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霞
(江西科技学院,南昌 330098)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在短期内,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安排来降低税收,节省开支,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企业在经营的各个方面都自觉地将税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了自己的工作中,增强了纳税意识和守法意识。因此,无论短期或者长期,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一般而言,纳税人在做纳税筹划时,总会想尽办法减少自己的税收负担,对纳税筹划的理解也就局限在这一方面,因此,纳税人认为,只要能从纳税筹划中得到直接的减征,就可以说是一种成功的筹划。显然,这种观点过于狭隘。实际上,存在着另外一种情况,即纳税人虽然不能直接减轻税负,但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得某种经济效益,使公司得到长期发展和扩大规模,这种状态就是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的账目清晰、纳税申报准确、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因此不存在纳税上的任何惩罚。实现涉税零风险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达到的第一目标。
纳税人利用各种方法,将当期的应税收入延迟至未来一年,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果企业能延缓税款的缴纳,这会使得企业的营运资金变得更加充裕,降低经营风险,尤其是对资金较为紧张的公司来说更是至关重要。资金是有价值的,企业通过提前确认费用或递延确认收入实现延迟纳税,如同从政府那里拿到一笔无息贷款,数额越大,时间越长,企业获益越大。这实质上是企业用新贷偿还旧贷,永远不需要支付一笔贷款。负债经营既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又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这种无息贷款合法地将财政资金无偿用于公司的生产和运营,不仅不会产生财务风险,反而会增加企业当期的总资金,增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以抵御风险,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得以顺利进行。
纳税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目标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不只是绝对意义上税款的减少。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其所涉税务问题进行整体规划与布局。在法律规定、国际惯例、道德规范和经营管理需求之间,力求在涉税零风险条件下实现公司的税后收益(价值)最大化。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活动时不能只考虑眼前的税负高低,而应以发展的眼光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实现企业的经济效应最大化。
企业管理者的纳税意识和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都会影响纳税筹划结果的有效性。
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对纳税筹划缺乏正确的认知,他们往往追求的是企业少缴纳税款或者不缴纳税款,对筹划手段的合法性关注度不够。由于缺乏较强的依法纳税意识,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自己的权力指使纳税筹划人员采取偷税漏税的做法逃避纳税,导致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增加。
另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专业素养的高低也会使纳税筹划出现风险问题。纳税筹划是一项对业务能力要求极高的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的相关纳税筹划人员掌握税法、会计学、管理学、投资学等多方面的学科理论知识,更要求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如果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对相关的税收政策理解有误,就会导致筹划方案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或者制定出与企业自身情况不相适应的方案,使得纳税筹划失败。另外,如果纳税筹划人员道德水准较低,将会对其工作态度、对风险的判断以及筹划方案的最终效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产生潜在的风险。相反,如果筹划人员保持必要的专业审慎和敏锐的专业判断,并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周密的计划,那么,筹划风险就会大大减少。
政策风险可分为两类:
一是政策变化风险;二是政策选择风险。政策变化风险是指在特定时间内政府政策变动所带来的风险。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措施。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一成不变,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地修订、补充或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取消和修改原有的税收政策,并不断推出新的税收政策。这就给纳税带来了一些风险,特别是对长期的纳税筹划。政策选择风险是由于企业在筹划过程中没有正确选择政策而产生的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对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缺乏认识、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即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往往会觉得自己的税务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税收筹划是一种有计划性、先进性、时效性、合乎法律的事先规划的行为。税收筹划是对未来公司经营状况的预测。纳税筹划方案的选取要考虑到未来的现实情况与所处的环境是否相符,否则会造成纳税筹划工作的失败。一旦选择了某一种税收政策,那么未来的生产和运营活动只要符合了这一特定的税收政策,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税收政策的优惠。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和运营行为不可能固定不变,必须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的战略管理需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发生了改变,那么其税收优惠政策将丧失其应有的特征和条件,不但不能实现其所期望的纳税筹划目标,而且会使其税负增加,纳税筹划最终以失败告终。
纳税筹划中的节税筹划符合立法主体的意愿,但其正当性仍有待于税务执法机关的证实;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与立法者的意愿相背道而驰,如果国家坚决抵制或打击这些避税计划,将会极大地提高税务筹划的风险。因而,执法风险是因税务行政执法的偏差或者由于实施反避税计划而导致的风险。执法风险主要体现在:由于税收法律和法规的不健全,致使税务机关的税收政策执行出现了偏差。许多税收政策仅针对税种的基础层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特定的税制条款上却不够完备,不能覆盖全部的税收事项。因此,征纳双方对同一税收政策的认识往往会出现偏差。如果纳税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纳税筹划,那么筹划方案极可能得不到税务执法部门的认同,无形中增加了纳税筹划风险。另外,在实际税收工作中,我国税收法律通常为其预留了相应的空间,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税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那么很可能将原本合法的节税筹划认定为违法的避税筹划。也就是说,由自由裁量权赋予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因个人职业素养的高低会对相同的纳税筹划方案产生差异化的认定结果,进而为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纳税人必须要对纳税筹划风险具备清晰的认知。纳税筹划具有特殊性,不具有普遍性,只能在特定的政策、特定的经营环境下发挥作用,而不能过于苛求。一旦条件、范围发生变化,纳税筹划就很可能失败。同时,纳税人绝不能以增加纳税风险而追求片面的税负最小化,应该缴的税必须缴纳,不逾越税收法律红线。作为专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人员更需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告知纳税人纳税筹划的潜在风险,并了解纳税人对风险的态度。在制定筹划方案时,尽可能全面考虑出现的条件动态变化,随时注意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
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性会对纳税筹划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目前不少企业为了节约资金,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由财务人员开展。由于他们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加上企业没有采取足够的激励措施,导致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比较随意,相关方案质量不高。
因此,企业迫切需要提高相关纳税筹划人员的综合素养。第一,内部应设置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可设在财务部),并配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管理人员。如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引进优秀的纳税筹划高素质人才,同时,将原有财务人员纳入税收筹划人员队伍,加强纳税筹划工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确保筹划策略有序高效地运行,夯实筹划策略的质量。第二,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系统学习。一方面,企业定期邀请国内的税务专家为员工进行专题培训,熟悉税法精神,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企业也可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调研,拓宽视野,学习行业内优秀的成功筹划案例经验。另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自身要强化学习意识,辨别风险。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税收网站等多种学习资源,加强对最新税收政策法规、会计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做到学有所获,学为所用,提高识别风险能力。
税收政策的变化是企业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企业在设计筹划方案前要建立税收法律资源库,收集并不断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保证纳税筹划人员能够充分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下开展各项纳税筹划工作。同时搭建纳税筹划信息化管理平台,动态监测并分析相关数据,及时发现风险与隐患,适时调整筹划内容,采取应对措施分散风险。纳税筹划人员根据纳税筹划目标制定多个弹性的备选方案,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尽可能考虑进来,使得发生纳税筹划风险的概率尽可能地降低。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经常会有新的补充和调整。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完全对等,税务部门相对于企业而言更容易掌握更多税收方面的信息,企业对于最新国家税法相关政策的了解也是滞后于税务部门。要想确保纳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加强与税务征管机关的交流沟通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企业如果对相关的新政策理解不透彻,及时向税务机关虚心请教以获取最权威的解读,避免不必要的税企争议。同时,企业也可以将纳税筹划方案向税务机关寻求指导,根据税务主管部门的建议及时调整筹划方案,力争获得税务机关的批准和认可。另外,企业应该始终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秉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纳税义务,足额及时缴纳税款,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形象,从而增强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认同感,形成良性互动,实现税企双方共治合作的“双赢”局面。
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的机会利益。如原材料进项税额抵扣低于原材料资金占用,就会存在着矛盾,仅仅考虑进项税额抵扣而大量购进原材料,必然以增大原材料资金占用费用(包括占用资金机会成本、原材料仓库保管费、原材料变质损失费等)为代价。因此,纳税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即当所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的筹划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时,应当开展纳税筹划;当所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的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收益时,则应当放弃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活动,各个地区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存在不同的执行标准,由此纳税筹划地区的差异性会更加明显,尤其是有的企业有着较大的规模,子公司之间的纳税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当企业内部的筹划人员无法胜任时,企业应打破僵化思维,充分发挥涉税机构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优势,可以聘请外部的税务代理人员进行咨询或者将纳税筹划方案外包给税务代理机构,保证纳税筹划方案的科学性和专业性,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