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乾,丁雪枫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系,上海 201600)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这是苏格拉底哲学中常为人所称道的一点。对比同时期自然哲学的各种独断论,其体现出的自知其无知的哲学精神更加闪耀出智慧的光芒。而后来的亚里士多德在其德性论当中却认为如此的“谦卑”并不是善甚至是恶的。这两位哲学家对于谦卑的哲学态度的认知体现出的是不同的哲学道路取向。
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位哲学家作为西方伦理思想重要的奠基者,在各自伦理体系的构建中对谦卑这一观念的运用有着共同的道德目的,但在理解上又有不同维度的朝向,这样的同与异为亚里士多德超越苏格拉底提供了可能。
苏格拉底的谦卑观念是其哲学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面对德尔斐关于他是最聪明的人的神谕,先是说“我非常明白我是没有智慧的,无论大小都没有”[1],而后他不断去拜访有智慧声望的人,却发现这些所谓有智慧的人其实都并不真正具有智慧,反倒是他自己由于知道自己不具有智慧这件事而显得是聪明的。这种“自知其无知”的谦卑态度正是苏格拉底追求德性和善生的始点。在《美诺篇》中他指出作恶的人是由于无知而误将坏事物当作好事物,因此无知的人自然无法追求真正的德性,只有“自知其无知”也就是谦卑才会有追求善的可能。对苏格拉底来说,正是因为有着对无知的认知和由此带来的对智慧的谦卑态度,他才会用对话辩证的方式去不断探寻纷乱现象背后的真理,并尝试通过归纳推理得到关于事物的普遍定义。由于具体问题总是复杂和相对的,因此关于美德问题只有不断在定义上去接近本质,才会有更加普遍必然的美德。同时,他又用自己的全部生命来追求这种美德,从而实现善生的目标。从自知其无知到美德即知识最后到对善生的追求,这就是苏格拉底道德哲学的基本路径,在这条追求善的道路当中,“无知”的谦卑观念无疑是这条道路的基石和前提。
作为苏格拉底再传弟子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即人的合德性的现实活动,也是其道德哲学的最高目的(同样,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善也是最高的理念)。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他讨论了绝大多数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具体的德性,其中,谦卑是作为大度德性的不及的一端而被定义的。大度是指一个人自视重要且配得重要,对于荣辱有着正确的态度,作为大度不及的谦卑则是对自我估价的不足。由于大度的人是配得好,甚至可以是最好,那么他一定是一个好人,可以成为善的判断标准的那种人,也因此大度成了德性之冠,是完满的德性,在这一层面上也超越了荣誉这一配得,超越了所有外在善。 在此基础之上, 他目空一切(对于他没有什么外在是重要的),蔑视别人,但是这是有道理且判断真实的(不是一般人无根据的蔑视),还有许多其他特点。但在这里一个大度的人是一个理想意义上的人,而在现实中出现的人往往是“大度”这种德性的不足或过度,即谦卑的人或虚荣的人,而且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谦卑比虚荣更加与大度相反,因为它更普通,也更加是恶”[2]123,本来可以追求更大的善而没有去追求。要追求最高目的之善,显然要克服谦卑这种大度德性的不及才有实现的可能。由于谦卑是自视不重要却配得重要,显然不是一种完满的德性,而“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现实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的、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2]20。谦卑观念在这里出现就是为了提醒人们要将这种不及不完满的德性朝向更加完满的德性(也就是大度)的方向去努力,善的目的才有达成的可能。
由上文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与苏格拉底关于谦卑这一观念的理解显然是不同的,在苏格拉底那里它是追求善的道路的起点,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它却是追求善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的一种德性的不及。但显而易见的是,二者的不同诠释又都是他们追求善的路径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相同的目标却有不同的阐释,因此在谦卑观念上亚里士多德就对苏格拉底有着超越的可能。
亚里士多德在谦卑观念上对苏格拉底的超越,首先在于其伦理学的方法论。中道原则是贯穿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一个现实的活动要是合德性的,就必须是合乎中道原则的,也就是适度的,过度和不及都会损伤德性。因此在任何活动中都要去寻找作为过度和不及中项的适度,从而避恶向善。
在苏格拉底的哲学中,重视谦卑观念是因为他要通过秉承这样的一种生活态度来获取更多的智慧。在他看来,很多人具有的具体的知识并不具有极高的价值并且是经不起推敲的,而只有爱智慧这种行为本身才会具有更高的朝向善的价值意义,这种态度带来的是无限的可能性,在这种可能性之上智慧和善生才成为可以讨论的命题。因此他认为只有谦卑观念才能带领人们朝着智慧和善的方向发展。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谦卑观念在苏格拉底那里似乎是固定化成为一种必须执行的准则,一个人如果不谦卑就是不善的,他没有获取德性的可能。这样的判断从表面上看很容易使人信服,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倾向于将不谦卑的人理解为自高自大的人,这样一个判断能够被很多生活中的例证所支持,我们通常说一个人不够谦卑,显然是在隐晦地说他自夸自大。而且一直以来奉行谦逊品格的中国人在理解这种谦卑观念的时候也很容易接受并欣赏这种人生态度,并和苏格拉底一样将其固定化甚至绝对化,似乎谦卑就是对的,不谦卑就是不对的。但实际上并不是任何情况下谦卑观念都能获得好的结果,例如在“毛遂自荐”的故事中,如果毛遂此人不是对自身的能力有着清醒的认识和估计且勇于站出来展示自己,若是秉承谦卑的准则一言不发,那么他将永远只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食客,不会被后人记住,同时这个故事中所要达成的任务也很可能最终无法完成。这就是说,如果不以具体条件和情况进行适度的调节而一味谦卑,就会造成自我估计低于其配得,是对自身的错误判断,而这种错误判断最终会使此人无法完成他本应完成的事情。
苏格拉底谦卑观念最直接的问题就在于没有中道原则的把持,造成的结果就是容易将其对立面直接理解为过度的虚荣,同时在自身的实现过程当中容易滑落至虚伪的自贬。而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就是将抽象的德性以方法论的形式确定下来,具体来说就是不向两端偏倚,将实现行为通过具体的判断把握到最适度的状态,这样一来行为就可以称之为德性。中道原则的意义就在对于既有固定准则的打破,没有什么事情是一成不变的。道德德性都是面向现实的,必须因时因地制宜,谦卑自然也需要适度。任何德性如果没有适度的把持,没有中道原则的把握,都不会是完满的德性,自然不能被称为善的。既然亚里士多德认为谦卑是大度的不及,那么要找到更加适度的谦卑,也就需要朝向大度德性的方向努力。这就是说,不仅要在具体行为中不断朝向更高的善努力,在对自我的评估中也应该更加地准确才能为行动提供更加正确的方向。一个人在一条偏离正确目标的道路上是无论如何都寻找不到善的。自我评估过于谨慎会造成一味退缩以至于丧失机会,推而广之,整个社会都是如此就无法为历史的进步提供动力。如果能正确评估自己,发扬“当仁不让”的进取精神,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体才有进步的可能,才能朝着最高善的目标不断接近。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显然更加适度的谦卑相比较一般的谦卑观念更能够使人把握到善。当然这并不是说苏格拉底的谦卑观念是不合理的,而是说,适度的谦卑比谦卑更加接近善,因为它能够使人在更多的具体活动中做出更加合德性的行为。理论的目标是找寻更高的普遍性,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就显然比苏格拉底更进了一步。这里的关键点在于适度,正是由于适度才能超越谦卑和自夸的倾向,达到大度的德性范畴,而在这里大度也可以理解为适度的谦卑。
亚里士多德在谦卑观念上对苏格拉底的超越,还在于其观念是更加面向现实的,即更加具有实践特性。
苏格拉底的谦卑观念主要从其对话录中体现出来,他通过对话问辩的方式不断挖掘自己和对方对于某一知识或概念的更深层次认识。通过归纳和归谬有时能获得一般定义,有时也无法收到满意的结果。对他而言这个过程和结果一样重要,问诘法体现出的谦卑观念是一种求知态度,同时也是被讨论的观念本身。在本质上,苏格拉底不断询问和探索的,就是后来在柏拉图那里被称为“理念”(idea)的那个东西,他认为这就是在寻求善。谦卑观念是苏格拉底哲学的始点,同时作为善生的展现形式也是其哲学的终点。谦卑观念的轮回表明它自身即是方法论和目的论的融合,这种融合说明谦卑观念作为苏格拉底行为的本身已经具有理念化的特征。而且作为千百年来的道德楷模,谦卑观念和苏格拉底的形象也已经融为一体,后人从苏格拉底那里所能看到的谦卑观念,自然也是一种理念化的谦卑观念。
而到了亚里士多德这里,对于善的追求的理解明显不一样了。他在评述柏拉图的善概念时就说:“‘善自身’也并不因其永恒就更善,因为长时间的白并不比一天的白更白。”[2]13这里体现出的是亚里士多德对一个普遍定义的善的概念并不满足,他认为伦理学作为实践的学科,善是以各种形式为善的,获得或得知idea的善并不能使我们实行和获得善。因此在通向最高善的各种具体德性当中,他都一以贯之地落实着中道原则,而落实这种原则的目的就在于使得具体的德性更加具有现实可行性,在每一种行为当中都极力去避免过度和不及,可以因时因地制宜而不致落于空谈。他对谦卑观念的理解也正是如此,要朝向最高的目的善去努力,就要时刻保持行为的中道,谦卑作为对自我评估的不足和不准确,是会妨碍继续追求善的目标的,而作为更加适度的谦卑的大度德性,显然是更好的选择。而且这样的一种对谦卑的理解,其实践性远远大于前者。苏格拉底能成为两千多年的道德楷模,有其个人的特殊性,退一步讲,即便真有这样一个人能做到无过无不及,并不代表其他所有人都能够在自己独特的实践过程中也做到这一点。苏格拉底的谦卑观念自身就是一种理念,而亚里士多德的谦卑观念在可行性上要明显更胜一筹,因此是更加真实的谦卑。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3]526人是在实践过程中生成的,人们不会因为一个人知道谦卑的观念而称其为谦卑的人,只会因为他在生活中合乎现实地践行着让人们感觉到合适的谦卑才会称他为谦卑的人。任何理论的研究最终都是要关切现实生活的,而伦理学又是直接关乎人类应该如何生存的学科,其实践性、可操作性是必不可少的特性[4]。因此,在伦理学的范畴当中更加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是更加真实的、更加接近善的目标的。相比较苏格拉底的观点,我们因为知道了善的概念而成为善的人,亚里士多德显然更进一步,我们因为做善的事情而成为善的人,而不是因为知道善的概念而成为善的人。任何一种观念只有当其转化为能够改变现实的物质力量时,才能说其更加具有真实性。
亚里士多德在谦卑观念上对苏格拉底的超越,本质上在于对通向美德的探索路径的超越。苏格拉底的谦卑观念我们可以瞻仰和学习,亚里士多德更加真实的谦卑观念却是我们可以直接应用的。讨论千千万万次美德很有意义,而一旦在现实中把美德具象化,意义的层次就不一样了。只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实践美德,美德才能够真正属于人本身。当然,这也并不是说苏格拉底的谦卑观念作用不大,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不同章节,亚里士多德从不同的角度对苏格拉底的这种观念有着不尽相同的看法和评价。可以确认的是,苏格拉底的谦卑观念对于人们知识性的学习是有莫大助益的,而要更进一步在实践中践行谦卑观念,在现实中践行美德从而达到善的目标,显然亚里士多德的解答更加真实。
中国人常说“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苏格拉底的谦卑观念时至今日仍能给我们在治学和生活中提供宝贵的智慧。同时亚里士多德对于谦卑观念经过中道原则的把握以及实践朝向的加工,使其更具有现实可行性,也使得这一概念更加丰富和完满,不仅可以让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谦卑观念,同时让谦卑更能在生活中成为现实。在追求幸福和善的道路上,深刻理解适度的谦卑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