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卫国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文法学院,广东 茂名525000)
在全球化背景下,出于越来越广泛和深入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的需要,我国在工程教育领域逐步开展了专业认证工作,有些采用的是国际性的认证标准,有些是国内制订的认证标准。2017年1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自此,师范类专业认证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并且快速成为全国师范类高校和师范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实质上的“指挥棒”之一。
与开展专业认证的重要政策举措并行不悖的另一项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教育改革,是在多种学科领域推行“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等新的教育理念及改革措施。在此背景下,广东省教育厅于2018年4月印发《广东“新师范”建设行动方案》,正如广东省教育厅原高教处处长郑文所说:“广东省教育厅提出‘新师范’建设理念,并多方调研、论证‘新师范’建设方案,‘新师范’已经成为全省师范院校的工作遵循,深入人心[1]。”“新师范”建设方案实施三年多以来,不仅在广东各师范院校取得了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其影响力也在逐渐扩大,逐步辐射到全国,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和研究、探索。
师范类专业认证与“新师范”建设是什么关系?应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共同将全国的师范教育推向新的高度,却是一个值得在理论上进行思考和厘清,在实践上进行有效程序化、专业化处理的问题。
专业认证的目的就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率,促进从人才到产品的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师范类专业认证,也要通过认证实现各层次、全方位的教师人才培养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多快好省”地提高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便于人才在更大范围的共享或流通。尽管世界各国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有所不同,但对于“如何发展”却有基本的共识:人才是首要条件,也是关乎竞争成败的首要因素。未来社会的一切成就,首先取决于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从产品的角度看,当世界范围的一切产品都日益处于标准化状态时,非标准化的产品必将惨遭淘汰;标准化的产品,需要标准化的生产模式和具有标准化思维的人才。再从人才的角度看,理解标准、遵守标准和创造、更新标准的人才,首先是懂得尊重标准的人。在现代社会,几乎所有的“人”都由学校和教师培养,而教师则往往由师范类专业培养(尽管部分高校教师不是由师范院校培养,但他们都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因此,从更高更长远的范畴来看,师范类专业认证比其他专业认证具有更广泛的意义,理应走在专业认证的前面。
但是,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过程,永远不会结束,也没有终极的状态。发展中产生的所有标准都是相对的,没有一劳永逸的标准和认证。所有专业认证都强调过程性和动态性。过程性,就是考察专业发展目标和标准的达成过程,重点在强调其不断建设和进步及其力度,即所谓“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2]”;动态性,就是专业认证的标准是动态的,会不断调整和更新,因此,认证不存在绝对的达标或“通过”,都是有条件的通过,即使通过,也要继续建设,即所谓“持续改进[2]”的理念。从近年我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实际情况来看,首先,认证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专家对标准的掌握和要求在不断提高;其次是所有通过的学校和专业,都必须接受下一轮的认证评估,重点考察其“发展”和“改进”的情况;再次,师范专业认证在执行基础性的共性标准的基础上,较充分地尊重差异性的存在,即所谓“特色”发展。
《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没有对“新师范” 概念进行明确的规定或阐释,于是留下了巨大的阐释,空间,允许任何学校和专业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同时进行内涵研究和理论阐释。“新师范”理念与“新工科”等等一样,也是在适应新的全球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进而影响到“人才”概念,更深入一步则影响到“人”这个更本质的概念的前提下,提出来的教育应对策略和改革方向。“新工科”和“新师范”之“新”,不能简单理解为“新的”,更应该理解为“使之新”,即它既不是简单的“new”而是“renew”;且“renew”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续的、进行时的、永远未完成的,是永远的“be renewing”,而不是“renewed”。
由此可见,“新师范”与师范类专业认证具有共同目标:培养适应新时代、新产业发展的新型教师人才。从更高更广泛的意义上看,就是培养“新人”。两者都强调持续性,不设终极目标。
师范类专业认证与“新师范”虽目标和发展理念一致,但其着眼点、侧重点和作用有不同。
首先,师范类专业认证着眼于师范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准制度性建设,而“新师范”着眼于师范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观念和内涵发展。专业认证对所有师范院校和师范类专业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属于一种准制度性要求,因为是否通过专业认证会直接影响到专业招生、毕业生就业率等问题,长期不能通过认证的专业,必将不断萎缩,最终被淘汰出局。所以,所有师范专业必须努力自我建设、自我革新,或早或晚完成专业认证。“新师范”建设除了要求对具体“方案”(如各层次师范学校在一定时限内要达到的数量、规模等)的实施外,对此概念之“新”的内涵并没有严格规定,只能边建设边思考,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经验进行理论探索和总结。这方面的研究和创新绝不只是局限于微观的方法层次,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师范教育和专业发展的观念引导和理论创新,更多地着眼于长远性和可持续性的发展。也就是说,专业认证的重点在于达标,而“新师范”之“新”的重点在于理论创“新”,即师范教育各个层面的创新性发展。
其次,专业认证强调行业规范,“新师范”强调在内涵更新基础上创新师范教育的模式。专业认证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师范教育的过程,以一种准制度性的建构,保障师范人才培养总体性上的合格、达标。所以它虽然提倡特色发展和个性化,但绝大多数基础性指标是刚性的、同一化的。而“新师范”在一省的建设规划和发展规模之外,对未来的师范教育只提出了宏观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坚持教育强省,师范先行[3]”。这里最有探索价值的两个词语是“立德树人”和“师范先行”。师范教育不同于其他学科教育的核心之处在于,并不以具体的学科和专业知识为唯一的教育内容,它还有一个专业目标——教育思想与教学方法的习得,以及处于两者更高位置上的“树人”目的。也就是说,师范教育的目标是由三个基本元素构成的等腰三角形结构:“立德树人”在三角形的顶端,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思想和方法分别是三角形的另外两个顶点。中外历史上所有的教育家,没有任何人是把单一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视为教育的全部目的,都是把“人”本身奉为教育的最高目标。英国教育家怀特海在《教育的目的》中指出:“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和引导他们的自我发展之路[4]。”这一思想近百年来,几乎影响了整个西方世界的教育发展方向,在实现“自我发展”的“树人”教育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怀特海的思想中也有缺憾,就是没有明确“自我发展”的方向和“人”的本质内涵。中国特色的“立德树人”理念之最大意义在于为“树人”工作,指明了“立德”的方向。“立德”既是“树人”的起点,也是“树人”的终点。师范教育的特殊性在于,不仅要重视师范生自身的“德”,更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立德树人”的能力,因为他们不仅要“自我实现”,也要帮助和培养他人(学生)“自我实现”的能力。这些方面显然无法全然量化指标,不能简单依赖专业认证来实现,只能在我们自己的实践和探索基础上,不断进行内涵研究和教育模式的建构与改进。“新师范”之“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师范教育中的学校、教师、学生提出了终身学习、探索、改革、创新的要求,即永远renewing。
第三,专业认证有一定的周期性和循环性,属于短期目标,而“新师范”建设既没有周期性,也没有完成性,始终处于“过程”中。就中国目前实施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方式来看,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后置性的准入制度,即对既成事实的师范教育专业,进行补充性的准入标准评估和建设,长期不达标者将被人才培养市场自然淘汰。虽然在专业认证的制度设计上,设置了螺旋式上升的循环周期,但仍然属于一种短期效应,只要指标达成,在一定期限内就是有效的,且无须立刻进行“版本”的合格性升级。“新师范”在数量上的建设方案,也是一种短期建设目标,带有一定的任务性;但“新师范”的内涵建设却是长期的,甚至是没有期限的,对所有师范院校或专业,都需要进行永远的建设与发展。事实上,世界本身的运动和变化,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方面的发展和提高,都是没有止境的,人才的不断升级,需要教育观念和模式不断renew。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看法,师范类专业认证与“新师范”建设的关系可以理解为教育的“过程统一体”中,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项重要措施。通过相对刚性化要求的专业认证,可以有力地促进“新师范”建设,因为两者的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而同步进行的“新师范”建设可以保证专业认证不会流于形式,不会仅仅满足于暂时“过关”,而是要长期发挥其建设性作用。
在此“过程”中,毫无疑问,专业认证不是目的,它只是实现师范教育发展升级的重要手段;“新师范”则含有教育的目的,尤其是师范教育的终极目的。短期来看,它们互为手段,互相促进;长远来看,则可以认为“新”师范是目的,专业认证只是手段。因此,对任何师范院校或师范专业而言,更应该及时抓住专业认证的契机,积极推动“新师范”建设,通过专业认证,使自身的师范教育全方面更新和发展升级。具体地说,可以借专业认证的“东风”,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积极地谋求“新师范”建设的实质性突破:
一是教育理念的突破。我国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2]”的基本理念,相关认证标准也是遵循此理念制订和设置的。这一教育理念的先进性自不待言,培养人才的目的就是要使用的,不能用的人才不是真正的人才。但问题显然还有另一层面,人才首先是人,不仅仅是使用工具,即教育的更高宗旨在于人本身的发展,并不是短期的实用性。即使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今天可用也不代表未来还可用。人是复杂的构成物,也是终身处于自我建构和社会建构中的未完成品,除一般性的社会工作能力(包括科学研究能力)之外,“人”的概念还有更高级的内涵,比如人文精神、生命意志、理想信仰、审美趣味等,都不是那些专业认证指标可以简单地体现和涵盖的,这就需要不断更新师范教育的理念,持续地讨论和研究,而专业认证的“学生中心”,恰恰是一个新的起点和思维逻辑上的突破口。
二是人才培养模式的突破。无论多么先进的理念都需要在实践中达成,因而必然要求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仔细研究专业认证标准体系,就会发现体现了课堂内外、学校内外、职前职后等全方位育人的理念,作为师范生还包括了教育对象的育人能力的培养等,也就是说,专业认证标准体系本身是一个隐含的“三全”育人模式的具体化和外显化。通过专业认证过程,这一模式会得到普遍的理解和实施,同时也就推动了“新师范”之“新”。“新师范”的实施方案,也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模式的科学重构的,它不仅被列为“指导思想”之一,而且作为“建设目标”有具体的表述:“实现高职、本科、硕士师范生培养系统化,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政府、高校、中小学教师教育协同化,基本满足我省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的教师需求,构建起注重协同育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师教育新模式[3]”。这里面的“三化”目标与专业认证的相关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共同体现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创造性突破要求,因此,通过专业认证可以大力推动“新师范”的模式创造与更新。
三是教育条件的突破。毋庸讳言,目前我国师范教育的整体资源,包括师资和一般性办学条件,还是有很大欠缺的,而且短时间内不可能达到最佳状态。专业认证对师范专业办学条件(含师资队伍)有具体的要求,要满足这些要求,就必然促使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投入,加大建设力度。同样的道理,“新师范”建设没有一定办学条件的保障,也是画饼充饥、空中楼阁。利用专业认证的契机,升级师范类专业的办学条件,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策略,从而可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基本国策真正落地。
四是教学方法的突破。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最终成效,取决于每一个微观的教学过程环节,主要是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对教学过程的考察、课程成绩的考核都有具体要求和标准,其核心就是要求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改变旧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中心,确实提升学习效率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新师范”之“新”最后同样也是要落实到教学方法之“新”,显然,专业认证可以更大范围地促使广大师范专业的教师开展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改革,这是“新师范”建设成败的最后决定因素。
师范类专业认证与“新师范”建设的目标和基本理念、基本要求、实施路径都有内在的一致性,在实施过程中,二者可以阶段性地同步,互相助力,共同提高师范专业建设水平和规范化程度。但二者也有不同,专业认证是一种周期性的准制度化建设手段;而“新师范”更注重“师范”的内涵深化和终极的育“人”目标,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和实践,才能久久为功,建立起国际先进的师范教育新体系、新模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源源不断地输送优秀教师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