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慧敏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郑州,450000)
美国当代散文作家E.B.怀特(1899-1985)虽出生成长在纽约,却在成年后搬到缅因州的一个海边农场,50余年里一直过着事必躬亲的农场主生活,并在作品中记录下他的日常和感悟。在他的农场随笔《人各有异》(One Man’s Meat,)中,动物是绝对的主角:无论是家养的鸡、鸭、鹅、猪、牛、羊,还是野生的松鼠、豪猪、浣熊;无论是天上飞的树燕、歌鸟、乌鸦,还是水里游的海豹、水獭和青蛙,几乎每一页都能发现它们活跃的身影。虽然在斯蒂芬·R·凯勒特(Stephen R.Kellert)和爱德华·O·威尔逊(Edward O.Wilson)合编的《生物之爱假说》(The Biophilia Hypothesis)中,作者探讨了起源于自然并长期生活在自然中的人类对自然及自然界中的生物之爱已经储存在基因中,并由此得出结论:人类具有亲生物性。“人类对世界的经验,在各个可能的层面上都充斥着动物性——充斥着我们与这个星球上其他动物的关系以及我们自身在知觉与感受上的动物方式”[1]116。然而如怀特这般视动物如同家人的作家还是屈指可数,本文试图向读者力证这一点。
国内关于E.B.怀特作品中的动物形象研究并不少,但全部都是对其童话尤其是《夏洛的网》中的蜘蛛和小猪的剖析,此方面的具体分析在笔者已发表的论文《E.B.怀特作品研究综述及思考》中有细致论述。至于关于他随笔中的动物研究,目前能查到的就是笔者的另外两篇论文——《论〈鹅家族〉的史诗特征》与《〈一头猪之死〉中的受难者形象分析》。这说明关于这方面的探索还没有引起E.B.怀特研究者们注意,还有许多待发现的空间,本文以作品中的动物形象为研究内容,通过文本细读,从生态伦理角度进行分析,弥补国内此方面研究空缺。
怀特曾在回忆童年的一篇文章中提到他从小对动物就有一种亲切感(kinship),觉得他们是有血缘关系的同类,人类于他倒疏远得多。他认为动物和人相比,“好像一直都自信、尊严地活着”[2]。虽然住在城市,养动物并无条件,还要提防被邻居听见被告扰民,他还是想方设法地养过各种小动物,如鸽子、狗、蛇、蝌蚪、海龟、兔子、蜥蜴、歌鸟、变色龙、毛毛虫和老鼠等。住到农场后,他终于找到了与各种动物为伍的洞天福地。用他自己的话说,开始住在农场的那几年,没人认为他是在务农,他自己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喜欢和动物厮混。他在谷仓前手拿食料喂羊的神态数次被拍成照片留念。在1939年写的“报告”里,他一一列举了当地的动物:臭鼬、旱獭、黄鼠狼、狐狸、鹿、水貂、野兔、猫头鹰、乌鸦、粗毛海豹、蹼鸡、啸鹟、潜鸟、黑鸭、松鼠(灰的和红的)、金花鼠、豪猪、浣熊、蜂鸟、鼹鼠、蜘蛛、蛇、家燕、树燕、蟾蜍、蜗牛和青蛙。从作品里可以看出,他对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有极大的热忱,除了不怎么喜欢猫,因为它的全部作用就是给房间增添一丝安详情调,但麻烦颇多,而且他曾被它染上鼻喉黏膜炎,那滋味并不好受。也许还如布封所说,“猫是一个不忠实的家仆,我们只是迫不得已才养它,为的是用它来对付另一个更惹人厌的、赶不走的害兽”[1]116。当然,他更不喜欢老鼠。
生物中心主义者认为,世间一切生物都是平等的,都和人类一样,有自己的道德身份和权利。“任何一个个体的价值,从宇宙的观点来看,都不高于另外一个个体的价值”[3],“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包括那些从人的立场看来显得低级的生命”[4]。因此,对于人类来说,生物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应该尊重它们,欣赏它们,关心它们,一如对人类自身。《动物解放》的作者彼得·辛格也这么说,“如果一个存在物能够感受苦乐,那么拒绝关心它的苦乐就没有道德上的合理性”[5]。然而实际上,人类在生产各种肉、奶、蛋类食物时,考虑的是如何在最短时间最少空间最大化地产出最多商品,因此才会有把家禽家畜们关在空间狭小的笼子里,日夜喂食,或不停受孕,分离母子,机器分离不合格者并加以毁灭等等大规模养殖行为的发生。而消费者在享用这些食物时,也极少想到它们的提供者所过的生活,“就算有些人真的想过,也常认为这些动物真的和机器没什么两样,没有感觉、没有情绪,并不会感受到痛苦”[6]。
怀特作为拥有各种家禽家畜的农场主,对于动物的关注并非因为它们能带来经济效益,也不是人类居高临下的屈尊宠爱,而是把它们当做家人、朋友、邻居和生活的伴侣。冬日积雪厚重,他会和工人为鹅群清扫出一条道路,方便他们从谷仓的鹅栏去鳜鱼池塘散步。鹅们就会心花怒放,立即踏了橙色的雪靴奔向自由,在冰面上嬉闹不已。寒冷的春夜,他时时在睡衣外面穿上外套,去查看育雏暖房的火炉是否工作正常,保证炉罩下的温度计刚好达到华氏八十八度,不然小鸡们只能围成一堆,脖颈的绒毛翻转起来,站立着咻咻喘气,看上去像是寒冷的冬夜里高架铁路下的扫雪队。
虽然不像约翰·巴勒斯那样对鸟的兴趣和研究,怀特亦是一位业余的鸟类爱好者。他曾记录某日晚上,一只野鹅飞往南方途中,栖在池塘前;春天和秋天,有时还会飞来成群歌鸟等。他和妻子曾因为一本偶然得来的《鸟类野外指南——包括北美东部发现的所有种类》而在春天的农场上时时停下手中的农活,观察飞过的每一只鸟。虽然对林莺的几十个种类总是无法搞清,但不妨碍他观察鸟类的热情。他曾撰文介绍鸟类学家爱德华·豪·福布斯的专著《马萨诸塞禽鸟谱》,全文7000字左右,这在怀特的散文里是不多见的长篇幅。而且,在文中他抛弃了惯用的闲笔,每一个字都围绕这本书来写,更不惜大量引用书中的例子甚至原话。他对这本书称赞有加,称它是家中书架上翻检最勤,最让他满意的一本书。每当遇到一种以前没见过的鸟类,他都会立刻想告知这位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仙逝的福布斯先生。此外,他有一张照片里手拿一杯小虫,肩膀上卧着一只知更鸟,因为它被父母遗弃了,所以怀特决定当它的爸爸,每天早晚去挖虫子,还鼓励孙子去挖,一条一分钱,自己发明了它的食谱,“汉堡、鸡肉泥,粗磨小虫加橙汁”[7]。这么做的时候他已经是快66岁的老人了,仍然初心未改。
在对待动物的生命上,怀特的态度比同类作家更进一步。把鸟儿比作歌手、王子、建筑师、女权主义者等有个性和感情的人类的约翰·巴勒斯,即使松鸡妈妈愤怒地咆哮,如同契科夫笔下那只为掩护孩子而不惜用身体吸引猎犬注意的麻雀母亲一样,他仍然步步逼近,捉住一只缩成一团的小松鸡,放在衣袖里。为了做标本,他会把羽毛刚丰的鸟击落,还用左轮手枪击中一只误闯进篝火营地的兔子。关于猎鹿的技巧,他知道应该在它“最初的困惑消失之前迅速击中它”[8]。而对于怀特来说,在用枪方面的经历是射杀过一只已经被狗开始肢解的土拨鼠,还有一只家养火鸡。住在以猎鹿杀狐等野生动物为经济来源和旅游亮点的缅因,虽然被邻居们无数次地问“不去猎你的鹿吗”,仍未认真考虑这个问题,原因在于“我无法对鹿,我是说,对我的鹿,鼓动起合理的敌意”[9]。对于偷鸡的狐狸,“我”认为人和它没什么区别,不过是杀死小鸡的工具不同而已。
相对于鸡和羊,牛在怀特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只在《人各有异》的后四篇散文中提到它。若不是“奶牛”这篇文章,读者很难意识到牛在怀特心中的地位和情感,且几乎不会知道盐水农场上曾有一头奶牛生活过。这也难怪,因为怀特只在1942年9月才买下了一头小奶牛,彼时,他第一阶段为期5年的农夫生涯已接近尾声。据他所说,之所以在农场生活了4年之后才买第一头奶牛是事出有因的。
约翰·巴勒斯把奶牛称为“乡野之神”,认为它们“本质上是田园式的,气息芬芳的,情感节制的,平心静气的,沉思、天真、柔声细语的”,“它们是田园风景中一个重要的角色,在草地或山坡上啃食青草,或者在河边漫步,或者卧在到处生长的杂树下反刍,或者站在没了半截身子的溪水或池塘里戏水,或者在夏日的午后躺在某个平坦的地方,白天的放牧结束后,等着被召唤回家挤奶。黎明时分她再次出现在山丘上,也许那里的草最茂盛、最柔嫩吧。当冬天到来的时候,一群母牛排队去泉边饮水,或者踩着积雪到田野里堆放草堆的地方享受她们的美味”[10]。不知道怀特是否读过巴勒斯的这篇《我们的乡野之神》,也不知他对奶牛的特殊情感从何而来,在文字中他并未用最擅长的细节描写来刻画他魂牵梦绕的新娘到底是什么模样,只从他为迎接奶牛进家而做的几年耗心费神的前期准备工作就足以证明这是一份多么持久、热烈而含蓄的爱。字里行间洋溢着许多生态文学作品中也没有的那种和动物的亲近与对同类一样的爱慕。
这篇文章原本标题为《Getting Ready for a Cow》,是为养一头奶牛而做的准备,而非仅仅是汉译“奶牛”。整篇文章从头至尾是一个大隐喻,即奶牛是“我”经过苦苦追求和等待终于要迎娶的新娘。在这个设定之下,“我”和它之间是“姻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因为它是一头奶牛,所以自然成了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文中处处都能看到“我”与它的关系明证。提及这头梦寐已久的奶牛,“我”用了不同的代称,如“新娘”“宝贝丫头”“我的爱”和“梦中的生灵”等,连形容词都是“命中注定却至今无缘”。在后面的两篇文章中,作者提到这头奶牛,仍然用心仪的女孩和妻子来比喻,并给它起了个情意绵绵的名字“苏姬”:“我”第一次带它出去时的感觉是“恍如第一次带女孩子上剧场——窘迫又得意洋洋”;当看到政府工作人员未经我同意,就拖住奶牛从颈部抽血进行疾病检测时,“我的那份惊惧,恍如突然回到家中,只见妻子给人用窗绳捆绑起来”。此外,饲养它是一种“非同小可的责任”,把它接进牛棚是一件“大事”,是“庄严的时刻”和“大喜的日子”,“我”会像个新郎一样,“涂抹油膏”,和新娘携手举行圣礼。
文章开篇一如怀特一贯的风格,简明扼要地交代了要写的事件:“我”将要拥有一头奶牛。作者用了“大事”(event)、“筹划了四年之久”等词语,表明这件事情非同小可,是“我”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作者说“我”将拥有奶牛,而后立刻改口说应该把“拥有”(get)的主宾对换,是奶牛拥有我,把奶牛的地位置于“我”之上,并将其视为有主动行为能力,和人地位平等。
接着,“我”并未立刻表达对牛的感情,而是郑重提到养它的责任非同一般,所以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自然而然地引出下文一一描述的各种准备工作。从只有一个挤奶凳开始,“我”雄心勃勃地开始了宏大的养牛工程。首先是买15只羊和一箱炸药,前者改善牧场土壤,后者炸掉大块岩石,而后用车拖,用马拉,把地整平,种上牧草,修剪牛棚,虚席以待,只等奶牛入住。这些工作说来简单,实施起来却没有那么容易,需要“我”一点一点地身体力行。从有这个梦想,到心愿达成,“我”花了几年功夫。这其中的挫折困难自不必说,但“我”并没有打退堂鼓,可见其一定要饲养奶牛的决心和恒心,对于一个男人来讲,用追求女孩子来比喻这个情景是再恰当不过了。
实际上,体力上的辛苦对于“我”来说倒是其次,因为要想得到心仪的对象,自然要有坚定不移的行动,而且过程越艰难辛苦,得到时越能体味到幸福和喜悦。重要的是,首先一定要把她放在心上,重视她的到来。“你希望奶牛来你家前面目一新,那么奶牛也有权利希望你努力作些重大改变。除非我能够站在奶牛的立场上与她相逢,除非我能够做好准备,除非我对乡村的了解几乎像她一样多,否则,我不想畜养奶牛,免得在她面前感到不自在。”于是,时刻为她着想的这番心意足以让“我”有干劲深夜去谷仓量牛栏尺寸,画出平面图,精确到英寸,并考虑到奶牛的可能体格以及以后产崽的需要,细心到订购的牛笼头都要求颜色和奶牛的眼睛毛发相配。
在辛苦的工作时,“我”用诗一般的语言抒发自己的情怀:“河一般的汗水淌在几经翻掘的干土地上,山一般的花岗岩沿车道艰难挪动,一切都是为了,在某个遥远的时刻,会有一片片新绿的草叶萌发,一股股微黄的奶浆喷射。”自然,辛劳之余,“我”也会憧憬拥有奶牛的日子,像15岁一样开始做白日梦:“这世界的什么地方有个女孩,总有一天,她将成为我的妻子。她在做什么?她在哪里?她长相如何?”有鉴于此,这一篇准备饲养奶牛的过程可用“关雎”来形容:“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求之既得,“琴瑟友之”,“钟鼓乐之”。
此外,在娓娓叙述各种精心准备时,奶牛这一主题并未逃离读者的眼线,“我”对它的挂念贯穿了文章始终。从开头的总述“经过这些年,我可以为奶牛作些奉献了”开始,接下来,在“最初那些日子里,我从来不提‘奶牛’二字”;“有一年多的时间,我将奶牛藏在头脑最深处。几乎两年过去,我才允许自己仔细考虑她的身形和面貌”;开始改造荒地,整理石块时,“奶牛远去了。有那么些日子,我全神贯注于见习期间这些横生的枝节,几乎忘掉了她”;“奶牛似乎远在天边,但我把她牢牢记在心里,像士兵在异国土地的漫长战事中,忘不掉家园与和平”;到了施肥的时候,“此一阶段的工作,多了奶牛气息,我似乎与正题接近了一些”;等到种上牧草,“我开始将她视为一个活的生命,与我日益接近,她的路与我的路就要相交”;到最后,“她将携我迈过门槛”,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金圣叹评点《水浒传》时曾总结出一些写作方法,其中有“草蛇灰线法”,“骤看之,有如无物,及至细寻,其中便有一条线索,拽之通体俱动”。此法虽是小说技法,但用在此地赏析怀特作品,丝毫不差。只因心系奶牛,种种繁琐艰苦的准备工作也变得有滋有味。
和其他文章一贯的开头风格不一样,“浣熊之树”一开始并没有简明扼要地介绍文中要写的内容,而是用优美的笔触描写了缅因东部海岸的春天万物充满生机的景象:“轻柔的东风,吹皱了小湾的水面,一艘围网渔船泊在水面上,平底小渔船在它身后排成一串。苹果树开花了,比通常晚了两个星期,蜜蜂忙了做工——一共有六只……金翅雀憩在蒲公英上,鹅浮在池塘,墨蚊贴着有鳟鱼游动的小溪飘摇”。一切都安静、祥和、美丽而又生机勃勃。正是在这样美好的环境里,才会有浣熊与人比邻而居的事情发生。
在作者写这篇文章的1956年,浣熊把房前那棵白壳杨树身上的啄木鸟洞加以扩大当做空中的家已经有几个年头了,且在1962年的后记里,作者高兴地告诉读者树还在,浣熊还在,但已不是那一只。直到1979年,怀特80岁的时候,浣熊的踪迹还出现在他的书信里。由此可见,在浣熊的王国里,它们认定这里已然是安全的、可靠的,和没有人烟的森林一样放心。不同的是,这里还有房主人提供的各种便利,包括食粮。
在“我”看来,这只天天与自己耳鬓厮磨的浣熊不是什么野生动物,而是家庭的一员,是生活的一部分,“如同我每天早上要刮胡子,晚上要喝上一杯”。虽然有各自的生活,“我”当它是命运的同伴,偶尔,“我们会同时睡上一觉,恢复体力,她倒在她的床上,我倒在我的床上,我从彼此的靠近和我们共同的苦难中得到安慰”。它的生活作息“我”完全了解,一举一动都在眼皮子底下,因此,于“我”而言,这是一位为生计而奔波的母亲,生活忙碌。在家里安详、温柔,有些疲惫,出去觅食回来则筋疲力尽、孤苦伶仃。当它要出去而孩子们把小脑袋伸出洞口也急着要下树时,它把它们反复叼回去,直到最后,“好像母亲没有雇到人照看小儿女,剧院的约会又不容更改,她终于离去,很内疚,犹犹豫豫”。后来,当连下三天的暴雨把洞穴灌进了水,另一只寄居于此的浣熊妈妈把四个孩子一只一只叼到地面上,运到马路对面一处干燥些的地方,等水退去又一只只把它们叼回来。“道路艰险,需要避开狗、人和车辆”,它得往返十多次才能完成这次疏散工作。
“我”对于浣熊的喜爱源于孩提时代反复读过的关于它的书,“那些日子里,逢到野生动物,我的想象力就很活跃,虽然我对它们一窍不通,但始终存一种敬畏感”。现在,有了这样亲近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观察它的生活起居。对于动物界,“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是无穷无尽的。除了对浣熊的梳洗、觅食、哺育等日常生活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准确的描述之外,“我”对浣熊从树上爬下的动作尤其感兴趣,简直入了迷,虽然已看过不下百次,但仍不愿意错过每次这样的机会。“我熟知她的每一个动作,就像芭蕾舞迷熟知他喜爱的舞剧的每一个动作”。并且,作者还为和太阳落山同时发生的浣熊爬下树创造了一个词,“熊落”(coonset),和日落(sunset)相对应,并觉得自己很是幸运能观赏到这样的奇景。此外,看到浣熊下树时先头朝下,中途变换身形,尾巴先着地,“我”百思不得其解之后终于给出了自己的结论,以为所有的浣熊都是这样从树上下来,而后却发现另外一只并不如此,于是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和野生动物生活得如此之近,自然免不了受它的骚扰。在“我”种的甜玉米收获的季节,它闯入玉米地,“没吃掉一穗,都会糟蹋掉另外五穗,品尝滋味好坏、成熟与否”。对于辛苦侍弄庄稼的农人来说,这是最让人讨厌和愤怒的事情,拿起猎枪把它送上西天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因为它侵犯了人类的利益。然而,“我”的选择是尽量用各种遮挡把玉米田围住,不让它发现和进去;即使它一定会去田里胡闹,“我”也会继续种下去,“有些归她,剩下的归我和我的家人”。“我”这么做的理由是喜欢看到浣熊在附近活动。由此一例即能证明“我”不是个彻底的农夫,同时也看到他把“活并让别人活”(live and let live)的处世原则沿用到了动物身上。后来,怀特在给朋友的信中讲述了在一个下雨天的傍晚,浣熊劫走了正从池塘边往家走的十七只小鸭子。他把这称作是“倒霉事”,并认为责任在自己,因为知道狐狸和浣熊在雨天会早点出来觅食而没采取措施,所以,他要对失去的17条生命负责。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怀特对于动物,无论是家养还是野生的,都有深厚的感情。动物于他,并非是低级的、未开化的、没感情的、可以从其身上获取利益的活物而已,即使是他用心饲养的家禽家畜,也没有把它们当作财产看待;它们是朋友、同伴、家庭成员,是他喜欢并愿意朝夕相处的一群,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的三部童话的角色有野生的天鹅、象人的老鼠,而最富盛名的那部《夏洛的网》里聚集了农庄里的所有动物居民:马、牛、羊、猪、鸡、鹅等。同样,它们是《人各有异》中的主角,在每篇文章里都上演着精彩的故事。怀特留心观察着他们,精心刻画着它们,每一只的生老病死都牵挂着他的心。他对它们的喜爱,不是对于宠物的恩惠,也非出于经济目的考虑,而是发自内心的一个生命对另外一个生命的欢喜和亲近。从这一点出发,怀特的农场随笔,虽然没有明显的环境或生态意识,却是对人与动物关系最自然的展示:人和动物,本就该如此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