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莉,王罗汉 ,陈诗波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2.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的重要抓手。目前,在广大中部地区,在长株潭都市圈率先布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对深化中部地区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本文基于中部湖南长株潭都市圈,从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意义、都市圈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必要性以及针对长株潭都市圈如何打造区域创新中心给出了参考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将其摆在“十四五”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进行专章部署。坚持把创新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构建一批具有全球辐射带动影响力的前沿学科、新兴产业技术高地和科技创新要素汇聚地。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体现了对区域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
2022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复函》(简称复函),正式批复《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复函提到,要发挥长沙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发展作用,深入推进长株潭同城化发展,提升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支撑能力,更好助推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区域创新系统的增长极核,是国家和全球创新网络的核心枢纽,以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群)为载体,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重要创新资源,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主要方向,以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新发展格局为重要内容。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湖南省对未来发展战略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不仅对于长沙、株洲、湘潭三地建设创新型城市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统筹协调汇聚全省创新要素发展,加快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湖南经济总量大而不强,区域发展快而不均,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一核三级四带多点”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实施。“一核”即长株潭核心增长极,“三极”即岳阳市、郴州市、怀化市,“四带”即京广高铁经济带、环洞庭湖经济带、沪昆高铁经济带、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四个经济带。长株潭城市群聚集了湖南60%以上的创业平台、7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80%以上的高校院所和85%以上的科研成果,涌现了超级计算机、超高产杂交稻、中低速磁浮等先进科技成果和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打造了“科创谷”“动力谷”“智造谷”三大名片,区域科技创新成绩瞩目。通过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对于进一步激活催生长株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和动能优势、引领湖南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当前低碳经济背景下,湖南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重化工业一直占比较高,势必造成高耗能与高排放并存的发展格局,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截至2020年,湖南重化工业在湖南总体的工业中占据68.7%,大部分的产业依然属于资源密集型产业,耗能量较大。产业机构整体层次偏低,第一、二产业的占比依然较大,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占比偏低(数据来源: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报告)。从整体看,湖南大部分的产业链还是处于较低的发展层次,一些关键技术缺乏,而且对于高新技术的推广率较低。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是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区域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的根本方向,是从根本上改变湖南经济过度依赖消耗资源环境和廉价劳动力的竞争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打造新经济的优势所在。
早在2018年12月30日,湖南省政府提出要将创新型省份建设作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提升湖南区域创新能力,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为中西部建设创新型省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湖南创新要素丰富、创新效率不高、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只有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面创新,才能提升整体创新效率与创新能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本质上是一个由人才、企业、大学、政府、文化、资本、基础设施等多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一个高质量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技术、制度、管理、商业模式等全面创新,引导创新要素优化组合,实现区域科技创新的优质高效发展。湖南必须紧紧抓住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难得的重大战略机遇,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湖南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目前,武汉、西安两个中心城市已分别发展成为长江中游、黄河中游的区域创新极,它们集聚了区域内大部分创新资源,在区域、全国和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中的影响力、引领力和辐射力不断提升,对所在都市圈、区域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如武汉市高标准建设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打造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鄂州、黄石、黄冈、咸宁协同发展。截至2020年底,武汉城市圈地方生产总值达2.63万亿元,占湖北省GDP总量超过60%。同时,南京、沈阳、大连等一批特大城市创新能力也快速提升,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支点作用不断增强。从科技创新能力、区域高质量发展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看,这些中心城市和特大城市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具备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基础和条件。
目前,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是继南京都市圈、福州都市圈、成都都市圈之后全国第4个获批的国家级都市圈,也是中部地区第一个获批的都市圈(见表1)。
表1 已获批的五大都市圈比较
科学研究活动的集聚能推动知识共享、思想碰撞与成果溢出,共享科技创新基础设施,降低创新的风险和成本。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能够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强对关系根本和全局的重大科学研究问题部署,强化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前沿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实现从无到有的基础性、理论性科学突破,在若干重要基础研究领域成为世界领跑者,加速形成科学发现新高地,进而辐射和影响全球的科技发展,形成全球科学中心。都市圈的发展,要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为核心的重要示范引领下,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更加快捷便利地聚焦域内创新要素,牢固掌握创新主动权和发展主动权。通过在都市圈设立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可以更好地示范、强化创新战略导向和目标引导,增强科技创新体系能力,加快构筑支撑高端引领的先发优势。根据各个都市圈的发展差异,有针对性地提出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科技需求,从而更好地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
近年来,国际形势深刻演变,大国争端与摩擦不断、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逆全球化趋势加剧,全球经济循环格局深刻调整。在都市圈层面构建原始创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所组成的创新链是我国加快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关键。在都市圈率先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都市圈创新资源与要素集聚能力,便于产业集群式发展,尤其在供应端的关键环节实现自给自足,在核心领域实现科技安全可控。通过在都市圈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从而打造强大的政、产、学、研、商一体化的协同创新,有助于推动中心大城市与周边其他地区进行高效的分工协作,提高本地产业链的迂回程度,构建完善的区域产业网络,提高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
在都市圈布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可以有效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壮大实体经济,不断增强都市圈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同时深化圈内各主要层级城市的向心力。例如长株潭都市圈共建研发创新高地、联合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集展示、共享、交易、咨询、合作为一体的一站式、全流程、专业化网上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南京都市圈提出联合打造创新都市圈和科创共同体。一是打造区域研究—研发—应用创新链,构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一体的全流程创新链。二是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联合打造技术产权交易、科创板服务、科技资源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三是共建产业创新中心,支持圈内企业联合设立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和境外实验室等。
协同创新在引领五大都市圈产业发展方向上具有重要作用。比如福州都市圈,重点突出了本土重点传统产业纺织化纤及鞋服业,突出了在创新驱动方面除了紧跟国家的重大战略方向外,自身的传统优势产业也需要借助创新驱动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这既是创新驱动引领都市圈升级的根本方向,也是实现各地区结合本土优势、实现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的根本路径。南京、成都和西安则都提出要发展都市现代特色农业。长株潭重视低碳技术的运用和环保产业的运营探索,提出开展碳达峰先行示范和培育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低碳高端制造业。
从产业结构上看,在长株潭都市圈布局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应有助于加快本地产业结构从“二三一”工业化后期阶段向“三二一”为主的后工业化阶段推进,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占比和布局,使其在高端产业核心区培育起与之相匹配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务产业,从而实现更多高素质人口的流入。从市场生态环境的培育上看,在中部地区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要助推当地市场化改革,更加开放包容地吸纳异质性创新研发团队的入驻,培育宽容失败的市场氛围,树立更具冒险精神、敢闯敢干的企业家精神。
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从设计之初就有明确的发展分工,因而有别于传统都市圈一城独大的特征。在三市发展方向有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将成为一个系统工程,它更加依赖于多创新要素能够在该体系中的自由流动,需要多层级创新中心紧密互动而组成组群式区域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的子系统)。从建设的表征上看,前者是后者在功能上的集中体现,其目标是实现各层级的创新子系统更好地协调和配合。从主体机构上看,越基层的子系统,创新研发的市场化特征越明显,技术创新的支撑体系越突出,以中小型为主。从产学研互动上,核心研发中心与子中心在应用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各环节上能够基本贯通,收益协调机制和分配方案能够更为合理,信息资本的流动更为顺畅。
围绕长株潭都市圈的定位,应在创新生态上为全省乃至中部其他城市的创新发展发挥更为凸显的“示范效应”。创新创业孵化氛围优越,创新资源的集聚效应较强,在对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测和评估机制的建设方面更为完善,并能够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相关政策进行及时的更新和修正。同时,在中部地区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还存在着与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或科学城在创新能力上的协调互补,尤其在一些创新链条的对接上,应能够更好更快地承接国内外,特别是国内一流创新网络节点的科研成果,尽快实现科研成果市场化,缩短研发周期,提高企业效益,形成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区域性高地。在供应链上,构建起去本地化的国内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人力资本流的网络;在销售链上,面向省内、国内和国外的“三个大市场”形成网络架构;在技术链上,与外部合作和研发的比例占比较高,技术源头获取半径和技术成果的扩散范围能够辐射整个中部地区。同时,以产业链、供应链、技术链、价值链、资金链为基础构建创新网络圈、创新研发圈、经济富集圈,推动在中部地区率先形成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共建共赢的科技创新引领都市圈发展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