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2〕15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22年国家抽检医疗器械品种与检验方案,并对检验工作和复检工作等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今年医疗器械抽检品种包括电子内窥镜、空心纤维透析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等60种产品。《通知》对抽检产品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及综合判定原则提出明确要求。
检验工作将由相关检验机构按照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复检工作按照《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执行,被检单位自收到检验结论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复检,由2022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2022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复检机构名单与复检工作要求,详见《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