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石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沈阳 110003)
(1)建设简介。2013年,我省为解决绿色通道车辆高速公路主通道的快速检查问题,在绥中等四个服务区设置了绿色通道辅助检查系统(以下简称“绿通检查系统”),有效缓解了收费站出口“全人工”审验的压力,弥补了管理漏洞,减少了通行费等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提高了车辆审验效率和通行效率。该辅助检查系统在我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免费管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减少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审验工作的同时,对假冒绿通等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2)退役背景。2019年5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全面撤销,绿通车检查将铜过网上预约并在收费站出口查验,随着全国“一张网”运营新格局的形成,原绿通检查系统已经无法满足日常管理的实际需求,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下简称“安防条例”)的规定,应对钴60放射源进行清理登记、做出妥善处理、不得留有安全隐患,因此,对该系统核心的钴60放射源进行退役处置迫在眉睫。
(3)放射源属性。钴-60,为Ⅱ类放射源,活度为1.2×1012Bq,美国进口。
(4)存放地点。京哈高速高花服务区沈阳方向、绥中服务区北京方向,奈营高速辽河服务区营口方向和长深高速宝力服务区长春方向,每个地点1枚,共4枚。
按照《安防条例》关于Ⅱ类放射源场所终结运行后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应当依法实施退役的规定,绿通检查系统核心-钴60放射源应实施退役处置。
(1)前置研判。按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钴60为二类放射性物品(以下简称“运输条例”),一旦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会产生一般的辐射影响,因此,我省本着规范经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对四枚钴60放射源的退役处置工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全面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公司进行处理。
(2)现场踏勘。招标公告发布后,我单位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到四个服务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安排专人全面介绍了钴60绿通检查站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情况,以及退役处置工作可能面临的困难和危险,为下一步投标工作奠定基础。
(3)直采定标。因本项目专业化程度高、危险系数大,以及长距离运输、暂存单位难确定等因素,加之受投标单位资质和能力的影响,在招投标阶段,潜在投标人只剩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按照程序采取直接采购的方式,授权乙方对四枚钴60放射源进行专业化退役处置。
(4)明确分工。根据退役流程操作要求,辽宁高速运营公司作为四枚钴60放射源的使用和存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密切配合,全力完成钴60退役处置。
①甲方权力和义务。应提供放射性物品的类别、名称、产地、物理化学形态、危险级别、周围环境概况,并出具持有该物品的营业执照、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放射源台账、照片、图纸、厂家证书等有效证明、使用期间年度辐射环境影响报告等。同时,指定专门联系人和联络方式,在前期现场踏勘、放射源监测、运输路线及方式选择、退役手续报备和审批等环节中全力提供支持。
②乙方权力和义务。应按照《安防条例》和《运输条例》的规定,在项目进场前,制定放射源现场和运输全流程监测方案,编制放射源退役评估报告,编写放射源整备、装卸和运输说明书,运输人员和车辆准备方案、安全防护指南、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及确定放射源接收单位等,并完成向政府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事前审批和报备等相关手续。各项手续履行完毕后,根据甲乙方签订合同确定的时限要求和规定,以及放射源回收接收单位的规定,完成拆卸、运输和收储。
按照《安防条例》地三十二条规定,持有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储存单位储存。因本钴60放射源为美国进口,恰逢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原回收协议无法执行,经多次沟通、分析、研判,最终选择将废旧放射源运送至国家废源集中贮存库(甘肃矿区三区)进行储存,待疫情控制后,按照规程返回美国原厂。
(1)申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按照《运输条例》规定,乙方在起运前,应到废旧放射源所在地铁岭、沈阳、营口和葫芦岛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明,并按照公安和核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开展运输活动。
(2)履行废旧放射源审批报备程序。对随源携带放射源厂家证书以及身份铭牌的放射源送交放射性放废物集中储存单位储存后,需要在国家核技术利用网站登记上传相关材料并报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履行销户手续。并在送储完成后20 d内向其所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签订废旧放射源收储合同。根据协商,由乙方与国家废源集中贮存库(甘肃矿区三区)签订收储合同,将废旧放射源暂存此处,待条件允许,履行相关手续后,运回美国原厂销毁。
因钴60放射源拆卸地点为服务区与高速公路主线中间,车流密集,社会人员防辐射工作十分重要,为减少拆卸操作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最后方案采取将放射源及源罐整体拆除、整备、运输,至存储地再行处置,这样可以将辐射危害减至最小。
(1)准备运输包装容器。乙方应根据钴60放射源的实际属性和特性,按照《运输条例》确定的运输容器国家安全标准,准备专用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
(2)划定安全操作区域。乙方根据现场勘测及辐射剂量监测结果,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安排专人警戒。同时,拆卸前还应报告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派员到场监督。
(1)运输人员要配全。乙方应对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工作人员,要进行运输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响应方面的专题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中,要根据运送里程配足驾驶员,做到“歇人不歇车”,同时,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2)专用车辆要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乙方运送废旧反射源车辆应专车专用,并取得市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3)通行线路按审批。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应根据公安机关批准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申请路线时,应一并申请备用路线,一旦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交通管制情形时,及时改走行备用路线,确保运输途中不停车、缩短在途时间、一次性到达指定地点。
(4)安全措施得保障。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车辆尾部、侧面悬挂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显示危险信号的警示标志。并根据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运输工具的运输过程实行在线监控。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 km/h,在其他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60 km/h,并遵守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规定时速。
(1)个人剂量监测。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检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参与现场处置和运输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放射性物品监测。乙方应对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拆卸和运输全过程监测,并编制辐射监测报告,对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不得启动运输。
(1)健全管理机制。乙方应制定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门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或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2)完善应急处理。乙方应制定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放射源退役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等可能造成辐射污染、人员伤亡或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等事故时,现场人员应按照预案确定的措施和流程先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消除事故影响,同时,立即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挥下,做好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禁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
钴60放射源运输至存储地后,应接受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和入库检测,所有指标符合入库标准的方可入库收储,并由收储单位开具收储证明材料。乙方收到收储证明材料后,即可携带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钴60放射源台账、辐射许可证的注销。至此,钴60退役处置工作全流程结束。
钴60放射源退役处置工作在我省高速公路尚属首次,专业性强、危险性大,整个处理流程必须做到“慎之又慎”,不能有任何闪失,通过甲乙方和收储方的共同努力,四枚钴60放射源圆满实施安全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