理水平提出新的考验,加强属地分包管理无疑是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
(1)属地分包的用工成本低,人员和机械调配灵活。通过属地化分包,有效解决了总承包商办理中方劳工签证带来的派遣周期长、安全风险大和差旅费用高等问题,提高效率和盈利能力。
(2)相比较总承包商从国内采购原材料或设备而言,属地分包免去了长周期的国内外运输、清关、以及符合认证等流程,缩短工期,节约成本。
(3)属地分包商的施工方案更符合当地施工惯例,装修方案也满足项目所在国的审美标准,容易得到业主审批,减少时间成本[1]。
(4)属地分包商熟悉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了解当地的宗教和风俗习惯,掌握属地劳工的用工政策,能够合理、有效解决劳资纠纷,实现以属治属,避免总承包商和当地劳工之间的冲突,降低管理成本。
(5)属地分包商的语言优势可使其与当地公共机构、居民等干系人高效沟通,减少潜在的阻碍和投诉,减少第三方对项目进度的影响[1]。
(6)属地分包商熟悉项目所在国的市场资源,采购的产品更适用于项目,减少标准比对环节,防止施工和安装的返工,售后有保障,降低采购成本。
国际工程项目中,属地分包商起初都承诺完全响应总承包商的要求,甚至以极低的价格获取中标。总承包商往往受此蒙蔽,缺乏风险意识,不乏出现以包代管的现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属地分包商通过项目所在国的法规、技术变更以及索赔等手段,弥补低价中标的利益损失。总承包商因合同内容约定不全面,工作面界定不清晰,常常处于被动状态,以至于承受着巨大的风险。
属地分包商违约是国际工程项目中常见的案例,多种因素造成分包商违约,包括:总承包方拖延签署完工单和延迟支付进度款;分包商现有的实力无法满足设计变更后的技术要求;项目所在国汇率变动幅度大,导致分包商成本增加等。由于整个工程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一旦属地分包商出现违约,即使对其施以处罚或终止合同,也无法弥补总承包商因此遭受的巨额财产损失[2]。因此,总承包商对此要采取措施、提前防范,降低风险。
工期是国际工程项目的关键指标,更是多方关注的焦点。属地分包商通常缺乏合理的施工规划,加上施工设备陈旧落后,故障率高,维修时间长,缺少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导致实际进度往往不能与制定的施工计划相匹配。另外,在一些欠发达国家,“磨洋工”的现象屡见不鲜,当地劳工还受个人技能、斋月、宗教、法律法规以及习俗约定的公共假日等因素,影响工作效率和施工进度。
通常情况下,属地分包商的质量意识稍稍欠缺,不仅在材料数量上偷工减料,质量上以次充好,而且在施工过程中,受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不能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来规范操作,后期返工整改现象普遍存在。属地分包商对其分包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商负责,但总承包商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分包工程质量管理成为总承包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属地分包商出于成本因素考虑,往往不会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通常都是兼职安全员,且不断更换,安全知识缺乏,不能及时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安全工作都是在监督管理下被动执行。加上属地分包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劳保用品配备不到位,当地工人基本的工装、工鞋、工帽不能正确佩戴,安全风险极大,给总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合同是管理属地分包商和解决争议最有效的手段,由于FIDIC合同形式适用于国际通用工程,因此,总承包商以FIDIC合同形式为模板,结合项目实际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形成的分包合同相对比较全面、完整、合法、有效。
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约定彼此间的工作范围和界面,避免出现类似“分包商尽最大限度为总承包商提供便利”等模棱两可的定性描述。同时,严格规范合同中的技术变更、付款以及索赔等操作流程,尽量避免采用“按照惯例”等用词,规避双方理解上的歧义。
分包合同一般遵循“主合同平移”的原则,即与主合同基本一致。若分包合同和主合同的类型不同,则考虑在合同中注明:“主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商的技术要求,对分包商同样有效”[3],以减轻对总承包商不利的影响。
对于由发包方推荐的分包商,总承包商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可以采取在支付条款中设置附加条件,转嫁风险。诸如:总承包商收到发包方的分包工程预付款后,5个银行日内向分包商支付预付款;总承包商同意分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已完工程文件,并在收到发包方的分包工程款后,5个银行日内向分包商支付进度款等。
当工程技术变更,分包实际工程量相对合同大幅减少时,双方签署合同补充协议,约定预付款的返还方案,若属地分包商出现拒绝执行的情形,总承包商可采取没收银行保函或扣除保证金。
针对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一般来说,分包合同中都会约定相应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由于总承包商不能深入了解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本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合同中优先将仲裁地约定在第三国,仲裁机构优选中立的国际业务成熟的第三方。
提高属地分包商的入围资格,严格审查属地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执业资质、人员资历、机械机具、财务状况、工程业绩以及公共信用纪录等方面。条件允许时,可通过现场实地调研,全面掌握相关信息,综合分析属地分包商的实力,择优选择属地分包商,不能仅仅以投标价格来简单衡量。
如果分包商信誉良好,完全按计划实施分包工程,在发包方出现延迟支付分包工程款的情况下,总承包商应当责无旁贷,首先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签署完工单,向属地分包商支付分包工程款,维护总承包商的信用和声誉。随后通过向发包方索赔的方式,降低由此承担的风险。
在分包合同条款中合理确定计价货币,规定付款条件、结构和比例,约定汇率波动过大时的补偿条款和调价公式,规避项目所在国的货币汇率贬值幅度较大,导致分包商违约的风险[4]。
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并首选要求属地分包商开具保函作为担保,相对于质保金,保函对属地分包商的资信评审和金融业务办理更具影响力,更能引起属地分包商的关注,保障总承包商的权益。对于金额较小,而又无法提供保函或保证金的分包工程,总承包商采取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方法,减轻分包商违约对总承包商带来的损失。
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商要多从属地分包商的处境考虑,加强与属地分包商的互动和交流,积极帮助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建立起项目整体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的思想,有助于推动项目进展。
工作效率低是属地分包商的通病,为调动分包商的积极性,总承包商在分包管理中引入奖励机制,诸如:劳动竞赛、节日慰问等,加快推动属地分包商的施工进度。
动态监管分包工程进度,一旦分包工程进度出现或者可能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总承包及时与属地分包商沟通,商讨纠偏措施和赶工方案,防止因分包工作的进度偏慢而拖延整个项目工期。
属地分包商通常只关心自身的利益,并不考虑整个系统工程。总承包商不定期向属地分包商灌输项目的全部建设任务和规划,使其充分了解分包进度对项目总工期的利害程度和重要意义。要求属地分包商提高组织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工序之间的衔接,推动分包工程进度与整个项目工期计划相匹配。
总承包商与属地分包商建立例会制度,定期解决处理属地分包商进度拖延的问题。涉及到业主、设计监督和现场监理等多单位决策时,总承包商及时组织多方代表一起,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讨,快速决策,并形成纪要,规避来往函件拖沓的诟病。
属地分包商没有能力按计划履约或工期严重滞后,总承包商提前筹划,必要时果断更换属地分包商,选择国内分包单位作为备选预案,确保关键路径的工作不受影响,避免工期延迟造成业主罚款和项目管理成本提高。
技术标准中明确质量要求,分包合同中规范质量奖惩,禁止属地分包商的再次分包,提高属地分包商的质量意识。分包工程既有来自总承包商、现场监理和发包方的监督,又有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督察,分包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质量要求同等重要。
将属地分包商的质量管理纳入总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中,接受总承包商的管控。总承包商成立质量控制小组,既要检查属地分包商的管理体系文件,又要对分包工程的关键工序全程监督,尤其是隐蔽工程,制止违规操作,防止工程隐患。
对属地分包商采购的原材料或设备,严格入场把关,核查其规格、品质和技术参数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质量文件是否完整,同时呈报现场监理检查备案。
对于欠发达国家的属地分包商,某个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落后,总承包商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师,不定期给予指导和培训,提升其专业工艺技能,规范过程资料,避免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返工。
总承包商按照国内的工程费用体系,同样要求属地分包商在报价中将安全费用单独罗列和细化,该部分费用根据属地分包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使用情况进行支付,以督促属地分包商提升安全管理措施。
总承包商在合同中明确属地分包商安排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有相应的执业证书。专职安全员职责明确,有权叫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
总承包商协调业主和监理,建立和完善适合项目的通用安全培训制度,包括对属地分包商的统一教育和培训。总承包商负责现场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培训,业主和监理负责现场作业人员的月度警示培训,严格禁止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
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在各个作业单元内,按照标准要求,采用双语标识,统一对标识的摆放位置、颜色、大小等进行规划和设置,增强警示作用,在保证安全施工的同时,实施国际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
总承包商同属地分包商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在项目周例会前,属地分包商同总承包商一起,先进行安全总结或案例分析,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
属地分包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际工程项目通用的做法。如何选择好的属地分包商,管理好属地分包商,是总承包商在国际工程中面临的新挑战。价格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总承包商通过规范合同内容,调整进度计划,规避违约风险,加强质量监督,使属地分包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符合项目的整体规划。高水平的属地分包管理,有助于总承包商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投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总承包商带来更好的经济收益和国际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