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润
监管指的是管理部门通过评价与监督相配合的方式,全面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敦促、建设的过程。由此可见,建筑安全监管是一个由多部门多机构共同对建筑项目建设进行安全管控的过程,而并非偶然的、针对某个阶段施工情况的检查工作。按照我国有关法规,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作为监管任务的执行者参与到工程建设当中。
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具有以下特征:
(1)公共性。公共性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最为显著地特征,主要表现为不排他、不竞争,该项工作的开展目的是为了维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利益,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2)专业性。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方较多,资金投入较大,项目规模较大,建设阶段众多、流程繁杂、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因此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者必须具备高超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准确判断风险源,采取措施规避风险、解决风险。
(3)成本效益性。建筑安全监管主要有政府以及建设各方参与,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无论哪一方的职责范围内出现监管纰漏都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担负监督、强制干预规范施工等工作,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与物力,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做好资金、成本与利润之间关系处理的工作。
(4)有限理性。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建筑安全的本质是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但受到多方因素制约和限制,若要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基本不可能,一些资源好的企业经常垄断信息与资源,使得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等。甚至存在一些企业利用资源来阻碍政府对其工程建设的监管。
(5)法制性。政府部门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管是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内执行的,相关奖惩行为均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生产条例等颁布和执行。
法律是保障建筑工程建设安全的根本力量,是安全监管部门行使监管职责的必要依据,近些年,我国的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并未随着工程数量的增多而增多,这是因为有关建筑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持续完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建设的工艺和技术不断更新发展,法律法规的制定速度远不及技术和工艺的更新速度,导致新技术新工艺出现后,有一段时间没有法规的限制,缺乏相关安全条例的管理,有可能会对工程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
随着各建设主体建设安全意识的不断提升,特别是政府、社会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要求的持续提高,各建筑建设项目均增设了安全监管部门,并为其划分了相应的监管职责,但单位与监管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工作权限并未划分清楚,有些工作的责任归属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但由于职能有限,不能及时对有关问题展开追责和敦促改正工作,降低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存在低价中标等现象,这本质上是由于工程建设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所造成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与资源投入过少,一些工程甚至不存在该方面的经费,保障工程安全成了一句空话。由此可见,我国现阶段安全管理工作态势严峻,存在着只看结果不计过程的认识性问题,也就是各级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责任人模糊、追责制度存在许多漏洞。一般只在出现严重事故时直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没有能够将危险扼杀在摇篮当中的预防管理制度,仅仅依靠惩罚和警示难以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还会打击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了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现在实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将管理重点放在了处罚违法违规、生产不规范的企业上,采取责令停工、罚款、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等方式惩罚。但并无激励制度存在,即使某些城市具备相关激励制度,其制度也不够完善,奖励局限在经济方面,奖励方式千篇一律,且未考虑社会及有关法律因素。上述现象都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企业主动承担责任、做好建设的积极性,同时也妨碍了一些社会群体参加到建筑项目安全监管工作中来。
在开展建筑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时,必须充分发挥主体的控制作用,确保每个部门和主管都为实际的项目建设出过一份力,对于进入市场的门槛,要结合多方因素规定,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针对某些建设水平低、资质不够的项目,必须打回,不可立项,也不能授予其施工许可证。除此之外,有些施工单位过度追究经济收益,会选择价格低质量差的建设材料应用于建筑建设当中,这在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各建设主体都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监管。若该企业建设的项目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应禁止其进入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开展针对施工员工的培训,向其传授一定的安全知识,培养其安全意识,具体形式可以采用模拟实践、观看视频等。例如安全逃生演习,多次模拟事故发生后逃生的过程可以帮助工作人员熟悉逃生线路,在发生事故时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小人员伤亡。在工程建设开始后,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的形式考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其心中安全意识的地位。在保障工人安全的同时还可以提升工人综合素质及建设水平。施工队可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演讲大赛或者技能大赛,一方面可以激励工人学习安全知识,另一方面还可以让工人在比赛过程中相互学习,进一步完善自身安全知识储备。
持续提升工人应用技术的熟练程度,做好素质教育和专业素养培养的工作。一方面开展相关培训,帮助工人汲取新知识,为工人学习新技术提供平台,帮助其了解一些技术的具体应用细节和工具,从而可以更好地投身于建筑建设当中;工人还要对互联网具有一定的了解,能够熟练使用一些办公软件,提升办公效率。另一方面,在足够的知识储备量基础上,可以定期组织工人针对近期建设活动和成果进行反思和总结,找到缺点加以改善,在不断地反思和改善中提升自我,最后达到提升建筑质量的目的。
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对工程总体起到很好的把控作用,而完善的激励制度则可以从根本上提升建设人员的工作热情。所以,不仅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企业也需要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例如,可以将工人的薪资待遇与其完成的建筑项目相联系起来,设置一定的绩效目标,如果完成了该目标,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奖金,反之则应扣除相应额度的工资,并按照奖惩制度的对其采取惩罚措施。除此之外,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将职工的绩效上传至企业云端,奖励绩效优秀的职工,对没有达到绩效要求的成员通报批评,以达到激发其斗志的目的。总而言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提升自身绩效,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的监管工作不仅可以确保建设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所带来的物质和经济损失,提升建设效率和建设效果。因此,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建筑工程各方参建人员应当持续提升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意识,持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发生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责任体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高质量与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