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下高校招生的现实困境与策略调整

2022-12-30 01:58
红河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生源考试改革

张 婷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四川内江 641112)

新高考改革目标的进一步实现及落地,离不开高校招生主体对高校招生录取机制的自适应性改革及有效积极应对。招生选拔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前端延伸,是决定高校办学起点和发展水平的关键要素之一,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做好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新高考改革方案,将进一步拓展高校自主招生权利,垒实高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地位,更是对学生资源的一次重新组合、重新分配。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效开展,需高校进一步厘清新高考改革目标,把握新高考改革的思路与机制,探索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实质性人才选拔中的具体实施路径,将“两参考一依据”践行于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中。高考作为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两个阶段之间过渡和衔接的桥梁,其创新改革更关乎高中与高校人才接力培养的高效、优质等[1]。从这个意义上讲,探索分析新高考改革动向及推进情况,了解新高考改革对高校招生及人才选拔的现实影响,以便利用改革红利实现高校人才的高质量招收及特色化发展目标。

一、新高考改革对高校招生的实际成效及意义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全面启动。高校作为招生主体,既是高考改革的见证者,也是高考改革方案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更是高考改革成效发挥的关键力量。通过新高考改革,可改变传统“一考定终身”的单一升学成才路径,扩大高校和考生的双向自主选择权,对高校生源的多样性及人才培养的特色发展,都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1.从实践层面加强了高校自主招生权利

2014年开始启动的新高考改革试点,主张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2]。从上述改革目标及任务实施中,可以看出政策的出台及具体落实都从实践及录取方案上,加大了高校自主招生的权利,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招生录取资格。通过综合评价多元标准的引入,强化了高校招生的多样性及多元化;分类考试的实施,加大了高校人才专业培养的方向性及区别化;高考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方式改进,增加了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也弱化了政府对高等教育干预,释放了高校自主选择的政策红利。由此可见,新高考改革的推进,就高校招生的自主性而言,具有很重要的推进及改革成效作用。

2.从制度层面创新了高校传统招生录取机制

新高考改革的推进,不仅从形式上丰富了高校考试招生录取的形式,也涉及到高校选拔机制、监督管理体制等关乎制度层面的实施建议,包括对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规则及政策、招生标准条件及程序等内容,从制度上对高校招生选拔给予了一定的制度范围参考。同时,要求建立考生录取申诉机制、招生问责制、第三方监督机制等,都为高校招生制度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3]。高校传统招生录取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高校对多样化创新潜力人才的挖掘,在制度上也相对保守及落后,施行由省级招生办组织实施招生投档的招考机制,造成高校招生权依附于国家行政权利,招考机制也蒙上行政色彩。此时,推行新高考改革,从制度层面破解传统招生机制,完善监督运行制度,改进自主招生选拔路径,对高校招生的主体责任进行明确等,都将更好服务于高校人才培养。

3.从学科层面上促进了高校专业布局优化调整

为了改变高考“唯分数论”录取模式的消极影响,国家启动新高考改革,确立“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招生录取思路与机制,即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政策思路及实施建议中,能够直观感受到国家对多样化、个性化人才的需求,既要求结合高中学业成绩,又鼓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及学校特色,自主选择考试科目,高校与统一高考的结合更加多元,学生的选科配比呈现多种,高校被赋予更多量人选优的权利,也倒逼高校加强自身在学科专业上的优化创新与特色深化,从而拥有足够的高校生源竞争力,吸引考生的对向选择。在新高考改革的进一步实施中,多数试点高校加足马力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实现专业制定的精准性、特色性,通过加强自身优势学科和专业建设,以求获得特色化、内涵化发展,为高校专业建设提供了重新定位和发展求变的机遇。

4.从教育根本上激活了高校教育资源的重新分配

新高考改革的决策部署,从教育根本上入手,明确了高校招生主体的身份,坚持了立德树人的培养目标,不再唯分数主义,主张对学生自主选择权及特长优势的发挥,确定了以学生多样化才能为方向的招生机制。高校及考生的双向平等选择权将有助于高等教育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实现。新高考改革中对志愿填报方式、取消录取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等招生录取政策的变革,可促使各高校教育资源获得新的洗牌与分配,优质专业资源获得更好青睐,同时取消劣质专业,加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发展,不同高校开始追求个性化教育发展,教育资源由分散布局、全而不精向多点开花、精益求精方向转变[4]。新高考改革不仅落实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还激活了高校的发展动力,变竞争危机为前进动力,积极招收录取符合自身发展优势的考生,实现教育资源的重组与再分配。

二、新高考改革下高校招生面临的现实困境

新高考改革的实施,引入“两参考一依据”政策,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带来实质性的改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是未来高校招生的趋势,是高等教育走向素质教育、全面教育的过渡性之路,已积累了一些可推广的经验。但相比较高考政策改革实施的初衷与目标,依然存在诸多质疑问题与落实难点,不利于高校招生录取制度的创新推进,也无法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与平等,有必要深入探究当前困境并归因寻果。

1.高校人才选拔的实质表现与改革初衷有所背离

新高考改革对录取批次、录取方式的变革,以及考试内容和科目设置的改变,其初衷都是解决唯分数带来的“以分定终身”的弊端,打破高校招收录取单一化,促进多样性人才填充高校招录人才计划。然而,面对这种生源结构多元化的出现,高校人才选拔及招生方式不可避免会面临巨大挑战。对于这种生源多样化的新现象,部分高校为了吸引生源,稳定学校人才培养整体统一性、获得足够生源数量等,加之多数高校对人才培养的改革力度有限、准备明显不足,不能及时高效地结合学校办学特色重制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等方面也缺乏创新性的探索实践,最终导致在实际的招生环节中无法实现对多样化考生的录取,出现了与新高考改革初衷相背离的现象。这种在政策执行中的短暂现实困境及改革力度问题,需要靠时间及实践才能得到质的改变,逐渐回归改革初衷。

2.新高考改革适度加大了高校生源质量保障难度

新高考改革政策指出高校具有确定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选考科目权,明确赋予高校按照自己的办学目标和专业设置要求,突出对高校自主招生权利的肯定,推进高校多样化生源的实现。然而,新高考改革的力度无疑是大刀阔斧的,取消了文理组合,实行“3+3”的选科模式,但高校面对这种自主选择权的加大,从实践到成熟还需经历长时间的磨合及反复探索,在初期阶段多数高校考虑到录取效益的最大化普遍会给予考生较大的选科空间,高中学生面对自主选科的到来以及对未来优质高校的向往,多数会有趋利避害的倾向,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科目组合,从而造成不同选科考生对应专业基础出现不均衡,学生能力表现也出现差异性加大的现象,进而影响到高校生源质量的稳定与优质,加剧不同高校间对优质生源的激烈竞争,引发高校录取分数线及生源数量、质量无法保障等问题。

3.新高考改革中高校招生在意识层面的认知不足

新高考改革是大势所趋,也是关乎学生未来发展的关键性考试改革,是素质教育综合改革中最关键最复杂的改革,改革的施行不仅影响高中学校的系统科目学习计划,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方向,也是高校能否招收到匹配优质生源的重要途径[5]。但部分高校面临新高考改革的到来,在思想意识上存在一定的抗拒性和懈怠感,担忧高考改革的施行会影响学校生源数量的稳定,会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这制约了高校对改革力度及思想创新的深度、决心。高校领导层相比较高中阶段对高考改革政策的理解与认识还尚存较大差距,主动调整人才培养的观念还处于较浅显阶段,没有意识到高考改革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变的巨大影响力。高校教师主体对于新高考改革的关注也多停留在招生阶段,对后续学生的教学计划及课程方案的改进意识也未及时更新,意识层面的认知不足将对实践行动起到一定阻碍作用。

4.“两依据一参考”在招生实践中应用难度大

2014年,国家正式启动新高考改革,明确“两依据一参考”的新高考招生录取新机制,考试科目重构、录取批次取消、投档方式改变等新模式开始正式步入实践行动中,高校对“两依据一参考”应用也从理论走向实践阶段。但在具体的方案实施过程中,高考成绩不再作为高校唯一的录取标准,高中学业成绩考试水平也成为一大依据,还需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但是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主要由高中学校进行评定,各类高中的价值评定标准并不一致,容易引发教育公平性问题。同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也易造成教育公平性的缺失,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学生报考数量的庞大,高校没有多余的人力、时间对评价信息准确性进行溯源追踪,进而造成高校招生对综合评价参考“走过场”的现象,都有违新高考改革初衷。由此可见,“两参考一依据”在实践应用中还存在较大难度,难以全面推广。

5.改革进程中高校招生致使多方利益冲突激化

高考是我国各类考试中涉及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考试。高考改革不仅仅是考试招生方式方法的改革,更是一个是涉及千家万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系统工程。高考改革不仅关系到国家创新人才的培养,学生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的维护、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涉及宏大的社会利益再分配问题,关系到维护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6]。新高考改革的进程的发展,也不断引发高校、高中主体、家长、校外培训机构、学生等各方利益交错重叠,相互之间因为各自利益追求的不同,而出现一定的矛盾激化现象。例如,高校需结合自身的人力、物力成本等条件来进行录取招生工作,很难有效快速使用好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中学校为了保障自身升学率,对于综合评价等内容的填写也会尽量考虑学生及自身影响,从而造成高校对综合素质评价利用过程中公平性、公正程度产生质疑等;校外机构收取昂贵费用为部分学生量身定制考试方案,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家境薄弱学生的利益。

三、新高考改革下高校招生的策略调整路径选择

结合目前高校招生在新高考改革中的重要位置,以及改革政策在高校招生体系中的落实情况,高校应正视面临的现实困境与实践挑战,做出相应的策略调整,依据可借鉴的经验、学术界权威建议等,从顶层设计着手,以社会需求变化为遵循,继续强化多元评价选才招生思路,完善多主体协同治理选考机制,加强高校专业化招生队伍建设,从而进一步探索出具有创新发展的生源高质量选考录取的高校路径。

1.完善招生顶层设计,加速尝试推进招考分离新路径

高校面对新高考改革的到来,应从自身的需求及市场变化入手,主动积极顺应新高考改革制度,力争通过顶层机制的完善,适应新高考带来的生源结构变化及人才培养多元化现象,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紧跟人才转型发展新需求,改进教育管理制度,继续完善相应的改革推进措施,督导人才培养模式的持续有效落地。同时,加速尝试招考分离的新路径,主张高校招生向专业化、独立化迈进,明确自身的教学特色及发展目标,建立适合自身发展及部分学生未来成长的招生体系,并夯实相关主体的职能,形成招考录取相互分离又整体协同的新格局,确保高校人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探索多方协同、各司其职、客观公正的高校录取新路径[7]。最后,高校招生策略的调整与实施必须建立在遵从国家教育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便招生录取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有新可创。

2.优化高校专业结构设置,提升生源质量综合水平

新高考政策改革的落地,不仅需要高中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全面研究政策改革初衷,并应用到学生考试行动中,还需高校提升自身的政策执行力,把高考改革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影响了解学习透彻,进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升级改造。首先,鉴于高考改革考试科目的重构,学生会优先考虑分数的高低而选择风险较小的科目组合,只需1门科目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某专业(类),造成高校某专业录取到的考生专业素养未必都能达标,高校应积极调整专业结构,优化各专业布局分类,制定应对不同选考科目学生的专业教学分班分层方案,尽快平衡考生的知识结构,适应高校专业教育进度。其次,面对新高考引发的短期生源质量不稳定现象,高校应积极推进招生标准制度的建立,增加对高校优势专业的宣传讲解,逐步明确选考科目的范围,进一步严格选科要求,从而抑制功利性选考投机行为,逐步完成新高考改革目标,选拔出相对符合学校发展特色、适合学校培养的学生[8]。

3.培养高校招生新理念,创新人才培养育人模式新思路

高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关乎高校声誉、市场竞争力及国际影响力等多方面,而人才的高质量培养首先在于招收高质量、适合学校培养的学生,这就要求高校首先应注重招生工作的开展及运作,建立高水平的招生队伍,培养一批具有超前思维、国际视野、招生经验、熟悉高考政策的专业人才,确保招生部门的每一位教师都能具备全新的招生理念,主动思考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考招生考试的出台宗旨、招考优势及劣势、实施困境等,积极接受招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趋势,发挥创新思维,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招生建议,提升自身在学生“两参考一依据”录取工作中资料收集及预判分析能力。其次,高校应明晰自身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稳中求变,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唯有在意识层面的超前,才可能紧随时代发展步伐,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第三,树立招生改革后续跟踪调查思想,对改革的成效及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建立反馈调整机制,以进一步完善推进改革实施。

4.深化招生实践改革,强化“两依据一参考”科学应用

新高考改革“两依据一参考”的实施,面临诸多的现实困境,归根结底在于高校对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的可信度存疑。鉴于高考改革发展中的问题,高校应深化招生实践改革,依靠实践不断克服行进中的困难。首先,政府应全力支持高校人才培养实践路径,健全社会诚信机制,加强高中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帮助高校更高效了解、收集到所需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作为自身招录学生的重要依据,可以在多样化招生中做到有的放矢。其次,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规范综合评价使用标准、内容囊括、方式呈现等,使高校进行参考时利用率实现大幅度提升,进一步加强对“两依据一参考”的科学应用[9]。第三,高校应加强对“两参考一依据”实践应用的监管,防止权力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滥用,维护高考招生工作的公允性。第四,高校应加强专业分流、转专业等制度保障,确保招录学生在对大学专业有一个清晰地了解后,能够选择自己理想的专业,积极投身学业成长中。

5.探寻多方利益平衡点,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选考机制

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推进,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家庭和谐、人才培养、市场需求的系统性大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高校争取最多的外部支持。新高考改革作为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社会工程,其落地实施到成熟,也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最大帮助。首先,政府要借助各类传媒和专业的力量加大对各教育主体正面引导,并通过适当的制度修正,寻求合理的利益平衡点,缓解高考利益相关者的过度博弈[10]。其次,高校应积极彰显作为招生主体的独立性及公平性,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引领各教育主体走向正确的价值路线。同时加强与高中学校的互动联系,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纽带,以高校未来人才培养目标为方向,弱化高中学校追求利益的盲从心,指引高中将高校对人才的需求融入高中教育教学全过程,进而实现高校招生对高中教育教学的积极引导。此外,拓展与校外专业机构的协作,将学生成长背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发挥专业机构的综合专业功能。第三,加强高校招生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做好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防止学生成绩数据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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