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山,戴秋萍,董 敏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210029,南京)
江苏地处长江流域、 淮河流域下游,素有“洪水走廊”之称, 10.72 万km2土地面积承接着上游近200 万km2洪水过境入海。 近年,江苏境内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渐趋完善,城乡防洪治涝工程体系基本建成,但区域水利工程标准偏低、明显滞后的现状制约了工程整体效益发挥。 中小河流是区域防洪、治涝、水资源供给、水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是区域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的物质基础。 在“幸福河”理念下,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补齐区域水利工程短板的迫切需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幸福河湖的有力抓手。
自2009 年以来, 江苏在全面整治农村河道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中小河流治理, 先后整治中小河流近250 条,主要集中在防洪治涝任务突出的城镇、 人口集中居住的村庄和集中连片农业生产区, 治理河长4 655 km,保护人口3 539 万人,保护农田2 528万亩(1 亩=1/15 hm2),排涝受益 面积达3.5 万km2。 结合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灌区现代化改造,苏北地区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0%, 苏中、苏南地区达到95%左右,提升了农业生产能力,有力保障了粮食安全。 通过系统治理, 提升了区域河网引排能力,改善了河流水生态环境,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为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十四五”期间,为助推幸福河湖建设,江苏以中小河流治理为抓手,统筹流域、区域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计划治理中小河流98 条,规划治理河长2 206 km,力争把中小河流建设成集防洪除涝、调水引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防洪屏障和绿色生态廊道,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提升治理质效,推动各地市积极打造幸福河(湖)建设示范样板,造福两岸百姓。
针对近年防汛抗灾暴露的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加快补齐区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短板,全面提升区域流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 立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因河施策通盘考虑河道的治理标准,苏北、苏中农村地区排涝3 年一遇~10 年一遇、防洪20 年一遇; 苏南经济发达地区排涝20 年一遇、防洪50 年一遇,个别地区达到100 年一遇, 进一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 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尽量维持河道自然岸线, 优先选用生态自然护岸护坡,保护自然河岸林带植被。 在保证工程防洪保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广应用河道生态治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在河道治理中,严格水域岸线等空间管控,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 注重河道与河岸、上下游生物生存环境保护,限制建设硬质化堤岸护坡,除防洪排涝和通航要求的河段外, 优先采用生态自然的堤岸形式,人工护坡宜选择具有良好反滤和垫层的柔性结构。 尽量保持天然河道断面,使得河道拥有主流、支流、河湾等多种形式,由此形成滨水景观,也成为鱼类、鸟类等生物的繁衍栖息地。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涉水问题,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改善区域排涝和引排条件,提供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水源。 涉农河段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为目标,通过清淤筑坝、修建闸站完善“长藤摸瓜”工程体系,实现梯级控制,做到清水长流, 为农田提供可靠水源保障,提高灌溉保证率。 城镇河道以改善水环境、提升水景观为导向,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百姓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
统筹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处理好防洪排涝、经济发展、河道保护、自然生态、人居环境的关系,实现全面系统治理。
立足区域水情、工情,着眼水安全保障、生态水位控制,优化工程设计, 充分发挥河网水系互联互通、互调互济的功能, 达到治理一条河、改善一大片的效果。
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特别是注重国家战略重点发展的区域内相关水利工程治理。 统筹考虑工程建设与地方发展布局相适应,围绕交通改善、城乡发展等地方规划, 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实现工程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根据城市、农村特色,以不同治理方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注重防洪除涝能力明显薄弱地区的治理,以近年遭受水旱灾害特别严重地区城镇和人口密集区域为重点,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
治理中小河流,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把河道疏浚整治与拆坝建桥、闸站改造、截污治污、环境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引排能力,改善提升水环境,完善农田灌排标准和设施,为保障粮食安全、服务“三农”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同时,积极探索治水兴水可持续发展模式,将河道治理、生态建设、环境整治、文化旅游、特色农业等相融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积极推动工程建设以防洪、排涝、灌溉功能为主,向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转变,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实现工程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①工程设计中,根据流域和区域的不同水文条件和径流特点,科学确定河道治理形式, 采取加固堤防、疏浚河道、梯级控制、湿地积存、林草涵养等措施,增强防汛抗旱、水源保障、生态修复的调控能力。 充分利用周边人文历史、 自然因素及区位优势,融入低碳环保理念,将河流、城市道路、建筑、景观有机结合,沿河建设便民步道、亲水平台、生态廊道等,为居民通行、健身与休闲提供空间。
②工程建设中, 在进行清淤疏浚、岸坡防护、堤防和河道建筑物建设的同时,结合建设交通干道、滨水公园湿地以及栽植果树苗木经济作物,合理利用河湖生态空间,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充分利用河湖连通性和水体自净功能,加强水利工程绿化美化,加大水土保持措施力度,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措施,推广使用天然材料以及生态复合材料。施工中减少对河道生态扰动,河道工程采用绞吸式挖泥船进行生态清淤,维护河流系统生物多样性,不在水生动物敏感期施工, 恢复河道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促进河流生态系统的稳定和良性循环。
破解水利建设要素制约,强化部门和地方的协调配合,提前对接自然资源部门,预留国土规划空间,为后续建设提供空间保障。 建立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河湖管护范围确权划界,确保工程建得好、管得住,长期发挥效益。
①在前期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深入河道流经的村组、城镇、开发区等,听取基层群众需求,了解地方发展规划,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问题。 加强与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的沟通协调, 将系统规划、民生诉求等落实在工程设计中,提高设计深度,减少后期变更。
②在工程开工前,加大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保、林业等单位的沟通力度,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前置要件,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提前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确定不同的治理方案,优化方案设计, 避让征占基本农田,尽量减少临时占用耕地。 深化中小河流生态空间布局研究,优化生态红线范围设计, 协调生态红线管控方案,提高前期工作成果。
③在建后管护中,充分发挥河长制积极作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工作主体责任, 明确任务分工,施行 “一河一策”,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切实加强水利、农业、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协调管理,积极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和管护范围确权划界,为工程后期管护提供支持。 积极鼓励居民参与监督,形成“共治共享”现代管理体系。
建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人才队伍是关键。 围绕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着眼提升现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在中小河流治理中,大力推动组建常设专职机构履行项目法人职责,集中承担辖区内政府出资的水利工程建设,稳定建设队伍,提升建管水平。 在施工准备阶段,配合地方政府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外部条件落实工作。 在工程实施中,压实参建各方责任,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强化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大力推行项目法人、 施工单位联合委托质量检测,切实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在竣工验收阶段,认真组织编制报批项目竣工决算,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