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丹,孙红梅
(渤海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佛教在辽代得到了长足发展,早在契丹建国之前,耶律阿保机为安置掳掠而来的汉民及流亡僧侣,“城龙化州于潢河之南,始建开教寺”[1]2,这是契丹创建寺庙的开端。契丹建国之后,历代皇帝都推崇佛教,上行下效,贵族阶层慷慨解囊大兴佛事,平民百姓因财力绵薄遂以民间结社的形式参与礼佛活动,这种民众自发结成的组织被称为邑社。学界对辽代邑社已有所关注,对辽代“千人邑”的宗旨和管理方式等有一定研究①。但笔者认为,在辽代邑社的组织结构、类别和意义影响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故以辽代碑铭和墓志等石刻资料为基础,结合相关文献史料,对辽代邑社的组织结构与管理以及组织类别和意义影响等问题进行探究。
从现有石刻资料分析,辽代邑社具备严密的组织结构,自上而下可分为3个层级:德高望重的寺院住持或高僧是领导者,承担领导责任;邑长、女邑长、邑正、都维那、维那和副维那等是管理者,承担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管理者之下是普通成员,也是人数最多的一部分,称为邑人或邑众,是邑社活动的主要参与者。
邑社的组织精神是崇佛,作为佛教代言人的寺院住持在邑社中天然具有崇高地位。镰田茂雄在《简明中国佛教史》中写道:“辽的佛教还渗透到民众之中,产生了千人邑会。千人邑会分隶于各个寺院,由寺主担任领导。”[2]《蓟州神山云泉寺记》记载:“重熙九年,适有当郡邑众张从轸等百有余人,列状同请。上人始与门徒定远,同来住持”[3]358,讲述了渔阳郡某邑社因甘泉寺志袐上人佛法精深,故请其到神山云泉寺任住持一事。《涿州超化寺诵法华经沙门法慈修建宝录》也有相似记录,“众谓我师行望素高,寻以固请,不果辞让”[3]277。由此可知,大德高僧在邑众心目中地位崇高,也因此获得了很大的话语权和领导权。他们能够以一己之力组织领导结社,如谦讽大师“完葺一寺,结邑千人”[3]117,“结一千人之社,合一千人之心”[3]32,“复有沙门善信,俗姓许氏……遂结千人之友,为念佛邑”[3]533。其还可劝说邑人施捐,“各抽净施,共构良因,即寺主希悟大德激劝之所致也”,“而又请邑人醵缗聚赂,四远之家乐施者如介甲之归巨浸也”[4]345。由此可见,邑社多是在寺院住持的领导下组建并维持后续活动的。
邑社的管理者有都维那、维那、副维那、邑长、女邑长、邑正和邑录等,由僧人、官员或有声望的村民担任,在寺院住持的领导下,分管邑社事务,组织开展邑社活动[5]。仅从称谓上看,很容易认为都维那、维那和副维那等职务皆由寺院僧人承担,因为维那是佛教名词,属于寺院三纲之一,职能本为“纲维众僧,曲尽调摄。堂僧挂搭,辨度牒真伪。众有争竞遗失,为辨析和会。戒腊资次,床历图帐,凡僧事内外,无不掌之”[6],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沈州卓望山无垢净光舍利塔石棺记》中既载有“都维那院主僧惠信”,又记录了“都维那霍匡密、维那乡贡进士郑懿文”[4]359。由此可见,邑社中的维那、都维那和副维那仅代表一种职务,僧俗都可担任。至于邑长、女邑长、邑正和邑录等,则主要从村民中选择有声望的人担任。“改作者谁?则我邑主优婆夷实其人也。邑主事张姓,阎氏”,便提到了一位女邑长阎氏。她在村里名声极好,“孝敬慈柔,乡邻藉甚,固不待言说而后和其美也”[3]411。这些管理者主要负责邑社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维那蓟州司马张彦瓊等,与国军节度巡官李玉……在甘泉之寺,创无垢净光舍利塔也”,两人发动邑众积极参与舍利塔建造,“事既办于众心,功乃成于不日”[3]119。至于邑录、邑正和提点等职,未见具体职能记载,从名称上看应是负责处理邑社中的日常工作。
邑人的数量众多,这与邑社极低的入社条件有关。武玉环在《辽制研究》中称邑社是民间百姓量力而行的一种集资方法[7],故成员数量的增多就意味着邑社财力和人力的增强。因此,邑社的入社条件极低,“无贫富后先、无贵贱老少”[3]32,以便聚拢更多民众加入。数量的增多也意味着成员身份的复杂。从身份上看,邑社成员大部分是平民,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参与邑社,如参与修建陀罗尼佛幢活动的“邑人郑彦信、母李氏、弟彦温、弟彦进、弟彦友。村人王师□、妻郑氏”[3]11,像这样全家皆为邑人的情形在辽代极为常见。此外,还有部分官员和僧人参与。如在《舍利塔题名》中记录的邑人“武骑尉张贻构”“前柴库院使高令闻”以及“神山院主僧未孚,讲花严经僧德才”等[4]210。邑人“女或绩以女或蠶,□以承筐之□。男若商而若贾,奉以在橐之资。工□□以献能,农辍耕而舍力,妙因天假,信施日增”[3]225,各施所长,尽自己所能为邑社活动作出贡献。在邑人的积极参与下,邑社的种种活动才能顺利开展。
总之,邑社的3个层级权责分明,相互合作,如此才能维持邑社的正常运作。
在有关邑社的石刻资料中,常见到诸如“千人邑”“螺钹邑”“念佛邑”和“生天塔邑”等邑社名称,这些邑社在组织结构上大同小异,但人员数量和活动内容不尽相同,各具特色。
首先,从人数上讲,石刻中最常被提到的字眼就是千人邑。顾名思义,其结成条件就是参与人数在1 000人或1 000人以上。《重修云居寺碑记》记载:“皇朝应历十四载,寺主苾芻谦讽,完葺一寺,结社千人”[3]117,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千人邑,其建立的最初目的是修缮寺院。寺院修缮完成后,邑社保留下来并形成了固定的制度和规则。《义丰县卧如寺碑记》记载了另一个千人邑,“爰有清信弟子守民等,特营净刹,可植福田,虔修六度之因,共结千人之邑”[3]395。这个千人邑对卧如寺进行精心修缮,碑文中形容“度木也,取橡樟之良;择匠焉,得鲁班之妙”。活动目的是“可植福田”,此“福田”并非指种植田地,而是佛教用语,意为能生长福报之地,只要人行善积德就能种善因得善果。由此可见,邑社活动多劝人向善,具有积极的教化作用。
但邑社结成人数并无定例,不是必须满1 000人才有资格结成邑社。如“邑人李弘遂等百余人……共同发愿造无垢净光舍利佛塔一所”[4]352,记载参与活动的邑人仅“百余人”。螺钹邑靳信在念佛邑20多位邑人的帮助下“各抽有限之财……遂乃特建宝塔一所”[3]427,其人数甚至不足百人。这几个邑社的人数距离千人应当都有很大差距。
其次,从活动方式上讲,邑社类别多样,名称各异。如石刻中常见的“螺钹邑”“灯邑”“供塔邑”“钟楼邑”和“念佛邑”等,从名称上就能大致明确这些邑社的功能和活动形式。以灯邑和供塔邑为例,《云居寺供塔灯邑记》记载:“是以灯邑高文用等,与众誓志,每岁上元,各揆己财,广设灯烛,环于塔上”,即灯邑的主要活动是为上元节买灯烛,将灯烛点燃后装饰在佛塔周围。“而后有供塔邑僧义咸等,于佛诞之辰,炉香盘食,以供其所”[3]614,是指供塔邑要在佛诞日将香炉和祭品供于塔前。这两个邑社的活动都有很强的时间性和指向性。再以螺钹邑和念佛邑为例。螺钹,指法螺和铙钹。螺钹邑的主要活动就与这两种法器有关。某螺钹邑在一次邑社活动中“施具诸物”,包括“大磬一枝,螺一枝,银钹一对,八十两”,“铜钹一对,银聒子一对,二十两”[4]186,其主要活动方式就是为寺庙置办法器,但明显可以看出螺钹邑活动对贵金属需求较多,费用很高。与之相比,念佛邑的活动似乎不需要金钱成本,“遂结千人之友,为念佛邑,每会称念阿弥陀佛名号”。只需邑社成员在集会时念颂阿弥陀佛的名号即可,这种活动方式对平民而言非常具有吸引力,不需要花费大量财物,也没有复杂的活动要求,就能够“庶尽此报,同生极乐世界”[3]533。此外,必须明确一点,这些邑社的名称虽显示其活动的主要方式,但一个邑社往往可能具有多种活动内容。如永乐村螺钹邑,从其名称来看,该邑社的活动方式应是置办法器,但其邑众曾“以草为骨,纸为肉,彩为肤,造释迦涅槃卧像一躯”[3]679,然后将其焚化,在得到舍利后,又在同村念佛邑众的帮助下建成一所舍利宝塔。由此可知,无论是螺钹邑还是念佛邑,其活动方式和范围都不仅仅是置办法器和念佛号,也有其他形式的礼佛活动。从这里还可以看出,一个村子可能存在多种邑社,且邑社之间存在友善互助关系。
最后,从性别角度来讲,绝大多数邑社没有性别限制,男女皆可参与。但也存在少数性别单一的邑社,如《双城县时家寨净居院舍利塔记》所载:“上寨婆娘邑大姐柴氏。柴氏。任氏。王氏……刘氏”[3]366,全员皆为女性,邑社更是以“婆娘邑”为名。此外,《阜新懿州记事碑》中所记“蒋莪村婆娘邑”[4]103也是同样的情况。这反映出辽代女性对邑社活动的积极参与以及对佛教信仰的热衷。
辽代邑社是在辽代全民崇佛的背景下,由平民自发结成的民间宗教团体。对于统治者而言,邑社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控制民众思想和维护统治的绝佳工具,又可能成为社会动荡的发源地。对于邑社成员而言,邑社是他们寻求“超脱”的途径,是寄托美好愿望的心灵家园。但也在日复一日的活动中荒废生产,散尽家财。佛教文化通过邑社得到了弘扬和发展,寺院或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但后人也有“辽以释废”的感慨。故辽代邑社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
辽代邑社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统治者、寺院和邑人3方的需求,促进了国家、社会和个体向好发展。
1.巩固国家统治,维护社会安定
上文提到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在龙化州修建寺庙,这是辽代佛教发展的开端,也体现了耶律阿保机“因俗而治”的统治方针。他并不强迫汉民接受契丹文化和信仰,而是修建佛寺,发展佛教文化,借以弥补专制法律不足,避免异端思想滋生,使之成为“民族政策的润滑剂”[8],从而维护其统治。这一政策也被耶律阿保机之后的统治者延续。邑社的存在无疑为辽代统治者实施该政策提供了绝佳的载体,一方面,邑社能够避免文化冲突中汉人的强烈反弹,起到安抚人心和稳定统治的效果;另一方面,可通过邑社宣传佛教“受难赎罪”和“轮回转生”等思想,在潜移默化中磨灭平民的反抗意识,使其逆来顺受。此外,古人信奉鬼神之说,邑社宣扬的超自然力量还能使人产生敬畏向善之心。“里西北先有舍利塔一座,倾毁逮尽……遐迩夜兮往往举放其光,凡众视之无不谓之惊骇”,于是芹城邑社发掘舍利,复建塔庙[4]197。这些因素都有利于统治的稳固和社会的安定,可以被统治者利用,这也是“在辽金地区,围绕寺庙的邑、会、社,特别突出,公开合法”[9]的主要原因。
2.发展寺院经济,弘扬佛教文化
邑社大部分活动都围绕寺院展开,这极大地促进了寺院经济的发展。有的邑社直接制定规则,让邑社成员定期缴纳钱财,“贮于库司,补兹寺缺”[3]32。其他邑社虽没有这样规定,但虔诚的邑社成员往往倾尽家财,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修缮寺庙佛塔和购买法器,甚至赠予寺庙土地。每有活动,“缔邑者景附,轮贿者云从”[4]156,“随化助缘者,翕然风从”[4]197,寺院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此外,邑社也促进了辽代佛教文化的兴盛和广泛传播,“辽代研习佛教不专一经一宗,诸经皆通,以华严思想为中心,融入密法,小乘大乘兼容,密显圆通”[10]。因此,无论是佛教中的密教还是显教都有大量的邑人信徒。《金山演教院千人邑记》就记载了华严经讲僧善信“遂结千人之友为念佛邑”[3]533之事,华严经是华严宗的经典,属于显宗。又有《木井村邑人造香幢记》记载:“忽有人睹此陀罗尼,生信敬心,所有如上十恶等罪,悉皆消灭。”[3]446“陀罗尼”多指《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属于密宗经典,时人推崇曰:“夫佛固万法之言,唯陀罗尼最尊最盛。”[3]538除此之外,还有净土宗和律宗等皆得到广泛传播,不再赘述。
3.促进沟通联系,慰藉邑众心灵
上文提到寺庙主持谦讽号召民众结成千人邑,除修缮寺院之外,还致力于“合一千人之心”“立其信,导其教”,可见对于平民而言,邑社是沟通联系的重要渠道,邑社成员在参与集体活动过程中加强了相互联系,并逐渐接受教化,形成对佛教教义的深刻理解,“众生之心,与佛心不隔”[3]679。此外,邑社活动还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和自身超脱的渴望,《佛殿之碑》记载了某邑社出资修寺的事件,充分表明邑社成员的这种心理活动:“岂况我等造像而修福,宁有谬焉?信彼。立求菩提之内,建度萨捶之中,殄其祸也;镇十方忻伟之时,缉其福也,摄四众归依之处,功成具备,为出世之因缘。佛大周已作生天之果报,然后一则报父母之劬劳,一则答帝王之恩惠,更及施于有情,共同登于彼岸。”[4]117这段话反映了邑社成员对父母、帝王和自身3个层面的美好愿望,邑社作为能够“实现”愿望的一种途径或者载体,是人民在艰辛生活中的心灵慰籍和精神支柱,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邑社的存在有其积极一面,自然也有其消极一面。可从政治、经济和思想3个角度进行分析。
1.引发社会动荡,危及朝廷统治
邑社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巩固国家统治和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邑社入社门槛极低,致使邑社成员数量多,身份复杂,加之邑社活动较多,且同一地区的邑社之间多有串联,很容易聚拢起大量民众,因此不乏有人借助邑社发动起义。“重和间,燕民有以左道煽惑人者,其党连诸郡县”[4]264,以及咸雍八年(1072),“时武清李宜儿以左道惑众,伪称帝及立伪相,潜构千余人,劫口居民”[3]353。一些试图推翻辽统治的人通过煽动蛊惑邑社成员来达到自己的目的[11],邑社反而成了动乱的发源地,严重威胁普通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社会动荡,危及朝廷统治。由此可见,民间邑社对辽代统治者而言也是一把双刃剑。
2.耗费人力物力,影响国家经济
上文提到了邑社对寺院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但寺院不是生产组织,自身不具备生产力,其经济发展建立在对邑社成员的“剥削”上。当然,邑社成员多是因为虔诚的信仰而自愿“被剥削”,但无法否认邑社活动耗费人力物力以及劳民伤财这一事实。如“邑人李弘遂等百余人,见武家庄东埚上,地维爽凯,平坦如镜”,就将珍贵的土地赠与寺院。《石龟山遵化寺碑》记载了某千人邑修缮寺院大殿,“灼灵蔡以涓辰,□名檀而羊不可役。斧斤电□,畚築星陈。土必自择净而□□,材必自擢良而丹刻”,准备的材料和工具量大质优,必定价格不菲。最后修成的寺院大殿“或五彩以飞文,肇严种相,或百宝而合色,□饰睟容”[3]225,如此大的投入必定给人民生活造成沉重负担。此外,对佛事的热衷使大量邑人脱离生产,虽然有“春不妨耕,秋不废获”[3]32的规定,但很多邑社在举办活动时“男若商而若贾,奉以在橐之资。工□□以献能,农辍耕而舍力”[3]225,这必然会影响农业和商业等产业发展,继而动摇国家的经济根基。而且辽代社会本就一直存在“钱慌”危机,以螺钹邑为代表的很多邑社为寺院供奉了巨额由金银铜等贵金属制作的法器,这变相使得大量贵金属退出经济流通领域,也加剧了“钱慌”,阻碍辽代经济发展[12]。
3.禁锢邑众思想,消除反抗精神
邑社传播的佛教教义一方面确实起到了教化邑众和导人向善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禁锢了邑人的思想。辽朝统治者借助邑社来巩固自身统治,维持社会稳定,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其内核并非让邑众的生活变得更好,而是凭借佛教教义控制邑众思想,消除其反抗精神,使之安于现状,忍受统治阶级的剥削。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论述中国人宗教观的文章都将中国人的宗教信仰打上“实用主义”或者“功利主义”的标签,认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对宗教的信仰多源自对现实利益的追求,如科举拜文曲星、求财拜财神和生病拜药师佛等。因此,在一些西方宗教学者眼中,中国人缺乏神圣的信仰[13]。但从现有石刻所见的邑社记载来看,辽代邑社成员信仰宗教的目的显然比较单纯,态度也更加虔诚,如“瞻礼者,罪不堕于三塗;千室庆余,与葺者福□登于二梵”[3]225,“施主邑人,早证涅槃之乐”[3]443等就表现出人们对非现实的“极乐世界”的向往。但缺乏世俗的欲望,将希望寄托于来世,于虚无的精神世界中寻求超脱,也从侧面表现出邑社成员的思想受到了强力禁锢,过于消极出世。
总而言之,辽代邑社是在辽代全民崇佛的背景下,由平民自发结成的宗教团体。其组织结构严密,上下分工明确,类型多样,活动形式丰富多彩。邑社的存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促进了佛教文化的传播和寺院经济的发展,缓解了社会矛盾,有利于稳固统治者的地位,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邑人的思想,劳民伤财,导致寺院富而邑人穷,并且有可能引发社会动乱。邑社组织在历史上长期存在,辽代以后的邑、会以及社等民间组织继续发展,对城市和农村的民间活动影响巨大[9]。
注 释:
① 研究成果主要有:王吉林《辽代“千人邑”研究》,《大陆杂社》,1967年。蒋武雄《辽代千人邑的探讨》,《空大人文学报》,第八期,143-151页。井上顺惠《论辽代千人邑会》,禅学研究60号,1981年。金申《房山县云居寺(千人邑会碑)初探》,1986年第十二期。高华平《〈全辽文〉与辽代佛教》,《郑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五期,28-31页。李小丽《辽代燕云地区民间邑社组织研究》,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程嘉静《辽代邑社研究概况》,《赤峰学院学报》,2013年第十一期,3-5页。周齐《邑社及辽代民间佛教信仰的社会生活化之浏览与反思》,《佛学研究》,2014年第二十三期,304-3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